庄子《庚桑楚》:“宇泰定者,发乎天光”的先秦哲学探源
本文深度解读《庄子·庚桑楚》中“宇泰定者,发乎天光”的核心命题,结合先秦典籍,剖析其内在的五层递进义理,探究内在虚静、天人交感、超越知性界限的庄学精髓与天道秩序。

对于"宇泰定者,发乎天光"的解读与探究:《庄子·庚桑楚》
作者:玄机编辑部
总 序
庄子之学,渊深似海,幽邃如渊。其文汪洋恣肆,其理玄妙难穷。《庚桑楚》一篇,居《庄子》外篇之末而承内篇之旨,其中"宇泰定者,发乎天光"一段,自来为读《庄》者所重。此段文字凡数十言,然其所蕴之理,上承天道,下贯人事,内通心性,外达万物,实为庄子哲学之精要枢纽。
本文将从先秦视角与上古视角出发,对此段文字进行逐字逐句之深度钻研。所引典籍,悉据先秦文献。所论思想,皆就先秦学术语境而言。全文将大量征引《老子》《庄子》《易经》《尚书》《诗经》《论语》《孟子》《管子》《荀子》《韩非子》《墨子》《国语》《左传》《吕氏春秋》《鹖冠子》《黄帝四经》等先秦典籍之原文,力求以"以经解经""以庄解庄"之法,还原此段文字在先秦思想世界中之原初义涵。
此段文字之原文如下:
宇泰定者,发乎天光。发乎天光者,人见其人。人有修者,乃今有恒;有恒者,人舍之,天助之。人之所舍,谓之天民;天之所助,谓之天子。学者,学其所不能学也;行者,行其所不能行也;辩者,辩其所不能辩也。知止乎其所不能知,至矣。若有不即是者,天钧败之。
此段出自《庄子·庚桑楚》篇末,为庚桑楚转述老子之教于南荣趎之语的组成部分。全段可分为五层义理:一曰"宇泰定"与"天光"之关系,论内在虚静与外在光明之发生学联系;二曰"人见其人",论真人之真实自显;三曰"修"与"恒"以及"人舍""天助",论修行之恒常与天人之际遇;四曰"天民""天子"之辨名,论至人在天人秩序中之定位;五曰"学""行""辩""知"之超越与"天钧"之审判,论超越知性界限与天道之均平。
以下,本文将以极详尽之篇幅,对上述五层义理逐一进行深入研析。
第一编 《庚桑楚》篇之整体定位与文本脉络
第一章 《庚桑楚》篇名考
第一节 庚桑楚其人
"庚桑楚",又作"亢桑子""亢仓子""庚桑子"。其名之字形与读音,在先秦文献中多有异文。《庄子》本篇开首曰:
"老子之役有庚桑楚者,偏得老子之道,以北居畏垒之山。"
此言庚桑楚乃老子之弟子,偏得其师之道。"偏得"二字,极为精妙。何谓"偏得"?非谓其所得有偏,乃谓其于老子之道别有心悟,独契一隅而能贯通全体。此正如《老子》第四十一章所言:
"上士闻道,勤而行之;中士闻道,若存若亡;下士闻道,大笑之。不笑不足以为道。"
庚桑楚之于老子,正是"上士闻道,勤而行之"者。其"偏得",乃精诚之得,非偏枯之得。犹《庄子·天下》篇评列庄子之学曰:
"芴漠无形,变化无常,死与?生与?天地并与?神明往与?芒乎何之?忽乎何适?万物毕罗,莫足以归。古之道术有在于是者,庄周闻其风而悦之。"
庚桑楚亦然,闻老子之风而悦之,得其精要而居之。
第二节 "以北居畏垒之山"
庚桑楚北居畏垒之山。"畏垒",山名。"北居"者,向北而居。北方在先秦宇宙观中属阴,属水,属玄冥。《易·说卦传》曰:
"坎者,水也,正北方之卦也,劳卦也,万物之所归也。"
北方为万物所归之方位,庚桑楚居于北方,正合其归于根本、返于天道之志。又《老子》第十六章曰:
"致虚极,守静笃。万物并作,吾以观复。夫物芸芸,各复归其根。归根曰静,静曰复命。复命曰常,知常曰明。"
庚桑楚之北居,正是"归根""复命"之象。其择畏垒之山而居,远离人世纷扰,正欲以虚静之功夫,求天道之光明。此与后文"宇泰定者,发乎天光"之旨,遥相呼应。
第三节 庚桑楚与弟子之教化
《庚桑楚》篇记载庚桑楚居于畏垒之山后,其左右之人日日侍奉,而庚桑楚却逐去其中的"知者"和"仁者":
"其臣之画然知者去之,其妾之挈然仁者远之。"
此举大有深意。庚桑楚为何要驱逐"知者"与"仁者"?此正合庄子之学之核心主张。《庄子·齐物论》曰:
"大知闲闲,小知间间。大言炎炎,小言詹詹。"
又《庄子·胠箧》曰:
"故绝圣弃知,大盗乃止;擿玉毁珠,小盗不起;焚符破玺,而民朴鄙;掊斗折衡,而民不争。"
此皆与《老子》第十九章相合:
"绝圣弃智,民利百倍;绝仁弃义,民复孝慈;绝巧弃利,盗贼无有。"
庚桑楚驱逐"知者"与"仁者",正是践行老子"绝圣弃智""绝仁弃义"之教。唯有如此,方能使其所居之地返于浑朴,使其弟子之心归于虚静。这便为后文"宇泰定者,发乎天光"之论,铺设了实践层面的基础。
第二章 南荣趎问道之脉络
第一节 南荣趎其人
篇中又出一人,名南荣趎。南荣趎为庚桑楚之弟子,因有所惑而来问道。《庚桑楚》篇记载:
"南荣趎蹴然正坐曰:'如趎之年者,已长矣,将恶乎托业以及此言邪?'"
南荣趎年纪已大,却仍未能悟道,故来向庚桑楚请教。此情此景,正如《论语·为政》所记孔子之叹:
"子曰:'吾十有五而志于学,三十而立,四十而不惑,五十而知天命,六十而耳顺,七十而从心所欲,不逾矩。'"
南荣趎之年长未悟,正说明求道之难。非年岁所能至,非智识所能穷,非勤勉所能必达。此亦合《庄子·养生主》之旨:
"吾生也有涯,而知也无涯。以有涯随无涯,殆已。"
南荣趎之困,正是以有涯之生追无涯之知。而庚桑楚之教,则欲引其超越此困。
第二节 庚桑楚指引南荣趎往见老子
庚桑楚未直接回答南荣趎之问,而是指引其往见老子。此一安排极有深意。庚桑楚"偏得老子之道",其道虽精,然犹自谦不足以尽言,故令南荣趎往见其师老子。此正体现了先秦学术传承中"尊师重道"与"自知之明"的精神。
《老子》第三十三章曰:
"知人者智,自知者明。胜人者有力,自胜者强。"
庚桑楚之自知,在于知其所得虽精,然表述之功不若老子之全。故令弟子亲炙于大师,以期其得道之更彻底、更圆满。
第三节 南荣趎见老子
南荣趎行至老子之所,与老子对话。《庚桑楚》篇记载了老子对南荣趎的一系列教导。而本文所研析的"宇泰定者,发乎天光"一段,正是老子教导南荣趎之语的一部分。
在此段之前,老子先论及人之"卫生之经"(养护生命的道理),曰:
"卫生之经,能抱一乎?能勿失乎?能无卜筮而知吉凶乎?能止乎?能已乎?能舍诸人而求诸己乎?能翛然乎?能侗然乎?能儿子乎?"
此一系列反问,层层递进,指向修养工夫之根本。"能抱一乎"一句,正合《老子》第十章:
"载营魄抱一,能无离乎?专气致柔,能如婴儿乎?涤除玄览,能无疵乎?"
而"能儿子乎"一问,更直接指向返璞归真之境。《老子》第二十八章曰:
"知其雄,守其雌,为天下溪。为天下溪,常德不离,复归于婴儿。"
老子在此处的教导,是要南荣趎回归于婴儿般的纯朴状态,回归于"一"的整全状态。唯有如此,方能达到"宇泰定"之境界,方能"发乎天光"。
第四节 从"卫生之经"到"宇泰定者"的逻辑过渡
老子先论"卫生之经",继而论"宇泰定者,发乎天光",此间的逻辑关系至为重要。
"卫生之经"所言者,是修养工夫的具体内容——抱一、不失、止、已、舍人求己、翛然、侗然、儿子——这些都是工夫论层面的指引。而"宇泰定者,发乎天光"所言者,则是工夫论的效验——当这些工夫做到极处,人的内在宇宙(宇)便达到泰然安定的状态,而天然的光明便由此发生。
换言之,"卫生之经"是因,"宇泰定"是工夫之果,"发乎天光"是道之果。从因到果,从工夫到境界,从人事到天道,此间的逻辑递进,清晰明确。
第三章 "宇泰定者,发乎天光"一段之结构分析
第一节 全段文本之句读与分层
原文再录如下:
宇泰定者,发乎天光。发乎天光者,人见其人。人有修者,乃今有恒;有恒者,人舍之,天助之。人之所舍,谓之天民;天之所助,谓之天子。学者,学其所不能学也;行者,行其所不能行也;辩者,辩其所不能辩也。知止乎其所不能知,至矣。若有不即是者,天钧败之。
全段可分为五层:
第一层:"宇泰定者,发乎天光。发乎天光者,人见其人。"——论内定与外显之因果关系。
第二层:"人有修者,乃今有恒;有恒者,人舍之,天助之。"——论修行之恒常与天人交感。
第三层:"人之所舍,谓之天民;天之所助,谓之天子。"——论"天民"与"天子"之名义。
第四层:"学者,学其所不能学也;行者,行其所不能行也;辩者,辩其所不能辩也。知止乎其所不能知,至矣。"——论超越性的学、行、辩、知。
第五层:"若有不即是者,天钧败之。"——论天道之均衡审判。
此五层义理,层层递进,环环相扣,构成了一个完整的哲学论述体系。
第二节 五层义理之内在逻辑
五层义理之间的逻辑关系如何?
