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名与心——《荀子·正名》研读

《荀子·正名》全篇研读。上承孔子先生「名不正则言不顺」一链,下开名无固宜与名有固善之辨;细说约定俗成的边界、天官薄类与心之征知、三惑与辩之不得已、三等言说、治乱在心之所可、道为古今之正权,终于「以己为物役」与「重己役物」。以儒道义理为宗,旁参《论语》《孟子》《中庸》《老子》《庄子》《左传》《诗》。

玄机编辑部 3 september 2026 98 min read Markdown
名与心——《荀子·正名》研读

名与心:《荀子·正名》研读

1 正名从何说起

1.1 孔子先生的一条链

1.1.1 名不正则言不顺

读《正名》,先要回到《论语·子路》里那段对话。子路先生问:卫君等着先生去治国,先生打算先做什么?孔子先生答:「必也正名乎!」子路先生当场反驳:「有是哉,子之迂也!奚其正?」孔子先生于是说出了那条著名的链:「名不正,则言不顺;言不顺,则事不成;事不成,则礼乐不兴;礼乐不兴,则刑罚不中;刑罚不中,则民无所措手足。故君子名之必可言也,言之必可行也。」

这条链从名开始,经言、事、礼乐、刑罚,一直落到民。它是一个下行的推演:名是最上游的东西,民是最下游的东西,中间每一环都依赖上一环。子路先生觉得迂,是因为他只看到下游的政事,看不见上游的名如何决定下游。

荀子先生《正名》第三段是这条链的压缩本:「王者之制名,名定而实辨,道行而志通,则慎率民而一焉。」名定、实辨、道行、志通、率民而一,仍然是从名走到民。而同一段的后半,则是这条链的反向版本:「今圣王没,名守慢,奇辞起,名实乱,是非之形不明,则虽守法之吏,诵数之儒,亦皆乱也。」名守慢是上游松动,奇辞起、名实乱是中游败坏,是非之形不明是礼乐刑罚失据,守法之吏和诵数之儒皆乱,就是「民无所措手足」。

所以《正名》不是一篇凭空出现的名学论文,它是孔子先生那句「必也正名乎」的详细展开。孔子先生只给了链,荀子先生把链上的每一环拆开来讲:名如何定,实如何辨,为什么名一乱,连吏和儒也跟着乱。

1.1.2 迂与不迂

子路先生的反驳值得认真对待,因为它代表了一种常识:治国要紧的是兵、食、赋、刑,正名算什么急务?荀子先生对这个疑问的回答,藏在一句很重的话里:「析辞擅作名,以乱正名,使民疑惑,人多辨讼,则谓之大奸。其罪犹为符节度量之罪也。」

符节是信物,度量是尺斗。私造符节,就是伪造朝廷的凭信;私改度量,就是篡改天下的秤。荀子先生把擅作名与这两件事放在同一个罪名之下,意思很清楚:名不是学者书斋里的玩物,名是整个共同体交换信息、判断是非的基础设施。一个人可以不懂名学,正如一个人可以不懂铸秤的工艺,但他每天买米都要用秤。秤一旦被人动了手脚,他就会在毫不知情的状况下吃亏。名也是如此。

由此才能理解荀子先生接下来那几句:「其民莫敢托为奇辞以乱正名,故其民悫;悫则易使,易使则公。」悫是朴实。名不乱,人就不必在言辞上勾心斗角,心思就朴实;朴实就容易被引导;容易被引导,政令就公正而通畅。「壹于道法,而谨于循令」,「迹长功成,治之极也」。荀子先生把这称作「谨于守名约之功」。守名约,就是守住名的约定。这和子路先生所关心的政事并不冲突,而是政事得以运转的前提。

1.1.3 名与礼

《正名》开头说「文名从礼」。文名是关于礼文仪节的名称。这一句透露了一个消息:在荀子先生这里,名与礼从来不是两件事。

《论语·雍也》记孔子先生一句叹息:「觚不觚,觚哉!觚哉!」觚是一种有棱的酒器。器已经没有棱了,却还叫觚。名在,实不在。孔子先生的叹息不是在抱怨器物制造的粗疏,而是在为礼的崩坏叹息,因为礼正是由无数这样的名和实的严格对应构成的。《论语·颜渊》齐景公问政,孔子先生答「君君,臣臣,父父,子子」,这是正名最直接的政治意义:君要像君,臣要像臣,名与实相称。荀子先生《正名》第四段说制名的功用「上以明贵贱,下以辨同异」,「明贵贱」正是「君君臣臣」的另一种表述。

理解这一层,才能明白荀子先生为什么把一篇讨论命名、感官、辩说、欲望的文章题作「正名」,而不题作「名实」或「辨说」。正名是礼的工作,是治的工作。名与礼共一个根,这个根就是让天下的实各得其名、各安其分。

1.2 后王之成名

1.2.1 刑名从商,爵名从周,文名从礼

《正名》第一句就是:「后王之成名:刑名从商,爵名从周,文名从礼。」这一句常被匆匆读过,其实里面有一个很要紧的立场。

名不是一位圣人在某一天一次造成的。刑罚的名称沿用商代的,爵位的名称沿用周代的,礼文的名称沿用礼书的。名是分层累积的历史遗产,后王所「成」的,是一个由几代人叠加起来的体系。这与《论语·为政》孔子先生的说法完全一致:「殷因于夏礼,所损益可知也;周因于殷礼,所损益可知也。」礼是因革损益而成的,名亦如此。

所以荀子先生在第三段说:「若有王者起,必将有循于旧名,有作于新名。」循旧名,是对历史的敬重;作新名,是对现实的回应。这两句没有一句是「废旧名,另造名」。荀子先生并不主张一位圣王可以拿一张白纸从头写起。这与他一贯的「法后王」思想相合。后王是「粲然」可见的近代圣王,其名可循,其迹可考;而遥远的先王,名迹已不可详,只能得其大略。

从这一句也可以看出荀子先生对名的态度:名是约定的,但约定不是任意的。它有历史,有来处。一个人不能因为名是约定的,就随意改约。改约是王者的事,而且王者也只能在循旧的基础上作新。

1.2.2 散名与诸夏之成俗

「散名之加于万物者,则从诸夏之成俗曲期,远方异俗之乡,则因之而为通。」散名是零散的、加于万物的普通名称,比如什么叫牛、什么叫马、什么叫甘、什么叫苦。这些名从哪里来?从「诸夏之成俗曲期」来。成俗是既成的风俗,曲期是细密的约定。也就是说,普通名词是由中原各国久已形成的习惯和细致的约定构成的。

而远方异俗之地,名称不同,怎么办?「因之而为通」。因,是顺着;通,是互相通达。远方人有远方人的名,中原人有中原人的名,不必强令统一,只须找到对应,使之可以互译。

这一句极有分寸。它承认名是地方性的,不同地方的人对同一个实可以有不同的名;同时又肯定名是可以通译的,因为名所指的实是同一个。名的地方性不妨碍天下的通达。《礼记·中庸》说「今天下车同轨,书同文,行同伦」,书同文讲的是文字统一,荀子先生讲的是名可互通。两者一是制度上的统一,一是理解上的通达,方向一致。

1.2.3 圣王没与名守慢

荀子先生写《正名》,是有现实处境的。第三段中间那一句是诊断:「今圣王没,名守慢,奇辞起,名实乱,是非之形不明。」名守慢,是对名的守护松懈了。名一松,奇辞就起来了;奇辞一起,名实就乱了;名实一乱,是非就分不清了。

这个诊断在先秦不是荀子先生一人的。孟子先生《滕文公下》说:「圣王不作,诸侯放恣,处士横议。」庄子先生《天下》篇说:「天下大乱,贤圣不明,道德不一,天下多得一察焉以自好。」「道术将为天下裂。」三人所见是同一种病:中心失去了,各种言说各执一端而互不相通。

但荀子先生比另两位更进一步地指出病灶在名上。他说的「守法之吏,诵数之儒,亦皆乱也」尤其值得留意。吏守法,儒诵数,本应是最不容易乱的人。但法是用名写的,数是用名记的。名一乱,法与数就跟着失去了准头。守着法的人,会守错;诵着数的人,会诵错。这就是为什么不能只治标而不正名。

1.3 这篇文章是为谁写的

1.3.1 三件不可不察

第三段的最后一句是全篇的提纲:「然则所为有名,与所缘以同异,与制名之枢要,不可不察也。」三件事:为什么要有名;凭什么分同异;制名的关键在哪里。

这三件事是为「若有王者起」而写的。荀子先生不是在向学者解释语言的性质,而是在向一位将来的王者说明,他要正名的时候,应该从哪里下手。所以《正名》的写法是实践性的。它的每一段理论,最后都要回到「能禁之矣」,回到怎样禁止奇辞、怎样使民悫而易使。

明白了这一点,就不会把《正名》读成一篇纯粹的逻辑学论文而抱怨它逻辑不够精密,也不会把它读成一篇纯粹的政论而忽略它在语言、感知、心理上的细密分析。它是两者的合一:以对名的分析,服务于对天下的治理。

1.3.2 王业之始

第十一段说:「期命辨说也者,用之大文也,而王业之始也。」这句话把名的位置抬得极高。王业从哪里开始?从期、命、辨、说开始,也就是从约定名称、赋予名称、说明、论辩开始。

这个说法可以与《周易·系辞》互相印证。《系辞》说:「圣人有以见天下之赜,而拟诸其形容,象其物宜,是故谓之象。」圣人看到天下的繁复,为之拟形容、象物宜,这就是象。象是名的前身:把纷繁的实归拢到一个可以指认的符号上。《系辞》又说:「其称名也小,其取类也大。」称名看起来是小事,取类却是大事。一个名,把一类实归到一处;名是类的门户。王者治天下,首先要让天下的实各归其类,这就是「王业之始」。

1.3.3 本文的读法

《正名》二十段,前十三段讲名,后七段讲欲与心。初读的人常常觉得后半突然转向,仿佛荀子先生把两篇文章拼在了一起。本文要证明的是:这不是拼接,而是一篇文章的两段呼吸。前半立名,后半用名;前半把「性、情、虑、伪、心」这些名定下来,后半就用这些名去讲治乱之所在。而贯穿前后的枢纽只有一个字:心。

前半说「心有徵知」,「心也者,道之工宰也」;后半说「治乱在于心之所可」,「心平愉,则色不及佣而可以养目」。名靠心来徵知,欲靠心来裁断,物靠心来役使。这个心,是荀子先生所有论述的中枢。

下面的各章,将沿着这个思路,一步一步读下去。第二章先看全篇的结构和伏笔,第三章到第五章看名的约定、名的边界、心与天官,第六章和第七章看辩说,第八章到第十章看心、欲、权、物。全篇的线索会在最后一章回到开头那个字:稽。

2 全篇的结构与伏笔

2.1 先立名,后用名

2.1.1 第二段的十个名

《正名》第二段一口气定了十个名:性、情、虑、伪、事、行、知、能、病、命。这一段读来像一份词表,枯燥而密集,许多读者匆匆掠过,只记得「性伪之分」。但如果把它当作词表来读,就错过了荀子先生的用意。

先看这十个名的排列。性是「生之所以然者」,是天生的根据;情是「性之好、恶、喜、怒、哀、乐」,是性的显现;虑是「情然而心为之择」,是心对情的拣择;伪是「心虑而能为之动」,是拣择之后付诸行动的人为。事是「正利而为」,行是「正义而为」,这是伪的两种取向。知是「所以知之在人者」,智是「知有所合」;能是「所以能之在人者」,能(后一个能)是「能有所合」,这是人的认识与才能,及其与实相合的状态。病是「性伤」,命是「节遇」。

这个序列不是随手排的。它从天生的性出发,经情、虑、伪,走向事与行,然后补上知与能这两种人的资具,最后以病和命收尾。它是一条从天到人、从内到外的路。而路的中间那个转折点,是「心为之择」。性和情是天给的,虑和伪是心做的。心是天与人的分界线。

