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阳卦多阴:奇偶之数与君民之道——《系辞下传》第四章通释

《系辞下传》第四章,全文不过四十余字:「阳卦多阴,阴卦多阳,其故何也?阳卦奇,阴卦耦。其德行何也?阳一君而二民,君子之道也;阴二君而一民,小人之道也。」在《系辞》诸章之中,此章篇幅最为短小,句式最为简截,然而其所承载的问题,却贯通了《周易》全书的根基。它以一问一答、再问再答的方式,把三个层面的事情连成一线:卦象的形态(多阴多阳)、数的原理(奇与耦)、人事的德行(君子与小人之道)。象、数、德三者,在这短短数句之中一气贯注,如水之赴壑,无一字旁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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阳卦多阴:奇偶之数与君民之道——《系辞下传》第四章通释

《系辞下传》第四章,全文不过四十余字:「阳卦多阴,阴卦多阳,其故何也?阳卦奇,阴卦耦。其德行何也?阳一君而二民,君子之道也;阴二君而一民,小人之道也。」在《系辞》诸章之中,此章篇幅最为短小,句式最为简截,然而其所承载的问题,却贯通了《周易》全书的根基。它以一问一答、再问再答的方式,把三个层面的事情连成一线:卦象的形态(多阴多阳)、数的原理(奇与耦)、人事的德行(君子与小人之道)。象、数、德三者,在这短短数句之中一气贯注,如水之赴壑,无一字旁骛。

短章不可短解。正因其辞约,其义愈深;正因其结构单纯,其牵动的观念网络愈广。要真正读懂「阳卦多阴,阴卦多阳」八个字,须先明白阴阳观念在先秦如何生成、如何展开;要读懂「阳卦奇,阴卦耦」,须进入先秦人对数的理解,明白奇偶何以不只是算术的分类,而是天地之德的记号;要读懂「一君二民」与「二君一民」,则须置身于先秦政治秩序的忧患之中,看清「君」与「民」这一对名词在《诗》《书》《左传》《论语》《孟子》里承担着怎样的重量。最后,「君子之道」与「小人之道」的判分,又把整章收束到先秦思想最核心的人格论辩上来,并且在不经意间,与《老子》「知其雄,守其雌」的教诲形成了一场跨越学派的深层对话。

本文即循此脉络,分节推进:先考察章句自身的结构与问题意识;继而追溯阴阳观念在先秦文献中的展开;再论奇偶之数的哲学;然后对八卦分阴阳的结构作细致分析;进而阐发「一君二民」的政治哲学与君子小人之辨;再以儒家尚阳与道家贵阴的对话为枢纽,考察此章在先秦思想地图上的位置;最后论「以寡统众」的易学思维方式,并总结象数与德行相贯的义理归趣。所引证者,皆先秦之书:《诗》《书》《左传》《国语》《论语》《孟子》《荀子》《老子》《庄子》,以及《周易》经文与《彖》《象》《文言》诸传。

一、短章的结构与问题意识

(一)两问两答:从「其故」到「其德行」

此章的行文,是典型的设问体。先设一问:「阳卦多阴,阴卦多阳,其故何也?」再作一答:「阳卦奇,阴卦耦。」复设一问:「其德行何也?」再作一答:「阳一君而二民,君子之道也;阴二君而一民,小人之道也。」

这一问一答的形式,本身即有深意。《系辞》全篇多用此体,如「《易》之兴也,其于中古乎?作《易》者,其有忧患乎?」又如「夫《易》何为者也?」设问不是修辞的点缀,而是思想展开的方式:它先把一个现象悬置为疑难,逼迫读者正视其中的不解,然后再给出解答。就本章而言,被悬置的疑难是一个表面上的悖论——阳卦何以反而阴爻居多?阴卦何以反而阳爻居多?名与实似乎相违。若阳卦以阳爻多而得名,阴卦以阴爻多而得名,那才是顺理成章;如今恰恰相反,名「阳」者多阴,名「阴」者多阳,这就不能不问一个「其故何也」。

第一答「阳卦奇,阴卦耦」,是从数的层面解开悖论:判定一卦之阴阳,不在爻的多少,而在爻画总数的奇偶,或者说,在那唯一的少数之爻。三画之卦,一阳二阴,其画数为奇(阳爻一画,阴爻两画,合而为五,奇也;或谓阳爻一而成其主,其数奇),故为阳卦;一阴二阳,其画数为耦,故为阴卦。此答的关键,在于把「名」的根据从「多」转移到「奇耦」——即从量的优势转移到质的规定。

第二问「其德行何也」,则把话题从象数陡然转入人事。「德行」二字,在《系辞》中屡见,如「显道神德行」,如「以体天地之撰,以通神明之德」。德行者,卦象所昭示的行为品质与伦理取向也。第二答以君民之象作解:阳卦一阳二阴,犹一君而二民,君位独尊,民众而听命于一,此政之正、道之顺,故曰君子之道;阴卦一阴二阳,犹二君而一民,君多而民寡,政出多门,令不知所从,此乱之象、道之逆,故曰小人之道。

两问两答之间,有一个不容忽视的推进:第一问答解决「是什么」与「为什么」——卦之阴阳由何而定;第二问答解决「意味着什么」——此种结构对人的生活世界有何昭示。前者是象数之学,后者是义理之学。此章之所以为《系辞》中的枢纽性文字,正在于它用最经济的笔墨演示了《周易》的根本方法:由象数而通德行,由天道而明人事。

(二)「多」与「主」:一个被颠倒的常识

细味「阳卦多阴,阴卦多阳」这八个字,会发现它挑战的是一个近乎本能的常识:以多者为主。在日常经验中,一物之性质往往由其成分之多者决定——水多则湿,火多则燥,众之所趋则势成。若依此常识,一卦之中阴爻居多,便该是阴卦;阳爻居多,便该是阳卦。然而《易》的命名恰恰相反。

这个颠倒不是文字游戏,而是一种深刻的思维方式的宣示:**决定整体性质的,不是数量上的多数,而是结构中的独特者。**三画卦中,震(☳)一阳在下,坎(☵)一阳在中,艮(☶)一阳在上,皆是一阳二阴;这唯一的阳爻,因其独一无二,反而成为全卦之主,全卦因之而名为阳卦。巽(☴)、离(☲)、兑(☱)皆一阴二阳,那唯一的阴爻成为卦主,全卦因之而名为阴卦。物以稀为贵,爻以寡为主。多者为从,寡者为纲。

这一思维方式并非《系辞》此章所独有,而是弥漫于《周易》全书的解释传统之中。观《彖传》之释诸卦,屡屡以一爻为全卦之主:复卦(䷗)一阳在下,《彖》曰「复,其见天地之心乎」,天地之心即寄于那初生之一阳;姤卦(䷫)一阴在下,《彖》曰「姤,遇也,柔遇刚也」,又戒之曰「勿用取女」,全卦吉凶系于一阴之渐长;师卦(䷆)一阳在下卦之中(九二),《彖》曰「刚中而应」,一阳为将帅之象,统率五阴之众;比卦(䷇)一阳居尊位(九五),《彖》曰「比,辅也,下顺从也」,五阴共辅一阳;小畜(䷈)一阴畜五阳,履卦(䷉)一阴履五阳之间,同人(䷌)一阴而五阳同之,大有(䷍)一阴居尊而五阳应之,豫卦(䷏)一阳而众阴悦从,谦卦(䷎)一阳居下卦之上而万民服。凡此诸卦,皆以其唯一的少数之爻为义理的枢纽。可以说,「阳卦多阴,阴卦多阳」这一命名原则,是对《周易》整个卦主思维的最简练的总结。

