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易者象也:《系辞下传》第三章解读

《系辞下传》第三章,通行本文字只有短短一节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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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象」字所承载的经验

要理解「易者象也」这一判词的分量,须先追问:在先秦人的语言与经验中,「象」意味着什么?

《系辞上传》说:「在天成象,在地成形。」又说:「天垂象,见吉凶,圣人象之。」又说:「悬象著明,莫大乎日月。」可见「象」的原初经验场域是天空。日月星辰,是人类最早、最恒常、也最不可触及的观看对象。地上之物可以走近、拿起、剖开——那是「形」;天上之物只能仰望、只能观看——那是「象」。形可以据有,象只能观照。这个区分极关紧要:象从一开始就是一种「只能观看而不能把捉」的存在,它向人显现,却不落入人的掌握。「见乃谓之象,形乃谓之器」(《系辞上传》),见者显现也;象的本性就是显现。

《左传》僖公五年,卜偃引童谣曰「鹑之贲贲,天策焞焞」,以天象言晋师之期;昭公十七年,梓慎望氛祲而知宋、卫、陈、郑将同日火;《国语·周语》记幽王二年三川皆震,伯阳父曰「阳伏而不能出,阴迫而不能烝,于是有地震」。先秦史传中此类记载不可胜数,其共同的信念是:天地之间的种种显现——星辰的行度、云气的色泽、山川的震动、草木的荣枯——都不是无意义的偶然,而是「兆」,是天地以其显现向人说话。观象,就是倾听这种无言之言。《诗·小雅·十月之交》:「十月之交,朔月辛卯,日有食之,亦孔之丑。」日食之为「丑」,正因为它被读作上天对人事的谴告。这是「象」的第一重古义:天地的显现即是意义的显现。

「象」的第二重经验,来自占卜。殷人卜以龟,灼其腹甲背甲而观其裂纹,裂纹谓之「兆」;周人筮以蓍,揲蓍成卦而观其画,卦画谓之「象」。《左传》僖公十五年,韩简云:「龟,象也;筮,数也。物生而后有象,象而后有滋,滋而后有数。」这一段话极可注意。它不仅把龟卜之兆直接称为「象」,而且给出了一个先后次第:物生而后有象——事物存在,便有其显现的样态;象而后有滋——显现的样态滋长繁衍;滋而后有数——繁衍既多,遂有可数之数。象在数先,显现先于计算。韩简此语本意在比较龟筮之短长,然而无意中道出了先秦人对世界的一种根本领会:世界首先是作为「象」——作为可观看的显现——而向人存在的;「数」的规定性是从象中滋生出来的第二序的东西。《周易》以筮数起卦,而卦成之后所面对的却是象;数是通向象的路径,象才是理解的对象。

「象」的第三重经验,是「象物」之象——铸鼎象物的传统。《左传》宣公三年,王孙满答楚子问鼎曰:「昔夏之方有德也,远方图物,贡金九牧,铸鼎象物,百物而为之备,使民知神奸。故民入川泽山林,不逢不若,螭魅罔两,莫能逢之。」远方图画其物怪,九州贡金,铸之于鼎,把百物之形象具备于鼎上,使民众得以辨识神物与奸物,入于川泽山林而不遭不测。这里的「象物」,是人为的摹写:把散在远方、藏于幽昧的事物,摹写、汇集、呈现于一器之上,从而使人未历其地而先知其物,未逢其怪而先具其备。铸鼎象物的功能——「使民知神奸」——正是一种以象代物、以象知物的认识方式:人不必亲历天下之险,而可以在象中预先照面天下之物。《周易》六十四卦之为象,其功能与九鼎之象物何其相似:六十四卦,三百八十四爻,正是把天下之赜、天下之动摹写汇集于一书,使人开卷而知进退存亡之几,未涉世路之险而先具趋避之备。

天垂象、卜筮之象、铸鼎象物——这三重经验汇流之处,便是《周易》之「象」。它兼有三者的性格:如天象之为兆,卦象是意义的显现;如筮数成卦,卦象从数中生成而超出数;如九鼎象物,卦象是人为的摹写而具有知远备患之功。「易者象也」一语,正是宣告:《周易》这部书,把上述整个「观象知意」的古老传统收摄于一身,并将其提炼为一套完备自足的符号系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