2.1.2 第十五段的三句话

看第十五段的开头:「性者,天之就也;情者,性之质也;欲者,情之应也。」

这三句话,正是第二段那份词表的直接运用。性是天所成就的,对应「生之所以然者谓之性」;情是性的质地,对应「性之好、恶、喜、怒、哀、乐谓之情」;欲是情的应接,则是把第二段没有明说的「欲」接到情下面。第二段里的「情然而心为之择谓之虑」,到了第十四段变成「欲不待可得,所受乎天也;求者从所可,所受乎心也」,同样是天与心的分界。

这就是说,荀子先生在第二段把工具磨好,到第十四、十五段才拿出来用。中间隔着十几段讲名、讲辩说的文字,工具一直放着没动。但它们没有闲置,因为讲名的部分本身就是在示范:一个名定下来,就要严格地守住它。第二段定了性、情、虑、伪,后文就严格按这些定义来说话,一个字不错。这种前后一致,本身就是「正名」。

2.1.3 一篇文章的自我示范

所以《正名》有一个隐藏的结构:它是一篇关于正名的文章,同时也是一次正名的实际操作。它先「制名」,再「用名」,并且在中间告诉读者制名的原理和用名的规矩。整篇文章就是「名定而实辨,道行而志通」的一次演示。

这一点可以和荀子先生的其他篇章比较。《性恶》篇讲性伪之分,也用「不可学、不可事而在人者谓之性;可学而能、可事而成之在人者谓之伪」这样的定义。但《性恶》篇是先定义再论证,定义是为论证服务的。《正名》不同。《正名》的定义本身就是论证的一部分,因为它要证明的正是:名一旦定好,实就辨清了,道就行得通了。它用自己的写法证明了自己的主张。

2.2 三件事的许诺与兑现

2.2.1 第三段的许诺

第三段末尾列出三件「不可不察」的事:所为有名,所缘以同异,制名之枢要。这是一份许诺。荀子先生说这三件事要察,接下来就要一件一件地察。

第四段开头「异形离心交喻」到结尾「此所为有名也」,交付的是第一件事:为什么要有名。第五段开头「然则何缘而以同异?曰:缘天官」到结尾「此所缘而以同异也」,交付的是第二件事:凭什么分同异。第六、七、八段讲命名的方法、共名与别名、约定俗成,第九段讲同状异所、异状同所、化与一实,末尾说「此制名之枢要也」,交付的是第三件事:制名的关键。

三段许诺,三段兑现,各段末尾都有「此……也」的结语作为交割凭证。这种严整的对应,说明荀子先生对文章的结构有极清楚的自觉。

2.2.2 第十段的三把尺子

第十段是全篇最像逻辑学的一段,它列出三类「惑」:用名以乱名、用实以乱名、用名以乱实。但这一段真正精彩的,不是三惑的分类,而是每一惑之后紧跟着的那一句「验之……则能禁之矣」。

第一惑「验之所为有名」。第二惑「验之所缘无以同异」。第三惑「验之名约」。这三把尺子,正是第三段许诺、第四至九段交付的三件事。「所为有名」是第四段,「所缘以同异」是第五段,「名约」是第六至九段的核心。荀子先生在这里做了一件很漂亮的事:他把前面建立起来的三条原理,转过来当作三把尺子,去量三种邪说。

用名乱名的,比如说「见侮不辱」,是把两个不同的实硬塞进一个名里。要检验它,就问:名是拿来做什么的?名是拿来「指实」的,「明贵贱,辨同异」的。把不同的实混到一个名下,违背了有名的目的。用实乱名的,比如说「情欲寡」,是拿某一种特殊的实去改变一个名的通常含义。要检验它,就问:同异是凭什么分的?凭天官。天官所感受到的,人人相同,人的欲望多不多,「缘天官」一验便知。用名乱实的,比如说「有牛马非马」,是拿名的分合去否定实的存在。要检验它,就问:名是怎么约定的?既然约定了牛马是牛与马的兼名,就不能又用这个兼名去否认马。

第十段的结构,把第三段到第九段整个地照了一遍。这不是重复,而是把原理变成方法。

2.2.3 「情欲寡」的伏笔

第十段列出的三惑中,有一个格外值得注意:「情欲寡」。它被归入「惑于用实以乱名」,检验之法是「验之所缘无以同异,而观其孰调」。

但荀子先生在这里只是点名,没有细驳。细驳在哪里?在第十四段:「凡语治而待寡欲者,无以节欲而困于多欲者也。」「欲之多寡,异类也,情之数也,非治乱也。」这才是对「情欲寡」的正面回应。

而且回应的方式,正是第十段预告的方式。第十段说要「验之所缘无以同异」,也就是要看天官的感受是否真的如此。第十四段就说「人之所欲生甚矣,人之恶死甚矣」,这是天官的实际状况,人人可验。第十五段又说「虽为守门,欲不可去,性之具也。虽为天子,欲不可尽」,从守门人到天子,欲都不可去也不可尽,这就是「缘天官」得出的同异之判。

所以第十段与第十四段之间,隔着三段讲辩说的文字,但前者是伏笔,后者是照应。荀子先生在第十段埋下「情欲寡」这三个字,到第十四段才把它挖出来。全篇的前半和后半,由这条线牢牢缝在一起。

2.3 稽字首尾

2.3.1 第九段的「稽实定数」

第九段末尾说:「此事之所以稽实定数也。此制名之枢要也。」稽是查核,定数是确定数目。制名的枢要,最后落在「稽实定数」上:一个名,能不能拿去查对它所指的实,能不能数清楚它指的是一个实还是两个实。

这个「稽」字,是全篇的钥匙。荀子先生讲的所有关于名的道理,都指向一件事:名要能够对着实去查核。名无固宜,但约定之后就要能查;名有共有别,但共别之间要能查;同状异所是二实,异状同所是一实,都是为了能查。

2.3.2 第二十段的「无稽之言」

再看全篇最后一句:「无稽之言,不见之行,不闻之谋,君子慎之。」无稽之言,就是无法查核的言。不见之行,是没有人见过的行。不闻之谋,是没有人听过的谋。三者的共同点是:没有实可以对照。

这句话不是随手附在文末的格言。它是把第九段的「稽实」翻转过来,作为全篇的收束。前面说名要能稽实,这里说不能稽实的言,君子要慎。慎,不是一概拒绝,而是不轻信,不轻用。一句话如果无法查对,君子就不把它当作立论的根据。

这与孔子先生的态度一脉相承。《论语·子路》:「君子于其所不知,盖阙如也。」不知道的,就空着,不去硬填。《论语·为政》:「多闻阙疑,慎言其余,则寡尤;多见阙殆,慎行其余,则寡悔。」多听,把可疑的空出来,谨慎地说其余的;多看,把危险的空出来,谨慎地做其余的。「阙」就是「慎」。《礼记·中庸》说得更直接:「无徵不信,不信民弗从。」没有可以验证的凭据,就不会被相信;不被相信,民就不会跟从。徵就是稽。

2.3.3 一个字串起全篇

于是全篇的首尾就合上了。开头讲后王之成名,讲名从何来;中间讲名如何稽实;结尾讲无稽之言不可轻信。中间那些关于欲、心、权、物的讨论,同样是「稽」的实践:拿人的实际欲望去验「寡欲」之说,拿人的实际感受去验「以己为物役」之害。荀子先生不空谈,每一个论断都要落到可验的实上。

这一章所说的三重结构,可以合成一句话:《正名》以名开头,以稽结尾,中间用自己定下的名去验自己要驳的说。它是一篇写得极有心机的文章,而它的心机不在文辞的巧妙,在于结构的严整。读它,需要把二十段当作一个整体来读,而不是当作二十条语录来读。

3 名无固宜与名有固善

3.1 名从约定中来

3.1.1 约定俗成谓之宜

第八段是全篇关于名的性质最集中的表述:「名无固宜,约之以命,约定俗成谓之宜,异于约则谓之不宜。名无固实,约之以命实,约定俗成,谓之实名。名有固善,径易而不拂,谓之善名。」

前两句讲的是同一件事:名与实之间,没有天然固定的对应。为什么把这个动物叫牛而不叫马?没有理由,只是约定。约定了,大家都这么用,习惯了,就是「宜」,就是合适;跟约定不一样的,就是「不宜」。名与实的关系是人约出来的,不是天生的。

这一点说起来平常,在先秦却是一个大胆的立场。因为它意味着,名本身不带任何神圣性。名是工具,工具的好坏在于用得顺不顺手,而不在于它有什么神秘来历。荀子先生用「约」字来说名,与他用「伪」字来说礼是一样的思路:礼是圣人制作的,名是众人约定的,二者都是人为,都不是天降。

3.1.2 物谓之而然

庄子先生在《齐物论》里说过几乎同样的话:「道行之而成,物谓之而然。恶乎然?然于然。恶乎不然?不然于不然。」路是人走出来的,物是人叫出来的。为什么是这样?因为大家说它是这样。为什么不是那样?因为大家说它不是那样。

「物谓之而然」与「约定俗成谓之宜」,是一个洞见的两种表达。庄子先生看到了名的约定性,荀子先生也看到了。两人都不认为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,都认为名是人加于物的。就这一层而言,儒道两家在名的性质上没有分歧。

但两人从这个共同的前提出发,走向了相反的方向。

3.1.3 齐是非与一民

庄子先生从「物谓之而然」推出的是:既然名是人叫的,那么彼此的是非也是人叫的,「彼亦一是非,此亦一是非」,因此不必固执于任何一方的名和是非,应当「和之以天倪」,「休乎天钧」,让各种说法各安其位而不互相压倒。名的约定性在庄子先生那里成了消解名的理由。名既然是约定的,就不必太当真。

荀子先生从「约定俗成谓之宜」推出的却是:既然名是约定的,那么约定就必须有人来守;守约的人就是王者,「王者之制名,名定而实辨」;破坏约定的就是「大奸」,「其罪犹为符节度量之罪也」。名的约定性在荀子先生那里成了执掌名的理由。名既然是约定的,就更要认真守约,因为没有别的东西替它撑腰。

这是一个非常有意思的分岔。同样承认名是人为的,一个说「所以不必执着」,一个说「所以必须严守」。差别不在对名的认识,而在对人的期待。庄子先生期待人能超出名去看道;荀子先生期待人能凭着名去行道。庄子先生看到名的相对,便劝人放下;荀子先生看到名的相对,便劝人拿稳。

这两种态度并非不能并存。人在辩论中,需要荀子先生的严守;人在独处时,需要庄子先生的放下。荀子先生自己在《解蔽》篇里也说「虚壹而静」,说人心要能虚,才能容纳新的知,这与庄子先生的「心斋」有相通之处。只是《正名》一篇,是为王者写的,所以只讲严守,不讲放下。

3.2 名有固善

3.2.1 宜与善的不对称

第八段有一个微妙之处,常被忽略:前两句说「名无固宜」「名无固实」,第三句却说「名有固善」。宜是没有固定的,实是没有固定的,善却是有固定的。

这个不对称是有意的。荀子先生并不认为名完全是任意的。名与实的对应是约定的,但在诸多可能的约定之中,有的好,有的不好。好的标准是「径易而不拂」:直截,容易,不别扭。一个名,如果说出来人立刻明白,用起来不与其他名冲突,不需要费力解释,那就是善名。反之,绕来绕去、容易混淆、用起来别扭的,就是不善的名。

这就是说,名的约定性不等于名的随意性。约定有优劣,优劣的标准不来自约定本身,而来自名的功用:名是用来「指实」「喻志」的,能顺畅地指实喻志的名,就是善名。

3.2.2 伪之中有善

这一层意思,与荀子先生的性伪之说是同一个理路。《性恶》篇说:「礼义者,圣人之所生也。」礼义是圣人制作的,是伪,不是性。但荀子先生从不因为礼义是伪,就说礼义可以随意制作。相反,礼义有极严格的理据,《礼论》篇说礼「上事天,下事地,尊先祖而隆君师」,礼的每一个节文都有它的道理。