而这一思维,又与先秦的政治经验深深相契。一国之中,君一而已,民则千万;一军之中,将一而已,卒则千百;一家之中,父一而已,子弟则众。秩序之所以为秩序,正在于以一统众、以寡治多。《周易》以「寡者为主」名卦,实即把政治秩序的原理内化为象数的原理。此章下文「一君二民」之喻,正是把这层意思和盘托出。

(三)「君子之道」与「小人之道」:价值判断的介入

然而此章并未止步于结构分析。它的最后一句,把阳卦阴卦的结构差异,径直判为「君子之道」与「小人之道」的分野。这是一个强烈的价值判断的介入:卦象不再是中性的符号排列,而成为道德世界的图谱。

值得深思的是:阴卦——巽、离、兑——同为八卦之列,同为乾坤所生(依《说卦》,巽为长女,离为中女,兑为少女),在筮占体系中与阳卦等价并用,何以竟被系以「小人之道」之名?难道《易》要贬黜八卦之半么?

显然不是。此处的「君子之道」「小人之道」,不是对六个卦的褒贬,而是对两种结构形态的人事解读:一君二民的形态,象征权责统一、政令归一的治理之道,君子由之;二君一民的形态,象征政出多门、民无所从的紊乱之道,小人由之。卦无善恶,而其所象之势有顺逆;势无善恶,而人之处势有君子小人。此中分际,须待下文详论。此处先须指出:这一判语透露出《系辞》作者鲜明的儒家立场——尊阳而抑阴,尚一而戒二,崇君子而贬小人。而正是这一立场,使此章与《老子》的贵阴守雌之教构成了先秦思想史上最意味深长的对照之一。

(四)此章在《系辞下传》中的位置

通行本《系辞下传》,首章论「八卦成列,象在其中」,总揽刚柔相推、变在其中之旨;第二章历数包牺、神农、黄帝尧舜取象制器之事,明圣人观象以前民用;第三章曰「《易》者,象也;象也者,像也。彖者,材也;爻也者,效天下之动者也」,界定象、彖、爻之名义。第四章即承此而来:既已知《易》者象也、爻效天下之动,便须进一步追问:象之阴阳如何判定?爻之奇耦昭示何种人间之动?于是有「阳卦多阴」之问。而第五章以下,广引诸卦爻辞而系之以「子曰」,逐爻阐发忧患进德之义。第四章恰处在总论与分释之间,是由象数总纲转入德行分说的关钮。

明乎此,则知此章虽短,实为《系辞下传》前后文脉的枢轴:向上收束「象也」「效天下之动」的总义,向下开启「德行」阐释的长流。其言愈简,其任愈重。

以上是对章句结构的通观。以下诸节,将循「阴阳——奇耦——卦体——君民——君子小人——儒道之辨」的次第,层层展开。

二、阴阳观念在先秦的展开

「阳卦多阴,阴卦多阳」的立论,以阴阳观念为前提。然而阴阳并非自古便是包罗天地的哲学范畴;它有一个从素朴到深邃、从具体到普遍的漫长展开过程。不追溯这一过程,便无从体会《系辞》使用「阴阳」二字时所调动的全部文化积蕴。

(一)向日与背日:阴阳的原初经验

阴阳的原初意义,是极其具体的:日光的向背。山之南、水之北,日光所照,谓之阳;山之北、水之南,日光不及,谓之阴。这层意思,在《诗经》中保存得最为完好。《大雅·公刘》记公刘迁豳、相土定居之事:「既景乃冈,相其阴阳,观其流泉。」公刘登上山冈,测量日影,察看山地的向阳面与背阴面,考察水泉的流向——这是农耕民族选择聚居之地的实际操作。向阳之地暖而宜于居处稼穑,背阴之地寒而宜于避暑藏物;「相其阴阳」是生存的智慧,尚无形而上的意味。

《诗经》中「阳」字多见,皆不离此原初经验。《豳风·七月》:「春日载阳,有鸣仓庚。」阳者,日之温暖也。《小雅·湛露》:「湛湛露斯,匪阳不晞。」露水非得日光不能晒干。《大雅·卷阿》:「凤凰鸣矣,于彼高冈。梧桐生矣,于彼朝阳。」朝阳者,山之东坡,晨光所被之处。凡此「阳」字,皆指日光及其温热明亮之效。而「阴」字如《邶风·谷风》「习习谷风,以阴以雨」,指天色晦暗、云雨将至。阴阳在《诗》的世界里,是天气,是地形,是农人牧人抬头低头之间的切身感受:明与暗,暖与寒,燥与湿,舒展与闭藏。

这一原初经验规定了阴阳观念日后全部展开的基调:**阳总是与光明、温暖、生长、发散相连;阴总是与晦暗、寒冷、收敛、闭藏相连。**后世无论如何抽象化,这层感性底色从未褪去。《系辞》言「阳卦」「阴卦」,其字面深处,仍然回响着日光向背的古老经验。

(二)气化的阴阳:伯阳父论地震与医和论六气

阴阳观念的第一次重大跃升,是从地形天气之名,转为解释天地变化的「气」。《国语·周语上》记幽王二年(西周将亡之际),泾、渭、洛三川皆震,伯阳父论之曰:

「夫天地之气,不失其序;若过其序,民乱之也。阳伏而不能出,阴迫而不能烝,于是有地震。今三川实震,是阳失其所而镇阴也。阳失而在阴,川源必塞;源塞,国必亡。」

这段话在思想史上的意义,怎样估量都不为过。第一,阴阳在此已是「天地之气」,是充塞于天地之间、推动万物变化的实体性力量,而不再只是山坡的向背。第二,阴阳之气有其「序」——固有的运行秩序:阳气当升则升,阴气当降则降;地震不是神怒,而是「阳伏而不能出,阴迫而不能烝」的气机失调。这是以自然之理解释灾异,把变故从鬼神的意志手中收归天地自身的秩序。第三,气之失序与人事相关——「若过其序,民乱之也」,自然秩序与政治秩序被看作同一个大秩序的两面。伯阳父由三川之震而断西周必亡,其推理的前提正是:天地之气的紊乱,即是人间之政紊乱的征兆与同构。

与伯阳父之论相辉映的,是《左传》昭公元年秦国医和论晋侯之疾:

「天有六气,降生五味,发为五色,征为五声,淫生六疾。六气曰阴、阳、风、雨、晦、明也。分为四时,序为五节,过则为菑:阴淫寒疾,阳淫热疾,风淫末疾,雨淫腹疾,晦淫惑疾,明淫心疾。」

