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中庸》鬼神与诚论析:形上根基与道体显现
本文深入解读《中庸》中“鬼神之为德”与“诚者自成”两章,探究其作为儒家形上学核心的意义。文章通过辨析先秦鬼神观,论证鬼神章是为证明“诚之不可掩”,进而阐释“诚”体如何配天载物,揭示中庸之道的本体论基础。

第三章 "鬼神之德"与先秦祭祀传统
第一节 上古祭祀之本义
要深入理解"鬼神之为德"章,不能不考察先秦祭祀传统。因为本章的论证,正是以祭祀为背景、以祭祀中的体验为依据的。
上古之祭祀,非仅仅是迷信鬼神的产物,而有极深的人文意涵。
《礼记·祭统》曰:
"凡治人之道,莫急于礼。礼有五经,莫重于祭。夫祭者,非物自外至者也,自中出生于心也。心怵而奉之以礼,是故唯贤者能尽祭之义。"
"非物自外至者也,自中出生于心也"——祭祀不是外在的鬼神来找你,而是发自内心的诚敬之情。"心怵而奉之以礼"——内心有所感动,然后以礼的形式表达出来。此即祭祀之本义。
又《祭统》曰:
"夫祭者,非物自外至者也,自中出,生于心也。心怵而奉之以礼,是故唯贤者能尽祭之义。贤者之祭也,必受其福。非世所谓福也。福者,备也。备者,百顺之名也,无所不顺者之谓备。言内尽于己而外顺于道也。忠臣以事其君,孝子以事其亲,其本一也。"
"福者,备也。备者,百顺之名也"——祭祀之"福",不是俗世所谓的福禄之福,而是"百顺"——一切皆顺畅无碍。"内尽于己而外顺于道"——内心尽到了自己应尽的诚敬,外在则顺合于大道。此即"诚"之功用。
又《祭义》曰:
"祭之为物大矣。其兴物备矣。顺以备者也,其教之本与?是故君子之教也,外则教之以尊其君长,内则教之以孝于其亲。是故明君在上,则诸臣服从。崇事宗庙社稷,则子孙顺孝。尽其道而端其义,而教生焉。"
祭祀的功能,在于"教"。通过祭祀,人学会了尊君、事亲、顺孝。祭祀不仅是对鬼神的供奉,更是人文教化的根本手段。
《国语·楚语下》记载了一段极为重要的对话,楚昭王问观射父关于"绝地天通"之事:
"昭王问于观射父曰:'《周书》所谓重、黎实使天地不通者,何也?若无然,民将能登天乎?'"
对曰:"非此之谓也。古者民神不杂。民之精爽不携贰者,而又能齐肃衷正,其智能上下比义,其圣能光远宣朗,其明能光照之,其聪能听彻之,如是则明神降之,在男曰觋,在女曰巫。是使制神之处位次主,而为之牲器时服,而后使先圣之后之有光烈,而能知山川之号、高祖之主、宗庙之事、昭穆之世、齐敬之勤、礼节之宜、威仪之则、容貌之崇、忠信之质、禋洁之服,而敬恭明神者,以为之祝。使名姓之后,能知四时之生、牺牲之物、玉帛之类、采服之仪、彝器之量、次主之度、屏摄之位、坛场之所、上下之神、氏姓之出,而心率旧典者,为之宗。于是乎有天地神民类物之官,是谓五官,各司其序,不相乱也。民是以能有忠信,神是以能有明德,民神异业,敬而不渎,故神降之嘉生,民以物享,祸灾不至,求用不匮。"
"及少昊之衰也,九黎乱德,民神杂糅,不可方物。夫人作享,家为巫史,无有要质。民匮于祀,而不知其福。烝享无度,民神同位。民渎齐盟,无有严威。神狎民则,不蠲其为。嘉生不降,无物以享,祸灾荐臻,莫尽其气。颛顼受之,乃命南正重司天以属神,命火正黎司地以属民。使复旧常,无相侵渎。是谓绝地天通。"
此段文字极长,但每一句都有深意。其核心要点如下:
第一,上古之时,民与神各有其分。能通神者(巫觋),必须具备"精爽不携贰""齐肃衷正""忠信之质"等条件——此皆"诚"之表现。
第二,"少昊之衰,九黎乱德,民神杂糅"——当人失去了诚敬之心,民神之分界便混乱了。"家为巫史""民匮于祀而不知其福"——人人都去装神弄鬼,反而丧失了祭祀的真正意义。
第三,"绝地天通"——颛顼重新确立了天地、神民之分际,使"复旧常,无相侵渎"。
此段材料之重要性,在于它揭示了上古祭祀传统中最核心的原则:神人之间的正当关系,必须建立在"诚"的基础之上。 巫觋之能通神,因其"精爽不携贰""齐肃衷正"也——即因其"诚"也。一旦"民渎齐盟"(人们轻慢了斋戒和盟誓),"神狎民则"(鬼神也不再端正其行为),整个神人关系就崩坏了。
此正与《中庸》"使天下之人齐明盛服以承祭祀"相贯。"齐明盛服"——斋戒明洁、盛装肃容——正是维系神人正当关系的关键。而其实质,正是"诚"。
第二节 三代祭祀之演变
先秦祭祀,从上古至三代,经历了深刻的演变。
夏代之祭祀:
《论语·八佾》孔子曰:"夏礼,吾能言之,杞不足征也;殷礼,吾能言之,宋不足征也。文献不足故也。足,则吾能征之矣。"