名亦如此。名是伪,是「虑积焉,能习焉,而后成」的东西。但伪之中有善有不善,正如礼有得有失。荀子先生用「名有固善」这一句,把名从纯粹的约定中拉回了一步:约定的名,仍然要接受「善不善」的评判。这个评判的根据,是名能不能顺畅地完成它的功用。

从这里可以看出荀子先生思想的一个基本格局:人为的东西,并不因为是人为的就失去了标准;标准在人为之中,而不在人为之外。天不给标准,但人在做的过程中会发现什么做法更顺、更通、更不拂。这就是善。

3.2.3 径易而不拂

「径易而不拂」三个字,也值得停一停。径是直,易是容易,不拂是不违逆。这三个字讲的是名与心之间的关系。一个善名,是心一听就通的名,是心用起来不打结的名。名的善,最终是由心来判定的。

这就把名的问题引到了心上。第十一段说「心也者,道之工宰也」,第五段说「心有徵知」。名要靠心来接受、来运用、来判断。一个名是否径易而不拂,不是名自己能决定的,是心在使用它的时候感受到的。荀子先生在讲名的时候,从来没有离开过心。

3.3 约定的边界

3.3.1 谁来约定

既然名是约定的,就有一个问题:谁有资格约定?第三段的答案是明确的:「王者之制名。」不是任何人都可以制名。但王者也不是凭空制名,他要「循于旧名,作于新名」,在既成的约定基础上增补。

普通人的位置是什么?是守约。「其民莫敢托为奇辞以乱正名。」民不制名,但民守名。这不是压制,而是分工。名是公共的秤,秤由官府校准,百姓使用。百姓若人人都可以私改秤,秤就没有意义了。

这个分工与孔子先生「君子名之必可言也,言之必可行也」相呼应。君子命名,必须使这个名可以说得通、可以做得到。命名是一种责任,不是一种权利。王者制名的权力,来自他对名的通达与实行负有的责任。

3.3.2 约定不是任意

约定的名,仍然要「稽实」。这是约定的第一重边界:名可以约,但约了之后要能对着实去查。一个约定如果无法查验,比如说「山渊平」,山和渊在某种极端的视角下可以说平,但对着天官去查,山高渊低,人人可见,这个约定就是无效的。

约定的第二重边界,是不与既有的约定冲突。第六段说「单与兼无所相避则共」,单名和兼名如果不互相妨碍,可以共用。反过来,如果一个新名与旧名冲突,使人「疑惑」,使人「多辨讼」,这个新名就是「奇辞」,就是应当禁止的。

约定的第三重边界,是善。约定之中,取其径易而不拂者。荀子先生没有给出一套挑选善名的程序,但他给出了标准。有标准,就不是任意。

3.3.3 与老子先生的一层对照

老子先生说:「道可道,非常道;名可名,非常名。」可以说出来的道,不是常道;可以叫出来的名,不是常名。老子先生对名的态度,比庄子先生还要谨慎。他不是说名可以放下,而是说名根本够不到道。

荀子先生并不否认这一点。《正名》全篇讲的都是「名」如何指「实」,从来没有说名可以指「道」。第十一段「心合于道,说合于心,辞合于说」,道在心之上,名在辞之下。名与道之间隔着辞、说、心三层。名所能做的,是让实各归其位;道是心所合的,不是名所指的。

所以荀子先生与老子先生在名与道的关系上,并无根本冲突。老子先生说名够不到道,荀子先生也没有让名去够道。两人的差别在于:老子先生因为名够不到道,所以对名说得很少;荀子先生虽然知道名够不到道,仍然要把名说清楚,因为治天下需要名。这是圣人与王者的分别,是道家的退与儒家的进的分别,不是对与错的分别。

4 命名的两个边界

4.1 共名与别名

4.1.1 推而共之,至于无共然后止

第七段讲名的层级:「万物虽众,有时而欲无举之,故谓之物;物也者,大共名也。推而共之,共则有共,至于无共然后止。有时而欲徧举之,故谓之鸟兽。鸟兽也者,大别名也。推而别之,别则有别,至于无别然后止。」

这段话画出了一棵树。往上走,是「共」:把许多不同的东西归在一个名下。牛和马共为兽,兽和鸟共为鸟兽,鸟兽和草木共为生物,最后一切都共为「物」。物是最大的共名,再往上就没有可共的了,「至于无共然后止」。

往下走,是「别」:把一个名下的东西分开。物分为有生无生,有生分为动植,动物分为鸟兽,兽分为牛马,牛再分为黄牛黑牛,黑牛再分为这一头那一头,最后分到不能再分,「至于无别然后止」。

这棵树有两个端点。上端是「物」,下端是「一实」,也就是第九段所说的那个「有化而无别」的单个东西。名,就在这两个端点之间活动。

4.1.2 单、兼、共

第六段讲命名的具体操作:「单足以喻则单,单不足以喻则兼;单与兼无所相避则共;虽共不为害矣。」

一个字说得清楚,就用一个字,比如「马」。一个字说不清楚,就用两个字,比如「白马」。单名和兼名如果互不妨碍,可以并用,「马」和「白马」同时存在,没有害处。

这几句看起来是在讲用词的经济,其实是在讲同一棵树上不同层级的名可以共存。「马」是共名,「白马」是别名,二者不冲突,因为白马本来就是马的一种。荀子先生这里没有点名,但显然是针对「白马非马」一类的说法。他不与之辩,只是平静地指出:单与兼无所相避,共之不为害。白马是马,这是约定,约定之中没有冲突,就不必制造冲突。

「知异实者之异名也,故使异实者莫不异名也,不可乱也,犹使同实者莫不同名也。」不同的实用不同的名,相同的实用相同的名,这是全部的规矩。规矩极简单,难的是守住。

4.1.3 树的意义

这棵树的意义在于,它把万物安放在一个可以由上到下、由下到上通行的秩序里。任何一个实,都可以在这棵树上找到它的位置:它属于哪个共名,它是哪个别名,它上面是什么,下面是什么。第四段说制名的功用是「上以明贵贱,下以辨同异」,这棵树就是同异的地图。

《周易·系辞》说:「方以类聚,物以群分。」类聚群分,就是共与别。又说:「引而伸之,触类而长之,天下之能事毕矣。」触类而长,就是沿着这棵树往上往下推。荀子先生所说的「推而共之」「推而别之」,与《系辞》的「引而伸之」「触类而长之」是同一件事。

4.2 两个「止」

4.2.1 物是名的顶点

「至于无共然后止」,这个「止」字要紧。名往上推,推到「物」就止了。为什么止?因为再往上没有可以共的东西了。物已经包括了一切可以被命名的东西。

但这里有一个问题:道呢?道不是物。道在物之上,还是在物之外?荀子先生没有把道放在这棵树上。他在第十一段说「道也者,治之经理也」,说「心合于道」,道是心所合的,不是名所指的。名的树到「物」为止,道不在树上。

这个安排不是疏漏,而是分寸。名所能指的,是有形有状、可以由天官去感受的实。道没有形状,天官感受不到,所以名指不到。名到物而止,就是在承认名的界限。

4.2.2 老子先生的「知止」

老子先生《道德经》第三十二章说:「始制有名,名亦既有,夫亦将知止,知止可以不殆。」开始制作了名,名既然有了,就要知道停止;知道停止,就可以不危险。

这一句与荀子先生「至于无共然后止」放在一起读,会有一种意外的契合。老子先生说名要知止,荀子先生说名推到「物」就止。老子先生的「止」是对名的警惕:名一旦有了,人就容易被名带着走,越走越远,忘了名之外还有道;所以要知止。荀子先生的「止」是对名的界定:名推到最大共名就到头了,再往上是名指不到的。

两个「止」,一个从道的角度说,一个从名的角度说,划的是同一条线。老子先生站在线的那一边,说这边的名不要越过来;荀子先生站在线的这一边,说名到这里为止。线是同一条线。

老子先生第一章又说:「无名,天地之始;有名,万物之母。」无名是天地的开始,有名是万物的母亲。万物由有名而分,天地则在无名之中。这与荀子先生「物也者,大共名也」正好对上:物是有名的顶点,物以上是无名。荀子先生的「物」,就是老子先生的「有名」所能到的最高处。

4.2.3 一实是名的底点

往下的「止」,是「至于无别然后止」。名往下分,分到不能再分的单个实,就止了。为什么止?因为再往下没有可以别的东西了。这一头黑牛,就是这一头黑牛,它不能再分成两个东西。

这里也有一个分寸。名往下分,可以分到单个的实,但不能再往下分了。那些试图在单个实之内再做区分的,比如说「今日之我非昨日之我」一类的说法,荀子先生在第九段用「化」来处理:「状变而实无别而为异者,谓之化。有化而无别,谓之一实。」状态变了,实没有变,这叫化;有变化而没有分别,仍然是一个实。名的底点是一实,化不能使一实变成二实。

所以名的树有上下两个界限。上限是物,物以上是道,名指不到;下限是一实,一实以内是化,名不再分。在这两个界限之间,名可以自由地推共推别。这两个界限不是名的缺陷,而是名的本分。名知道自己能做什么,不能做什么。

4.3 从道到名的链

4.3.1 心合于道,说合于心,辞合于说

第十一段有一句把道、心、说、辞串起来:「心合于道,说合于心,辞合于说。」

这是一条下行的链。最上面是道,心要合于道;然后是说,说要合于心;然后是辞,辞要合于说。辞之下还有名,因为「辞也者,兼异实之名以论一意也」,辞是由名组成的。所以完整的链是:道、心、说、辞、名。

名是这条链的末端,是道的最远的显现。道本身无名,但道要行于天下,就必须经过心、说、辞,最后落到名上。名是道在天下行走时踩下的脚印。脚印不是脚,但没有脚印,人就无法知道脚往哪里走。

这条链也可以反过来读。从名上溯,名成辞,辞成说,说出于心,心合于道。第十一段接着说:「正名而期,质请而喻,辨异而不过,推类而不悖。」正名是起点,推类是终点。从名出发,一路推上去,可以推到道。所以名虽然是末端,却是入口。

4.3.2 形而上者谓之道,形而下者谓之器

《周易·系辞》说:「形而上者谓之道,形而下者谓之器。」道在形之上,器在形之下。名属于哪一边?名所指的是实,实是有形的,名是随实而立的。所以名在器的一边。

荀子先生的链正好符合这个分判。道在最上,是形而上;名在最下,是形而下。中间的心、说、辞,是从形而上过渡到形而下的阶梯。心最接近道,「心合于道」;名最远离道,名只指实。

但《系辞》并不因为器是形而下,就轻视器。它接着说:「化而裁之谓之变,推而行之谓之通,举而错之天下之民谓之事业。」道要化裁、推行、举错于天下,最后成为事业,这一路都离不开器。同样,荀子先生也不因为名是末端就轻视名。他说「期命辨说也者,用之大文也,而王业之始也」。名是王业的开始。道要行于天下,必须落到名上。

4.3.3 名与道的分寸

把这一章的意思收拢,可以说:荀子先生对名有一个非常清楚的定位。名是约定的,不是天生的;名是指实的,不是指道的;名有上限也有下限,上限是物,下限是一实;名在道、心、说、辞、名这条链的末端,是道的最远的显现,也是通向道的入口。

这个定位与老子先生、庄子先生的看法,并不像通常以为的那样对立。老子先生说名可名非常名,荀子先生也没有让名去指道。庄子先生说物谓之而然,荀子先生也承认名无固宜。三人的差别,不在于对名的认识,而在于对名的使用:道家因为名有限,所以少用名;荀子先生因为名有限,所以更要把名用在它能用的地方,并且用好。