医和把阴阳列为六气之首。阴气过度则生寒疾,阳气过度则生热疾。人身与天地通气,天地之气的过与不及,直接成为疾病的原因。这里的阴阳,已经是可以进入人体、影响血气的自然力量。医和进而以此谏晋侯之近女色:「女,阳物而晦时,淫则生内热惑蛊之疾。」将人事之节制与气之秩序相贯通。

伯阳父与医和,一论国之兴亡,一论身之疾疢,而其思维方式如出一辙:**天地之间有阴阳二气,二气各有其序,序则安,失序则乱;人之身、国之政,皆在此气化秩序之中。**这一「气化的阴阳」,是《周易》大传阴阳哲学的直接前身。《系辞上》所谓「一阴一阳之谓道」,正是把伯阳父、医和所见的气化秩序,提升为宇宙的根本法则。

(三)《左传》《国语》中的阴阳与占筮

春秋时期,阴阳观念又与占筮实践相互滋养。《左传》僖公十六年,陨石于宋五,六鹢退飞过宋都,宋襄公问周内史叔兴:「是何祥也?吉凶焉在?」叔兴退而告人曰:「君失问。是阴阳之事,非吉凶所生也。吉凶由人。」陨石与退飞,在叔兴看来只是「阴阳之事」——自然气象的变化,与人事吉凶本无必然关联;吉凶的根源在人自身的行为。这句「吉凶由人」,与「是阴阳之事」对举,说明春秋之世已有人明确地把自然变化(阴阳)与道德祸福(吉凶)划分开来,而将祸福之权归于人事。这一理性精神,与《系辞》此章由卦象而归结于「君子之道」「小人之道」——即归结于人的德行抉择——正相呼应。

《国语·越语下》记范蠡论天道:「阳至而阴,阴至而阳;日困而还,月盈而匡。」阳发展到极处便转向阴,阴发展到极处便转向阳,如同日行至极而回还,月满盈而复亏。这是阴阳消息、物极必反之理的明确表述。范蠡以此论兵、论时机:「后则用阴,先则用阳;近则用柔,远则用刚。」阴阳在此已是行动策略的范畴——进取与退守、刚强与柔弱的代称。这与《周易》乾坤刚柔之义,几乎是同一种语言。

至于《左传》所记诸多筮例,虽多以卦象物象(乾为天、坤为土、震为雷之类)立说,而阴阳消长之义已隐然贯乎其中。庄公二十二年,周史以《周易》见陈侯,遇观之否,曰「风为天于土上,山也」,由卦象层层推演陈氏代齐之远运;昭公三十二年,史墨论鲁昭公之失国,曰:「物生有两、有三、有五、有陪贰。故天有三辰,地有五行,体有左右,各有妃耦。王有公,诸侯有卿,皆有贰也。」又曰:「社稷无常奉,君臣无常位,自古以然。……《易》卦,雷乘乾曰大壮,天之道也。」史墨以「物生有两」「各有妃耦」论君臣之位可以易处,并引大壮卦(震上乾下,雷乘于天)为证。「物生有两」即万物皆有对待,这正是阴阳观念的骨髓:**一切存在皆在对待之中,对待之双方可以消长、可以易位。**史墨用它来解释「君臣无常位」这一春秋政治的残酷现实——鲁君失民,季氏得民,位随之移。这一思路,与本章「一君二民」「二君一民」以君民结构论治乱,属于同一个思想世界:卦象的阴阳配置,即是政治权力的配置图。

(四)从对待到统摄:孔孟荀老庄中的阴阳

进入诸子时代,阴阳观念在各家手中呈现不同的面貌,恰可见其弥漫之广与用法之活。

孔子罕言天道。《论语》中「阴阳」二字并不成对出现,子贡曰:「夫子之文章,可得而闻也;夫子之言性与天道,不可得而闻也。」(《论语·公冶长》)然孔子并非无天道之思,其言四时行焉、百物生焉(《阳货》),言「天何言哉」,正见其默识天地生生之序。儒门后学作《易传》,以阴阳大义充实孔门天道之阙,可谓渊源有自。

《老子》则明言:「万物负阴而抱阳,冲气以为和。」(通行本第四十二章)万物皆背负阴而怀抱阳,阴阳二气激荡交冲而成和。此语与「道生一,一生二,二生三,三生万物」相连,把阴阳纳入宇宙生成的图式:二者即阴阳,三者即阴阳与冲和之气。《老子》不但以阴阳论万物之体,更以阴阳(具体化为雌雄、牝牡、刚柔、强弱)论人事之用,而其独特之处,在于贵阴:「知其雄,守其雌」「牝常以静胜牡」「柔弱胜刚强」。此义与《系辞》此章尊阳之旨的对照,是本文后节的重心,此处先按下不表。

《庄子》承《老子》而畅论阴阳。《庄子·则阳》:「阴阳者,气之大者也。」内篇《大宗师》借子来之口曰:「阴阳于人,不翅于父母。」阴阳之于人,甚于父母——人是阴阳二气之所生所化,生死不过气之聚散。《田子方》篇更有一段惊人的宇宙论:「至阴肃肃,至阳赫赫;肃肃出乎天,赫赫发乎地;两者交通成和而物生焉。」至阴之气肃肃然凛冽,至阳之气赫赫然炎盛,两者交通和合而万物生。庄子笔下的阴阳,是弥满六合、鼓荡生化的宇宙洪流,人在其中如「游于天地之一气」。

《荀子》则以清明的理智界说阴阳:「列星随旋,日月递炤,四时代御,阴阳大化,风雨博施,万物各得其和以生,各得其养以成。」(《荀子·天论》)阴阳是天地间盛大的化育力量,与列星、日月、四时、风雨并列为自然之常。荀子又曰:「天地合而万物生,阴阳接而变化起。」(《礼论》)阴阳相接触相交感,变化于是发生。荀子言阴阳,剥落了神秘意味,纯是自然哲学的语言;而其「天行有常,不为尧存,不为桀亡」之论,与叔兴「吉凶由人」一脉相承。

综观以上,可以为先秦阴阳观念的展开勾出一条线索:由日光向背的具体经验(《诗》),到天地之气的秩序(伯阳父、医和),到对待消长的普遍法则(范蠡、史墨),再到宇宙生成与万物化育的根本力量(老、庄、荀),最终在《易传》中凝结为「一阴一阳之谓道」的哲学纲领。《系辞下》第四章正立足于这一纲领之上:当它说「阳卦」「阴卦」时,阴阳已不是山南水北,而是贯通天道人事的总范畴;当它由卦体的阴阳配置直接读出「君子之道」「小人之道」时,它所依凭的,正是数百年间层累而成的这一信念——阴阳之序,即天地之序,即人间之序。

尤须注意者:在这一展开过程中,阴阳始终不是善恶二元。阴不是恶,阳不是善;二者如昼夜寒暑,相待而成,缺一不可。《系辞上》曰「一阴一阳之谓道」,又曰「阴阳合德而刚柔有体」(《系辞下》第六章)——道不在阳,亦不在阴,而在一阴一阳之相继相济。明乎此,则本章以阴卦系「小人之道」,便不可粗率地读为「阴即小人」;其间的分寸,正是全章义理最须细辨之处。下文论奇偶、论卦体、论君民,皆当时时回到这一分寸上来。

