辞各指其所之——吉凶与补过
《系辞上》第三章读解。彖爻吉凶悔吝的“词典”,重在“无咎者,善补过也”一语:圣学不求无过而求补过。呼应先秦典籍论过与改过之义,见易辞指示方向而非宣判命运。

三、吉凶者,言乎其失得也
吉凶者,言乎其失得也。
初读《周易》的人,最容易把"吉""凶"读成祸福的预言:吉是上天赏你,凶是上天罚你。《系辞》劈头就把这层迷雾拂开了:吉凶这两个字,说的是失与得。不是神明的赏罚,不是命运的判决,而是你的作为在此时此位上自然结出的果实——得,则谓之吉;失,则谓之凶。第二章已说"吉凶者,失得之象也",本章再申一遍,语气更斩截:言乎其失得也——"其"字要重读:是"其"失得,你自己的失得,不是天外飞来的祸福。
《左传》里,鲁国的闵子马说过八个字,恰是这一句最好的唱和:"祸福无门,唯人所召。"祸与福并没有一扇现成的门,等在那里放你进去;是人自己的言行,把祸召来,把福召来。《周易》通体是这八个字的推演:卦下系一"吉"字,不是许诺,是说此位此德足以召福;系一"凶"字,不是诅咒,是说此行此态必将召祸。召之者在人,故言之者敢言——若吉凶全系于外,圣人何从言之?惟其系于人自己的进退取舍,一句"吉"才是一句劝勉,一句"凶"才是一句谏诤。入门篇里提过,夫子引恒卦九三"不恒其德,或承之羞",而断以"不占而已矣"——德行无恒的人,占了也没用;正因为吉凶言乎失得,而失得系乎其德,德既不立,辞遂无所指。占与不占之辨,根子原来扎在这一句定义里。
请再注意这句话的语序:失在前,得在后。这部书是忧患里长出来的,连词典也带着忧患的口音——先想到失,再想到得;先自省其所以失,再图其所以得。那么,失得的是什么?是财货么?是权位么?《周易》的失得,失得的是"时",是"位",是"道":当潜而潜,得也;当潜而躁,失也;居中持正,得也;恃刚过亢,失也。孟子先生把这层分辨说得最清楚:"求则得之,舍则失之,是求有益于得也,求在我者也。求之有道,得之有命,是求无益于得也,求在外者也。"求在我者,德也,义也,求则必得,舍则必失;求在外者,富贵利达,纵然求得,也不由你作主。《周易》断语里的失得,正是"求在我者"的失得——所以它才可以言,才值得言。夫子说"不义而富且贵,于我如浮云":以失道之途求得之物,在圣人眼里根本不入"得"字的账。
明乎此,就明白读《易》遇"凶"字不必色变,遇"吉"字也不必色喜。凶字是路边的界碑:"此路通向失。"吉字也是界碑:"此路通向得。"碑不害人,也不佑人;害与佑,都在行路人自己的脚下。夫子说"君子求诸己,小人求诸人";荀子先生说"自知者不怨人,知命者不怨天;怨人者穷,怨天者无志"。《周易》满纸吉凶,教的正是这个求诸己的功夫——把祸福的账,从天上移到自己脚下来算。账一移过来,人就从吉凶的囚徒,变成了吉凶的主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