这也是儒道两家的一贯分别。道家看到了限度,便停在限度之前;儒家看到了限度,便在限度之内尽力。两者都是对限度的尊重,只是尊重的方式不同。

5 天官与心

5.1 缘天官

5.1.1 同类同情

第五段回答「何缘而以同异」,答案只有三个字:「缘天官。」凭什么分同异?凭天生的感官。

理由是:「凡同类同情者,其天官之意物也同。故比方之疑似而通,是所以共其约名以相期也。」同一类的人,感官相同,感官对物的感受也相同。所以人与人之间可以拿相似的东西互相比拟而互相理解,这就是人们能够共用一个约定的名来互相期会的基础。

这一句是整个名学的地基。名是约定的,但约定为什么可能?因为约定的双方对物有相同的感受。我说「甘」,你知道我说的是什么,因为你的舌头尝到的甘与我的一样。如果人与人的感官各不相同,约定就无从谈起,名也就无从建立。荀子先生把名的可能性建立在人的共同天性上,这是他与那些把名看作纯粹思辨游戏的人的根本区别。

5.1.2 五官各有所异

接下来是一份细致的清单:「形体、色理以目异;声音清浊、调竽、奇声以耳异;甘、苦、咸、淡、辛、酸、奇味以口异;香、臭、芬、郁、腥、臊、漏庮、奇臭以鼻异;疾、痒、凔、热、滑、铍、轻、重以形体异;说、故、喜、怒、哀、乐、爱、恶、欲以心异。」

这份清单的意义,不在于它列举了多少感觉,而在于它把「异」的根据分配到了各个感官。形色由目分,声音由耳分,味道由口分,气味由鼻分,触感由身分。每一个感官都负责一类「异」。同异不是心凭空想出来的,是感官一项一项地分出来的。

值得注意的是最后一项:「说、故、喜、怒、哀、乐、爱、恶、欲以心异。」心也是一个官,它负责分辨的是情感和意愿。这里的「心」是与目、耳、口、鼻、形体并列的,是第六个感官。它感受的是内在的情,正如目感受外在的色。荀子先生把心也算作天官之一,这与《天论》篇「耳目鼻口形能各有接而不相能也,夫是之谓天官」是一致的。

5.1.3 共其约名以相期

「共其约名以相期」,这六个字把名的社会性说透了。名是「共」的,是大家一起用的;名是「约」的,是约定的;名是用来「相期」的,是用来互相期会、互相理解的。一个人独处,不需要名。名的存在,是因为人要与人交往。

这与第四段「异形离心交喻」相呼应。人的形体各异,心思各别,却要互相理解,这就需要名。名是分离的心之间的桥。桥的两端能够相通,是因为桥的两端有相同的地基,那就是天官。

5.2 心有徵知

5.2.1 徵知待天官之当簿其类

第五段的后半,讲心的作用:「心有徵知。徵知,则缘耳而知声可也,缘目而知形可也。然而徵知必将待天官之当簿其类,然后可也。五官簿之而不知,心徵知而无说,则人莫不然谓之不知。」

徵知,是验证的知,是心把感官送来的材料加以核实、归类、说明的能力。心可以凭耳朵知道声音,凭眼睛知道形状。但心的徵知必须等待天官先把材料按类登记好,然后才能进行。

「簿」是登记。天官把感受到的东西登记在册,心再来核对。这个比喻很生动:五官是记账的,心是审账的。审账的人不能凭空审,必须有账可审。所以荀子先生说,五官登记了而心不知,或者心自以为知却说不出道理,这两种情况都叫「不知」。

这段话把知的条件说得很严格。知需要两样东西:感官的材料,和心的说明。只有材料没有说明,不是知;只有说明没有材料,也不是知。真正的知,是心对感官材料的有理有据的核实。

5.2.2 与孟子先生的对照

孟子先生《告子上》说:「耳目之官不思,而蔽于物。物交物,则引之而已矣。心之官则思,思则得之,不思则不得也。此天之所与我者。」耳目之官不会思考,容易被外物遮蔽;心之官会思考,思考就能得到,不思考就得不到。

孟子先生在这里把耳目与心对立起来。耳目是被动的,被物牵着走;心是主动的,能思能得。这个对立的用意,是要人「先立乎其大者」,让心做主,不让耳目做主。

荀子先生的说法与此有微妙的不同。他没有把耳目与心对立,而是把它们编成上下两层:天官在下,负责簿录;心在上,负责徵知。心不能不经天官而知,天官也不能不经心而成知。两者是配合,不是对立。

这个差别与两人对性的看法有关。孟子先生认为心本有善端,心自己就能思得,所以强调心的独立。荀子先生认为心的知是从外面学来的,必须凭感官的材料,所以强调心与天官的配合。孟子先生的心是本源,荀子先生的心是工宰。工宰是主管、是治理者,它治理的是天官送来的材料。

但两人也有共同之处。两人都认为心在人身上居于主导地位。孟子先生说「心之官则思」,荀子先生说「心居中虚以治五官,夫是之谓天君」(《天论》)。天君是五官的君主。君主不能没有臣,但君主终究是君主。荀子先生的心虽然依赖天官,却仍然是天官的君。

5.2.3 与《解蔽》的呼应

荀子先生在《解蔽》篇里说:「人何以知道?曰:心。心何以知?曰:虚壹而静。」心怎样才能知道?要虚,要壹,要静。虚是不让已有的知妨碍新知,壹是不让这一件事妨碍那一件事,静是不让梦想烦扰扰乱知。

《解蔽》讲的是心如何知道,《正名》讲的是心如何知物。知道要虚壹而静,知物要缘天官而徵知。两篇合起来看,荀子先生的心有两个方向:向上合道,向下徵物。向上时它要空虚安静,向下时它要有据有说。这两个方向并不矛盾,因为道就是万物的理,知道就是知万物的所以然,而知万物又必须从天官开始。

《正名》第十一段「心也者,道之工宰也」,工宰是管理者。心管理什么?管理名、辞、说、辨,也管理天官的材料。它是道的工宰,也是天官的君。上承道,下治物,这就是荀子先生的心。

5.3 化与一实

5.3.1 同状异所与异状同所

第九段讲制名的枢要:「物有同状而异所者,有异状而同所者,可别也。状同而为异所者,虽可合,谓之二实。状变而实无别而为异者,谓之化。有化而无别,谓之一实。此事之所以稽实定数也。」

有些东西形状相同但处在不同的地方,比如两匹一模一样的马;有些东西形状不同但是同一个东西,比如一个人小时候和老了。前者虽然可以合在一个名下叫「马」,却是两个实。后者虽然形状变了,却仍是一个实,这种变叫「化」。

这几句是在解决一个根本问题:怎样数?两匹一样的马是一还是二?一个人幼时与老时是一还是二?荀子先生的答案是:以「所」定数,不以「状」定数。所是处所,是那个占据位置的东西本身。状相同而所不同,是二;状不同而所相同,是一。

5.3.2 化不破一实

「有化而无别,谓之一实。」这句话有一层不太被注意的深意。化是变化,别是分别。有变化而没有分别,仍然是一个实。也就是说,变化不足以破坏同一性。一个人从幼到老,形貌全变,但他仍然是他。

庄子先生对这个问题也有兴趣。《齐物论》结尾说:「昔者庄周梦为胡蝶……不知周之梦为胡蝶与,胡蝶之梦为周与?周与胡蝶,则必有分矣。此之谓物化。」庄子先生用「物化」来说明:周与蝶之间「必有分」,但分之中又有化,化使得分可以流动。庄子先生的兴趣在于化如何模糊了分。

荀子先生的兴趣正好相反。他关心的是化如何不破坏分。「有化而无别」,化了还是一个实。庄子先生看到了变中之通,荀子先生看到了变中之常。庄子先生在化中看到「万物皆一」的可能,荀子先生在化中看到「稽实定数」的可能。

两种看法并不冲突,因为它们看的是同一个现象的两面。《周易·系辞》说:「穷则变,变则通,通则久。」变而能通,通而能久。庄子先生说的是「变则通」,荀子先生说的是「通则久」。变化中有通,通中有常,常才可以数,可以名。

5.3.3 稽实定数

「此事之所以稽实定数也。」这一句把制名的枢要最终落在数上。名要能数,数要靠实来定。两匹马是二,一个人老幼是一。定不了数,名就悬空了。

这一句把整个名学的地基露了出来。荀子先生从「缘天官」讲起,讲到「共名别名」,讲到「约定俗成」,最后讲到「稽实定数」。一路下来,是从感受到分类,从分类到约定,从约定到查核。查核的最后一关,是数得清楚。

这也是为什么荀子先生的名学总是与治相连。治天下要数:数人口,数土地,数赋税,数刑罚。数如果乱了,治就乱了。名如果不能定数,名就不能用于治。稽实定数,是名对治的最后交代。

6 三惑与辩之不得已

6.1 三惑再读

6.1.1 见侮不辱

第十段的第一惑,是「见侮不辱」「圣人不爱己」「杀盗非杀人也」,荀子先生称之为「惑于用名以乱名」。这三句话来自不同的学派,荀子先生不细分,只指出它们犯的是同一种错。

以「见侮不辱」为例。荀子先生在《正论》篇里有详细的辨析。他把荣辱各分为两种:「有义荣者,有埶荣者;有义辱者,有埶辱者。」义荣是志意修、德行厚而得到的荣,埶荣是爵位高、俸禄厚而得到的荣;义辱是流淫污僈而得到的辱,埶辱是被詈侮、被捽搏而遭受的辱。君子可以有埶辱而无义辱,小人可以有埶荣而无义荣。

回到「见侮不辱」。这句话的意思是,受到侮辱不算辱。荀子先生指出它的错处在于:辱这个名,本来包含了两个实,一个是义辱,一个是埶辱。被侮是埶辱,不是义辱。说「见侮不辱」的人,是拿「不是义辱」来否定「是埶辱」,把两个实混进一个名里,用一个名的一半去否定另一半。这就是「用名以乱名」。

检验的方法是「验之所为有名,而观其孰行」。名是拿来干什么的?拿来辨同异的。义辱和埶辱是两个实,就该分辨,不该混淆。混淆了它们,就违背了有名的目的。

6.1.2 山渊平与情欲寡

第二惑是「山渊平」「情欲寡」「刍豢不加甘,大钟不加乐」,荀子先生称之为「惑于用实以乱名」。

「山渊平」是说山和渊一样平。在某种特殊的视角下,比如把山顶和渊底都看作大地表面的一部分,这话可以有一点意思。但「山」和「渊」两个名,是根据天官分出来的:目看到的山高,看到的渊低。用一种特殊的实(比如在极远处看,或者在某种思辨中看)去改变名的通常含义,就是「用实以乱名」。

检验的方法是「验之所缘无以同异,而观其孰调」。同异是凭什么分的?凭天官。天官所分的同异,人人一样,是「调」的,是协调一致的。特殊视角下的实,与天官所分的同异不调,就不能拿来改名。

「情欲寡」也是如此。它说人的情本来欲望很少。荀子先生的检验方法是:拿天官去验。人是不是欲望很少?「人之所欲生甚矣,人之恶死甚矣」,人的欲望很多,这是天官的实况。「情欲寡」是用某一种特殊的实(也许是圣人的情,也许是理想中的情)去改变「情」这个名的通常含义。

6.1.3 有牛马非马

第三惑是「非而谒楹」「有牛马非马也」,荀子先生称之为「惑于用名以乱实」。

「有牛马非马」是说,「牛马」这个兼名不等于「马」这个单名,所以牛马不是马。这在名的层面上有一点道理:兼名与单名确实不同。但荀子先生指出,这是拿名的分合去否定实的存在。牛马之中,明明有马,怎么能说牛马非马?