三、阳卦奇,阴卦耦:先秦的数之哲学

「其故何也?阳卦奇,阴卦耦。」《系辞》以四字答一大疑,其自信如此。这份自信来自何处?来自先秦人对「数」的一种根本信念:数不是人为的计量工具,而是天地自身的节文;奇偶不是算术的偶然分类,而是阴阳之德在数上的显形。要领会「阳卦奇,阴卦耦」的分量,必须进入这一数的世界。

(一)天数与地数:数的阴阳化

《系辞上传》有一段著名的文字,可视为本章「奇耦」之说的总纲:

「天一,地二;天三,地四;天五,地六;天七,地八;天九,地十。天数五,地数五,五位相得而各有合。天数二十有五,地数三十,凡天地之数五十有五,此所以成变化而行鬼神也。」

一、三、五、七、九为天数,二、四、六、八、十为地数。天为阳,地为阴,故奇数即阳数,偶数即阴数。这不是简单的命名,而是一个完整的宇宙论断言:自然数列本身,就是天地阴阳交替出现的序列——一天二地、三天四地,奇偶相间,如昼夜之相代、寒暑之相推。数列的结构,即宇宙的结构。

「天数二十有五,地数三十,凡天地之数五十有五」——五个奇数之和二十五,五个偶数之和三十,总计五十五。《系辞》说,这五十五之数「所以成变化而行鬼神」:万物的变化、幽明的感通,皆由此数而成。数在此具有生成性的力量。大衍之数五十,其用四十有九,分二挂一,揲之以四,归奇于扐——整个筮法的操作,就是用数的分合来模拟天地的运行:「分而为二以象两,挂一以象三,揲之以四以象四时,归奇于扐以象闰。」两仪、三才、四时、置闰,宇宙的根本节律全部被编码进蓍草的数目里。经过十有八变而成一卦,最后得出的每一爻,非九即六,非七即八——九、七为奇,是为阳爻;六、八为偶,是为阴爻。

由此可见,「阳卦奇,阴卦耦」并非临时的巧说,而是植根于整个筮法体系的公理:**从蓍数到爻,从爻到卦,阴阳始终以奇偶为其数的身份。**阳爻称九,阴爻称六;阳爻一画(奇画),阴爻两画(耦画)。爻既如此,卦亦如此。三画卦中震坎艮皆五画(一个阳爻一画,两个阴爻各两画,共五画),五为奇,故为阳卦;巽离兑皆四画(一个阴爻两画,两个阳爻各一画,共四画),四为偶,故为阴卦。乾三画,奇也,纯阳之卦;坤六画,偶也,纯阴之卦。八卦之分阴阳,在画数的奇偶上整齐划一,无一例外。「阳卦奇,阴卦耦」四字,是对这一整齐事实的直陈。

(二)奇偶的德性:一与二的形而上学

然而先秦人看奇偶,不只看到算术性质,更看到德性差异。奇数之为奇,在于它有一个不可配对的「一」——两两相偶之后,总剩一个单独者。偶数之为偶,在于它可以完全两两成对,无所剩余。这一算术事实,被先秦思想赋予了深刻的象征意义。

「一」在先秦思想中具有崇高的地位。《老子》曰:「道生一,一生二,二生三,三生万物。」又曰:「天得一以清,地得一以宁,神得一以灵,谷得一以盈,万物得一以生,侯王得一以为天下正。」(第三十九章)一是道之初显,是万物存立的根据;天地神谷万物侯王,皆须「得一」方能成其为自身。《老子》又言「圣人抱一为天下式」(第二十二章)。一者,不二也,纯而不杂也,统而不散也。侯王「得一」而为天下正——这与本章「一君而二民」之义,遥相呼应:政治秩序的核心,正是那个不可复制的「一」。

儒家同样尊「一」。《论语·里仁》:「参乎!吾道一以贯之。」孔子之道,千头万绪而归于一贯。《孟子·梁惠王上》记梁襄王问「天下恶乎定」,孟子对曰:「定于一。」天下之安定,系于归一——不嗜杀人者能一之。《荀子》论治,屡言「一」:「隆一而治,二而乱。自古及今,未有二隆争重而能长久者。」(《荀子·致士》)尊崇归于一元则治,权重分于二头则乱。荀子又曰:「天下无二道,圣人无两心。」(《解蔽》)道一而已,心一而已;蔽于一曲而闇于大理者,皆因不能壹于道。

与「一」的尊崇相对,「二」在政治语境中常带贬义——不是数目的二,而是「贰」:二心、二主、二统。《左传》隐公元年,郑庄公之弟段「命西鄙北鄙贰于己」,祭仲谏曰:「国不堪贰。」一国之地不能同时听命于两个主子——这是《左传》开卷第一大事的核心判词。庄公乃纵其恶而克段于鄢。「国不堪贰」四字,可谓「阴二君而一民,小人之道也」的史证。又《左传》僖公五年,晋侯使士蒍为二公子筑蒲与屈,不慎,置薪焉。士蒍对曰:「臣闻之:无丧而戚,忧必雠焉;无戎而城,雠必保焉。」又赋曰:「一国三公,吾谁适从?」一国而有三个主子,让人无所适从——此语与「二君一民」之象,如出一辙。可见「多君之乱」是春秋政治的切肤之痛,《系辞》此章的君民之喻,绝非凭空的玄想,而是浸透了数百年历史经验的凝练。

于是,奇与偶的对立,在先秦人眼中呈现为两种存在样式的对立:奇数有一个不可化约的独一者,故有主,有宗,有统;偶数尽可两两配对,故无主,无宗,可分。阳卦画数为奇,其卦体中恰有一个独一无偶的爻(震坎艮之一阳),此爻即卦之主;阴卦画数为偶,其卦体中的少数者虽亦独一(巽离兑之一阴),然就其爻性而言为耦画之爻,就其象而言为二阳并立而一阴处其间——阳爻既有二,便成「二君」之象。奇偶之数与君民之象,就这样在卦体上合而为一。

(三)参天两地:数与卦的桥梁

《说卦传》开篇曰:「昔者圣人之作《易》也,幽赞于神明而生蓍,参天两地而倚数,观变于阴阳而立卦,发挥于刚柔而生爻。」「参天两地而倚数」——以三为天之数,以二为地之数,据之以起《易》之数。天何以为三?地何以为二?盖天圆地方,圆者径一而围三,方者径一而围四、取其半则为二;又或谓天数始于一、成于三(一与二合而为三),地数则二而已。无论取何解,「参天两地」都表明:《易》的数字系统,从根基处就是阴阳化的——三(奇)属天属阳,二(偶)属地属阴。

阳爻称九、阴爻称六,即由此出:揲蓍以四数之,得三个四为老阳之九(参天之极),得两个四为老阴之六(两地之极)。九者三其三也,六者三其二也——皆以「参天两地」为本。爻之奇偶,上通于天地之数;卦之奇偶,又由爻画累积而成。这样,「阳卦奇,阴卦耦」就不是孤立的命题,而是「参天两地而倚数」这一造《易》原理在八卦层面的自然结论。数、爻、卦三级,一以贯之。

