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十七、余论之五:变化之中,何以不失自身
人常有一种担忧:若凡事随时变化,操守是否也会消失?本章的回答早在“动静有常,刚柔断矣”。变化有其常,权变有其界。所谓随时,是同一道义在不同处境中的合宜表现,不是根据利害随意更换道义。
诚信是常,但遇人托付不义之事,不能因曾经答应便助恶;守礼是常,但灾荒丧乱中节文可从权;爱亲是常,但亲有过不能帮助其掩盖害人之罪。形式可变,根本不失。孟子先生所谓惟义所在,正以义统摄信果,不使小节反害大义。
刚柔也是如此。今日直谏用刚,明日安慰用柔,不表示性情反复,而是仁义面对不同需要。医者对实证攻之,对虚证补之,目的皆为救生;治政对暴乱须止,对疲民须养,目的皆为安民。若只会一种手段,即使出于善心,也可能害事。
太上贵柔守弱,是针对世人好强争先之偏,不是把柔变成新的强制规则。庄子先生贵因物自化,是破除自我中心,不是让人对一切苦难无动于衷。读诸家之言,都须察其所救之偏与所处之时,不能截一句使之僵死。
不失自身,还依赖“所亲”。人在变化压力中,容易独断,也容易随众。亲近有道师友,可以提醒根本;保存经典礼义,可以让判断不只受眼前驱迫。传统在这里不是拒绝新变,而是给变化以深根。树根深,枝叶才可随风而不拔。
最终,人所守的不是某一姿态,而是生生之道:不以私害公,不以强凌弱,不以暂利伤久,不以虚言代实作。守此大始,行动可以千变;失此大始,形式再像古礼,也只是空壳。乾坤定,所以变化不乱;仁义定,所以权变不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