检验的方法是「验之名约,以其所受,悖其所辞」。名是怎么约定的?约定「牛马」是牛与马的兼称,就必须接受牛马之中有马。说「有牛马非马」的人,一方面接受了「牛马」这个兼名的约定,一方面又拒绝这个约定所包含的内容,自相矛盾。

三惑读下来,会发现荀子先生对付它们的方法都不是与之辩论,而是用一把尺子去量。第一把尺子是名的目的,第二把是天官的同异,第三把是名的约定。这三把尺子是第三段到第九段建立的,到第十段拿出来用。荀子先生不与邪说争辩,只是把邪说放在尺子上量一量,然后说「能禁之矣」。

6.2 明君不与辨

6.2.1 民易一以道而不可与共故

第十一段开头说:「凡邪说辟言之离正道而擅作者,无不类于三惑者矣。故明君知其分而不与辨也。夫民易一以道,而不可与共故。」

一切邪说,都逃不出三惑。所以明君知道它们属于哪一类,就不去和它们辩论。为什么不辩?因为「民易一以道,而不可与共故」。民众容易用道来统一,却难以与他们共同讨论道理的所以然。

这句话与《论语·泰伯》「民可使由之,不可使知之」意思相近。民众可以让他们照着道走,却难以让他们全都明白道的缘由。这不是轻视民众,而是对治理的现实认识:治理天下,不能靠给每一个人讲清楚每一个道理,只能靠建立一个人人可以遵循的秩序。

所以明君的做法是:「临之以势,道之以道,申之以命,章之以论,禁之以刑。」用威势临之,用道引导,用命令申明,用论说彰显,用刑罚禁止。这五种手段之中,论说只占一项,而且排在命令之后。

6.2.2 辨埶恶用

「故其民之化道也如神,辨埶恶用矣哉!」民众被道化了,就像神一样迅速,辩论还有什么用?

这一句把辩论的位置说得很低。在一个明君治理的天下,辩论是不需要的。民众依道而行,奇辞无从产生,也就无从辩论。辩论不是治理的正常手段,而是治理失败之后的补救。

这个看法在儒家内部不是荀子先生独有的。孔子先生说「予欲无言」(《论语·阳货》),说「天何言哉?四时行焉,百物生焉,天何言哉?」天不言而四时行,圣人的教化也应当如此,不靠辩论而靠行事。孟子先生虽然好辩,却说「予岂好辩哉?予不得已也」(《滕文公下》)。辩论是不得已的事。

6.2.3 圣王没,故辨说也

「今圣王没,天下乱,奸言起,君子无埶以临之,无刑以禁之,故辨说也。」现在圣王没了,天下乱了,奸言起来了,君子没有威势可以临之,没有刑罚可以禁之,所以只好辩说。

这句话坦白得令人动容。荀子先生自己就是一个辩说的人,《非十二子》《正名》都是辩说之作。但他并不以辩说为荣。他说辩说是「君子无埶以临之,无刑以禁之」之后的选择。如果君子有势有刑,就不必辩说了。

这与孟子先生「予岂好辩哉,予不得已也」是同一种心情。两位儒者都在辩论,两位都不以辩论为乐。辩论是末世的事,是圣王不在时的权宜。

6.3 辩为不得已

6.3.1 期命辨说的阶梯

第十一段接着给出一个阶梯:「实不喻,然后命,命不喻,然后期,期不喻,然后说,说不喻,然后辨。」实自己不能让人明白,就给它命名;命名了还不明白,就约定它的用法;约定了还不明白,就加以说明;说明了还不明白,就辩论。

这个阶梯从实开始,经命、期、说,最后到辨。每上一级,都是因为下一级不够用。辨是最后一级,是前面所有手段都不够用之后才动用的。

这个阶梯把辩论放在了一个非常明确的位置上:它是最后的手段,不是首选的手段。最理想的状况是「实喻」,实自己就让人明白了,什么都不用说。次一等是命名,再次是约定,再次是说明,最下是辩论。荀子先生对辩论的态度,由这个阶梯表露无遗。

6.3.2 善者不辩,大辩不言

道家对辩论的态度,比儒家更加决绝。老子先生说:「善者不辩,辩者不善。」(《道德经》第八十一章)善的人不辩论,辩论的人不善。又说:「多言数穷,不如守中。」(第五章)话说多了反而窘迫,不如守住中道。

庄子先生《齐物论》说:「大道不称,大辩不言。」大道不需要称说,大辩不需要言语。又说:「辩也者,有不见也。」辩论,正说明有看不见的地方。看得见的人不需要辩。

儒道两家在这一点上是一致的。孔子先生的「予欲无言」,孟子先生的「不得已」,荀子先生的「辨埶恶用」,老子先生的「善者不辩」,庄子先生的「大辩不言」,说的都是同一件事:辩论不是最高的境界,辩论是不得已的补救。差别只在于:道家因此少辩甚至不辩,儒家因为不得已而仍然辩。

荀子先生的独特之处是,他把这个「不得已」讲成了一个阶梯。他没有一概地反对辩,也没有一概地推崇辩,而是把辩放在阶梯的最下一级,说清楚它在什么时候必要、在什么时候多余。这是一种极其清醒的态度。

6.3.3 说行则天下正,说不行则白道而冥穷

第十一段的末尾,讲圣人之辩说:「说行则天下正,说不行则白道而冥穷。」辩说被采纳,天下就正了;辩说不被采纳,就把道说明白,然后隐没于穷困之中。

这一句是对辩说者自身处境的交代。辩说不一定被采纳。不被采纳怎么办?「白道而冥穷」,把道说清楚,然后接受不被采纳的结果。不怨,不改,不媚。

这与孔子先生对颜子先生说的「用之则行,舍之则藏,惟我与尔有是夫」(《论语·述而》)是同一种态度。用我就行道,不用我就藏起来。《周易·乾·文言》说:「遯世无闷,不见是而无闷。」隐居避世也不烦闷,不被人认可也不烦闷。荀子先生的「冥穷」就是「遯世」,他的「白道」就是「不见是」而仍然把是说出来。

辩说者最难的不是辩,而是辩了之后不被听从。荀子先生用「白道而冥穷」五个字,给了辩说者一个安身之处:你的责任是把道说明白,至于道行不行,不是你能决定的。把道说明白了,你的责任就尽了。这一层意思,把辩说从争胜之事变成了尽责之事。辩不是为了赢,是为了把道说清楚。说清楚了,赢不赢都无所谓。这就是圣人的辩说与常人的辩说的分别。

7 三等言说与三首诗

7.1 圣人之辨说

7.1.1 有兼听之明,而无矜奋之容

第十一段的后半,描绘圣人的辩说:「以正道而辨奸,犹引绳以持曲直。是故邪说不能乱,百家无所窜。有兼听之明,而无矜奋之容;有兼覆之厚,而无伐德之色。说行则天下正,说不行则白道而冥穷。是圣人之辨说也。」

圣人辩说的第一个特征,是「引绳以持曲直」。绳是木匠的墨线,用它来量木头的曲直。圣人辩说,不是以口才压人,而是拿正道当墨线,把邪说放到墨线旁边一量,曲直自见。辩说的力量不来自辩说者,来自道。

第二个特征,是「兼听」与「兼覆」。兼听是什么都听,兼覆是什么都容。圣人听得多,容得广,所以「邪说不能乱,百家无所窜」。百家无处可逃,不是因为圣人把它们赶尽杀绝,而是因为圣人把它们全都听过、全都看透,它们没有一个角落是圣人不知道的。

第三个特征,是「无矜奋之容」「无伐德之色」。听得多而不骄傲,容得广而不自夸。这是最难的一点。一个人知道得越多,越容易露出得意之色;容纳得越广,越容易露出施恩之态。圣人没有这两种颜色。

7.1.2 顒顒卬卬,如圭如璋

荀子先生引《诗·大雅·卷阿》来结束圣人之辨说:「顒顒卬卬,如圭如璋,令闻令望,岂弟君子,四方为纲。」

顒顒是温和庄重,卬卬是高昂。如圭如璋,是像玉器一样洁净。令闻令望,是有好的名声和风范。岂弟君子,是和乐平易的君子。四方为纲,是做四方的纲纪。

这首诗与圣人之辨说的对应非常准确。「顒顒卬卬」对应「无矜奋之容」:庄重而不张扬。「如圭如璋」对应「以正道而辨奸」:洁净如玉,无一点私意。「四方为纲」对应「说行则天下正」:圣人的辩说被采纳,就成为天下的纲纪。

荀子先生引诗,不是装饰。这首诗把圣人之辨说的精神用形象说出来了:圣人辩说,是以整个人格为辩说的凭据,而不是以口舌为凭据。

7.1.3 引绳以持曲直

「引绳以持曲直」这个比喻,可以多说几句。木匠用墨线量木头,不需要与木头争辩。墨线拉直了,木头曲不曲,一目了然。圣人用正道量邪说,也不需要与邪说争辩。正道摆出来,邪说邪不邪,一目了然。

这就是为什么圣人之辨说能够「无矜奋之容」。矜奋是争胜的态度,争胜是因为胜负不定。圣人不争胜,因为墨线一拉,曲直已定,无胜负可争。圣人的自信不来自自己,来自道。所以他既不需要骄傲,也不需要自夸。

《论语·卫灵公》记孔子先生说:「君子矜而不争,群而不党。」矜是庄重,不是骄傲。君子庄重而不争斗。荀子先生说的「无矜奋之容」,矜奋连用,指的是争斗时的高亢神色,与孔子先生的「矜而不争」并不矛盾。圣人有庄重的矜,没有争斗的矜奋。

7.2 士君子之辨说

7.2.1 以仁心说,以学心听,以公心辨

第十二段讲士君子之辨说:「辞让之节得矣,长少之理顺矣;忌讳不称,祅辞不出。以仁心说,以学心听,以公心辨。不动乎众人之非誉,不治观者之耳目,不赂贵者之权埶,不利传辟者之辞。故能处道而不贰,咄而不夺,利而不流,贵公正而贱鄙争,是士君子之辨说也。」

这一段的核心是三句话:以仁心说,以学心听,以公心辨。

以仁心说,是说话的时候心里存着仁,是为了对方好而说,不是为了压倒对方而说。以学心听,是听的时候心里存着学,是把对方的话当作可以学习的东西来听,不是当作要反驳的东西来听。以公心辨,是辩论的时候心里存着公,是为了求得公正的结论,不是为了自己的胜利。

这三句话,把辩论从争胜之事变成了修养之事。说要仁,听要学,辨要公。三者之中,「以学心听」尤其难得。一般人辩论,听对方说话,都是在等对方说完好反驳。以学心听,是真的想从对方的话里学到东西。这需要极大的谦逊,也需要极大的自信。谦逊是承认对方可能对,自信是不怕对方对了自己会输。

7.2.2 不动乎众人之非誉

士君子之辨说的第二个特征,是四个「不」:不动乎众人之非誉,不治观者之耳目,不赂贵者之权埶,不利传辟者之辞。

不被众人的毁誉动摇,不去讨好旁观者的耳目,不去巴结权贵的权势,不去利用邪僻之人的言辞。这四个「不」,说的是辩论者面对的四种诱惑:众人的赞誉、观众的喝彩、权贵的青睐、邪说的便利。士君子对这四种诱惑一概不动心。

这与孔子先生「人不知而不愠,不亦君子乎」(《论语·学而》)是同一种精神。别人不了解我,我不恼怒。士君子辩论,不是为了让别人了解自己、称赞自己,所以别人的毁誉动摇不了他。《论语·里仁》又说:「不患莫己知,求为可知也。」不担心没有人了解自己,只求自己有值得了解的地方。

「故能处道而不贰,咄而不夺,利而不流」,所以士君子能够守住道而不动摇,被人呵斥而不放弃自己的立场,被利益引诱而不流失自己的原则。

7.2.3 何恤人之言

荀子先生引的诗是:「长夜漫兮,永思骞兮,大古之不慢兮,礼义之不愆兮,何恤人之言兮!」这首诗不见于今本《诗经》,是一首逸诗。

长夜漫漫,我长久地思虑着自己的过错。远古的道我不敢怠慢,礼义我不敢有失。既然如此,何必忧虑别人的议论!