(四)数与政:先秦文献中数的秩序意味

数之为秩序,不独在《易》。先秦礼制、政论,处处以数为节。《左传》桓公二年,师服曰:「天子建国,诸侯立家,卿置侧室,大夫有贰宗,士有隶子弟,庶人工商各有分亲,皆有等衰。是以民服事其上,而下无觊觎。」等级之「等衰」,正是以数的差降为秩序之形。《左传》隐公五年,臧僖伯论羽数:「天子用八,诸侯用六,大夫四,士二。夫舞所以节八音而行八风,故自八以下。」乐舞之佾数,依身份而递减以偶数——八、六、四、二——数即名分。而鼎之数则用奇:天子九鼎,诸侯七,大夫五,元士三。《左传》宣公三年王孙满对楚子问鼎曰:「在德不在鼎。……成王定鼎于郏鄏,卜世三十,卜年七百,天所命也。」鼎之奇数序列(九七五三)与佾之偶数序列(八六四二),一属礼器之尊,一属乐舞之文,奇偶各有攸当——先秦礼数中奇偶的分工,与《易》以奇属阳尊、偶属阴从的观念,同出一源。

《国语·周语下》记单穆公与伶州鸠论钟律,曰:「纪之以三,平之以六,成于十二,天之道也。」乐律之数,三而纪之,六而平之,十二而成之——数是天道的节奏。伶州鸠又曰:「夫六,中之色也,故名之曰黄钟。」数、色、律、历打成一片。凡此皆表明:在先秦人的世界里,数从来不是价值中立的记号,而是秩序、身份、天道的直接体现。「阳卦奇,阴卦耦」之所以能够回答「其故何也」,正因为在那个世界里,指出一物之数,即是指出一物之性、之位、之德。奇偶既明,则阴阳既定;阴阳既定,则德行可论。于是此章顺势而下,转入「其德行何也」之问。

(五)由数入德:此章的方法论意义

回望此节所论,可见此章第一问答的深层逻辑:卦名之阴阳,不取决于爻的多数,而取决于画数之奇偶;而奇偶之所以能定阴阳,因为数本身即分天地——奇为天数、偶为地数,这是《系辞》明文的公理。如此,「阳卦多阴」的表面悖论便涣然冰释:**阳卦不因多阳而名阳,而因其数奇、其主阳而名阳。**命名的根据从「量」移到了「质」,从「众」移到了「独」。

这一移动,是全章义理的枢纽,也是《周易》思维的精髓。它意味着:判断一个整体的性质,要看它的「纲」而不是它的「目」,看它的「主」而不是它的「众」。一卦如此,一国亦然:一国之为治为乱,不在民数之多寡,而在为君者一人之德之明暗;一军之胜败,不在卒伍之众寡,而在将之能不能。《易》以最简的符号系统,把这个「以独定体」的原理形式化了。而第二问答的君民之喻,就是把这个形式化的原理,重新翻译回它所从来的政治生活世界。下文先细察八卦分阴阳的卦体结构,再入君民之义。

四、震坎艮与巽离兑:八卦分阴阳的结构分析

「阳卦多阴,阴卦多阳」所指的六卦——震、坎、艮为阳卦,巽、离、兑为阴卦——加上纯阳之乾、纯阴之坤,构成八卦的完整谱系。此节即对这一谱系作细致的结构分析:先明乾坤生六子的家族图式,再逐卦考察一阳(一阴)所居之位如何规定其卦德,进而讨论阳卦与阴卦两两相对(震与巽、坎与离、艮与兑)的错综关系。

(一)乾坤父母与六子:《说卦》的家族图式

《说卦传》曰:

「乾,天也,故称乎父;坤,地也,故称乎母。震一索而得男,故谓之长男;巽一索而得女,故谓之长女;坎再索而得男,故谓之中男;离再索而得女,故谓之中女;艮三索而得男,故谓之少男;兑三索而得女,故谓之少女。」

这一图式,把八卦组织为一个家族:乾坤为父母,六子皆由乾坤交索而生。「索」者,求也,交感也。坤初求于乾,得乾之一阳居初位,是为震,长男;乾初求于坤,得坤之一阴居初位,是为巽,长女。再索则阳(阴)居中位,为坎(离),中男(中女);三索则居上位,为艮(兑),少男(少女)。

细审此图式,即可发现它与本章「阳卦多阴,阴卦多阳」完全同构,且给出了更深一层的理由:**震坎艮之所以为阳卦(男卦),正因其卦体中唯一的阳爻来自父乾——它是乾道的种子,落在坤体之中。**一卦之性别,不由其体之多数(坤体二阴)决定,而由其所受之种(乾之一阳)决定。同理,巽离兑之一阴来自母坤,落在乾体之中,故为阴卦(女卦)。「多阴」的阳卦,其实是「坤体乾魂」;「多阳」的阴卦,其实是「乾体坤魂」。少数的一爻是「魂」,是决定性的禀赋;多数的二爻是「体」,是承载性的资具。

这个「以所受之独定其性」的观念,在先秦生育经验中有其素朴的根源,而在《易》的体系中被提炼为普遍原理。《系辞下》第六章曰:「乾,阳物也;坤,阴物也。阴阳合德而刚柔有体。」乾坤合德而生六子,六子刚柔成体——六子之体皆是阴阳杂糅,而其名其性,则取决于那一点独得之爻。《彖传》于咸卦言「二气感应以相与」,于泰卦言「天地交而万物通」——交感生化,是《易》看待世界的基本方式;而交感所生者,其性从其所感之独,不从其所居之众。这是「阳卦多阴」在生成论层面的解释,与「阳卦奇」在数论层面的解释,互为表里。

(二)震:一阳动于二阴之下

震卦☳,一阳在初,二阴在上。《说卦》曰:「震,动也」,「震为雷」,「万物出乎震,震,东方也」。一阳初生于重阴之下,奋起而动,如雷之出地,如春之破冬。震的全部卦德——动、起、奋、生——都系于那最下面的一阳。

以君民之象读之:一阳在下,二阴在上,是君在民下之象么?非也。此处之「下」是「初」,是「始」,是发动之位。一君倡于下,二民应于上;犹如春雷一声,蛰虫咸动。《彖传》释震曰:「震惊百里,惊远而惧迩。出,可以守宗庙社稷,以为祭主也。」长子主器,承父之业,一人出而众皆肃然——这正是「一君二民」的动态形态:以一动众,以独率群。

复卦之《彖》可与震互证。复䷗者,震下坤上,一阳来复于五阴之下,《彖》曰:「复亨,刚反……反复其道,七日来复,天行也。利有攸往,刚长也。复,其见天地之心乎!」一阳虽微,而天地生物之心即在此一线生机。儒家的希望哲学,全在此爻:善端虽微,扩而充之,足以保四海(《孟子·公孙丑上》论四端「凡有四端于我者,知皆扩而充之矣,若火之始然,泉之始达」)。孟子言性善,指点的正是人心中那初动的一阳——恻隐之心,乍见孺子将入于井时怵惕一念。震之为阳卦,多阴而不掩其阳,正如人心多欲而不灭其善端。