第一层论"内定→外显",是总论,也是起点。一切修行工夫之最终效验,在于内在宇宙的安泰平定,由此而发出天然的光明,由此而使人得见真实的自我。
第二层论"修→恒→人舍→天助",是承接第一层,说明如何达到"宇泰定"的状态。途径在于"修",修之关键在于"恒",恒之效验在于"人舍之,天助之"。
第三层论"天民"与"天子",是对第二层中"人舍之"与"天助之"两种状态的命名与定位。这是一种天人之际的身份界定。
第四层论超越性的"学""行""辩""知",是对修行内容的进一步深化。真正的学、行、辩,不是学其所能学、行其所能行、辩其所能辩,而是恰恰相反——要学那学不到的、行那行不了的、辩那辩不清的。这是一种超越知性界限的修行法门。
第五层以"天钧败之"作结,是对整段论述的终极审判:若不能做到以上诸事,天道的均衡力量将使之败坏。这是天道之必然,不可违逆。
第三节 此段在《庄子》全书中的位置与意义
此段文字虽出于外篇《庚桑楚》,然其思想精要实可与内七篇之核心论述相媲美。
内七篇之《逍遥游》论精神自由,《齐物论》论万物齐一,《养生主》论养护生命,《人间世》论处世之道,《德充符》论内德之充盈,《大宗师》论宗法天道,《应帝王》论无为而治。而《庚桑楚》中"宇泰定者,发乎天光"一段,实则综合了内七篇之多重旨趣:
- 其论"宇泰定",与《齐物论》之"吾丧我"、《养生主》之"缘督以为经"相通;
- 其论"发乎天光",与《逍遥游》之"乘天地之正,而御六气之辩"相通;
- 其论"人见其人",与《德充符》之"德有所长而形有所忘"相通;
- 其论"修""恒",与《大宗师》之"真人"修养相通;
- 其论"天民""天子",与《应帝王》之治道思想相通;
- 其论"学其所不能学",与《齐物论》之超越是非知解相通;
- 其论"天钧败之",与《齐物论》之"天钧""天倪"概念直接相连。
由此可知,此段文字实为《庄子》全书义理之一大枢纽,不可以其在外篇而轻忽之。
第二编 "宇泰定者,发乎天光"——内在虚静与天然光明
第四章 "宇"字考
第一节 "宇"之本义
"宇泰定者,发乎天光。"首先需要追问的是:此"宇"字作何解?
"宇"字之本义,《说文解字》虽为后世之书,然其所据之字形分析,多承先秦之传统。"宇"字从"宀","宀"为屋覆之象形。"宇"之本义为屋宇、屋檐。《诗经·豳风·七月》曰:
"七月在野,八月在宇,九月在户,十月蟋蟀入我床下。"
此"宇"即屋檐之义。蟋蟀八月在屋檐下,九月入户内,十月至床下,逐渐向内深入。
然"宇"字之引申义远不止于此。《庄子·庚桑楚》篇稍前处曰:
"有实而无乎处者,宇也;有长而无本剽者,宙也。"
此处庄子自定义"宇"为"有实而无乎处者"——有实质存在却没有确定的处所。而"宙"为"有长而无本剽者"——有延续(时间之长)却没有起点和终点。
宇对应空间,宙对应时间。此即先秦哲学中"宇宙"概念之经典定义。
但问题在于:此定义中的"宇",与"宇泰定者"中的"宇",是同一个意思吗?
第二节 "宇泰定者"之"宇"——心之宇宙
"宇泰定者"之"宇",诸家解说不一。然从文脉观之,此"宇"当指人之内在空间——心灵之宇宙。
何以知之?因为此句紧承上文"卫生之经"而来。"卫生之经"所论,皆为内在修养之工夫——抱一、守静、翛然、侗然、儿子——这些都是心灵层面的操作。"宇泰定"自然也是心灵层面的状态描述。
"宇"者,心之空间也。人之心灵,犹如一个内在的宇宙。《管子·内业》曰:
"凡心之刑,自充自盈,自生自成。其所以失之,必以忧乐喜怒欲利。能去忧乐喜怒欲利,心乃反济。"
又曰:
"心以藏心,心之中又有心焉。彼心之心,音以先言。音然后形,形然后言。"
《管子》此处所论之"心",正是一个内在的空间、内在的宇宙。此"心"之中"又有心焉"——心灵的深处还有更深层的心灵。此正与"宇泰定者"之"宇"相通。
《庄子·人间世》中,孔子教颜回"心斋"之法:
"若一志,无听之以耳而听之以心,无听之以心而听之以气。耳止于听,心止于符。气也者,虚而待物者也。唯道集虚。虚者,心斋也。"
此"心斋"之"虚",正是"宇泰定"之"定"的工夫基础。心灵之空间(宇)达到虚空的状态,便是"泰定"的前提条件。
又《庄子·大宗师》论真人之境:
"古之真人,不逆寡,不雄成,不谟士。若然者,过而弗悔,当而不自得也。若然者,登高不栗,入水不濡,入火不热。是知之能登假于道者也若此。"
真人之所以能"登高不栗,入水不濡,入火不热",正因其内在之"宇"已然"泰定"。内在空间安定了,外在的一切危难便不能动摇之。
第三节 "宇"之上古渊源——"宀"与"于"
从文字学的角度更深入地考察"宇"字。"宇"从"宀"从"于"。"宀"为屋覆之象形,已如前述。"于"则为声符,兼有义符之作用。
"于"字在上古汉语中,有"在"的意思,表示存在、处所。"宇"字由"宀"与"于"合成,其原初义涵便是"存在于其中的空间"——一个可以居住、可以安处的内在空间。
将此义引申到心灵层面,则"宇"即是心灵所安处的空间。当这个空间达到"泰定"的状态,天然的光明便会由此发生。
此与上古先民的居住观念也有关联。先民居于穴居、巢居之中,其所求者,无非一个安稳的空间。这个安稳的空间,便是"宇"。当"宇"安稳了,人便能安心生活,便能观察天象、理解自然、领悟天道。此即"宇泰定者,发乎天光"的生活经验原型。
第四节 "宇"与"寓"之关系
"宇"又与"寓"字相通。"寓"有寄居、寄托之义。《庄子·寓言》篇以"寓言"名篇,所谓"寓言十九,借外论之"。"寓"即寄托。
"宇泰定者"之"宇",是否也有"寓"——寄托——的意味?若有,则此句之意可理解为:人之精神所寄托之处(宇/寓)达到泰然安定的状态,天然的光明便由此发生。
此与《庄子·大宗师》所论相合:
"夫藏舟于壑,藏山于泽,谓之固矣。然而夜半有力者负之而走,昧者不知也。藏小大有宜,犹有所遁。若夫藏天下于天下而不得所遁,是恒物之大情也。"
藏天下于天下,便是将精神寄托于天道本身。当精神不再寄托于有限之物(舟、山),而是寄托于无限之天道(天下藏于天下),便不再有丢失的可能。此时,精神所寄托之处(宇)便达到了终极的安定(泰定)。
第五章 "泰定"考
第一节 "泰"之义
"泰"字在先秦典籍中有多重含义。
其一,"泰"为安泰、安定之义。《易·泰卦》曰:
"泰,小往大来,吉亨。"
《彖》曰:
"泰,小往大来,吉亨。则是天地交而万物通也,上下交而其志同也。内阳而外阴,内健而外顺,内君子而外小人。君子道长,小人道消也。"
"泰"之卦象,是天地交通、上下相合、阴阳和谐的状态。"内阳而外阴,内健而外顺"——内在刚健而外在柔顺,这正是"宇泰定"的状态。内在之宇宙,以阳刚健实为体,以阴柔安顺为用,内外和谐,天地交通,此便是"泰"。
其二,"泰"有通达、畅通之义。《易·泰卦》之"天地交而万物通",正是此义。"宇泰定"之"泰",不仅是安定,更是通达——内在宇宙通达无碍,无有阻滞。
其三,"泰"有大而宽裕之义。《论语·子路》曰:
"子曰:'君子泰而不骄,小人骄而不泰。'"
"泰"与"骄"相对。"泰"是内在的宽裕、从容、安详;"骄"是外在的张扬、浮躁、自得。"宇泰定"之"泰",正是此种内在的宽裕与从容。
第二节 "定"之义
"定"字在先秦哲学中,具有极为重要的地位。
《大学》(先秦七十子后学之作)曰:
"知止而后有定,定而后能静,静而后能安,安而后能虑,虑而后能得。"
此"定"字,处于"止→定→静→安→虑→得"的修养工夫序列之中。"定"是"知止"之后的第一步效验。当心灵知道应当止于何处之后,便能安定下来。
然《庄子》之"定",与《大学》之"定"有同有异。同者,皆指心灵的安定、不动摇;异者,《大学》之"定"尚有后续之"静""安""虑""得",而《庄子》之"泰定"则直接通向"天光"——不经由"虑"与"得"的中介,而是直接跃入天道之光明。
此差异至为重要。《大学》之修养工夫,仍在"虑""得"的知性框架之内——通过"虑"(思考)而"得"(获得知识或德行)。而《庄子》之修养工夫,则要超越知性框架——不是通过思考而获得什么,而是通过安定而发出天光。此"天光"非知性之光,乃天道自身之光。
《老子》第十六章之"致虚极,守静笃",与此处之"泰定"最为相近:
"致虚极,守静笃。万物并作,吾以观复。"
"致虚极"是"宇泰"的工夫——将内在宇宙虚空到极致。"守静笃"是"定"的工夫——以笃实之心守住这份宁静。两者合一,便是"宇泰定"。
而"万物并作,吾以观复",则是"发乎天光"的效验——当内在虚静到极致,万物的生灭变化(并作)便自然呈现于观照之中,而观者能见其"复"——回归根本的运动。此"观复"之明,便是"天光"。
第三节 "泰定"之合义
"泰"与"定"合而为"泰定",其义为:内在宇宙的安泰、通达、宽裕而安定不动。
此"泰定"不是一种僵硬的、死寂的安定,而是一种充满活力的、通达无碍的安定。犹如大海之深处——表面波涛汹涌,深处寂然不动;然此不动非死水之不动,乃深渊之不动——蕴藏着无穷的力量与可能。
《庄子·天道》曰:
"水静则明烛须眉,平中准,大匠取法焉。水静犹明,而况精神!圣人之心静乎!天地之鉴也,万物之镜也。"
水之静而明,正是"泰定"之象。心灵如静水一般安定,便能映照万物,此便是"天光"之所以发生的机理。
又《庄子·德充符》曰:
"人莫鉴于流水而鉴于止水。唯止能止众止。"
"止水"之"止",正是"泰定"之"定"。唯有自身安定不动(止),才能使周围的一切也安定下来(止众止)。此亦"宇泰定"之功效。
第四节 "泰定"与先秦其他"定"论之比较
先秦诸子对"定"多有论述,兹一一比较之。
《管子·内业》之"定":
"定心在中,耳目聪明,四枝坚固,可以为精舍。"
又曰:
"能正能静,然后能定。定心在中,耳目聪明。"
《管子》之"定",以"正""静"为前提,以"耳目聪明""四枝坚固"为效验。此与"宇泰定者,发乎天光"之"内定→外明"逻辑完全一致。"定心在中"即"宇泰定","耳目聪明"即"发乎天光"之一端。
《孟子》之"定":
《孟子·公孙丑上》曰:
"我四十不动心。"
孟子之"不动心",亦是一种"定"。然孟子之"不动心",是以"浩然之气"为基础的:
"我善养吾浩然之气。……其为气也,至大至刚,以直养而无害,则塞于天地之间。"
孟子之"定"是刚健充实之定,以正气充塞天地为特征。而庄子之"泰定"则是虚静通达之定,以虚空无碍为特征。二者方向不同,然皆指向内在心灵的安定不动。
问题在于:为何同样是"定",庄子走虚静之路,孟子走刚健之路?
