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中庸》鬼神与诚论析:形上根基与道体显现
本文深入解读《中庸》中“鬼神之为德”与“诚者自成”两章,探究其作为儒家形上学核心的意义。文章通过辨析先秦鬼神观,论证鬼神章是为证明“诚之不可掩”,进而阐释“诚”体如何配天载物,揭示中庸之道的本体论基础。

第一章 "鬼神"之名义考源
第一节 "鬼"与"神"的上古语义
欲解"鬼神之为德"一章,首须辨明"鬼神"之义。先秦典籍中,"鬼"与"神"二字,其义至广,用法亦极复杂。若不加细辨,则易以后世俗解混入,失先秦之本旨。
"鬼"字,甲骨文中已见其形。《说文解字》虽为后出,然许慎所据,多为先秦古说。其曰:"鬼,人所归为鬼。"此"归"字之训,实有深意。《礼记·祭义》曰:"众生必死,死必归土,此之谓鬼。"又《尔雅·释训》系统中亦有此义。所谓"鬼"者,最初之义,乃指人死后精气之所归。《左传·昭公七年》子产论鬼神之言极为精要,其曰:
"人生始化曰魄,既生魄,阳曰魂。用物精多,则魂魄强。是以有精爽,至于神明。匹夫匹妇强死,其魂魄犹能冯依于人,以为淫厉。"
此子产之论,为先秦鬼神说之最重要文献之一。其以"魂魄"释"鬼神",以"阴阳"分"魄魂",可见在春秋之世,"鬼"之本义乃与人之精气变化相关。人死,阴气归下,谓之"鬼";阳气升上,谓之"神"。此阴阳二气之消长聚散,即鬼神之本义也。
"神"字,则更为复杂。甲骨卜辞中有"帝"字,有"神"字之雏形。上古之"神",有天神、地祇、人鬼三大分类。《周礼·春官·大宗伯》曰:
"大宗伯之职,掌建邦之天神、人鬼、地示之礼。"
又曰:
"以禋祀祀昊天上帝,以实柴祀日月星辰,以槱燎祀司中、司命、风师、雨师。以血祭祭社稷、五祀、五岳,以貍沈祭山林川泽,以疈辜祭四方百物。以肆献裸享先王,以馈食享先王,以祠春享先王。"
此三类之分,天神以禋祀,地祇以血祭,人鬼以肆献馈食,各有其礼。然三者虽分,其统名曰"鬼神"。
回到《中庸》所言"鬼神之为德",此"鬼神"究竟何指?是指人死后之魂魄?是指天地之神灵?还是指阴阳二气之往来屈伸?此一问题,实为理解本章之关键。
第二节 先秦诸家论"鬼神"之殊途
先秦诸子论鬼神,各有所主。
孔子之态度:
《论语·雍也》曰:"务民之义,敬鬼神而远之,可谓知矣。"
《论语·述而》曰:"子不语怪、力、乱、神。"
《论语·先进》曰:"季路问事鬼神。子曰:'未能事人,焉能事鬼?'曰:'敢问死。'曰:'未知生,焉知死?'"
《论语·八佾》曰:"祭如在,祭神如神在。子曰:'吾不与祭,如不祭。'"
从以上诸条可见,孔子论鬼神,有几个特点:其一,不否定鬼神之存在,而以"敬"待之;其二,不多言鬼神之事,所谓"子不语"者,非谓无鬼神,乃谓不以此为教化之核心;其三,强调"祭如在"之诚敬态度,以主观之诚心为祭祀之实质;其四,将鬼神之事与人事相贯,不离人事以论鬼神。
此态度,恰为《中庸》"鬼神之为德"章所本。《中庸》论鬼神,不在辨其有无,而在显其为"德"。何谓"德"?"德"者,得也,功用也。鬼神之为德,言鬼神所显现之功用、所展示之道德意义也。此正是孔子"祭如在"精神之进一步发挥。
墨子之态度:
墨子则力主"明鬼"。《墨子·明鬼下》曰:
"古者圣王必以鬼神为,其务鬼神厚矣。又恐后世子孙不能知也,故书之竹帛,传遗后世子孙。咸恐其腐蠹绝灭,后世子孙不得而记,故琢之盘盂,镂之金石,以重之。"
墨子之论鬼神,目的在于明"天志"。鬼神有赏善罚暴之能,此为墨子"明鬼"之核心主张。其所引证者,皆先王故事与历史传说。如言杜伯射周宣王之事,言鬼能报复之事。此与儒家论鬼神之旨趣大不同。
老子之态度:
《老子》第六十章曰:"以道莅天下,其鬼不神。非其鬼不神,其神不伤人。非其神不伤人,圣人亦不伤人。夫两不相伤,故德交归焉。"