(三)坎:一阳陷于二阴之中

坎卦☵,一阳居中,二阴在外。《说卦》曰:「坎,陷也」,「坎为水」,「劳乎坎」。一阳陷于二阴之间,如阳气涵于水中,如光明困于险难。然而坎之德不止于陷,更在于「有孚」。坎卦(习坎䷜)卦辞曰:「习坎,有孚,维心亨,行有尚。」《彖》曰:「习坎,重险也。水流而不盈,行险而不失其信。维心亨,乃以刚中也。」

「刚中」二字,是读坎卦的钥匙。一阳居中,是刚健之德居于核心之位;外虽重险,中心亨通。以君民之象读之:君处二民之间,内外皆险,然君德刚中,信实不失,故能「行险而不失其信」。这是「一君二民」的忧患形态:君不在安泰之位,而在险陷之中;其所恃者非势,乃「维心亨」之诚。《论语·卫灵公》:「君子固穷,小人穷斯滥矣。」君子处困而不改其守,正是坎之刚中。水之为物,遇险而流,不盈不竭,昼夜不舍——孔子川上之叹「逝者如斯夫,不舍昼夜」,与坎德暗合:在险难中持续前行而不失其信,此中年之君子行险之道。

(四)艮:一阳止于二阴之上

艮卦☶,一阳在上,二阴在下。《说卦》曰:「艮,止也」,「艮为山」,「成言乎艮」。一阳升至极处而止,如山之隆起而静定,如物之成终而更始(《说卦》:「艮,东北之卦也,万物之所成终而所成始也」)。

艮的卦德是「止」。艮卦䷳卦辞:「艮其背,不获其身;行其庭,不见其人。无咎。」《彖》曰:「艮,止也。时止则止,时行则行,动静不失其时,其道光明。」止不是僵死,而是「动静不失其时」——当止而止,当行而行。以君民之象读之:一阳居上,二阴居下,君位在上而民顺于下,这是「一君二民」最安定的形态:君尊民卑,各止其所。《大学》之义虽不必引,而《诗·商颂·玄鸟》「邦畿千里,维民所止」、《小雅》「高山仰止,景行行止」,皆言「止」得其所之美。艮之一阳在上,正是「知止」之君:不复贪进,敦厚以居,故艮上九曰「敦艮,吉」。

震、坎、艮三卦合观,可见一阳在初、中、上三位的完整历程:**震是发动之君(事业之始),坎是行险之君(事业之中),艮是成终之君(事业之成)。**一君之道,自始至终;二民从之,自下而上。三卦如一部君道的三部曲,而其共同点是:一阳无论居何位,皆为卦主;二阴无论居何位,皆为从属。阳之为主,不以位移而改——这正是「君子之道」恒常性的象征。

(五)巽离兑:一阴之三态

与此相对,巽、离、兑三卦,一阴分居初、中、上三位。

巽卦☴,一阴伏于二阳之下。《说卦》:「巽,入也」,「巽为风」。风之为物,无孔不入;一阴潜伏于二阳之下,以柔顺而入于刚强之间。巽之德为「入」为「伏」,其行为「进退」「不果」(《说卦》:「巽为进退,为不果」)。以君民之象读之:二阳在上,如二君并立;一阴在下,如一民伏事二主。民少而君多,供养不给,听从不专;且下之一阴以柔道潜入,浸润于二阳之间——此中隐然有蛊惑离间之机。姤卦䷫(巽下乾上)一阴初生,卦辞即戒曰:「女壮,勿用取女。」《彖》曰:「姤,遇也,柔遇刚也。勿用取女,不可与长也。」一阴虽微,其势将长,五阳且为所浸——先儒读姤,皆凛然有防微杜渐之惧。巽为阴卦之首,其「小人之道」不在于阴之本身,而在于以柔入人、渐浸渐长而人不觉。

离卦☲,一阴丽于二阳之中。《说卦》:「离,丽也」,「离为火,为日」。丽者,附丽也:火无常形,附于薪而明;一阴附于二阳之间而成其文明。离卦䷝《彖》曰:「离,丽也。日月丽乎天,百谷草木丽乎土。重明以丽乎正,乃化成天下。」离之德至美——文明、光丽、化成天下。然其结构隐忧亦在此:明在外而虚在中。一阴居中,中虚也;二阳在外,外强也。以君民之象读之:二君夹一民,民居中而事两主,虽表面文明煊赫,而中心之虚无所主。外表愈明丽,中之虚愈可虑。《论语·雍也》:「质胜文则野,文胜质则史。」离之为象,正有「文胜」之险:小人之道未必粗鄙,往往文采斐然、明察秋毫,而中无诚实之主。「巧言令色,鲜矣仁」(《学而》),巧令即文明之伪态也。

兑卦☱,一阴见于二阳之上。《说卦》:「兑,说也」,「兑为泽」,「说言乎兑」。说者,悦也。一阴出现于二阳之上,如泽水之润于外,如喜色之见于面。兑卦䷹《彖》曰:「兑,说也。刚中而柔外,说以利贞……说以先民,民忘其劳;说以犯难,民忘其死。」兑德之正者,刚中柔外,以悦道先民,民乐为之用。然兑之险,亦在「悦」之易流:柔在最上,见于颜色,悦人以口舌。《说卦》:「兑为口舌」「为妾」。以君民之象读之:二君在下,一民在上以柔色悦之——谄谀之象隐然可见。《论语·季氏》孔子言损者三友三乐:「友便辟,友善柔,友便佞,损矣」;「乐骄乐,乐佚游,乐宴乐,损矣。」善柔便佞,宴乐之悦,皆兑象之流于邪者。兑六三曰「来兑,凶」,《象》曰「来兑之凶,位不当也」——主动前来取悦者凶,正是对谄谀的贬斥。

巽、离、兑合观,一阴自下而上的三态,恰是「小人之道」的三部曲:**巽是潜入(以柔伏于下而渐浸),离是附丽(居中而依附两强,外文明而中空虚),兑是取悦(居上而以颜色悦人)。**入也,丽也,说也——三者皆非恶德本身(入可为逊顺,丽可为文明,说可为和悦),然三者皆是「以柔事刚」「以少事多」的姿态,一旦失正,即成阿附、依违、谄媚。此所以《系辞》系之曰「小人之道」:非谓巽离兑为恶卦,乃谓「二君一民」之结构,最易滋生此类失正之行。

(六)三对之错综:阳卦与阴卦的镜像关系

震与巽、坎与离、艮与兑,两两互为「变卦」:每一对之间,三爻全变(阳变阴、阴变阳)。震☳变而为巽☴,坎☵变而为离☲,艮☶变而为兑☱。这种镜像关系,使阳卦与阴卦成为彼此的反面:动之反为入(雷奋于下,风伏于下),陷之反为丽(阳陷阴中,阴丽阳中),止之反为说(阳止于上,阴见于上)。