此当从两家之根本立场来理解。孟子承儒家之学,以仁义礼智为人性之本,故其"定"必以仁义充实心灵为前提,其气象自然刚健充盈。庄子承老子之学,以虚无自然为天道之本,故其"定"必以虚空心灵为前提,其气象自然虚静通达。
两者看似相反,实则有相通之处。《老子》第四十章曰:
"天下万物生于有,有生于无。"
庄子之虚静,是"无"之层面的定;孟子之刚健,是"有"之层面的定。"有生于无",故虚静之定为刚健之定之根基。先有虚静之泰定,后有刚健之充实。此或可为两家之调和之一途。
《荀子》之"定":
《荀子·解蔽》曰:
"心者,形之君也,而神明之主也。出令而无所受令。自禁也,自使也,自夺也,自取也,自行也,自止也。故口可劫而使墨云,形可劫而使诎申,心不可劫而使易意,是之则受,非之则辞。故曰:心容——其择也无禁,必自见。其物也杂博,其情之至也不贰。"
又曰:
"虚壹而静,谓之大清明。"
荀子之"虚壹而静",与庄子之"宇泰定"颇有相通之处。"虚"者,心不为已有之知所蔽;"壹"者,心专注于一而不散乱;"静"者,心不为外物所扰动。三者合一,便达到"大清明"的境界。此"大清明",正可与庄子之"天光"相对读。
然荀子之"虚壹而静",其目的在于"知道"——认识道、理解道、以道制事;而庄子之"宇泰定",其目的在于"发乎天光"——让天道自身的光明自然发生,而非人为地去认识道。此间之差异,正是儒道两家在知识论上的根本分歧。
第六章 "发乎天光"考
第一节 "发"之义
"发"字在此处当训为"发生""发出""显发"。非人为之发动,乃自然之发生。犹草木之发芽——非人力所为,乃天地生机之自然呈现。
《易·乾卦》曰:
"大哉乾元,万物资始,乃统天。云行雨施,品物流形。大明终始,六位时成,时乘六龙以御天。"
"大明终始"之"明",即天道之光明。此光明"终始"——贯穿始终,无时不在。万物之生成(品物流形),皆仰赖此光明之照耀。而"宇泰定者,发乎天光"之"发",正如万物之资始于乾元——是一种自然而然的发生。
《老子》第二十一章曰:
"道之为物,惟恍惟惚。惚兮恍兮,其中有象;恍兮惚兮,其中有物。窈兮冥兮,其中有精。其精甚真,其中有信。"
道之"恍惚"中有象、有物、有精、有信。此"精"之"真"与"信",便是天光之所以能"发"的内在依据。当人的内在宇宙安定之后,这份"真"与"信"便能自然显现。
第二节 "天光"之义
"天光"二字,为此段之核心概念。何谓"天光"?
"天"者,天道也,自然也,非人为也。"光"者,明也,照也,显也。"天光"者,天道自身的光明,自然而然的照见,非由人为之知识或智慧所产生的明亮。
此"天光"概念在先秦典籍中有丰富之渊源。
《庄子》中的"天光"与相关概念:
《庄子·齐物论》曰:
"注焉而不满,酌焉而不竭,而不知其所由来,此之谓葆光。"
"葆光"——保全其光。此"光"是什么光?正是天然的、本有的光明。人之心灵本有此光,如日月之照临万物。然人以知见、情欲、是非之心蔽之,光明遂不得显。若能"齐物"——齐平万物之是非差别——则此光明自然保全。
"葆光"与"天光"之关系如何?"天光"是此光的源头与本质——它来自天道、来自自然;"葆光"是保全此天光的工夫——不让它被人为之知见所遮蔽。"宇泰定者,发乎天光",正是说:当内在宇宙安定之后,人便不再以知见、情欲遮蔽天光,天光便自然发出。此即"葆光"之效验。
《庄子·齐物论》又曰:
"莫若以明。"
此"明"即天光之照用。"以明"者,以天然之明照见万物,而不以是非之心判断万物。此与"发乎天光"之旨完全一致。
《庄子·在宥》曰:
"至道之精,窈窈冥冥;至道之极,昏昏默默。无视无听,抱神以静,形将自正。必静必清,无劳汝形,无摇汝精,乃可以长生。目无所见,耳无所闻,心无所知,汝神将守形,形乃长生。慎汝内,闭汝外,多知为败。"
此处"至道之精,窈窈冥冥"——至道之精华,深远幽暗。然此"幽暗"并非无光,而是超越了可见之光的"大光"。《老子》第四十一章曰:
"明道若昧。"
明亮的道看似幽暗。此"明道若昧",正是"天光"的特征——它不是可以用眼睛看到的光,不是可以用知识理解的明,而是一种超越感官与知性的光明。
《老子》中的"光"与"明":
《老子》第四章曰:
"道冲而用之或不盈。渊兮似万物之宗。挫其锐,解其纷,和其光,同其尘。湛兮似或存。"
"和其光"——调和其光。此"光"即道之光明。道不以其光耀眩人目,而是调和之、收敛之,使之与尘俗相同。然此光并非消失,乃是内藏。当修道之人达到"宇泰定"的境界,此内藏之光便"发"出来——不是向外炫耀,而是自然显现。
《老子》第五十二章曰:
"天下有始,以为天下母。既得其母,以知其子。既知其子,复守其母,没身不殆。塞其兑,闭其门,终身不勤。开其兑,济其事,终身不救。见小曰明,守柔曰强。用其光,复归其明。无遗身殃,是为袭常。"
此处"用其光,复归其明"一句,极为关键。"光"与"明"在此有区分:"光"是外在的显现,"明"是内在的本质。"用其光"而"复归其明"——运用外在之光(天光之用),回归内在之明(天光之体)。此正与"宇泰定者,发乎天光"相印证——"宇泰定"是"归其明"的工夫,"发乎天光"是"用其光"的效验。
《老子》第五十八章曰:
"其政闷闷,其民淳淳;其政察察,其民缺缺。……是以圣人方而不割,廉而不刿,直而不肆,光而不耀。"
"光而不耀"——有光而不耀眼。此即天光之特征:它是一种柔和的、自然的、不刺眼的光明。它不像人为之"知"那样锐利刺目,而是如日月之常光那样温润遍照。"宇泰定者"所发之"天光",正是此种"光而不耀"的光明。
《管子》中的"光"与"明":
《管子·内业》曰:
"灵气在心,一来一逝。其细无内,其大无外。所以失之,以躁为害。心能执静,道将自定。得道之人,理丞而屯泄,匈中无败。节欲之道,万物不害。"
又曰:
"是故此气也,不可止以力,而可安以德。不可呼以声,而可迎以意。敬守勿失,是谓成德。德成而智出,万物毕得。"
"德成而智出"——德性成就之后,智慧自然流出。此与"宇泰定者,发乎天光"之逻辑完全一致。"德成"即"宇泰定","智出"即"发乎天光"。然须注意者,此处之"智",非世俗之聪明伶俐,乃天道之光明智慧。正如《管子》所言"万物毕得"——此智慧能照见万物之全体,非部分之知见所能比拟。
第三节 "天光"与"人光"之辨
理解"天光",还需理解它的对立面——"人光"。《庄子》虽未直接使用"人光"一词,然其义理中隐含着这一对比。
何谓"人光"?人为之知识、聪明、机巧、是非判断,皆可谓之"人光"。此"人光"之特征:一曰有限,只能照见部分而不能照见全体;二曰有偏,以是非之心判断万物,必有所偏;三曰耗损,以有限之精神追逐无穷之知识,必致精神耗散。
《庄子·养生主》曰:
"吾生也有涯,而知也无涯。以有涯随无涯,殆已。已而为知者,殆而已矣。"
"以有涯随无涯"——以有限的生命追逐无限的知识——这正是"人光"的困境。"人光"越明亮,精神耗散越严重;知识越丰富,离天道越遥远。
《庄子·齐物论》曰:
"大知闲闲,小知间间。大言炎炎,小言詹詹。其寐也魂交,其觉也形开。与接为构,日以心斗。缦者,窖者,密者。小恐惴惴,大恐缦缦。其发若机栝,其司是非之谓也。其留如诅盟,其守胜之谓也。其杀若秋冬,以言其日消也。其溺之所为之,不可使复之也。其厌也如缄,以言其老洫也。近死之心,莫使复阳也。"
此段描写人之知见(人光)如何导致精神的消耗与死亡。"其发若机栝"——知见之发动如弩机之发射,快速而锐利;"其司是非之谓也"——其功能在于判断是非。然而,这种快速锐利的是非判断,最终导致的是"日消""老洫""近死之心"——精神的日益消亡。
与此相反,"天光"不耗损精神,因为它不是人为发动的,而是自然发生的。犹如日月之光——日月不需要努力发光,它们的发光是自然而然的。同样,当人的内在宇宙达到"泰定"的状态,天光便自然发生,不需要精神的额外耗费。
第四节 为何"宇泰定"能"发乎天光"?