这首诗与士君子之辨说的对应也很准确。「永思骞兮」对应「以学心听」:不断反省自己的过失。「大古之不慢兮,礼义之不愆兮」对应「处道而不贰」:守住道,守住礼义。「何恤人之言兮」对应「不动乎众人之非誉」:不在意别人的议论。

圣人之辨说的诗是《卷阿》,讲的是「四方为纲」;士君子之辨说的诗是这首逸诗,讲的是「何恤人之言」。一个是被天下采纳而成为纲纪,一个是不被理解而守住自己。圣人与士君子的分别,就在这两首诗的分别里。圣人的辩说可以改变天下,士君子的辩说只能改变自己。但士君子的辩说,是圣人之辨说的准备。没有「何恤人之言」的定力,就不会有「四方为纲」的成就。

7.3 君子之言与愚者之言

7.3.1 涉然而精,俛然而类,差差然而齐

第十三段讲君子之言:「君子之言,涉然而精,俛然而类,差差然而齐。彼正其名,当其辞,以务白其志义者也。彼名辞也者,志义之使也,足以相通,则舍之矣。苟之,奸也。故名足以指实,辞足以见极,则舍之矣。」

君子的言辞,深入而精确,谦下而合类,参差而整齐。君子说话,只做一件事:正其名,当其辞,把自己的志义说明白。

「志义之使」,名辞是志义的使者。使者的任务是传达主人的意思,传达到了,使者就可以退下了。「足以相通,则舍之矣」,足够互相通达,就放下它。名辞不是目的,志义才是目的。名辞够用就行,不必多,不必巧。「苟之,奸也」,在名辞上苟且求胜,就是奸。

这几句话,与《周易·系辞》「书不尽言,言不尽意」的思路相通。文字不能完全表达语言,语言不能完全表达意思。既然如此,文字和语言就只是工具,达意是目的。《系辞》接着说「圣人立象以尽意」,立象是为了尽意,不是为了象本身。荀子先生说「名足以指实,辞足以见极,则舍之矣」,名辞足以指实见极,就放下。两者说的是同一件事。

庄子先生《外物》篇说得更彻底:「言者所以在意,得意而忘言。」言是用来达意的,得了意就忘掉言。荀子先生的「舍之」和庄子先生的「忘言」,态度是一样的:言辞是桥,过了桥就不必留恋桥。儒道在这一点上又是一路。

7.3.2 愚者之言

「外是者,谓之訒,是君子之所弃,而愚者拾以为己宝。故愚者之言,芴然而粗,啧然而不类,誻誻然而沸,彼诱其名,眩其辞,而无深于其志义者也。故穷藉而无极,甚劳而无功,贪而无名。」

超出「足以相通」的言辞,叫做訒,是君子所丢弃、愚者拾来当宝贝的东西。愚者的言辞,恍惚而粗疏,喧闹而不合类,喋喋不休像水沸腾。他们在名上引诱,在辞上炫耀,却对志义没有深入。所以他们的话没完没了,费力而无功,贪多而无名。

这一段与君子之言正好相反。君子「涉然而精」,愚者「芴然而粗」;君子「俛然而类」,愚者「啧然而不类」;君子「差差然而齐」,愚者「誻誻然而沸」。君子以名辞为志义之使,愚者以名辞为炫耀之具。君子达意即止,愚者「穷藉而无极」。

「甚劳而无功」四个字,对一切以辩为业、以辞为巧的人都是一记警钟。名辞的巧,如果不指向志义,就是空转。空转再快,也不产生任何东西。

7.3.3 为鬼为蜮

荀子先生引《诗·小雅·何人斯》:「为鬼为蜮,则不可得。有靦面目,视人罔极。作此好歌,以极反侧。」

你如果是鬼是蜮,就没法看清你。但你有一副人的面孔,看人却没有定准。我作这首好歌,来穷究你反复无常的心。

这首诗与愚者之言的对应,是三首诗中最尖锐的。「为鬼为蜮」对应「芴然而粗」:恍惚不定,看不清楚。「视人罔极」对应「誻誻然而沸」:反复无常,没有定准。「以极反侧」对应「验之……则能禁之矣」:把它的反复无常穷究出来。

三段言说,三首诗。圣人之辨说配《卷阿》,讲四方为纲;士君子之辨说配逸诗,讲何恤人之言;君子之言与愚者之言配《何人斯》,讲为鬼为蜮。三首诗从最高的圣人,到守己的士君子,到反侧的愚者,一路降下来。荀子先生引诗,不是随手引,而是按言说的等级精心挑选的。三首诗合起来,是一幅言说的等级图。

这幅图的意义在于:辩说不只是技术,而是人格的显现。圣人的辩说显出圣人的人格,愚者的辩说显出愚者的人格。荀子先生说「知者之言也,虑之易知也,行之易安也,持之易立也」,知者的话容易明白、容易实行、容易坚持。这三个「易」,是言说与人格合一的结果。话说得容易明白,是因为心里明白;行起来容易安稳,是因为话本来就是为了行的;坚持起来容易,是因为话与自己的志义一致。愚者反之,话说得炫目,行起来不安,坚持不住,因为话与志义是分离的。言说的高低,最终是人的高低。

8 治乱在心之所可

8.1 去欲与寡欲之误

8.1.1 有欲无欲,异类也,生死也

第十四段是全篇义理的重心所在。它开头就驳斥两种关于治的说法:「凡语治而待去欲者,无以道欲而困于有欲者也。凡语治而待寡欲者,无以节欲而困于多欲者也。」

凡是谈治而要等到人去掉欲望的,是没有办法引导欲望,被有欲望这件事困住了的人。凡是谈治而要等到人减少欲望的,是没有办法节制欲望,被欲望太多这件事困住了的人。

荀子先生的判断是:「有欲无欲,异类也,生死也,非治乱也。欲之多寡,异类也,情之数也,非治乱也。」有欲还是无欲,是两类不同的东西,是活着和死了的区别,不是治与乱的区别。欲望多还是少,也是两类不同的东西,是情的数量,不是治与乱的区别。

这几句话,把「欲」从「治乱」的问题里剥离出来。有欲无欲是生死问题:活着的人都有欲,没有欲的是死人。欲多欲少是数量问题:有人欲多,有人欲少,这只是情的多少。两者都与治乱无关。把治乱寄托在去欲或寡欲上,是找错了地方。

8.1.2 找错了地方

为什么说找错了地方?因为治乱是可以做到的事,而去欲和寡欲是做不到的事。一个人不能去掉欲望,因为欲望是「性之具」,是天生的配备。一个人也很难减少欲望,因为欲望的多寡是「情之数」,是情的固有数量。把治乱寄托在做不到的事上,治乱就永远做不到。

荀子先生这里的思路非常实际。他不问「理想中的人应当如何」,而问「实际的人可以如何」。实际的人有欲,欲还很多,这是给定的条件。治乱必须在这个条件下解决。如果治乱要等人无欲或寡欲才能实现,那治乱就没有指望了。

这就是「困于有欲」「困于多欲」的意思。主张去欲的人,被「人有欲」这个事实困住了,以为只要有欲就不能治;主张寡欲的人,被「人欲多」这个事实困住了,以为只要欲多就不能治。两种人都被欲困住,看不到治乱的真正所在。

8.1.3 不求之其所在,而求之其所亡

第十四段末尾说:「故治乱在于心之所可,亡于情之所欲。不求之其所在,而求之其所亡,虽曰我得之,失之矣。」

治乱在于心所认可的东西,不在于情所欲求的东西。不到治乱所在的地方去找,反而到治乱不在的地方去找,虽然说自己找到了,其实是失掉了。

「所在」与「所亡」,这一对词把整段的意思收拢了。治乱有一个所在,那就是心之所可。去欲寡欲之论,是到「所亡」的地方去找,怎么找也找不到。荀子先生的批评不是说去欲寡欲不好,而是说它们答非所问。问的是治乱,答的是欲望;欲望不是治乱的所在。

8.2 欲受乎天,求受乎心

8.2.1 欲不待可得,而求者从所可

第十四段中间有几句是全篇最精密的分析:「欲不待可得,而求者从所可。欲不待可得,所受乎天也;求者从所可,所受乎心也。」

欲望不等到可以得到才发生,而追求却跟着心所认可的走。欲望不等可得就发生,这是从天那里接受的;追求跟着心所认可的走,这是从心那里接受的。

这里区分了两个东西:欲和求。欲是想要,求是去追。想要是天生的,不由人做主,想要什么就想要什么,不管能不能得到。去追却是心决定的,心认可了才去追,心不认可就不追。

这个区分是整段的关键。欲望不由心管,追求由心管。治乱不在欲望,而在追求;追求由心管,所以治乱在心。「所受乎天之一欲,制于所受乎心之多,固难类所受乎天也。」天给的一个欲望,被心给的许多考虑所节制,当然不能与天给的东西同类看待。

8.2.2 人有从生成死者

荀子先生接着举了一个极有力的例子:「人之所欲生甚矣,人之恶死甚矣;然而人有从生成死者,非不欲生而欲死也,不可以生而可以死也。」

人想活的欲望极强,人怕死的情感极强。然而有人放弃生而选择死,这不是他不想活而想死,而是他认为不可以活而可以死。

这个例子证明了欲与心的分离。想活是欲,是天给的,极强。可是心认为「不可以生而可以死」,人就会舍生。心的「可」压过了欲的「欲」。如果治乱在欲,那么想活的欲这么强,就不应该有人舍生。可是有人舍生,说明决定行动的不是欲而是心之所可。

这与孟子先生《告子上》的鱼与熊掌是同一件事的两种说法。孟子先生说:「生亦我所欲也,义亦我所欲也;二者不可得兼,舍生而取义者也。」「所欲有甚于生者,所恶有甚于死者。」孟子先生把义也说成一种欲,一种比生更强的欲。荀子先生不这样说,他说舍生取死不是因为欲死,而是因为心认为「可以死」。孟子先生把义放在欲的层面上讲,荀子先生把义放在心之所可的层面上讲。两人说的是同一个现象:人可以为义舍生。但荀子先生的说法更清楚地把心与欲分开了。

8.2.3 心止之与心使之

「故欲过之而动不及,心止之也。心之所可中理,则欲虽多,奚伤于治?欲不及而动过之,心使之也。心之所可失理,则欲虽寡,奚止于乱?」

欲望超过了,行动却没有跟上,这是心制止了它。心所认可的合乎理,那么欲望再多,对治有什么妨害?欲望没有那么多,行动却超过了,这是心驱使的。心所认可的不合理,那么欲望再少,怎能止住乱?

这四句话是全篇的枢纽。欲多而行动不过,是心止之;欲少而行动过,是心使之。行动的过与不及,由心决定,不由欲决定。所以治乱在心。

这里荀子先生说了两个「奚」:「欲虽多,奚伤于治」,「欲虽寡,奚止于乱」。欲多不妨害治,欲少不能止乱。这是对去欲寡欲之论的最后一击。它们都以为欲是治乱的根源,荀子先生说:不是。欲多的人,心中理,就治;欲少的人,心失理,就乱。治乱与欲的多少完全无关。

8.3 与孟子先生「寡欲」的层次

8.3.1 养心莫善于寡欲

读到这里,有一个问题不能回避:孟子先生说过「养心莫善于寡欲」(《尽心下》)。老子先生也说过「见素抱朴,少私寡欲」(《道德经》第十九章)。荀子先生说「凡语治而待寡欲者」是「困于多欲者」,这是不是在批评孟子先生和老子先生?