而《说卦》「天地定位,山泽通气,雷风相薄,水火不相射」一节,又把八卦组织为四对相对而相成的力量:雷风相薄(震巽),水火相逮(坎离),山泽通气(艮兑),天地定位(乾坤)。请注意:**这四对,每一对都是一阳卦配一阴卦(乾坤则纯阳配纯阴)。**雷与风相激薄而并行,水与火相反而相济,山与泽异形而通气。阳卦阴卦并非敌国,而是配偶;「君子之道」与「小人之道」的判分,是就其独立成象的德行言之,而在天地大化中,二者相摩相荡,缺一不可。《系辞上》曰:「刚柔相摩,八卦相荡,鼓之以雷霆,润之以风雨。」雷霆者震也,风雨者巽坎也——阳卦阴卦共同鼓润这个世界。

明乎此,则本章之义可进一层:《系辞》非欲人取阳卦而弃阴卦,乃欲人明乎两种结构之势——一主之势顺而易治,多主之势逆而易乱——从而在人事中自觉地趋顺避逆、以君子之道自处。卦无可弃,势有可择;象无善恶,行有正邪。此章之归趣在「德行」二字,固不在褒贬卦画也。

五、一君二民:先秦政治哲学中的君民结构

「阳一君而二民,君子之道也;阴二君而一民,小人之道也。」此章后半,以最简的比例式——一比二与二比一——概括了先秦政治哲学的核心命题。要充分展开此喻的意蕴,须从三个方面入手:其一,「君一民众」何以是治道之常;其二,「政出多门」何以是乱亡之兆;其三,君与民在此比例中各自承担何种伦理。

(一)「民众君寡」:治道的自然形态

「一君而二民」,一与二之比,取其少与多之象:君少民多,寡者治众。这在先秦人看来,不是可以选择的制度方案之一,而是政治秩序的自然形态、天经地义。

《尚书·洪范》陈天锡禹之九畴,其五曰「建用皇极」——建立君主的大中之则。「皇建其有极,敛时五福,用敷锡厥庶民。」君建其极于上,敛聚五福而布施于庶民;庶民则「惟皇作极」,以君之极为极。一极在上,万民则之——这是《洪范》的政治图式,与「一君二民」之象全然相合。《洪范》又曰:「惟辟作福,惟辟作威,惟辟玉食。臣无有作福作威玉食。臣之有作福作威玉食,其害于而家,凶于而国。」作福作威之权,唯君得专;臣下若僭而行之,则害家凶国。这正是从反面申明:威福之柄不可有二。权出于一则治,权出于二则凶——《洪范》此语,几可视为「二君一民,小人之道」的经典注脚。

《诗·小雅·北山》曰:「溥天之下,莫非王土;率土之滨,莫非王臣。」普天率土,统于一王。此诗本为劳役不均之怨辞,然其所以为怨,正因「王事」之名义无所不覆——「大夫不均,我从事独贤」。一王之下,万事系焉;这个「一」是当时政治世界的公理,怨者亦在此公理之内立言。

孔子论政,尤重此「一」。《论语·季氏》:「天下有道,则礼乐征伐自天子出;天下无道,则礼乐征伐自诸侯出。自诸侯出,盖十世希不失矣;自大夫出,五世希不失矣;陪臣执国命,三世希不失矣。天下有道,则政不在大夫。天下有道,则庶人不议。」这段话是理解本章君民之喻的最佳参照。礼乐征伐——国家的根本权力——必须「自天子出」,即出于唯一的源头;一旦下移于诸侯、大夫、陪臣,则权源分裂,每降一级,其失愈速。「自诸侯出」已是「二君」之始,「陪臣执国命」则君之名存而实亡,政令所出,不知凡几。孔子身处「政在大夫」「陪臣执国命」的鲁国(季氏专权,阳货执命),其言皆有切肤之痛。「八佾舞于庭,是可忍也,孰不可忍也」(《八佾》)——季氏以大夫而僭天子之乐,正是「二君」僭「一君」之礼的显象。孔子之怒,不为佾数之末节,而为权源紊乱之大本。

「一」的政治哲学,在孟子处得到最富深意的表述。《孟子·梁惠王上》:「(梁襄王)卒然问曰:『天下恶乎定?』吾对曰:『定于一。』『孰能一之?』对曰:『不嗜杀人者能一之。』」天下之定,定于一统;然能一天下者,非兵威之强,乃不嗜杀人之仁。这两句合观,恰是「一君二民,君子之道」的完整义蕴:**「一君」言其形(权归于一),「君子之道」言其质(一之者必以仁)。**形与质不可离:徒有一统之形而无仁德之质,其「一」不能久;怀仁德之质者,天下之民「皆引领而望之」,沛然归之「由水之就下」。

《荀子》则把「一」的必要性论证得最为透辟。《荀子·王制》:「君者,善群也。」人「力不若牛,走不若马,而牛马为用,何也?曰:人能群,彼不能群也。人何以能群?曰:分。分何以能行?曰:义。」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而能役使万物,在于能结成群体;群体之所以可能,在于名分;而名分之所以确立,须有一个制分者——君。《荀子·富国》:「无君以制臣,无上以制下,天下害生纵欲。」又《致士》:「君者,国之隆也;父者,家之隆也。隆一而治,二而乱。自古及今,未有二隆争重而能长久者。」国之尊隆归于一则治,分于二则乱——荀子此语,直是本章「一君二民,君子之道;二君一民,小人之道」的政论翻版。荀子并不诉诸神秘的天命,而是从「群」的功能逻辑推出「一」的必要:多中心的群体必因争而散,故群之存立要求定于一尊。这与《系辞》以卦体结构(一阳为主则象定,二阳并峙则象争)说君民,理路相通:皆是从结构自身推出秩序的条件。

(二)「二君一民」:政出多门的历史创痛

「二君一民」之为「小人之道」,不是抽象推演,而是春秋数百年血泪史的结晶。翻开《左传》,「二君」之祸,触目皆是。

其一曰兄弟争国。郑伯克段于鄢(隐公元年),是《春秋》开篇第一大案:共叔段恃母之爱,「命西鄙北鄙贰于己」,既而「收贰以为己邑」——一国之内,两个权力中心并立,祭仲所谓「国不堪贰,君将若之何」。庄公养其恶而后诛之,兄弟相残,母子隧誓。卫州吁弑桓公自立(隐公四年),众仲论之曰:「阻兵无众,安忍无亲,众叛亲离,难以济矣。」齐之公孙无知弑襄公(庄公八年),晋之曲沃代翼历数十年(桓庄之世),骊姬之乱逼死申生、逐重耳夷吾(僖公四五年)——凡此皆是「二君」并立、终至流血之局。晋献公宠骊姬而疑太子,士蒍所叹「一国三公,吾谁适从」,正发于为二公子筑城之际:君心既贰,臣下无所措手足。

其二曰大夫专政。鲁之三桓,季氏世执国政,昭公伐季氏而败,出奔于外,八年而客死——史墨论之曰:「鲁君世从其失,季氏世修其勤,民忘君矣。虽死于外,其谁矜之?社稷无常奉,君臣无常位。」(昭公三十二年)名义之君与实权之主分离,即是「二君」;民既忘君而从季氏,则鲁君虽在位而已同羁旅。晋之六卿,齐之陈氏,皆同此局。《左传》昭公三年晏子谓叔向曰:「此季世也……民闻公命,如逃寇雠」,而陈氏厚施于民,「民归之如流水」。公室与私门并立为「二君」,民之归向遂成胜负之决——政权之移,不待兵刃。

