咸道探微:周易咸卦中夫妇之道与人伦之本的哲学考证
本文深入解读《周易》咸卦的核心论断:“易之咸,见夫妇。夫妇之道,不可不正也,君臣父子之本也。”系统考辨咸卦在易学结构中的位次、咸与感的字源关系,并剖析“柔上而刚下”所体现的阴阳交感原理及其对先秦伦理秩序的奠基意义。

第十六章 综合讨论
第一节 回顾原文之逐句解读
至此,让我们回顾原文,逐句综合前文之论述,做一完整之解读。
"易之咸,见夫妇。"
《周易》之咸卦,呈现的是夫妇之道。咸卦居下经之首,犹乾坤居上经之首。上经首天地,下经首人伦。人伦之始在夫妇。咸卦以少男少女之初次交感为象,纯粹而不杂,故特言"见夫妇"。
"夫妇之道,不可不正也,"
夫妇之间的根本准则与规律,绝对必须保持其正当性。"正"之内涵包括:以诚相感、以礼相待、各正其位、刚柔相济。不正则流于淫佚、放纵、偏邪,为祸之始。先秦历史中,后妃之德正则国兴(太姒、邑姜),后妃之德不正则国亡(妹喜、妲己、褒姒),此为血淋淋之历史教训。
"君臣父子之本也。"
夫妇之道为一切人伦秩序之根本。从生物学言之,无夫妇则无父子;从社会学言之,家道正则国道正;从德性修养言之,能正家者方能正国;从历史经验言之,君主夫妇之道正否,直接影响国家治乱。
"咸、感也,"
咸之义为感通。咸去心为咸,暗示"无心之感"——自然而然、不假造作之感通。感通为宇宙运行之根本动力(天地交感而万物化生),亦为人伦建构之根本途径(男女交感而夫妇成)。
"以高下下,"
高者主动降低身段,下就于卑下者。此为谦下之德——感通之道的根本态度。高者不肯下就,则上下隔绝;高者主动下就,则上下交通。谦下为先秦思想中最受推崇之德性,《周易》谦卦六爻皆吉,《老子》以"善下"为百谷王之道。
"以男下女,"
男方主动谦下以求于女方。此为婚姻之正礼(男方主动求婚、亲迎),亦为感通之本然状态(阳主动而阴应之)。推而广之,可喻君主下就于贤臣(以高下下之政治运用)。
"柔上而刚下。"
卦体结构为兑(柔)在上、艮(刚)在下。柔居上位而不骄,刚居下位而不怨。上下互易(柔在上而刚在下),反而成就了感通——犹如泰卦坤上乾下,天气下降地气上升,上下交通而为泰。此为先秦阴阳交感之理在卦体结构上的精妙体现。
第二节 核心命题之再思
通过全文之论述,以下几个核心命题值得再次深思:
命题一:夫妇之道是人伦秩序的根本基础。
此命题在先秦思想中几乎是共识。《序卦传》以宇宙生成论论证之,《礼记·昏义》以"礼之本"论证之,《中庸》以"君子之道,造端乎夫妇"论证之,孟子以"男女居室,人之大伦"论证之。
然此命题之有效性,是否仅限于先秦宗法社会之语境?还是具有超越时空之普遍性?此为值得继续探究之问题。
命题二:感通之道以虚心、谦下、至诚、正道为四要素。
此命题综合了咸卦之卦辞(利贞→正道)、《象传》(虚受人→虚心)、《彖传》(以高下下→谦下)及先秦诸子之相关论述(至诚如神→至诚)。四要素相互关联,缺一不可。
命题三:"别"与"感"辩证统一,构成人伦关系之正道。
有别方能感通(无别则无所谓感),感通方显别之意义(无感则别为隔绝)。别中有感、感中有别,此为夫妇之道、亦为一切人伦关系之正道。
命题四:宇宙之感通与人伦之感通遵循同一原理。
天地交感而万物化生(宇宙层面),男女交感而夫妇成、圣人感人心而天下和平(人伦层面)——二者遵循同一原理:阴阳二气之交感与和合。此为先秦天人合一思想之体现。
第三节 咸卦思想之学术史定位
咸卦之思想,在先秦学术史中具有以下重要定位:
第一,它是《周易》下经之纲领。 咸恒二卦为下经之首,统摄下经三十四卦之人伦大义。理解咸卦,是理解下经全部卦义的基础。
第二,它是先秦婚姻伦理思想之经典表述。 "夫妇之道不可不正也,君臣父子之本也"这一命题,为先秦婚姻伦理思想之核心论断,被儒家学者广泛引述与阐发。
第三,它是先秦阴阳感应论之人伦运用。 咸卦将宇宙论之阴阳交感原理,具体运用于人伦关系之建构,实现了从天道到人道的逻辑推衍。
第四,它是先秦政治哲学之重要资源。 "以高下下"、"柔上刚下"等理念,不仅适用于夫妇,亦可推扩至君臣、上下之间的关系,为先秦政治哲学提供了丰富的思想资源。
第四节 遗留问题与未尽之思
尽管本文已尽力从多角度深入探讨,然仍有若干问题值得进一步研究:
问题一: 咸卦之"感通"思想与先秦巫觋传统有何关系?上古巫觋以通天达地为职能,其"通"与咸卦之"感"是否有渊源关系?
问题二: 咸卦六爻以人体部位取象(拇、腓、股、心、脢、辅颊舌),此"身体哲学"在先秦思想中的地位如何?与《管子》四篇之"精气"论、《庄子》之"心斋"说有何关联?
问题三: "无心之感"(去心为咸)这一解释的来源为何?是否确为先秦旧说,抑或后人之附会?
问题四: 咸卦与恒卦之关系如何深入理解?咸为感之初,恒为感之久。从初感到恒久,中间须经历何种转化?此一转化过程在先秦文献中有无更详细之论述?
问题五: 先秦各国之婚姻实践,与咸卦之理想化论述之间有多大差距?从出土文献(如睡虎地秦简、包山楚简等所见之婚姻法规)来看,先秦实际之婚姻关系是否如咸卦所论那般"正"?
凡此种种,皆为可以进一步深入之方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