细读原文,会发现不是。孟子先生说的是「养心」,荀子先生说的是「语治」。养心是个人修养的事,语治是天下治乱的事。孟子先生说,要养好自己的心,最好的办法是减少欲望;这是对一个人说的。荀子先生说,要谈天下的治乱,不能等到人人寡欲;这是对一个王者说的。两人说的不是一个层次的事。

孟子先生「养心莫善于寡欲」的下文是:「其为人也寡欲,虽有不存焉者,寡矣;其为人也多欲,虽有存焉者,寡矣。」欲少的人,善心即使有失去的,也少;欲多的人,善心即使有保存的,也少。孟子先生说的是欲与善心存养的关系,是心的修养问题。荀子先生并不否认这一层。他在第十五段说「欲虽不可去,求可节也」,欲不能去掉,但追求可以节制。节制追求,正是养心。

8.3.2 层次不同,不是对立

所以荀子先生与孟子先生的差别,不是「要不要寡欲」的对立,而是「治乱系于何处」的层次分别。

孟子先生说的寡欲,是对君子个人的修养要求。一个君子,欲少一些,心就清明一些。这没有错。荀子先生说的治乱,是对整个天下的秩序判断。整个天下的人不可能都寡欲,治乱不能寄托在这上面。这也没有错。

两人的根本一致处在于,都把心放在欲之上。孟子先生说「先立乎其大者,则其小者不能夺也」,大者是心,小者是耳目之欲。荀子先生说「治乱在于心之所可,亡于情之所欲」。两人都以心为主,以欲为从。差别只在:孟子先生从心的修养说,要减少欲对心的干扰;荀子先生从心的裁断说,只要心中理,欲多不妨。

至于老子先生的「少私寡欲」,是从道的角度说的。道的本性是朴,人合于道就应当朴,朴就少私寡欲。这也是修养层次的话,不是治乱层次的话。老子先生自己说的治,是「我无为而民自化,我好静而民自正,我无事而民自富,我无欲而民自朴」(第五十七章)。老子先生的治,是靠上位者的无欲来感化民,不是靠民自己去欲。这与荀子先生「临之以势,道之以道」的思路,在「治不待民之去欲」这一点上反而是接近的。

8.3.3 道者,进则近尽,退则节求

第十五段的结尾,荀子先生给出了自己对欲的态度:「欲虽不可尽,可以近尽也。欲虽不可去,求可节也。所欲虽不可尽,求者犹近尽;欲虽不可去,所求不得,虑者欲节求也。道者、进则近尽,退则节求,天下莫之若也。」

欲望不可能完全满足,但可以接近满足。欲望不可能去掉,但追求可以节制。所欲虽不能全得,追求者仍然可以接近全得;欲虽不可去,追求得不到时,思虑的人就会节制追求。道,进可以接近满足,退可以节制追求,天下没有比它更好的了。

这几句把荀子先生的立场说得非常圆满。他不主张去欲,也不主张寡欲,他主张「道」。道是什么?是心之所可中理。心中理,进则可以近尽其欲,退则可以节其求。进退皆宜,这才是治的所在。

这与前面「虽为守门,欲不可去,性之具也;虽为天子,欲不可尽」相呼应。守门人欲不可去,天子欲不可尽。从最低到最高,欲都在。欲既然一定在,治就必须在欲在的前提下解决。解决的办法不是消灭欲,而是让心以道来裁断求。心以道裁断,欲多欲少都无妨。这就是荀子先生的全部主张。它既承认了人的天性,又不被天性困住;既不高估人,也不低估人。这正是一种中道。

9 道者,古今之正权也

9.1 衡与权

9.1.1 人无动而不可以不与权俱

第十七段开头说:「凡人之取也,所欲未尝粹而来也;其去也,所恶未尝粹而往也。故人无动而不可以不与权俱。」

人取得一样东西,他所想要的从来不会纯粹地来,总是夹带着一些不想要的;人舍弃一样东西,他所厌恶的也从来不会纯粹地去,总是带走一些想要的。所以人的每一个行动,都不能不带着权衡。

这几句话把人的处境说得非常清楚。世上没有纯粹的好事,也没有纯粹的坏事。每一次取舍,都是在得中有失、失中有得之间做选择。既然如此,人就不能不权衡。权是秤锤,衡是秤杆。人每动一次,都要把得失放在秤上称一称。

这个「权」字,是儒家的一个大观念。《论语·子罕》记孔子先生说:「可与共学,未可与适道;可与适道,未可与立;可与立,未可与权。」可以一起学,未必可以一起走向道;可以一起走向道,未必可以一起站稳;可以一起站稳,未必可以一起权衡。权是最高的一级,是在道已立之后,面对具体境况时的裁断。孟子先生《梁惠王上》说:「权,然后知轻重;度,然后知长短。物皆然,心为甚。」称过才知道轻重,量过才知道长短,万物都是这样,心尤其如此。

9.1.2 衡不正则重县于仰

「衡不正,则重县于仰,而人以为轻;轻县于俛,而人以为重;此人所以惑于轻重也。权不正,则祸托于欲,而人以为福;福托于恶,而人以为祸;此亦人所以惑于祸福也。」

秤杆不正,重的东西挂上去,秤杆翘起来,人以为它轻;轻的东西挂上去,秤杆压下去,人以为它重。这是人被轻重迷惑的原因。权衡不正,祸藏在欲望里,人以为它是福;福藏在厌恶里,人以为它是祸。这是人被祸福迷惑的原因。

这个比喻非常精确。秤不正,不是东西的重量变了,而是秤显示错了。人对祸福的判断错了,也不是祸福本身变了,而是人心里的秤显示错了。祸本来是祸,但它藏在欲望里,欲望让秤翘起来,人就以为它是福。福本来是福,但它藏在厌恶里,厌恶让秤压下去,人就以为它是祸。

这就是为什么治乱在心之所可。心是秤,秤准,取舍就对;秤不准,取舍就错。第十四段说「心之所可中理」,中理就是秤准。第十七段把这个道理用秤的形象说了出来。

9.1.3 道者,古今之正权也

「道者,古今之正权也;离道而内自择,则不知祸福之所托。」道是古今不变的准确的秤。离开道而在自己心里选择,就不知道祸福藏在哪里。

这一句给「权」找到了标准。权是秤,但秤要有校准的依据。依据是什么?是道。道是「古今之正权」,古今一致的准秤。人用自己的心去权衡,如果心合于道,秤就准;如果心离开道而「内自择」,凭自己的好恶去选,秤就不准。

「内自择」三个字要紧。它不是说人不能自己选择,而是说人不能离开道而只凭自己选择。自己的好恶是秤上的物,不是秤本身。拿物来当秤,当然称不准。

《周易·系辞》说:「巽以行权。」巽是顺,是谦逊。行权要以顺,顺什么?顺道。权不是任意的裁断,是顺着道的裁断。荀子先生说「道者,古今之正权也」,正是「巽以行权」的意思。权衡必须顺着道,不能顺着己。

9.2 以一易两

9.2.1 一笔明白账

第十七段接下来,把道的道理讲成了一笔账:「易者,以一易一,人曰:无得亦无丧也。以一易两,人曰:无丧而有得也。以两易一,人曰:无得而有丧也。计者取所多,谋者从所可。以两易一,人莫之为,明其数也。」

交换,拿一个换一个,人说没得也没失。拿一个换两个,人说没失而有得。拿两个换一个,人说没得而有失。会算计的人取多的,会谋划的人从可以的。拿两个换一个,没有人会做,因为算得清楚。

这几句话极其平实。任何人都知道以一易两划算,以两易一吃亏。这是不需要教的算术。荀子先生接着说:「从道而出,犹以一易两也,奚丧!离道而内自择,是犹以两易一也,奚得!」跟着道走,就像拿一个换两个,有什么损失?离开道自己选,就像拿两个换一个,有什么得到?

这是荀子先生的论证方式:他不说道是神圣的、崇高的、不可违背的,他说道是划算的。跟着道,得的多;离开道,失的多。人人都会算这笔账,为什么到了道上就不会算了?

9.2.2 累百年之欲,易一时之嫌

「其累百年之欲,易一时之嫌,然且为之,不明其数也。」把一百年的欲望积累起来,去换一时的快意,居然还去做,是算不清楚这笔账。

这一句是对「离道而内自择」的具体描述。人离开道,凭自己的好恶去选,通常是为了一时的快意。一时的快意是「一」,百年的欲望是「百」。拿百换一,比拿两换一还吃亏得多。可是人还是去做,因为算不清楚。

为什么算不清楚?因为「衡不正」。一时的快意就在眼前,秤杆压下去,显得很重;百年的欲望在远处,秤杆翘起来,显得很轻。秤显示错了,人就以为一时的快意比百年的欲望更重。

这就是「祸托于欲,而人以为福」。一时的快意是欲,祸藏在里面。人只看到欲,看不到祸。等祸来了,百年的欲望已经赔进去了。

9.2.3 明其数

「明其数」是这一段的关键词。荀子先生反复说「明其数」「不明其数」。明数,是算得清楚。道的道理,说到底是一笔可以算清楚的账。

这个说法与第九段的「稽实定数」遥相呼应。名要能定数,道也要能明数。名的数是实的多少,道的数是得失的多少。两者都要求清楚地数。荀子先生的思想有一种强烈的可计算性:一切都要能查、能数、能验。名如此,道如此,治乱如此。

这不是把道降格为算计。相反,这是把道说得让人无法逃避。如果道只是崇高的,人可以敬而远之;如果道是划算的,人就没有理由不跟着走。荀子先生用这笔账,把道从天上拉到了秤上,让每一个会算账的人都不得不承认道的好处。

9.3 南行之喻

9.3.1 欲南无多,恶北无寡

第十六段有一个比喻:「假之有人而欲南,无多;而恶北,无寡,岂为夫南之不可尽也,离南行而北走也哉!」

假设有一个人想往南走,想得极多;讨厌往北走,讨厌得极多。难道因为南方走不到尽头,他就会放弃往南走而往北跑吗?

这个比喻针对的是「欲不可尽」这个事实。有人可能会说:既然欲望永远不可能完全满足,那追求它有什么意义?荀子先生说:南方走不到尽头,难道就要往北走吗?欲望满足不了,难道就要去做自己厌恶的事吗?

「今人所欲,无多;所恶,无寡,岂为夫所欲之不可尽也,离得欲之道,而取所恶也哉!」人所想要的极多,所厌恶的极多,难道因为想要的得不到尽头,就要离开得到想要的东西的道路,而去取自己厌恶的东西吗?

9.3.2 可道而从之

「故可道而从之,奚以损之而乱?不可道而离之,奚以益之而治?」

所以,认可道就跟着它,还有什么会减损它而导致乱?不认可道就离开它,还有什么会增益它而导致治?