这是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:为何内在宇宙的安泰安定,能够导致天然光明的发生?其中的机理何在?
可从以下几个层面来理解:
第一,去蔽则明。
人之心灵本有天光,如日月本有光明。然人之情欲、知见、是非之心,如浮云之蔽日月。当浮云散去,日月之光自然显现。"宇泰定"即是散去浮云的过程——使心灵的空间安泰安定,不再有情欲知见的翻搅扰动,天光便自然显露。
《老子》第十章曰:
"涤除玄览,能无疵乎?"
"涤除玄览"——清洗心灵之镜。此正是去蔽之工夫。心灵之镜清洁无疵,便能映照万物,此即天光之发。
第二,虚则能受。
《老子》第十一章曰:
"三十辐共一毂,当其无,有车之用。埏埴以为器,当其无,有器之用。凿户牖以为室,当其无,有室之用。故有之以为利,无之以为用。"
"无"之所以能"用",在于它是虚空的、能够容受的。心灵之"宇"若不虚空,便不能容受天光。"宇泰定"使心灵达到虚空的状态,天光便能流入其中而为用。犹如室之凿户牖——有了空间,光线便能进入。
第三,静则能照。
如前引《庄子·天道》所言:
"水静则明烛须眉。"
水之静而能照,非水有意为之,乃静之自然效用。同理,心灵之安定而能发出天光,非心灵有意为之,乃安定之自然效用。
第四,合道则通。
"宇泰定"之境界,实质上是人之内在宇宙与天道之运行相合。《老子》第二十五章曰:
"人法地,地法天,天法道,道法自然。"
当人之内在宇宙达到自然安定的状态,便是"法自然"的体现。此时,人与天道相合、相通,天道之光明便自然流入人之心灵。犹如管道接通了水源——水自然流通。
此四层机理,层层深入,从"去蔽""虚受""静照"到"合道",构成了"宇泰定者,发乎天光"之完整的哲学解释。
第五节 "天光"在修道实践中的体验
"天光"不仅是一个哲学概念,更是修道实践中可以体验的真实境界。先秦典籍中多有描述此种体验的文字。
《庄子·大宗师》曰:
"堕肢体,黜聪明,离形去知,同于大通,此谓坐忘。"
"坐忘"之际,"堕肢体"——身体的感觉消退了;"黜聪明"——耳目的聪明消退了;"离形去知"——形体与知识都远去了。此时所"同"的"大通",便是天光弥漫之境界。在此境界中,没有身体的拘束,没有知识的限制,只有天道之光明无处不在、无时不照。
《庄子·大宗师》又曰:
"颜回曰:'回益矣。'仲尼曰:'何谓也?'曰:'回忘仁义矣。'曰:'可矣,犹未也。'他日复见,曰:'回益矣。'曰:'何谓也?'曰:'回忘礼乐矣。'曰:'可矣,犹未也。'他日复见,曰:'回益矣。'曰:'何谓也?'曰:'回坐忘矣。'"
颜回之修行过程:先忘仁义,再忘礼乐,最后坐忘。每一步都是"去蔽"——去除人为之知见与规范。最终的坐忘,便是"宇泰定"之极致。此时,天光自然显发。
《管子·内业》亦有类似描述:
"正形摄德,天仁地义,则淫然而自至。神明之极,照乎知万物。中义守不忒,不以物乱官,不以官乱心,是谓中得。"
"神明之极,照乎知万物"——精神光明达到极致,照见而了知万物。此正是"天光"发出之后的效用——能够照见万物而了知其真相。
第七章 "发乎天光者,人见其人"考
第一节 "人见其人"之断句与训释
"发乎天光者,人见其人。"此句之理解,关键在"人见其人"四字。
此四字可有两种读法:
第一种读法: "人/见其/人"——别人看到了他这个人。即旁人能够看见天光发出者的真实面貌。
第二种读法: "人/见/其人"——此人看见了他自己的本真之人。即修道者自身看见了自己的真实本质。
两种读法皆有道理,且并不矛盾,可以兼取。
就第一种读法而言:"人见其人"是说,当一个人的内在宇宙安泰安定、天光发出之后,旁人便能看见他的真实存在。他不再被虚伪、造作、矫饰所遮蔽,其真实的生命状态自然呈现于外。
就第二种读法而言:"人见其人"是说,修道者自己看见了自己的本真——那个不被知见、情欲、社会角色所掩盖的真实的人。此即"真人"之自见。
第二节 "人见其人"之第一层义——真实的自我显现
在先秦思想中,人的真实自我常常被各种外在的东西所遮蔽。庄子对此有深刻的揭示。
《庄子·齐物论》曰:
"非彼无我,非我无所取。是亦近矣,而不知其所为使。若有真宰,而特不得其眹。可行已信,而不见其形,有情而无形。"
"真宰"——真正的主宰者。此"真宰"存在于每个人的内心深处,然而"不得其眹"——看不到它的踪迹。"有情而无形"——有真实的存在(情)却没有可见的形体。
此"真宰",便是"人见其人"中第二个"人"——那个被遮蔽的、隐藏的、真实的人。当天光发出之后,此"真宰"便不再隐藏,而是自然显现。修道者便能"见其人"——看见自己内在的真宰。
《庄子·大宗师》对"真人"有详尽的描述:
"何谓真人?古之真人,不逆寡,不雄成,不谟士。若然者,过而弗悔,当而不自得也。若然者,登高不栗,入水不濡,入火不热。是知之能登假于道者也若此。古之真人,其寝不梦,其觉无忧,其食不甘,其息深深。真人之息以踵,众人之息以喉。"
"真人"是什么?是那个去除了一切虚伪造作之后的真实的人。他"不逆寡"——不拒绝少数;"不雄成"——不以成功自雄;"不谟士"——不谋划事务。他的睡眠无梦,觉醒无忧,饮食不追求味道,呼吸深达脚跟。这一切描述,都指向一种去除了所有人为附加物之后的真实生命状态。
"人见其人"——看见了这个真人。不是通过知识的认识,而是通过天光的照见。此"见"是一种直觉的、整体的、非分析的看见。
第三节 "人见其人"之第二层义——旁人得见真人
"人见其人"的另一层含义是:旁人也能看见这个真人。
为什么?因为天光是真实的光。在天光的照耀下,一切虚伪造作无所遁形。修道者自身不再遮蔽,旁人自然能看见他的真实面目。
《庄子·德充符》中描述了许多形体残缺但德行充盈的人物——王骀、申徒嘉、叔山无趾、哀骀它等。这些人外形丑陋或残缺,然而人们却不由自主地被他们吸引、追随他们。为什么?因为他们的内在之"德"充盈于外——他们的"天光"发出了,人们看见了他们的真实的人(德),而不再被外形所迷惑。
《庄子·德充符》曰:
"鲁有兀者王骀,从之游者与仲尼相若。常季问于仲尼曰:'王骀,兀者也,从之游者与夫子中分鲁。立不教,坐不议;虚而往,实而归。固有不言之教,无形而心成者邪?是何人也?'"
王骀是一个被砍去了脚的人(兀者),然而追随他的弟子与追随孔子的一样多。为什么?因为"虚而往,实而归"——人们带着空虚来,带着充实走。王骀之所以能使人"实而归",正因其"宇泰定"而"发乎天光"。人们被这天光所照,便能见到自己内在的真实——这便是"人见其人"的双重含义:既见王骀之真人,亦见自己之真人。
又如哀骀它:
"哀骀它者……卫有恶人焉,曰哀骀它。丈夫与之处者,思而不能去也。妇人见之,请于父母曰'与为人妻,宁为夫子妾'者,十数而未止也。"
哀骀它极其丑陋,然而男人与他相处便不愿离去,女人见了他宁愿做他的妾。为什么?孔子(在庄子的笔下)解释道:
"仲尼曰:'……非爱其形也,爱使其形者也。'"
"爱使其形者"——爱那个使他的形体如此的东西。那个东西是什么?便是"德",便是"天光"所照见的真实的人。人们不是爱他的外形(外形是丑的),而是爱他内在的真实——那个发出天光的、安泰平定的内在宇宙。
第四节 "人见其人"与先秦"知人"传统之关系
先秦思想中有一个重要传统:知人。如何知人?如何看到一个人的真实面目?
《论语·为政》曰:
"子曰:'视其所以,观其所由,察其所安。人焉廋哉?人焉廋哉?'"
