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咸道探微:周易咸卦中夫妇之道与人伦之本的哲学考证

本文深入解读《周易》咸卦的核心论断:“易之咸,见夫妇。夫妇之道,不可不正也,君臣父子之本也。”系统考辨咸卦在易学结构中的位次、咸与感的字源关系,并剖析“柔上而刚下”所体现的阴阳交感原理及其对先秦伦理秩序的奠基意义。

玄机编辑部 2026年2月7日 预计阅读 114 分钟 PDF Markdown
咸道探微:周易咸卦中夫妇之道与人伦之本的哲学考证

续编:先秦诸子对"夫妇之道"与"感通之理"的多元阐发


第十二章 儒家对夫妇之道的阐发

第一节 孔子论夫妇

孔子对夫妇之道的论述,散见于《论语》及相关文献中。

一、以《关雎》为《诗》之首。

《论语·八佾》:

"子曰:'《关雎》乐而不淫,哀而不伤。'"

孔子以《关雎》为中和之至的诗篇。《关雎》歌夫妇之情,乐而不淫(欢乐而不过度),哀而不伤(忧愁而不伤身)。此为情感中节之典范,亦为夫妇之道正之象征。

孔子将《关雎》置于《诗经》之首(传统认为《诗经》之编排出于孔子之手),与《周易》将咸卦置于下经之首,用意完全一致——皆以夫妇为人伦之始也。

二、论家庭之德。

《论语·学而》:

"子曰:'弟子入则孝,出则悌,谨而信,泛爱众,而亲仁。行有余力,则以学文。'"

此虽直接论孝悌,然孝悌之实践以完整家庭为前提,而完整家庭以夫妇之正为基础。

三、论正名与正位。

《论语·子路》:

"子路曰:'卫君待子而为政,子将奚先?'子曰:'必也正名乎!'"

孔子以"正名"为为政之首务。"正名"者,使名实相符,使每个人都在其正确的位置上履行其正确的职责。推至夫妇之道,即夫正其夫之位,妇正其妇之位,各尽其分。

四、孔子之家庭实践。

孔子本人之婚姻生活,文献记载不多。《论语》中偶尔透露的信息,如"子谓伯鱼曰:'女为《周南》、《召南》矣乎?人而不为《周南》、《召南》,其犹正墙面而立也与?'"(《论语·阳货》),孔子教其子伯鱼学习《周南》《召南》——而《周南》《召南》正以婚姻、夫妇为主题——可见孔子对夫妇之道的教育极为重视。

第二节 孟子论夫妇

孟子对夫妇之道的论述较孔子更为系统。

一、五伦之说。

《孟子·滕文公上》:

"使契为司徒,教以人伦:父子有亲,君臣有义,夫妇有别,长幼有序,朋友有信。"

夫妇有别——此为五伦之一。"别"之深义已论于前。

二、"内则"之道。

《孟子·滕文公下》:

"丈夫生而愿为之有室,女子生而愿为之有家。父母之心,人皆有之。不待父母之命、媒妁之言,钻穴隙相窥,逾墙相从,则父母国人皆贱之。"

此段论婚姻须合乎礼制。"不待父母之命、媒妁之言"而私相往来者,为社会所贱视。夫妇之合须以礼——此为孟子之基本立场。

三、舜之婚姻问题。

《孟子·万章上》记万章问孟子关于舜之婚姻:

"万章问曰:'《诗》云:娶妻如之何?必告父母。信斯言也,宜莫如舜。舜之不告而娶,何也?'"

"孟子曰:'告则不得娶。男女居室,人之大伦也。如告,则废人之大伦,以怼父母。是以不告也。'"

此段极为有趣。舜之父瞽瞍顽劣,若告之则必不许舜娶妻。而"男女居室,人之大伦也"——婚配为人之最根本的伦理关系。若因告父母而废此大伦,反为不孝。故舜不告而娶,是为权衡轻重后的正确选择。

此处可见孟子对"夫妇之道"的极端重视——他认为婚配为"人之大伦",不可因任何原因而废弃。

四、"男女授受不亲"与"嫂溺援之以手"。

《孟子·离娄上》:

"淳于髡曰:'男女授受不亲,礼与?'孟子曰:'礼也。'曰:'嫂溺,则援之以手乎?'曰:'嫂溺不援,是豺狼也。男女授受不亲,礼也。嫂溺援之以手者,权也。'"

此段论男女之别与权变之关系。男女之间以礼相隔,此为常道。然非常之时,须行权变之道。嫂子落水而不救,是为豺狼之行,非人之所为。故"权"——权衡变通——在特殊情况下可以突破"别"之限制。

此理与咸卦之"感通"思想相合:别为常,感为变;常以别为基,变以感为用。 在常态下保持分别,在非常之时实现感通。二者辩证统一。

第三节 荀子论夫妇

荀子对夫妇之道的论述,最为直接地与我们所论之原文相关。

一、《荀子·大略》之原文。

"《易》之咸,见夫妇。夫妇之道,不可不正也,君臣父子之本也。咸、感也,以高下下,以男下女,柔上而刚下。"

此为荀子(或其学派)引述并阐发《易》义之辞。荀子以此段文字,将咸卦之义概括为三个要点:

(1)咸卦见夫妇之道。 (2)夫妇之道不可不正,为君臣父子之本。 (3)咸为感,以高下下,以男下女,柔上刚下。

荀子之引述简洁有力,将咸卦之核心义理凝练为数语,足见其对《易》学之深刻把握。

二、荀子的礼论与夫妇之道。

荀子以"礼"为治国之本。《荀子·礼论》曰:

"礼起于何也?曰:人生而有欲,欲而不得则不能无求,求而无度量分界则不能不争,争则乱,乱则穷。先王恶其乱也,故制礼义以分之,以养人之欲,给人之求,使欲必不穷乎物,物必不屈于欲,两者相持而长,是礼之所起也。"

礼之起源在于节制人之欲望,使欲与物之间保持平衡。夫妇之道亦须以礼节制。男女之欲,天性使然;然若不以礼节制,则流于淫佚。故夫妇之道以礼为正,以别为基。

三、荀子论"天人之分"。

《荀子·天论》曰:

"天行有常,不为尧存,不为桀亡。应之以治则吉,应之以乱则凶。"

荀子主张天人之分——天有天之常道,人有人之职责。天不因尧之圣而存,不因桀之暴而亡。人当以正道应之,方可得吉。

此理应用于夫妇之道:夫妇之间的阴阳交感,为天性之常("天行有常");然人须以正道(礼义)应之("应之以治则吉"),方能得夫妇之正。此正合咸卦"利贞"之旨。

第四节 《礼记》中的婚姻礼制思想

《礼记》虽成书可能较晚,然其中保存了大量先秦婚姻礼制的思想资料。

一、《昏义》之论述。

《礼记·昏义》曰:

"昏礼者,将合二姓之好,上以事宗庙,下以继后世也。故君子重之。"

婚礼的功能:合二姓之好、事宗庙、继后世。此三者分别对应社会关系(联姻)、宗教关系(祭祀)、生物关系(传嗣)。婚姻之重要性,由此可见。

又曰:

"故曰昏礼者,礼之本也。"

"昏礼者,礼之本也"——婚礼为一切礼制之根本。此与咸卦居下经之首、"夫妇为君臣父子之本"之说一致。

又详述婚礼之仪式:

"是以昏礼纳采、问名、纳吉、纳征、请期,皆主人筵几于庙,而拜迎于门外。入,揖让而升,听命于庙,所以敬慎重正昏礼也。"

六礼皆在祖庙进行,主人在门外拜迎,入庙揖让升堂——一切以敬慎为本。"敬慎重正昏礼"——此"正"字,又与"夫妇之道不可不正"之旨呼应。

二、《内则》之论述。

《礼记·内则》详述夫妇在家庭中的职责分工:

"男不言内,女不言外。"

男主外务,女主内务,各有其分。

"礼始于谨夫妇,为宫室,辨外内。男子居外,女子居内。深宫固门,阍寺守之。男不入,女不出。"

礼之起始,在于谨慎夫妇之间的关系。为宫室以分内外,男居外而女居内,此为"夫妇有别"之礼制表现。

然此种分别,非为隔离,而为秩序。在秩序之基础上,夫妇以感通相合——此即"别而感"之辩证也。

三、《哀公问》之论述。

《礼记·哀公问》载孔子回答鲁哀公之问:

"哀公问于孔子曰:'大礼何如?君子之言礼,何其尊也?'孔子曰:'丘也小人,不足以知礼。'君曰:'否!吾子言之也。'孔子曰:'丘闻之:民之所由生,礼为大。非礼无以节事天地之神也,非礼无以辨君臣上下长幼之位也,非礼无以别男女父子兄弟之亲、婚姻疏数之交也。'"

"非礼无以别男女父子兄弟之亲"——若无礼制,则男女、父子、兄弟之间的亲疏远近无法区分。礼使人伦关系有序化。

孔子又曰:

"君子之道,造端乎夫妇。"

(此语亦见于《中庸》。)君子之道的起点在夫妇。此与咸卦之义完全一致。


第十三章 道家对"感通"之理的阐发

第一节 老子论阴阳之交感

《老子》虽不直接论《易》,然其阴阳交感之思想与咸卦之义理高度相通。

一、"万物负阴而抱阳"。

《老子》第四十二章:

"道生一,一生二,二生三,三生万物。万物负阴而抱阳,冲气以为和。"

此为道家宇宙论之核心表述。道→一→二→三→万物,此为生成之序。万物包含阴阳,以冲和之气维持平衡。"冲气以为和"即感通之最高境界。

二、"谷神不死"。

《老子》第六章:

"谷神不死,是谓玄牝。玄牝之门,是谓天地根。绵绵若存,用之不勤。"

"玄牝"——深远的阴性力量。"玄牝之门"——天地的根源。此处以"牝"(雌性)为天地之根,体现了道家对阴性力量(柔弱、接受、包容)的推崇。此与咸卦"柔上"之旨相合。

三、"知其雄,守其雌"。

《老子》第二十八章:

"知其雄,守其雌,为天下溪。为天下溪,常德不离,复归于婴儿。"

知雄守雌——了解阳刚之道,却持守阴柔之德。此为道家修身之要诀,亦与咸卦"以男下女"、"柔上刚下"之旨相通。

第二节 庄子论感通与齐物

庄子之思想,虽不以人伦为核心关怀,然其"齐物"与"感通"之理,对理解咸卦有深刻启发。

一、"天地与我并生,万物与我为一"。

《庄子·齐物论》:

"天地与我并生,而万物与我为一。"

此为最高层次之感通——人与天地万物合为一体。此境界虽非咸卦所直接论及,然与"观其所感而天地万物之情可见矣"之旨相通。

二、"物化"之说。

《庄子·齐物论》末段庄周梦蝶之寓言:

"昔者庄周梦为胡蝶,栩栩然胡蝶也。自喻适志与!不知周也。俄然觉,则蘧蘧然周也。不知周之梦为胡蝶与?胡蝶之梦为周与?周与胡蝶则必有分矣,此之谓物化。"

庄周与蝴蝶之间的感通(梦中变化),达到了物我不分之境界。"此之谓物化"——物与我相互转化。此为感通之极致。

然庄子亦言"周与胡蝶则必有分矣"——庄周与蝴蝶之间仍有分别。感通而不失分别,分别而不碍感通——此与咸卦"别而感"之辩证如出一辙。

三、"虚室生白"。

《庄子·人间世》:

"瞻彼阕者,虚室生白,吉祥止止。"

虚空之室,光明自生。此与咸卦"君子以虚受人"之旨相通——虚心方能生明,虚受方能感通。

四、"心斋"之法。

《庄子·人间世》载颜回与孔子之对话:

"回曰:'敢问心斋。'仲尼曰:'若一志,无听之以耳而听之以心,无听之以心而听之以气。听止于耳,心止于符。气也者,虚而待物者也。唯道集虚,虚者,心斋也。'"

"气也者,虚而待物者也"——气的本质是虚空,等待万物来充实。"唯道集虚"——道只聚集于虚空之中。"虚者,心斋也"——虚空即心斋。

以气听——超越耳目之感官,以虚空之气感通万物。此为庄子式的感通方法——以虚待物,以空容实。

此理与咸卦"君子以虚受人"完全一致。虚心方能感通,虚受方能容人。

第三节 道家思想对理解咸卦的启示

综合老庄之思想,可以获得对咸卦以下几方面的深入理解:

第一,感通之道贵在自然无为。 道家之核心精神为自然无为。咸卦之"无心之感",正合此旨。不刻意、不造作、不强求——以自然之态度感通于人与万物。

第二,感通之功夫在于虚静。 道家修养之根本在于虚静。虚则能容,静则能感。咸卦"君子以虚受人",正为虚静之德在人伦中的运用。

第三,感通之境界在于物我一体。 庄子"天地与我并生,万物与我为一"之境界,为感通之最高理想。虽此境界超越了咸卦所论之夫妇人伦层面,然其精神方向一致——从局部之感通趋向普遍之感通。

第四,柔弱胜刚强为宇宙之常道。 老子"弱者道之用"、"强大处下,柔弱处上"之思想,为咸卦"柔上刚下"提供了宇宙论之支持。


第十四章 先秦其他学派对相关问题的论述

第一节 墨家论"兼爱"与"交利"

墨子之"兼爱"思想,虽与儒家之"差等之爱"不同,然其"交利"之说与咸卦之"感通"亦有可比之处。

《墨子·兼爱中》曰:

"天下之人皆相爱,强不执弱,众不劫寡,富不侮贫,贵不傲贱,诈不欺愚。凡天下祸篡怨恨可使毋起者,以相爱生也。"

"相爱"即相互感通(以爱相感通)。墨子认为天下之祸乱皆因不相爱而起,若人人相爱(相感通),则祸乱不生。此与咸卦"天地感而万物化生,圣人感人心而天下和平"之旨有相通之处。

然墨子之兼爱为无差等之爱,与咸卦所强调的"有别之感"不同。咸卦之感通以"别"为前提——男女有别、尊卑有分、内外有序——在有别之基础上实现感通。而墨子之兼爱则无此分别。

此一差异,反映了儒墨两家在人伦观上的根本分歧。

第二节 法家论"势"与"术"

法家之思想似乎与咸卦之"感通"大相径庭,然细究之,亦有可资比较之处。

《韩非子·难一》曰:

"势者,胜众之资也。"

法家以"势"(权力、地位)为治国之工具。然"势"之运用,亦须讲究方式。

《韩非子·主道》曰:

"明君无为于上,群臣竦惧乎下。"

此为法家之治术——君主以无为居上,群臣以惧畏居下。此种关系非"感通",而为"压制"。

然《韩非子》亦承认,纯粹之压制不可长久。《韩非子·难三》曰:

"凡说之务,在知饰所说之所矜而灭其所耻。"

游说之术,在于顺从对方之心理。此种"顺从"即某种意义上的"感通"——了解对方,回应对方,以达到自己之目的。虽法家之"感通"是功利性的,与咸卦之真诚感通性质不同,然其认识到"了解对方、回应对方"之必要性,则与感通之道有相近之处。

从反面而言,法家之治术可以视为咸卦"感通"之对立面。咸卦之感通以虚心、谦下、至诚为本;法家之治术以权势、法令、术数为用。前者为德治,后者为法治。先秦思想之丰富多元,于此可见一斑。

第三节 《吕氏春秋》的综合视角

《吕氏春秋》为战国末期之综合性著作,兼采百家之长。其中关于阴阳交感、夫妇人伦的论述,可为咸卦之义提供综合性的参照。

一、《有始览·有始》论天地阴阳:

"天地有始。天微以成,地塞以形。天地合和,生之大经也。"

天地合和——天地之阴阳交感,为生命之大经(大法则)。此与咸卦"天地感而万物化生"一致。

二、《仲春纪》论男女之交:

"是月也,玄鸟至。至之日,以大牢祠于高禖。天子亲往,后妃帅九嫔御。……禁止伐木,毋覆巢,毋杀孩虫、胎夭、飞鸟、毋麛毋卵。……是月也,日夜分,雷乃发声,始电。蛰虫咸动,启户始出。"