《礼记·表记》记载孔子论三代之教曰:
"子曰:'夏道尊命,事鬼敬神而远之,近人而忠焉,其赏也正,其罚也让。先禄而后威,先赏而后罚。亲而不尊,其民之敝,蠢而愚,乔而野,朴而不文。'"
夏人"事鬼敬神而远之"——此"敬而远之"之态度,颇与孔子之言相合。夏人近人而忠,以人事为本,虽敬鬼神而不过分亲近之。
殷商之祭祀:
《表记》又曰:
"殷人尊神,率民以事神,先鬼而后礼,先罚而后赏。尊而不亲,其民之敝,荡而不静,胜而无耻。"
殷人"尊神,率民以事神"——殷商文化中,鬼神祭祀占据了极为核心的地位。甲骨卜辞即其明证。殷人几乎事事占卜,时时问神。其祭祀之频繁、之隆重,远超夏周。然其弊在于"荡而不静"——过于依赖鬼神,反而使民心浮荡不安。
周代之祭祀:
《表记》又曰:
"周人尊礼尚施,事鬼敬神而远之,近人而忠焉。其赏罚用爵列。亲而不尊,其民之敝,利而巧,文而不惭,贼而蔽。"
周人"尊礼尚施"——以礼为核心。"事鬼敬神而远之"——此点与夏人相同。然周人之特点在于"尊礼"——将鬼神祭祀纳入礼制的框架之中,使之规范化、制度化。
从夏、商、周三代之演变,可以看出一条清晰的线索:对鬼神的态度,从"敬而远之"(夏),到"尊神率民以事神"(殷),再回到"敬而远之"但以"礼"来统摄(周)。周人之所以"敬鬼神而远之",并非不信鬼神,而是将鬼神之祭纳入人文教化的体系之中。
《中庸》承周礼之统,其论鬼神,正是在周人这一传统之上进一步深化。它不否定鬼神之实在("体物不遗""洋洋乎如在"),但将鬼神之义归于"诚"——归于一个更根本的形上原则。
第三节 为什么"诚"能感通鬼神?
此处需要追问一个核心问题:为什么"诚"能够与鬼神相感通?
先秦典籍中,有一个反复出现的观念:至诚能感通天地鬼神。
《尚书·金縢》中,周公以至诚之心祈祷于先王,愿以己身代武王之疾。"公归,乃纳册于金縢之匮中。王翼日乃瘳。"
《左传·僖公五年》宫之奇谏虞公曰:
"臣闻之,鬼神非人实亲,惟德是依。故《周书》曰:'皇天无亲,惟德是辅。'又曰:'黍稷非馨,明德惟馨。'又曰:'民不易物,惟德繄物。'如是,则非德民不和、神不享矣。神所冯依,将在德矣。若晋取虞,而明德以荐馨香,神其吐之乎?"
此段文字极为重要。宫之奇明确指出:"鬼神非人实亲,惟德是依。"鬼神不是亲近某个人,而是亲近"德"。"黍稷非馨,明德惟馨"——祭品的香味不是真正的芳香,光明的德行才是真正的芳香。
此义,在先秦思想中有极其广泛的影响。
《左传·庄公三十二年》,史嚚对虢公曰:
"国将兴,听于民。将亡,听于神。神,聪明正直而壹者也,依人而行。"
"神,聪明正直而壹者也"——神灵是聪明、正直、纯一的。"依人而行"——神灵依据人的德行来决定行事。此与宫之奇"惟德是依"之说相合。
又《左传·襄公十一年》季武子曰:
"鬼神非其族类,不歆其祀。"
鬼神只享用本族之人的祭祀——此从宗法制度的角度说明鬼神与人的关系。但更深层的意涵是:鬼神与人之间有一种血脉和德性上的亲缘,非至诚之人不能感通之。
综合以上材料,可以归纳先秦人关于"诚能感通鬼神"的理据:
第一,鬼神之本质是"德"(真实无妄之本然),人之"诚"也是真实无妄之心。"诚"与"德"同质同构,故能感通。犹如两面琴弦同调,则弹一弦而另一弦自鸣。
第二,鬼神"体物不遗",无处不在。人之诚心亦是内在于人的最深处。当人以至诚之心开放自己时,自然能够触及那无处不在的鬼神之德。
第三,从阴阳气化的角度看,鬼神为阴阳二气之屈伸,人之生命亦是阴阳二气之凝聚。人之至诚,使自身之阴阳调和、气机通畅,从而能够与天地之阴阳相感通。
此第三点,在《周易》中有明确的理论支持。《易·咸·彖传》曰:
"咸,感也。柔上而刚下,二气感应以相与,止而说。男下女,是以亨利贞,取女吉也。天地感而万物化生,圣人感人心而天下和平。观其所感,而天地万物之情可见矣。"
"二气感应以相与"——阴阳二气相互感应,这就是"咸(感)"的本质。推而广之,天地之间一切事物的关联,都是基于"感应"的。天地感而万物化生,圣人感人心而天下和平。鬼神之德与人之诚心的感通,亦是此"感应"之一种。
又《周易·系辞上》曰:"易无思也,无为也,寂然不动,感而遂通天下之故。非天下之至神,其孰能与于此?"
"寂然不动,感而遂通"——此正是鬼神之德的写照。鬼神之德本身是"寂然不动"的(视之弗见、听之弗闻),但一旦有"感"(人之至诚),便"遂通天下之故"——无所不通。此"至神",正是"鬼神之为德"之"神"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