孔子认为,通过观察一个人的行为动机(所以)、行为方式(所由)、内心安处(所安),便能知人。此法之核心在于"察其所安"——观察他的心安在何处。
然而,庄子对此法有更深层的追问:如果一个人的"所安"本身就是造作的、虚伪的呢?如果他表面上安于仁义,内心却并非真正安于仁义呢?此时,孔子之知人法便会失效。
庄子的回答是:只有当天光发出时,人的真实面目才会无所遁形。此时不需要"视""观""察"的分析性方法,而是直接的、整体的"见"——"人见其人"。此"见"不经由知性的中介,而是天光之直接照见。
《庄子·列御寇》中有一则著名的故事:
"列御寇之齐,中道而反,遇伯昏瞀人。伯昏瞀人曰:'奚方而反?'曰:'吾惊焉。'曰:'恶乎惊?'曰:'吾尝食于十浆,而五浆先馈。'伯昏瞀人曰:'若是则汝何为惊已?'曰:'夫内诚不解,形谍成光,以外镇人心,使人轻乎贵老。'"
列御寇去齐国,半路返回。伯昏瞀人问他为何返回,他说他惊恐了。惊恐什么?他在十家饭店吃饭,五家都先招待他。伯昏瞀人不解:这有什么好惊恐的?列御寇解释说:"夫内诚不解,形谍成光,以外镇人心"——内心的真诚尚未消解,形体便已泄露出光芒,以此在外面镇服了人心。
此"形谍成光"四字,正与"发乎天光者,人见其人"相对应。列御寇之内在(内诚)泄露于外形(形谍成光),旁人便能看见他的某种特质,从而优先招待他。然而,列御寇对此感到惊恐,因为他知道这种"被看见"意味着他的修行尚不到家——真正的修道者应当"和光同尘"(《老子》第四章),使天光内蕴而不外泄。
然而,从另一个角度看,"人见其人"并非一定是负面的。在"宇泰定"的境界中,天光之发出是自然而然的,不是有意为之的。列御寇之问题在于他的"内诚不解"——内心的执着(诚)尚未消解,故天光之发出带有执着之痕迹,容易镇服人心。而真正"宇泰定"者之天光,是"光而不耀"(《老子》第五十八章)的——有光而不耀眼,照人而不镇人。
第五节 "人见其人"的政治哲学含义
"人见其人"不仅是个人修养的效验,在先秦语境中还具有政治哲学的含义。
一个统治者若能"宇泰定"而"发乎天光",则"人见其人"——百姓便能看见他的真实面目。此时,统治者无需借助法令、刑罚、赏赐等外在手段来统治百姓,百姓自然会被他的天光所感化。
《庄子·应帝王》曰:
"明王之治,功盖天下而似不自己,化贷万物而民弗恃。有莫举名,使物自喜。立乎不测,而游于无有者也。"
"明王"之治,正是"发乎天光"的政治表现。他的功业覆盖天下,然而看起来不是他自己做的(似不自己);他教化万物,然而百姓不依赖他(民弗恃)。为什么?因为他的天光是自然发出的,不带有任何强制性和目的性。百姓在天光的照耀下自然而然地各得其所,各安其分。
《老子》第十七章曰:
"太上,不知有之。其次,亲而誉之。其次,畏之。其次,侮之。"
最好的统治者,百姓不知道他的存在。此即"宇泰定者,发乎天光"之政治效用——天光如日月,人人沐浴其中而不自知。百姓只知道自己过得很好,却不知道这是因为统治者的天光照耀之故。
第三编 "人有修者,乃今有恒"——修行之恒常
第八章 "修"字考
第一节 "修"之本义与引申义
"人有修者,乃今有恒。"此句之关键字为"修"。
"修"字之本义为修治、修整。《诗经·大雅·皇矣》曰:
"修之平之,其灌其栵。"
此"修"为修治土地之义。引申之,则为修治自身——修养、修行。
然在庄子哲学中,"修"字之用法需特别审慎。庄子一方面批评刻意的、人为的修行(如仁义礼乐之修),另一方面又肯定自然的、无为的修养(如心斋、坐忘)。此处"人有修者"之"修",当属后者。
《庄子·刻意》曰:
"刻意尚行,离世异俗,高论怨诽,为亢而已矣;此山谷之士,非世之人,枯槁赴渊者之所好也。语仁义忠信,恭俭推让,为修而已矣;此平世之士,教诲之人,游居学者之所好也。"
此处"为修而已矣"之"修",带有贬义——刻意修饰、矫揉造作。然而《庚桑楚》中"人有修者"之"修",并非此义。
为何不是此义?因为此"修"紧承"宇泰定者,发乎天光"而来。能够达到"宇泰定"的人,其"修"必非刻意造作之修,而是自然无为之修。此修无痕迹、无目的、无造作——只是回归于本然状态的自然过程。
第二节 庄子之"修"与老子之"修"
《老子》第五十四章曰:
"善建者不拔,善抱者不脱,子孙以祭祀不辍。修之于身,其德乃真;修之于家,其德乃余;修之于乡,其德乃长;修之于邦,其德乃丰;修之于天下,其德乃普。"
此处之"修",从身到家、到乡、到邦、到天下,层层扩展。"修之于身,其德乃真"——在自身修行,其德才是真实的。此正合"人有修者"之义——修行首先是自身的事,由自身出发,德才能真。
为何"修之于身"其德才"真"?因为身是一切修行的根基。离开了身,修行便成为空谈。《老子》第十三章曰:
"贵以身为天下,若可寄天下;爱以身为天下,若可托天下。"
珍重自身如珍重天下,方可以寄托天下之重任。此"贵身""爱身",便是"修"之前提。
第三节 "修"与"无为"之辨
此处必须面对一个根本性的问题:庄子主张"无为",那么"修"岂不是"有为"?"人有修者"岂不与"无为"相矛盾?
此问至关重要。解答此问,需要辨明庄子之"无为"的真正含义。
庄子之"无为",非不做任何事,乃是不以人为之心强行于事。《庄子·天道》曰:
"夫虚静恬淡寂漠无为者,天地之平而道德之至。"
又曰:
"无为也而尊,朴素而天下莫能与之争美。"
"无为"不是无所作为,而是无人为之造作。犹如天地之运行——日月升沉、四时交替、万物生长——这些都是"作为",然而没有人为之造作,皆是自然之运行。此即"无为"。
同理,庄子之"修",不是刻意造作的修行,而是自然而然地回归本真。犹如病人之康复——不是通过人为干预使身体变好,而是去除了致病因素之后身体自然恢复健康。庄子之"修",就是去除遮蔽天光的一切人为因素(知见、情欲、是非之心),让心灵自然回归到"宇泰定"的状态。
此正合《老子》第四十八章之旨:
"为学日益,为道日损。损之又损,以至于无为。无为而无不为。"
"为学日益"——学习是不断增加的过程;"为道日损"——修道是不断减少的过程。减少什么?减少人为的知见、情欲、造作。减少到极致(损之又损),便达到"无为"的状态。此时反而"无不为"——没有什么做不到的。
"人有修者"之"修",正是"为道日损"之修——不是增加什么,而是减少什么;不是获得什么,而是去除什么。去除到极致,便是"宇泰定",便是"发乎天光"。
第九章 "恒"字考
第一节 "恒"之本义
"乃今有恒"之"恒",本义为持久、恒常、不变。
《易·恒卦》曰:
"恒,亨,无咎,利贞。利有攸往。"
《彖》曰:
"恒,久也。刚上而柔下,雷风相与,巽而动,刚柔皆应,恒。恒亨无咎利贞,久于其道也。天地之道,恒久而不已也。利有攸往,终则有始也。日月得天而能久照,四时变化而能久成,圣人久于其道而天下化成。观其所恒,而天地万物之情可见矣。"
"恒"的核心义涵是"久于其道"——长久地坚持于道。天地之运行恒久不已,日月之照耀恒久不歇,四时之变化恒久不乱,圣人之修道恒久不息——这一切都是"恒"的表现。
第二节 "乃今有恒"之"乃今"
"乃今有恒"中"乃今"二字,意为"方才""这才"。"人有修者,乃今有恒"——人有了真正的修行(自然无为之修),这才有了恒常。
此句揭示了一个深刻的道理:恒常不是一开始就有的,而是修行到一定程度之后才出现的。为什么?
因为在修行之初,人的状态是不恒常的。今日有所感悟,明日又被世俗之心所侵蚀;此刻心灵安定,彼刻又被情欲所动摇。此种反复不定,是修行初期的常态。唯有修行到一定程度——真正达到"宇泰定"的稳固境界——才能有恒常。
《老子》第十六章曰:
"归根曰静,静曰复命。复命曰常,知常曰明。"
"复命曰常"——回归天命(本性)才叫做"常"。此"常"即"恒"之义。修行者回归本性之后,方才有恒常——不是修行带来了恒常,而是回归本性本身就是恒常的。因为本性是天道所赋,天道是恒久不已的,故回归本性便自然恒常。
又,帛书《老子》中,今本之"常"字多作"恒"字。如帛书本"复命曰恒,知恒曰明"。由此可知,"恒"与"常"在先秦语境中相通,皆指天道之恒久不变。
第三节 "有恒"与孔子之"有恒"
值得注意的是,"有恒"一词在儒家经典中也有重要地位。
《论语·述而》曰:
"子曰:'善人,吾不得而见之矣;得见有恒者,斯可矣。亡而为有,虚而为盈,约而为泰,难乎有恒矣。'"
孔子感叹:善人难以见到,能见到有恒心的人就满足了。然而,"亡而为有,虚而为盈,约而为泰"——没有却装作有,空虚却装作充盈,贫困却装作富裕——这样的人难以有恒心。
孔子此处所论之"有恒",是在道德实践层面——持之以恒地行善、持之以恒地修德。而庄子之"有恒",则是在天道层面——与天道的恒久不已相合。
两者之差异在于:孔子之"恒"需要意志的持续努力——每日都要提醒自己行善修德,不可懈怠;庄子之"恒"则不需要意志的努力——一旦达到"宇泰定"的境界,恒常便是自然而然的,不需要刻意维持。
为何庄子之"恒"不需要刻意维持?因为它是"复命"之"常"——回归天命之后的自然状态。犹如水往低处流——不需要刻意维持,它自然如此。人之本性是与天道相合的,回归本性之后,恒常便如水之就下——自然而然。
然而,孔子之"恒"亦非全然靠意志维持。《论语·为政》曰:
"七十而从心所欲,不逾矩。"
孔子到了七十岁,便能"从心所欲,不逾矩"——随心所欲而不违反规矩。此时之"恒",已不需要意志的刻意努力,而是自然而然的。此境界实与庄子之"恒"相通。
由此可知,儒道两家之"恒",在最高境界上是相通的——都是自然而然的、不需要刻意维持的恒常。差异仅在于到达此境界的路径不同:儒家由道德实践入手,庄子由虚静修养入手。
第四节 "修"与"恒"之因果关系
"人有修者,乃今有恒"——修行是因,恒常是果。然此因果关系需细加辨析。
此"修"与"恒"之间,并非简单的线性因果——修了就恒了。其中有一个关键的转折:修行到一定程度之后,修行本身便消失了,只剩下恒常。
何以知之?因为如前所述,庄子之"修"是"为道日损"之修——不断减少人为的知见与造作。减少到极致,修行本身也被减少了——因为修行本身也是一种人为的行为。当修行消失了,剩下的便是纯粹的恒常——天道之自然运行。
此正如《庄子·知北游》所言:
"天地有大美而不言,四时有明法而不议,万物有成理而不说。圣人者,原天地之美而达万物之理。是故至人无为,大圣不作,观于天地之谓也。"
天地之大美不需要言说,四时之明法不需要议论,万物之成理不需要解释——这些都是自然而然的恒常。圣人效法天地,也达到了不需要任何作为(无为、不作)的恒常状态。此即"修"消失后的"恒"。
第十章 "有恒者,人舍之,天助之"考
第一节 "人舍之"之义
"有恒者,人舍之,天助之。"此句之"人舍之",其义当如何理解?
"舍"字在先秦有多重含义:
其一,舍弃、放弃。如《论语·雍也》:"犁牛之子骍且角,虽欲勿用,山川其舍诸?"