其三曰内宠外嬖之乱政。《左传》闵公二年,狄人灭卫,追论卫懿公好鹤,「鹤有乘轩者」,将战,国人受甲者皆曰:「使鹤!鹤实有禄位,余焉能战?」禄位不施于战士而施于玩物,是权柄与名分的错乱,亦「二君」之变体——正当的权威系统之外,另有一个恩幸系统在发号施令。僖公二年,晋荀息假道于虞以伐虢,宫之奇谏「辅车相依,唇亡齿寒」,虞公弗听,卒为晋所灭;虞公贪璧马之赂而自贰其心,是自为「二君」于胸中——利与义两主并立,而利胜焉。

这些历史经验,凝结为春秋贤大夫反复申说的格言。除「国不堪贰」「一国三公」之外,尚有:「并后、匹嫡、两政、耦国,乱之本也」(《左传》桓公十八年,辛伯谏周公黑肩之语)——王后有二(并后)、庶子与嫡子相匹(匹嫡)、政有两出(两政)、都城足与国都相抗(耦国),四者皆「二君一民」之形,皆乱之本。辛伯此言,可谓把「二君之祸」类型化了:从宫闱到朝堂到城邑,凡权力结构出现双中心,皆是乱源。《系辞》「阴二君而一民,小人之道也」,正是把这一整部春秋痛史,压缩进一个三画的卦象。

尤须注意「一民」二字。二君一民,不只是君多,更是民寡——供养的基础狭小而攫取的口众多。一民而事二君,赋敛倍之,力役倍之,而所听之命相互矛盾。《论语·颜渊》哀公问于有若曰:「年饥,用不足,如之何?」有若对曰:「盍彻乎?」曰:「二,吾犹不足,如之何其彻也?」对曰:「百姓足,君孰与不足?百姓不足,君孰与足?」哀公抽民之赋已至什二而犹不足——民一而上之取者众,此正「二君一民」之实况。有若之对,则申「一君二民」之正理:君之足不足,系于民之足不足;民为邦本,君寡而民众,故君当自处于寡取,而厚其众民。

(三)君之所以为「一」:位一而心公

然则「一君」之义,止于权力集中么?若然,则暴君独裁亦是「一君」,何以谓之君子之道?此处须细辨:「一」不仅是位之独,更是心之公;不仅是权之专,更是责之专。

《尚书·汤誓》记汤伐桀之辞:「有夏多罪,天命殛之……夏王率遏众力,率割夏邑。」桀之罪,在「率遏众力,率割夏邑」——竭尽民力,剥割国邑。民之怨曰:「时日曷丧?予及汝皆亡!」桀尝自比于日(一之至尊者莫如日),而民愿与之偕亡。可见徒居「一」之位而行剥割之实,其「一」即失其所以为一:民不以之为君,则一君之形existing而君道亡矣。《泰誓》曰(《左传》《孟子》所引):「天视自我民视,天听自我民听。」又曰:「民之所欲,天必从之。」(《左传》襄公三十一年引《泰誓》)君之「一」上承于天,而天之视听即民之视听——故君之「一」,实以民之「众」为其根据。一与二(寡与众)不是压迫关系,而是委托关系:众民不能人人自治,故举一人以任其治;一君之尊,是众民所以自安之具。

孟子把这层意思推到极致。《孟子·尽心下》:「民为贵,社稷次之,君为轻。」君至尊而至轻——尊者其位,轻者其身:位之尊,为民而设;身之轻,谓其可易——「诸侯危社稷,则变置」。《梁惠王下》论汤放桀、武王伐纣:「贼仁者谓之贼,贼义者谓之残;残贼之人谓之一夫。闻诛一夫纣矣,未闻弑君也。」纣居一君之位而失君之德,则不复为「一君」而只是「一夫」——独夫。请深味「一夫」二字与本章「一君」二字的对照:同是一人,得众则为一君,失众则为一夫;一君者以一统众,一夫者众叛亲离而孑然一身。「一」之为尊为卑,全系于德。此即「一君二民」何以必系之「君子之道」:非一君即是君子,乃惟君子足以居一君之位而不使其化为独夫。

《论语》中孔子论为政以德,正是「一」之德性化的经典表述:「为政以德,譬如北辰,居其所而众星共之。」(《为政》)北辰一也,居其所而不动;众星多也,环拱而旋。一者不劳而众者自服,何也?德也。「其身正,不令而行;其身不正,虽令不从。」(《子路》)季康子问政,子曰:「政者,正也。子帅以正,孰敢不正?」又曰:「君子之德风,小人之德草,草上之风必偃。」(《颜渊》)风一而草万,风行而草偃——君之「一」是德化之源的「一」,非力制之柄的「一」。此与震一阳动于下而二阴顺应、艮一阳止于上而二阴安处,象义全合。

《荀子·君道》曰:「君者,仪也;民者,景也;仪正而景正。君者,槃也;民者,水也;槃圆而水圆。」仪表一立而影随之,槃形一定而水从之。荀子又曰:「君者,民之原也;原清则流清,原浊则流浊。」原一而流众,原之清浊定流之清浊。凡此譬喻——北辰与众星、风与草、仪与景、原与流——皆是「一君二民」之象在儒家政论中的变奏:**一方恒为独一的范型、动源,一方恒为众多的从应、成形;而独一者对众多者负全责。**一君二民之所以为君子之道,正在这「负全责」三字:权归于一,则责亦归于一,无可推诿;政出多门,则人人有权而无人负责,民之困苦,投诉无门。「二君一民」之为小人之道,其恶不止在争,更在责任的消散。

(四)「民」的分量:从《书》《诗》到孟子

此章以「民」与「君」对举,则「民」在先秦语汇中的分量,亦须一表。《尚书·五子之歌》(《左传》所引逸书之义近之)传「民惟邦本,本固邦宁」之训;《皋陶谟》曰:「天聪明,自我民聪明;天明畏,自我民明威。」天之聪明威畏,皆借民以显。《诗·大雅·烝民》:「天生烝民,有物有则。民之秉彝,好是懿德。」天生众民,民秉常性而好美德——此诗孔子读之而叹:「为此诗者,其知道乎!」(《孟子·告子上》引)民非群氓,乃秉彝好德之类;君之治民,非牧畜,乃养其好德之性而遂之。

故「一君二民」之象中,二阴非卑贱之符。坤之德「厚德载物」,阴爻之德顺而能承。民之顺,非奴性,乃「秉彝」之正:民望治,故顺乎能致治之君;君失道,则民之顺转为民之溃——「时日曷丧」之怨、「民望之若大旱之望云霓」(《孟子·梁惠王下》)之盼,皆是民心向背之动。《左传》庄公三十二年史嚚曰:「国将兴,听于民;将亡,听于神。」兴亡之判,在君之听民与否。由是观之,「一君二民」的卦象是一个双向的伦理结构:君以一而任众之责,民以众而载一之政;君尽君道则民安其顺,君失其道则「一」自解体。《系辞》系之曰「君子之道」,君子二字,正压在那唯一的阳爻上——压在为君者一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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