这两句的意思是:治乱只在从道离道,与其他一切无关。从道,什么也减损不了它,一定治。离道,什么也增益不了它,一定乱。前面的「南行」之喻是说方向对了,走多远都是对的;这里是说道对了,什么都改变不了它的对。

第十六段开头说:「凡人莫不从其所可,而去其所不可。知道之莫之若也,而不从道者,无之有也。」人没有不跟从自己认可的东西、离开自己不认可的东西的。知道道是无可比拟的好,而不跟从道的人,是没有的。

这一句透露了荀子先生对人的基本信任。人是会跟从自己认可的东西的。所以问题只在于人是否「知道之莫之若也」,是否知道道是最好的。知道了,就一定会跟从。不跟从的,是因为不知道。

9.3.3 知者论道而已矣

「故知者论道而已矣,小家珍说之所愿者皆衰矣。」所以智者只论道而已,那些小家的珍贵之说所希望的东西,都衰落了。

这句话是第十六段的结论,也是整个「欲」的讨论的结论。去欲、寡欲、纵欲,各种关于欲的说法,在荀子先生看来都是「小家珍说」。它们各自抓住欲的一个方面,以为找到了治乱的根本。荀子先生说,治乱的根本不在欲,在道;智者只论道,不论欲。

这里的「道」,落到实处就是「心之所可中理」。心以道为权,以道为秤,取舍得当,欲多欲少都无妨。这就是「论道而已矣」。一切关于欲的争论,在道面前都失去了意义。

这也是为什么《正名》这篇讨论名的文章,会在后半转向欲和心。因为名的正与不正,最终决定于心的正与不正;心的正与不正,最终决定于心是否以道为权。名、心、道,三者是一条线。名是道在言辞上的显现,心是道在人身上的工宰,道是名与心的最终依据。从名讲到心,从心讲到道,这条线贯穿全篇。而道,在这一段被讲成了一杆秤、一笔账、一个方向。它不是高不可攀的东西,它是每一个会算账、会认方向的人都能明白的东西。这就是荀子先生的道。

10 以己为物役与重己役物

10.1 隐而难者

10.1.1 一条环环相扣的链

第十八段开头说:「有尝试深观其隐而难者:志轻理而不重物者,无之有也;外重物而不内忧者,无之有也;行离理而不外危者,无之有也;外危而不内恐者,无之有也。」

试着深入观察那些隐蔽而难以察觉的道理:心志轻视理而不看重外物的人,是没有的;看重外物而内心不忧虑的人,是没有的;行为离开理而外在不危险的人,是没有的;外在危险而内心不恐惧的人,是没有的。

这是一条环环相扣的链:志轻理,则重物;重物,则内忧;行离理,则外危;外危,则内恐。荀子先生说这是「隐而难者」,隐蔽而难以察觉。为什么隐蔽?因为每一环之间的关系,不是立刻显现的。一个人轻视理,不会马上就重物;重物,不会马上就忧。但时间一长,这条链一定会一环一环地显现出来。

这条链的起点是「志轻理」,终点是「内恐」。从轻理到恐惧,中间经过重物、内忧、离理、外危。荀子先生把这条链画出来,是要人看到:内心的恐惧,根子在轻理。人以为恐惧是外物造成的,其实是自己轻理造成的。

10.1.2 口衔刍豢而不知其味

「心忧恐,则口衔刍豢而不知其味,耳听钟鼓而不知其声,目视黼黻而不知其状,轻暖平簟而体不知其安。故向万物之美而不能嗛也。」

心忧虑恐惧,嘴里含着肥美的肉却不知道它的味道,耳朵听着钟鼓却不知道它的声音,眼睛看着华美的纹饰却不知道它的样子,穿着轻暖的衣服睡着平整的席子身体却不知道安适。所以面对万物之美却不能满足。

这几句话,与《礼记·大学》有一段惊人的相似:「心不在焉,视而不见,听而不闻,食而不知其味。」心不在,眼睛看了却看不见,耳朵听了却听不到,嘴吃了却不知道味道。《大学》说的是「心不在」,荀子先生说的是「心忧恐」。心不在或者心忧恐,感官就失去了作用。刍豢、钟鼓、黼黻、轻暖,万物之美都在,但心不在或心忧恐,这些美就与人无关。

老子先生也讲过五味五色,但方向相反。《道德经》第十二章说:「五色令人目盲,五音令人耳聋,五味令人口爽。」五色使人眼瞎,五音使人耳聋,五味使人口伤。老子先生说的是物伤人:物太多、太美,把人的感官弄坏了。荀子先生说的是心失则物废:心忧恐了,物再美也进不来。老子先生把责任放在物上,荀子先生把责任放在心上。

这个差别不是小事。老子先生因为物伤人,所以要人远离物,「为腹不为目」。荀子先生因为心失则物废,所以要人正其心,心正了,物自然可以享用。同样是看到人被物所困,道家的出路是远物,荀子先生的出路是正心。

10.1.3 养生也?粥寿也?

「假而得间而嗛之,则不能离也。故向万物之美而盛忧,兼万物之美而盛害,如此者,其求物也,养生也?粥寿也?」

假使得到空闲而满足了一下,就再也离不开了。所以面对万物之美却极度忧虑,兼有万物之美却极度受害。这样的人,他追求外物,是养生呢?还是卖命呢?

「养生也?粥寿也?」这一问极其尖锐。粥是卖。人追求外物,本来是为了养生,为了活得好。可是志轻理而重物,重物而内忧,内忧则不知味、不知声、不知状、不知安。追求外物的结果,是把生活的滋味全部丢掉了。这不是养生,是卖命。

「养生」这个词,让人想到庄子先生的《养生主》。庄子先生在那篇里说「为善无近名,为恶无近刑,缘督以为经,可以保身,可以全生,可以养亲,可以尽年」。庄子先生的养生,是顺着中道走,不求名,不近刑。荀子先生的养生,是心不忧恐,物才能养人。两人都反对以物养生。庄子先生《达生》篇说「养形不足以存生」,养身体不足以保存生命,因为生命不只是身体。荀子先生说「欲养其性而危其形」,想养性反而危及身体,因为方法错了。

「故欲养其欲而纵其情,欲养其性而危其形,欲养其乐而攻其心,欲养其名而乱其行,如此者,虽封侯称君,其与夫盗无以异;乘轩戴絻,其与无足无以异。夫是之谓以己为物役矣。」想养欲却放纵情,想养性却危及身体,想养乐却损害心,想养名却搞乱行为。这样的人,即使封侯称君,与盗贼没有分别;即使乘车戴冠,与没有脚的人没有分别。这就叫做把自己当作外物的奴仆。

「以己为物役」,五个字概括了整段。人本来应当役物,结果反被物役。人本来是主,结果成了仆。这是志轻理的最终结局。

10.2 重己役物

10.2.1 心平愉,则色不及佣而可以养目

第十九段与第十八段正好相反:「心平愉,则色不及佣而可以养目,声不及佣而可以养耳,蔬食菜羹而可以养口,粗布之衣,粗紃之履,而可以养体。局室、芦帘、稿蓐、敝机筵,而可以养形。故虽无万物之美而可以养乐,无埶列之位而可以养名。」

心平和愉悦,颜色不及一般也可以养目,声音不及一般也可以养耳,蔬食菜羹可以养口,粗布衣、粗绳鞋可以养体。小屋、芦帘、草席、破几案,可以养形。所以即使没有万物之美也可以养乐,没有权势地位也可以养名。

第十八段说心忧恐,则刍豢不知味;第十九段说心平愉,则蔬食可以养口。两段合起来看,物的美丑好坏,对人的作用完全取决于心。心忧恐,万物之美不能养人;心平愉,粗物陋室可以养人。物是被动的,心是主动的。这就是「重己役物」:把自己看得重,让物为自己所用。

10.2.2 饭疏食饮水

这一段的精神,与孔子先生、颜子先生的境界完全相通。《论语·述而》记孔子先生说:「饭疏食饮水,曲肱而枕之,乐亦在其中矣。不义而富且贵,于我如浮云。」吃粗饭,喝水,弯着胳膊当枕头,乐就在其中。《论语·雍也》记孔子先生赞颜子先生:「贤哉回也!一箪食,一瓢饮,在陋巷,人不堪其忧,回也不改其乐。贤哉回也!」

「饭疏食饮水」就是「蔬食菜羹而可以养口」,「曲肱而枕之」就是「稿蓐、敝机筵而可以养形」,「乐亦在其中」就是「虽无万物之美而可以养乐」。孔子先生和颜子先生的乐,不是因为他们的物质条件好,而是因为他们的心平愉。荀子先生把这种境界的道理讲了出来:心平愉,则物不足而可以养。

「如是而加天下焉,其为天下多,其私乐少矣。」一个心平愉的人,如果把天下加给他,他为天下做的多,为自己的私乐做的少。这是说,重己役物的人,不但自己活得好,而且可以治天下。因为他不被物所役,所以不会为了物去损害天下。

10.2.3 物物而不物于物

庄子先生《山木》篇说:「物物而不物于物,则胡可得而累邪!」以物为物,而不被物当作物,还有什么能拖累自己?这与荀子先生「重己役物」是同一个意思。役物就是「物物」,以己为物役就是「物于物」。

庄子先生《缮性》篇又说:「丧己于物,失性于俗者,谓之倒置之民。」在物上丧失自己、在世俗中丧失本性的人,叫做颠倒的人。「倒置」这个词与荀子先生「以己为物役」的意思完全一样:本来人是主,物是仆;倒置了,物成了主,人成了仆。

儒道两家在这一点上又是完全一致的。人不应当被物役使,人应当役使物。差别只在如何做到。道家的做法是「无己」「忘物」,从根本上放下物我之分。荀子先生的做法是「心平愉」,让心安定下来,物自然就役于己而不役己。道家从消解入手,荀子先生从安定入手。两条路,通向同一个地方。

《周易·系辞》说:「乐天知命,故不忧。」乐天知命就不忧虑。荀子先生的「心平愉」,正是不忧的状态。而不忧的根据,在于知理。第十八段的链,起点是「志轻理」;第十九段的心平愉,根据是心重理。重理则不重物,不重物则不内忧,不内忧则心平愉,心平愉则物可以养己。这条链倒过来走,就从「以己为物役」走到了「重己役物」。

10.3 稽

10.3.1 节遇谓之命

回到第二段的最后一个名:「节遇谓之命。」命是「节遇」,是在某一个节点上遇到的东西。

这个定义把命从神秘中拉了出来。命不是天定的、不可改变的东西,命是遭遇。在这一刻你遇到了这件事,这就是命。它是偶然的,是外在的,不是你能决定的。

孔子先生说「不知命,无以为君子也」(《论语·尧曰》)。孟子先生说「莫非命也,顺受其正」(《尽心上》)。庄子先生说「知其不可奈何而安之若命,德之至也」(《人间世》)。三人对命的态度,都是承认它、接受它、不因它而改变自己。荀子先生把命定义为「节遇」,是把这种态度讲成了一个名:命就是你遇到的,不是你能改的;你能改的是你的心,你的求。

这与《天论》篇「制天命而用之」相通。天命不能改,但可以用。遭遇不能改,但可以对待。第十九段说「无埶列之位而可以养名」,没有权势地位,也可以养名。权势地位是节遇,是命;养名是心,是自己的事。命归命,心归心。心不因命而乱,这就是重己役物在命上的表现。

10.3.2 无稽之言,不见之行,不闻之谋

全篇最后一句:「无稽之言,不见之行,不闻之谋,君子慎之。」

无法查核的言,没有人见过的行,没有人听过的谋,君子对它们谨慎。这一句是全篇的收束。前面十九段讲了名、辩、心、欲、权、物,最后落到一个字:稽。

稽是查核。第九段说「此事之所以稽实定数也」,制名的枢要在于能稽实。第十七段说「明其数」,道的道理在于能算清。第十八段说「有尝试深观其隐而难者」,深观就是查核那些隐蔽的链。整篇文章,处处都在稽。名要稽实,说要稽理,欲要稽心,物要稽己。无稽的,君子慎之。

这一句与第二段「节遇谓之命」也有一层关系。命是遭遇,遭遇是可以稽的,因为它已经发生了。而无稽之言、不见之行、不闻之谋,是没有发生、无法查核的东西。君子对已经发生的遭遇,顺受其正;对无法查核的言行谋,谨慎不信。这两种态度合在一起,就是一个人面对世界的基本姿态:对实在的,接受;对虚妄的,不信。

10.3.3 名与心

读完二十段,可以回头看这篇文章的整体。它以「后王之成名」开头,以「无稽之言,君子慎之」结尾。开头讲名从何来,结尾讲言不可信。中间讲名如何定,如何用,如何验;讲辩说的等级;讲欲与心的分别;讲道为正权;讲以己为物役与重己役物。

这些内容,表面上分属语言、政治、心理、伦理几个领域,实际上只有一条线:名要正,心要正。名靠心来定,心靠道来正。名正了,实就辨清了;心正了,欲就不能乱了。名与心,是这篇文章的两个端点。名是外,心是内;名是道在言辞上的显现,心是道在人身上的工宰。

荀子先生在这篇文章里,把儒家「正名」的传统和道家「重己」「役物」的洞见结合了起来。他从孔子先生「必也正名乎」出发,走过了庄子先生「物谓之而然」的地方,走过了老子先生「知止」的地方,最后回到了孔子先生「饭疏食饮水,乐亦在其中」的地方。他没有停在任何一位先生那里,但他也没有离开任何一位先生。这就是《正名》。它的题目是名,它的归宿是心,它的方法是稽。名、心、稽,三个字读通了,二十段就通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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