其二,施舍、给予。如《左传·僖公二十三年》:"及曹,曹共公闻其骈胁,欲观其裸。浴,薄而观之。僖负羁之妻曰:'吾观晋公子之从者,皆足以相国。若以相,夫子必反其国。反其国,必得志于诸侯。得志于诸侯而诛无礼,曹其首也。子盍蚤自贰焉。'乃馈盘飧,置璧焉。公子受飧反璧。"(虽此非直接用"舍"字,然"馈""施"皆与"舍"义相通。)
其三,停留、安歇。如《左传·宣公二年》:"晋侯饮赵盾酒,伏甲将攻之。其右提弥明知之,趋登曰:'臣侍君宴,过三爵,非礼也。'遂扶以下。"此虽非"舍"字,然"舍"亦有安歇义。
在"有恒者,人舍之"的语境中,"舍"当训为"施舍""给予"——世人会主动施予他、帮助他。
然而,亦有解为"舍弃"者——世人会舍弃他、远离他。此义亦通。何以亦通?因为真正"有恒"的修道者,其行为超越了世俗的理解,世人不能理解他,便会舍弃他、远离他。然而正因为世人舍弃了他,他反而得到了天道的帮助。
若取"舍弃"义,则"人舍之,天助之"形成一种对比:人舍弃他,天帮助他。世俗的力量远去了,天道的力量却来了。此正合"天人之际"的辩证关系。
《老子》第二十章曰:
"众人熙熙,如享太牢,如春登台。我独泊兮,其未兆;沌沌兮,如婴儿之未孩;傫傫兮,若无所归。众人皆有余,而我独若遗。我愚人之心也哉!俗人昭昭,我独昏昏。俗人察察,我独闷闷。澹兮其若海,飂兮若无止。众人皆有以,而我独顽且鄙。我独异于人,而贵食母。"
老子之自述,正是"人舍之"的写照。众人热闹,他独冷清;众人明白,他独昏暗;众人有用,他独顽鄙。然而,他"贵食母"——珍重天道之滋养(母即道)。此即"天助之"。
第二节 "天助之"之义
"天助之"——天道帮助他。此"天"非指人格化的天神,乃指天道之自然运行。
天道如何帮助人?非如人格神之施恩降福,乃是天道之自然法则对合道之人的自然回应。犹如水之就下——不是水有意帮助低处,而是水的自然法则使然。同理,天道之"助",不是天道有意帮助修道者,而是修道者与天道相合之后,天道之力量自然汇聚于他。
《老子》第八十一章曰:
"天之道,利而不害。圣人之道,为而不争。"
"天之道,利而不害"——天道的法则是有益而不有害的。当人与天道相合,天道之"利"自然降临于他。此即"天助之"的实质。
《易·大有卦》上九爻辞曰:
"自天佑之,吉无不利。"
《易·系辞上》解之曰:
"子曰:'佑者,助也。天之所助者,顺也;人之所助者,信也。履信思乎顺,又以尚贤也。是以自天佑之,吉无不利也。'"
此处孔子(《系辞》所托名之孔子,实为先秦儒者之传述)解释"天之所助者,顺也"——天所帮助的,是顺从天道的人。"人之所助者,信也"——人所帮助的,是诚信的人。"履信思乎顺"——践行诚信而思念顺从(天道)。此即"天助之"的条件:顺天道而行。
庄子之"有恒者,天助之",正合此义。"有恒"者与天道之恒久相合,天道之力量便自然汇聚于他,此即"天助之"。
第三节 "人舍之"与"天助之"的辩证关系
"人舍之"与"天助之"之间,存在着深刻的辩证关系。
第一,此消彼长。 世人的力量(人)远去了,天道的力量(天)便来了。此非偶然,乃必然。因为世人的力量和天道的力量在方向上是相反的——世人追逐的是名利权势,天道运行的是自然无为。一个人若执着于世人的认可(人不舍之),他的心便不能安定,天道的力量便不能汇聚。唯有世人舍弃他(或他主动远离世俗),天道的力量才能充分地进入。
《庄子·山木》曰:
"庄子行于山中,见大木,枝叶盛茂,伐木者止其旁而不取也。问其故,曰:'无所可用。'庄子曰:'此木以不材得终其天年。'"
大木之不被采伐(人舍之),正因其"不材"——没有世俗之用。然而正因"不材",它得以终其天年——这便是"天助之"。天道之助,在于让它活出了自己的全部生命。
第二,"人舍之"是"天助之"的前提条件。 不是说人舍弃了他之后天才来帮他,而是说:一个人必须放下对世俗认可的依赖(被人舍弃或主动舍弃人世),天道的力量才能进入他的生命。
此正如《老子》第二十二章所言:
"曲则全,枉则直,洼则盈,敝则新,少则得,多则惑。"
"少则得"——减少了世俗的东西,反而得到了天道的东西。"人舍之"是"少","天助之"是"得"。
第三,"人舍之"本身就是"天助之"的一种表现。 从更深层的视角看,世人之所以舍弃修道者,并非偶然,而是天道的安排——天道使世人远离他,以便他能够专心修道。世人的舍弃,表面上是世人的行为,深层上却是天道的运作。
《庄子·知北游》曰:
"天不得不高,地不得不广,日月不得不行,万物不得不昌。此其道与?"
天地日月万物之运行,皆是"不得不"——不能不如此。同理,世人之舍弃修道者,也是"不得不"——天道使之如此,以成就修道者之大道。
第四节 "人舍之,天助之"与先秦历史案例
先秦历史中,多有"人舍之而天助之"的案例。
案例一:舜之经历。
《孟子·尽心上》曰:
"舜发于畎亩之中,傅说举于版筑之间,胶鬲举于鱼盐之中,管夷吾举于士,孙叔敖举于海,百里奚举于市。故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,必先苦其心志,劳其筋骨,饿其体肤,空乏其身,行拂乱其所为,所以动心忍性,曾益其所不能。"
舜发于畎亩之中——出身卑微,为世人所轻(人舍之)。然而天降大任于他(天助之),使他最终成为圣王。
又《尚书·尧典》曰:
"帝曰:'咨!四岳,朕在位七十载,汝能庸命,巽朕位?'岳曰:'否德忝帝位。'曰:'明明扬侧陋。'师锡帝曰:'有鳏在下,曰虞舜。'帝曰:'俞,予闻,如何?'岳曰:'瞽子,父顽,母嚚,象傲;克谐以孝,烝烝乂,不格奸。'"
舜之父顽、母嚚、弟傲——家人皆与他相悖(人舍之之至极者),然而他"克谐以孝"——能以孝道和谐家庭——终被尧帝所举用(天助之)。
从庄子的角度看,舜之经历正是"有恒者,人舍之,天助之"的典型。舜之"恒"在于其至孝之不变——无论家人如何对待他,他始终如一地以孝行之。此恒常非刻意为之,乃其本性使然。因此,天道自然汇聚于他,使他最终登上帝位。
然须注意者:庄子对舜之评价并非完全正面。《庄子·盗跖》中有盗跖批评孔子之语,其中亦涉及舜。庄子笔下的盗跖曰:
"尧不慈,舜不孝,禹偏枯,汤放其主,武王伐纣,文王拘羑里。此六子者,世之所高也,孰论之,皆以利惑其真而强反其情性。其行乃甚可羞也。"
此处庄子(借盗跖之口)对舜之评价是"不孝"——因为真正的孝应是自然而然的,不应成为博取名声的工具。此与前文"人有修者"之"修"须是自然无为之修的要求相一致。
然而,无论庄子对舜的具体评价如何,舜的经历作为"人舍之,天助之"的历史案例,其结构是清晰的:被世人所弃(家人的迫害、地位的卑微),却被天道所助(最终登上帝位)。
案例二:文王被囚。
《易·系辞下》曰:
"《易》之兴也,其于中古乎?作《易》者,其有忧患乎?"
又曰:
"《易》之兴也,其当殷之末世,周之盛德邪?当文王与纣之事邪?"
周文王被殷纣王囚禁于羑里(人舍之之极——不仅被世人所弃,更被当权者所囚)。然而文王在狱中演《易》,穷究天道(天助之——天道在他最困厄的时刻给予他最深刻的启示)。
《左传·昭公二年》曰:
"昔文王拘于牖里,始作周易。"
文王之经历,正是"有恒者,人舍之,天助之"的又一典型。文王之"恒"在于其修德之不辍——即便被囚禁,仍不改其修道之心。此恒常使天道之力量汇聚于他,最终使周德昌盛、殷商衰败。
案例三:孔子之困厄。
《论语·卫灵公》曰:
"在陈绝粮,从者病,莫能兴。子路愠见曰:'君子亦有穷乎?'子曰:'君子固穷,小人穷斯滥矣。'"
孔子在陈国断粮,弟子们病倒,无人能起来行走。子路愤怒地问:君子也有穷困的时候吗?孔子回答:君子固然有穷困之时,小人穷困了就会胡来。
又《论语·子罕》曰:
"子畏于匡。曰:'文王既没,文不在兹乎?天之将丧斯文也,后死者不得与于斯文也。天之未丧斯文也,匡人其如予何?'"
孔子被匡人围困,他说:如果天要灭亡这文化传统,那么后来的人就没法参与这传统了。如果天不要灭亡这传统,匡人能把我怎么样?