仲春之月,万物复苏,阴阳交感之时。天子亲率后妃祭祀高禖(求子之神),表明生育繁衍为国家大事。"蛰虫咸动"——此处之"咸"用其"皆"义,然"一切皆动"正合感通之时——天地交感之时,万物皆动,无不感应。

三、《贵因》论因势利导:

"三代所以长久也,其已事而因也。"

三代之所以长久,在于能顺因自然之势而为治。此理应用于夫妇之道,即顺因男女之天性而制礼,不强违自然之情而立法。咸卦之"无心之感",即顺因自然之情而感通,不以人为造作破坏自然之和。


第十五章 "感通"思想的总结与深化

第一节 感通之三层结构

综合以上之论述,可以将先秦"感通"思想归纳为三层结构:

第一层:宇宙论之感通——天地交感而万物化生。

此为感通之最宏大层面。天地以阴阳二气交感,万物因此而化生。此层面之感通,是自然之运行,非人力之所为。

第二层:人伦之感通——男女交感而夫妇成,夫妇正而家国治。

此为感通之核心层面。男女以自然之情交感,以礼义之道规范,形成夫妇关系。夫妇之正,推而广之,成为父子、君臣关系之基础。此层面之感通,是天性与人文之结合。

第三层:心灵之感通——圣人感人心而天下和平。

此为感通之最高层面。圣人以至诚之心感化天下之民心,使万民归心,天下太平。此层面之感通,是德性修养之极致。

此三层由下而上——宇宙→人伦→心灵——层层深入,构成了先秦感通思想之完整体系。而咸卦之《彖传》"天地感而万物化生,圣人感人心而天下和平"之语,恰好涵盖了宇宙与心灵两个端点,以夫妇之道居其中,三层并举,宏大而精深。

第二节 感通之四要素

感通之实现,须具备以下四个要素:

一曰虚。 虚心方能感通。心若充实以私欲成见,则外物无从入,他人之感亦无从达。咸卦《象传》"君子以虚受人",即此义。

二曰诚。 至诚方能感通。虚伪矫饰之感,不能真正打动人心。《中庸》"至诚如神",即此义。

三曰下。 谦下方能感通。高高在上而不肯下就,则上下隔绝。咸卦"以高下下,以男下女",即此义。

四曰正。 正道方能感通。邪僻之感,虽一时能惑人,终将导致祸乱。咸卦"利贞",即此义。

虚、诚、下、正——此四者为感通之四大要素。缺一不可,四者兼备,方为真正之感通。

第三节 感通与"中和"

感通之最终目标,是达到"中和"之境界。

《中庸》曰:

"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,发而皆中节谓之和。中也者,天下之大本也。和也者,天下之达道也。致中和,天地位焉,万物育焉。"

"中"为未发之状态——虚静、无偏、本然。此为感通之起点。 "和"为已发之状态——中节、调和、恰当。此为感通之结果。 "致中和,天地位焉,万物育焉"——达到中和之境界,则天地各正其位,万物各得其育。

咸卦之"感通",正以"中和"为归宿:

未感之前,虚静中正——此为"中"。 感通之际,中节调和——此为"和"。 感通之后,天地位、万物育——此为中和之大用。

"致中和"为先秦哲学之最高理想。而咸卦之感通,正是通向此理想之途径。

第四节 感通与"生生"

感通之根本精神,在于"生生"。

《系辞传》曰:

"生生之谓易。"

"生生"——生命不断创生。此为《易》之根本精神。

而生命之创生,离不开感通。天地不感通,则万物不生;男女不感通,则后嗣不继;圣人不感人心,则天下不和。感通为生生之条件,生生为感通之结果。

故咸卦居下经之首,正以"感通→生生"之逻辑,开启人伦秩序之建构。夫妇之感通为生命创生之起点("有男女然后有夫妇"),亦为一切社会秩序之起点("有夫妇然后有父子,有父子然后有君臣")。

"生生"精神贯穿《易》之全书,亦贯穿先秦思想之主脉。无论儒家之"仁"("仁者爱人",爱即生生之情)、道家之"道"("道生一,一生二,二生三,三生万物"——道即生生之源)、还是阴阳家之"化"(阴阳变化,生生不息),皆以"生生"为核心精神。

而咸卦之感通,正是"生生"精神在人伦层面的首次落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