咸道探微:周易咸卦中夫妇之道与人伦之本的哲学考证
本文深入解读《周易》咸卦的核心论断:“易之咸,见夫妇。夫妇之道,不可不正也,君臣父子之本也。”系统考辨咸卦在易学结构中的位次、咸与感的字源关系,并剖析“柔上而刚下”所体现的阴阳交感原理及其对先秦伦理秩序的奠基意义。

第九章 "以男下女"——性别关系的哲学审视
第一节 "以男下女"的字面义与深层义
"以男下女"——男方降低身段,下就于女方。
此语之字面义,前已论之。今更探其深层义。
深层义之一:阳之主动性。
在咸卦的语境中,"以男下女"并非说男不如女、男低于女,而是说阳气(男)本性主动,故主动下就;阴气(女)本性柔顺,故自然上应。阳主动而阴应之,此为阴阳交感之常理。
《系辞传》曰:
"乾,阳物也。坤,阴物也。阴阳合德而刚柔有体。"
乾为阳物,其性健动;坤为阴物,其性柔顺。阳以健动主动下就,阴以柔顺自然上应。此非谁高谁低之问题,而是阴阳各尽其性之表现。
深层义之二:求贤之喻。
"以男下女"在政治语境中,可喻为君主下就于贤臣。男(君)以谦下之心求于女(臣),此为求贤之道。
《孟子·万章下》曰:
"以位,则子,君也。我,臣也。何敢与君友也?以德,则子事我者也。奚可以与我友?"
此为曾子引孟子之言,论交友之道须以德相交,不以位相压。推而广之,君主求贤亦须以德相感,不以位相压,此即"以男下女"之政治义。
深层义之三:强弱关系之调节。
"以男下女"体现了先秦思想中的一个深刻洞见:强者的谦下,是社会和谐的关键。 因为强者处于主导地位,若强者不肯谦下,则弱者无力改变局面,社会秩序便会失衡。唯有强者主动谦下,主动调节,方能实现真正的和谐。
此理亦见于《老子》第六十一章:
"大邦者下流……大邦不过欲兼畜人,小邦不过欲入事人。夫两者各得其所欲,大者宜为下。"
大者(强者)宜为下——此与"以男下女"(阳者宜下就于阴者)同一道理。
第二节 先秦对女性角色的理解
要深入理解"以男下女"之义,须先考察先秦对女性角色的理解。
先秦社会无疑是以男性为主导的社会,然对女性的态度,绝非简单的压制与歧视。
一、后妃之德的推崇。
前已引《诗经·大雅·思齐》,歌颂太姜、大任、太姒三代后妃之德。《诗经》以《关雎》首篇,歌后妃之德。周人对后妃之德的推崇,表明先秦社会认为女性(尤其是后妃)在政治和家庭中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。
二、贤母之教的强调。
《孟子·公孙丑下》虽未直接论母教,然孟子之母三迁择邻之事,广为流传。此事虽记载于较晚之文献,然反映的是先秦社会对母教之重视。
《诗经·邶风·凯风》曰:
"凯风自南,吹彼棘心。棘心夭夭,母氏劬劳。"
此诗歌颂母亲之辛劳。
三、女性在祭祀中的角色。
先秦祭祀中,妻子与丈夫共同参与。《诗经·小雅·楚茨》曰:
"济济跄跄,絜尔牛羊,以往烝尝。或剥或亨,或肆或将。祝祭于祊,祀事孔明。先祖是皇,神保是飨。孝孙有庆,报以介福,万寿无疆。"
祭祀之事,全家参与。妻子在祭祀中承担具体的准备工作,与丈夫配合完成祭礼。此非被排斥于外,而是各有其职分。
四、"牝鸡司晨"的警戒。
《尚书·牧誓》曰:
"古人有言曰:'牝鸡无晨。牝鸡之晨,惟家之索。'"
"牝鸡司晨"——母鸡代替公鸡报晓,此为反常之象。"惟家之索"——家道便会衰败。此语常被后人引用以抑制女性权力。然须注意,此语之本意并非否定女性之价值,而是强调"各正其位"——男女各有其职分,不可越位。
"以男下女"并不意味着颠倒男女之位——男仍为外,女仍为内;男仍为刚,女仍为柔。"以男下女"是在保持"各正其位"前提下的谦下相感,而非混淆男女之别。
第三节 咸卦中少男少女之深义再论
前已述及咸卦为少男少女之卦,今更深论其义。
艮为少男,兑为少女。"少"者,幼也,稚也,初也。
少男少女之感,有四重深义:
第一,纯真。 少者未经世故之染,其感通最为纯真无杂。犹如《老子》第二十八章所言:
"知其雄,守其雌,为天下溪。为天下溪,常德不离,复归于婴儿。"
"复归于婴儿"——回归赤子之纯真状态。少男少女之感,正近于此赤子之纯真。
第二,初始。 少者为生命之初始阶段,象征一切关系之开端。夫妇之道始于少男少女之初感,犹天地之道始于一阴一阳之初判。
第三,可能性。 少者充满可能性,未来可以成长为长男长女(恒卦震巽),可以化育子女,可以开创家业。少男少女之感,蕴含着无限的生长潜力。
第四,谦卑。 少者在家庭中地位最低(少男为幼子,少女为幼女),故最为谦卑。以最谦卑之姿态开启感通之旅,正合"以高下下"之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