此两处记载,皆可见"人舍之,天助之"之影。孔子周游列国,处处碰壁(人舍之)。然而他始终坚信天道不会灭亡文化传统(天助之),故能"固穷"而不"滥"。
当然,从庄子的视角看,孔子之"恒"仍带有执着——执着于仁义礼乐之教化。此执着本身便是"人光"而非"天光"。然而,即便如此,孔子之"有恒"的精神结构——坚持不懈、不因穷困而改变——仍与庄子之"有恒者,人舍之,天助之"有相通之处。
第四编 "天民"与"天子"——天人之际的身份界定
第十一章 "人之所舍,谓之天民"考
第一节 "天民"之名义
"人之所舍,谓之天民。"世人所施舍(或舍弃)的那种人,叫做"天民"。
"天民"之称,在先秦典籍中多有出现。
《孟子·万章上》曰:
"天之生此民也,使先知觉后知,使先觉觉后觉也。予,天民之先觉者也。予将以斯道觉斯民也。"
此处孟子引伊尹之语,"天民"意为天所生的人民——一切人皆为天民。然伊尹特以"天民之先觉者"自居,意为他是人民中最先觉悟天道的人。
然庄子之"天民",与孟子所引之"天民"义涵不尽相同。庄子之"天民",特指那些被世人所舍弃(或施舍)、不属于世俗社会的人——他们虽然身在人间,却是天道的子民,而非世俗的臣民。
第二节 "天民"与"人民"之辨
为何要区分"天民"与"人民"?因为在庄子的思想中,世俗社会有一套自己的秩序——君臣、父子、夫妇、尊卑、贵贱——这套秩序中的人民,是"人民",是属于世俗社会的。而"天民"则超越了这套世俗秩序,直接属于天道。
《庄子·天地》曰:
"玄古之君天下,无为也,天德而已矣。"
上古之时,统治天下的人以无为治之,以天德化之。此时没有世俗的等级秩序,人人都是"天民"。然而后世礼崩乐坏,人为的等级秩序建立起来了,人民便成了"人民"——属于世俗统治者的人民。
"天民"之可贵,在于他们回归了上古之时的状态——不属于任何世俗的统治者,只属于天道。他们虽然身处世俗之中,却不被世俗的秩序所束缚。
《庄子·逍遥游》中的宋荣子、列子,皆有"天民"之风范:
"且举世誉之而不加劝,举世非之而不加沮,定乎内外之分,辩乎荣辱之境,斯已矣。"
宋荣子"举世誉之而不加劝,举世非之而不加沮"——全世界赞美他,他不因此而更加努力;全世界批评他,他不因此而沮丧。此正是"人舍之"(世人的评价无法影响他)而自为"天民"的表现。
然而,庄子认为宋荣子"犹有未树也"——仍有不足之处。何处不足?"定乎内外之分"——他仍在区分内与外、自我与世界。真正的"天民",应当超越内外之分,达到"无己"的境界。
《庄子·逍遥游》之至人、神人、圣人:
"至人无己,神人无功,圣人无名。"
"至人无己"——至人没有自我。此"无己"的至人,便是最纯粹的"天民"——连"天民"这个身份都不自居,只是自然而然地与天道相合。
第三节 "天民"之历史原型
在先秦历史与传说中,哪些人物可以被视为"天民"之原型?
许由。
《庄子·逍遥游》曰:
"尧让天下于许由,曰:'日月出矣,而爝火不息,其于光也,不亦难乎!时雨降矣,而犹浸灌,其于泽也,不亦劳乎!夫子立而天下治,而我犹尸之,吾自视缺然。请致天下。'许由曰:'子治天下,天下既已治也,而我犹代子,吾将为名乎?名者,实之宾也。吾将为宾乎?鹪鹩巢于深林,不过一枝;偃鼠饮河,不过满腹。归休乎君,予无所用天下为!'"
许由拒绝了尧的天下禅让。他不愿成为"天子"(世俗意义上的),而甘愿做一个"天民"。他的"天民"身份,正体现为:不属于任何世俗的统治体系,只属于天道之自然。
善卷。
《庄子·让王》曰:
"舜以天下让善卷,善卷曰:'余立于宇宙之中,冬日衣皮毛,夏日衣葛絺。春耕种,形足以劳动;秋收敛,身足以休食。日出而作,日入而息,逍遥于天地之间而心意自得。吾何以天下为哉!悲夫,子之不知余也!'遂不受。于是去而入深山,莫知其处。"
善卷"立于宇宙之中"——自居于天地之间,遵循自然之节律(春耕秋收、日出而作、日入而息)。他的生活方式便是"天民"的生活方式——与天道之运行完全合一。他拒绝天下,入于深山,"莫知其处"——世人再也找不到他。此正是"人舍之"(或人被他所舍)而"天助之"(天道在深山中护持他)的写照。
巢父与务光。
《庄子·让王》记载多位辞让天下之人。巢父闻许由洗耳,犹嫌其水受污而牵犊上游。此等人物,皆是"天民"之典型——不仅不愿为天子,甚至不愿与天子之事有任何牵连。
第四节 "天民"之精神气质
综合以上分析,"天民"之精神气质可概括为以下几点:
一曰超越世俗。 天民不被世俗的名利权势所束缚,不以世俗的标准评判自己,不以世俗的期望要求自己。
二曰合于天道。 天民的生活方式、思维方式、存在方式,皆与天道之运行相合。他们不是刻意地"合于天道",而是自然而然地如此——因为他们已经去除了一切人为的扭曲。
三曰无所依赖。 天民不依赖世俗社会的任何支持——不依赖权势的庇护、不依赖财富的保障、不依赖名声的传播。他们唯一的依靠是天道本身。
四曰无所畏惧。 因为不依赖世俗,天民便不畏惧世俗的任何威胁——不怕失去权势,不怕失去财富,不怕失去名声,甚至不怕失去生命。
《庄子·大宗师》曰:
"古之真人,不知说生,不知恶死。其出不訢,其入不距。翛然而往,翛然而来而已矣。不忘其所始,不求其所终。受而喜之,忘而复之,是之谓不以心捐道,不以人助天。是之谓真人。"
"不以心捐道,不以人助天"——不以人心损害天道,不以人力辅助天然。此便是"天民"之精神气质的最精炼概括。
第十二章 "天之所助,谓之天子"考
第一节 "天子"之名义辨
"天之所助,谓之天子。"此句最为惊人之处在于:庄子对"天子"一词进行了重新定义。
在先秦政治话语中,"天子"通常指天下的最高统治者——周王。如《诗经·大雅·假乐》曰:
"假乐君子,显显令德,宜民宜人,受禄于天。保右命之,自天申之。"
天子受命于天,统治天下万民。此为"天子"之常义。
然而,庄子此处之"天子",却非指世俗的最高统治者。"天之所助,谓之天子"——天道所帮助的人,才叫"天子"。此"天子"不是政治身份,而是精神身份;不是世俗权力之象征,而是天道认可之标志。
第二节 庄子重新定义"天子"的深意
庄子为何要重新定义"天子"?
此举有极深之思想意涵。在先秦政治思想中,"天子"之位具有至高无上的神圣性。天子受命于天,代天治民,其权力合法性来自"天命"。此即所谓"天命观"。
《尚书·汤誓》曰:
"有夏多罪,天命殛之。"
《诗经·大雅·文王》曰:
"文王在上,于昭于天。周虽旧邦,其命维新。"
"天命"是政治权力的最高来源。然而,庄子对此提出了根本性的质疑:世俗的"天子"真的是天所帮助的吗?天所帮助的,真的是那些坐在王位上的人吗?
庄子之答案显然是否定的。在庄子看来,真正的"天子"不是那些凭借权力、武力或世袭获得王位的人,而是那些通过修行达到"宇泰定"、发出"天光"、具有"恒"德的人。即便他们没有任何世俗权力,他们仍然是真正的"天子"——因为天道确实在帮助他们。
此与《老子》第三十二章相合:
"道常无名,朴虽小,天下莫能臣也。侯王若能守之,万物将自宾。天地相合,以降甘露,民莫之令而自均。"
"道常无名"——道是没有世俗名号的。"朴虽小,天下莫能臣也"——道的朴素虽然看似微小,然天下没有任何力量能使之臣服。"侯王若能守之"——如果侯王能守住道。此处的"若"字极为关键——"若能",意味着侯王未必能守道。如果侯王不能守道,他便不是真正意义上的"天子"——即便他坐在天子之位上。
第三节 "天民"与"天子"之关系
"人之所舍,谓之天民;天之所助,谓之天子。"此二句并列,"天民"与"天子"是什么关系?是两种不同的人,还是同一种人的两个方面?
从文法上看,"人之所舍"和"天之所助"分别对应"天民"和"天子",似乎是两种不同的定义:被世人施舍(或舍弃)的叫"天民",被天道帮助的叫"天子"。
然而从义理上看,"人之所舍"和"天之所助"是同一批人的两个方面——被世人舍弃的人,正是被天道帮助的人。他们既是"天民",又是"天子"。
此即"天民"与"天子"之合一。在世俗的政治秩序中,"民"与"子(天子)"是对立的——民是被统治者,天子是统治者。然而在庄子的天道秩序中,"天民"与"天子"是统一的——最纯粹的天道之民,同时也是最纯粹的天道之子。他们不统治任何人,也不被任何人统治;他们只是天道的体现者。
《庄子·在宥》曰:
"故君子不得已而临莅天下,莫若无为。无为也,而后安其性命之情。故贵以身为天下,则可以托天下;爱以身为天下,则可以寄天下。"
"不得已而临莅天下"——不得已才来统治天下。真正的"天子",不是主动追求权力的人,而是不得已才承担天下之重任的人。他更愿意做"天民"——自在地与天道相合。但天道将他推到了"天子"的位置上——此即"天助之"的一种表现。
第四节 "天子"与上古帝王传说
在上古帝王传说中,最接近庄子"天子"概念的是哪些人物?
伏羲氏。
《庄子·大宗师》曰:
"夫道,有情有信,无为无形。可传而不可受,可得而不可见。自本自根,未有天地,自古以固存。神鬼神帝,生天生地。在太极之先而不为高,在六极之下而不为深,先天地生而不为久,长于上古而不为老。豨韦氏得之,以挈天地。伏戏氏得之,以袭气母。"
伏羲氏"得道"而"袭气母"——承袭了天地之气的根源。此"得道",正是"天助之"的体现。伏羲并非凭借武力或权谋获得天下,而是凭借与天道的合一(得道)而自然成为天下之主。他便是真正意义上的"天子"。
黄帝。
《庄子·在宥》曰:
"黄帝立为天子十九年,令行天下。闻广成子在于空同之上,故往见之。曰:'我闻吾子达于至道,敢问至道之精。吾欲取天地之精,以佐五谷,以养民人。吾又欲官阴阳以遂群生,为之奈何?'广成子曰:'而所欲问者,物之质也;而所欲官者,物之残也。自而治天下,云气不待族而雨,草木不待黄而落,日月之光益以荒矣。而佞人之心翦翦者,又奚足以语至道!'"