老子之论,将鬼神纳入"道"之统摄之下。以道治天下,则鬼神各安其位,不相侵扰。此"不神"之"神",乃"神异""灵怪"之义,非否定鬼神之存在,而是说在道之涵摄下,鬼神不以怪异害人。此义与《中庸》以"德"论鬼神,颇有暗合之处。
庄子之态度:
《庄子·大宗师》言"真人"之境界曰:"古之真人,不逆寡,不雄成,不谟士……其寝不梦,其觉无忧。"又曰:"死生,命也,其有夜旦之常,天也。"庄子不多论鬼神之有无,而将生死视为气之聚散。《庄子·知北游》曰:
"人之生,气之聚也。聚则为生,散则为死。若死生为徒,吾又何患!故万物一也。"
此气聚气散之论,与子产论魂魄之说,实同一思路。所异者,子产犹存鬼神之具体名目,庄子则直以"气"之一元统之。
《易传》之态度:
《周易·系辞上》曰:"精气为物,游魂为变,是故知鬼神之情状。"又曰:"阴阳不测之谓神。"
此两句极为重要。"精气为物"者,阴阳精气凝聚而成万物也。"游魂为变"者,阳气(魂)之游散变化也。所谓"鬼神之情状",非谓有具体形体之鬼神出没,乃谓阴阳二气之聚散往来,即鬼神之实情也。
"阴阳不测之谓神",此"神"字,乃形容阴阳变化之妙、不可以智识测度之意。《系辞上》又曰:"神无方而易无体。"无方者,不可定其方所也;无体者,不可执其形体也。此正与《中庸》所言"视之而弗见,听之而弗闻"相合。
又《系辞下》曰:"阴阳合德而刚柔有体,以体天地之撰,以通神明之德。"此"神明之德"四字,直接与"鬼神之为德"相呼应。可见《中庸》之论鬼神,与《易传》实出同一思想系统。
综合以上先秦诸家之论,可知先秦之"鬼神"观念,至少有三层含义:
第一层,人格性的鬼神——天帝、祖先、山川之灵。此上古以来之信仰,《诗》《书》中多见其例。
第二层,功能性的鬼神——阴阳二气之屈伸往来。此先秦哲学家之理性化诠释,子产、《易传》、庄子皆持此说。
第三层,境界性的鬼神——道体之幽微显现,诚之不可掩。此《中庸》之独特贡献。
《中庸》论鬼神,正是融合三层而归于第三层。它不否定祭祀中的具体鬼神("使天下之人齐明盛服,以承祭祀"),不排斥气之屈伸的解释("视之而弗见,听之而弗闻,体物而不可遗"),但最终将鬼神之义归于"诚之不可掩"——一个更根本的形上命题。
第三节 为什么《中庸》要以"鬼神"入论?
此处需追问一个关键问题:《中庸》既是论"中庸之道"的文献,为何要专门论及鬼神?鬼神之说与中庸之道有何关系?
此问之答,须回到《中庸》全篇之结构来看。
《中庸》开篇言"天命之谓性",此性即天道赋予人之本然。继而言"率性之谓道",此道即性之展开。再言"修道之谓教",此教即人为之努力。
然"道"之为物,"不可须臾离也,可离非道也"。此道虽不离人之日用,然其体至微至幽,非耳目所能及。如何证明此道之实有?如何证明"不可须臾离"并非虚言?
《中庸》的策略是:以鬼神为例。
鬼神者,视之不见,听之不闻,此其微也。然它"体物而不可遗",使天下之人齐明盛服以承祭祀,此其显也。自微而显,"诚之不可掩如此夫"——道体亦如此。你看不见它,听不到它,但它无处不在、无时不有,在一切事物之中发挥作用,而不可遗漏。
所以,"鬼神之为德"章的核心论证逻辑是:
以鬼神之"微而显",来类比并证明道体之"微而显",从而引出"诚之不可掩"的命题。
这就是为什么《中庸》要论鬼神。它不是在做鬼神学或宗教学的讨论,而是在做形而上学的论证。鬼神只是一个例证、一个通道、一个桥梁,通过它,《中庸》要把读者引向"诚"的本体论。
此论证策略,在先秦思想中并非孤例。《周易·系辞》亦以"鬼神"为认识"阴阳之道"的入口。《易传》曰"精气为物,游魂为变,是故知鬼神之情状",又曰"与天地相似,故不违。知周乎万物而道济天下,故不过。旁行而不流,乐天知命,故不忧。安土敦乎仁,故能爱"——其论鬼神,亦是为了显明天地之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