黄帝虽为天子,然其初始之治天下,仍带有人为之造作——"欲取天地之精,以佐五谷,以养民人"。广成子批评他:你想要问的是"物之质"(事物的本质),你想要管理的是"物之残"(事物的残败)。自从你治理天下以来,云气不等聚集就下雨了,草木不等变黄就落叶了,日月的光芒都因此而暗淡了。
此故事说明:即便是黄帝这样的伟大统治者,若其治天下之方式不合天道,也不是真正的"天子"。真正的"天子"应当无为而治,使天地万物各遂其性。
黄帝后来听从广成子的教导,修行三月后再次拜见广成子。广成子教他:
"至道之精,窈窈冥冥。至道之极,昏昏默默。无视无听,抱神以静,形将自正。必静必清,无劳汝形,无摇汝精,乃可以长生。"
此"抱神以静""必静必清"之教,正是"宇泰定"之工夫。黄帝通过此工夫,方才成为真正意义上的"天子"。
第五节 "天子"概念的革命性意义
庄子重新定义"天子",在先秦思想史上具有革命性的意义。
在庄子之前,"天子"是一个政治概念——天子就是天下的最高统治者,其权力来自天命。在庄子之后(虽我们限于先秦语境不论后世),"天子"仍然主要是一个政治概念。然而庄子在此处赋予"天子"以全新的精神含义——天子是天道所帮助的人,不是坐在王位上的人。
此举的革命性在于:它从根本上否定了世俗权力的神圣性。如果一个坐在王位上的人不合天道,他便不是真正的"天子";如果一个隐居山林的人合于天道,他便是真正的"天子"。这便意味着:世俗权力的合法性不在于天命的形式(禅让或世袭),而在于天道的实质(是否合道)。
此思想与《老子》第七十七章相合:
"天之道,损有余而补不足。人之道则不然,损不足以奉有余。孰能有余以奉天下?唯有道者。"
"人之道"(世俗的秩序)是"损不足以奉有余"——剥夺穷人以奉养富人。"天之道"则相反——"损有余而补不足"。能够以"有余"奉献天下的,只有"有道者"。此"有道者",便是庄子所谓的"天子"——不是坐在王位上剥削民众的人,而是以天道之精神奉献天下的人。
又《老子》第七十九章曰:
"天道无亲,常与善人。"
天道不偏袒任何人,它总是帮助善的人。此"善人"不必是世俗意义上的善人(行善积德),而是与天道相合之人。天道帮助与它相合之人,此即"天之所助,谓之天子"之深意。
第五编 "学其所不能学"——超越知性的修行
第十三章 "学者,学其所不能学也"考
第一节 何谓"学其所不能学"?
"学者,学其所不能学也。"此句表面看似矛盾:既然"不能学",又如何"学"之?这不是自相矛盾吗?
然而,正是在这个看似矛盾之处,庄子揭示了一个极深刻的道理。
世俗之学,学的是"所能学"的东西——技艺、知识、礼仪、典章——这些东西都可以通过学习而获得。然而,真正重要的东西——天道的本体、万物的实相、生命的真谛——这些东西是"不能学"的,因为它们超越了知性的范围,无法通过知识的传授而获得。
然而,正因为它们"不能学",才更需要"学"——这个"学"不再是世俗意义上的学习(知识的积累),而是一种超越性的"学"——通过虚静、忘怀、放下,让天道自然呈现的过程。
此与《老子》第四十八章之"为学日益,为道日损"完全一致。世俗之"学"是"日益"——不断增加知识;天道之"学"是"日损"——不断减少知见。学到最后,连"学"本身都不存在了——此时,天道便自然呈现。
第二节 先秦"学"论之梳理
要深入理解庄子"学其所不能学"的含义,需先梳理先秦诸子之"学"论。
《论语》之"学":
《论语·学而》曰:
"子曰:'学而时习之,不亦说乎?'"
孔子之"学",重在"时习"——经常践行所学。此"学"之内容,主要是六艺(礼、乐、射、御、书、数)及仁义之道。
《论语·为政》曰:
"子曰:'学而不思则罔,思而不学则殆。'"
学与思并重。此"学"仍在知性的范围之内——通过学习和思考来获得知识与德行。
《荀子》之"学":
《荀子·劝学》曰:
"君子曰:学不可以已。青,取之于蓝,而青于蓝;冰,水为之,而寒于水。"
荀子之"学",强调不间断的积累——"学不可以已"。其方向是由浅入深、由低到高——"青出于蓝而胜于蓝"。此"学"亦在知性的范围之内。
又曰:
"不积跬步,无以至千里;不积小流,无以成江海。"
此强调积累的重要性。一步一步积累,最终达到千里之远。
《墨子》之"学":
《墨子·修身》曰:
"士虽有学,而行为本焉。"
墨子之"学",以"行"为本。学了之后必须付诸行动,否则学便无意义。
以上诸家之"学"的共同特征:
一曰有限性——学的内容是有限的、可界定的; 二曰积累性——学是一个不断积累的过程; 三曰知性性——学是通过知性(理性思维、记忆、判断)进行的。
庄子之"学"的颠覆性:
庄子之"学其所不能学",恰恰颠覆了以上三个特征:
一曰无限性——学的内容是无限的、不可界定的("所不能学"); 二曰减损性——学不是积累,而是减损("为道日损"); 三曰超知性——学不是通过知性进行的,而是超越知性的。
此颠覆不是对"学"的否定,而是对"学"的提升。世俗之学固有其价值,然若止步于此,便会如《庄子·养生主》所言"以有涯随无涯,殆已"。唯有超越世俗之学,进入"学其所不能学"的境界,才能真正通达天道。
第三节 "学其所不能学"的具体内容
那么,"所不能学"的东西具体是什么?
一曰道。
《庄子·知北游》曰:
"道不可闻,闻而非也;道不可见,见而非也;道不可言,言而非也。知形形之不形乎!道不当名。"
道不可闻、不可见、不可言。凡是可以通过听闻、观察、言说来学习的,都不是道本身。道是"不能学"的——它超越了一切知性的手段。然而,修道者仍要"学"之——这个"学"不是听闻、观察、言说,而是"心斋""坐忘""吾丧我"——通过虚静心灵来让道自然呈现。
二曰真人之境界。
《庄子·大宗师》描述的真人境界——"不知说生,不知恶死""其寝不梦,其觉无忧""其息深深,真人之息以踵"——这些境界不是通过学习(知性的积累)所能达到的。它们是修行到极致后自然出现的。然而,修道者仍要朝此方向"学"——不是学习如何呼吸以踵(这便成了有为之修),而是让心灵虚静到极致,呼吸自然而然地深入到脚跟。
三曰天籁。
《庄子·齐物论》曰:
"女闻人籁而未闻地籁,女闻地籁而未闻天籁夫!"
人籁(人为之声音)可以学习——学习音乐、歌唱。地籁(自然之声音)可以倾听——听风声、水声。然天籁(天道之声音)则"不能学"——它不是声音,不可用耳朵听到,也不可用知识理解。它是万物自然运行所发出的无声之声。修道者要"学"的,正是这"不能学"的天籁。
四曰齐物之理。
《庄子·齐物论》曰:
"天地与我并生,而万物与我为一。既已为一矣,且得有言乎?既已谓之一矣,且得无言乎?一与言为二,二与一为三。自此以往,巧历不能得,而况其凡乎!"
"天地与我并生,万物与我为一"——此境界不是通过知识可以"学"到的。你可以在知识上理解"万物为一",但这种理解本身就产生了分别——"知道万物为一的我"与"万物为一"成了两件事——"一与言为二"。真正的"万物为一",是连"知道万物为一"这个念头都没有的状态。此状态超越了知性,是"不能学"的。然而修道者仍要朝此方向努力——这个"努力"就是"学其所不能学"。
第四节 "学其所不能学"与"知其不可知"之关系
"学其所不能学"在认识论上指向一个更根本的问题:人能否知道自己所不能知道的东西?
《庄子·齐物论》曰:
"既使我与若辩矣,若胜我,我不若胜,若果是也,我果非也邪?我胜若,若不吾胜,我果是也,若果非也邪?其或是也,其或非也邪?其俱是也,其俱非也邪?我与若不能相知也,则人固受其黮闇。吾谁使正之?使同乎若者正之,既与若同矣,恶能正之?使同乎我者正之,既同乎我矣,恶能正之?使异乎我与若者正之?既异乎我与若矣,恶能正之?使同乎我与若者正之?既同乎我与若矣,恶能正之?然则我与若与人,俱不能相知也,而待彼也邪?"
此段论述了是非判断之不可能性。无论找谁来做裁判——与我相同的人、与你相同的人、与我们都不同的人、与我们都相同的人——都不能做出公正的裁判。结论是:"我与若与人,俱不能相知也"——我、你、第三者,都不能真正地相互了知。
此"不能相知",正是"不能学"之认识论基础。如果是非判断都不可能做出,那么建立在是非判断基础上的一切知识便都是不可靠的。然而,正是在承认"不能知"之后,才有可能超越知性的局限,进入"天光"的照见。此即"学其所不能学"的认识论意义。
第十四章 "行者,行其所不能行也"考
第一节 何谓"行其所不能行"?
"行者,行其所不能行也。"与"学其所不能学"之结构相同,"行其所不能行"亦是一种超越性的行动。
世俗之行,行的是"所能行"的事——遵守礼仪、履行职责、完成任务——这些都是在人力范围之内的行动。然而,真正深刻的行动——与天道合一的行动、无为而无不为的行动——是"不能行"的,因为它们超越了人力的范围。
何以超越人力?因为真正的"行"不是人为的"做",而是天道的自然运行通过人来表现。犹如河流之流淌——不是河水有意"行走",而是地势使然。同理,真正的修道者之"行",不是他有意去做什么,而是天道通过他自然而然地运行。
第二节 "无为"之行
"行其所不能行",实质上就是"无为而行"。
《庄子·天道》曰:
"帝王之德,以天地为宗,以道德为主,以无为为常。无为也,则用天下而有余;有为也,则为天下用而不足。"
"以无为为常"——以无为作为日常的行动方式。此"无为"不是不行动,而是不以人为之心行动。行动发生了,但不是"我"在行动,而是天道通过"我"在行动。此即"行其所不能行"——"我"不能行的事(因为它超越了"我"的能力),天道却能通过"我"来行。
《庄子·养生主》中庖丁解牛的故事,正是此义的精彩演示:
"庖丁为文惠君解牛,手之所触,肩之所倚,足之所履,膝之所踦,砉然响然,奏刀騞然,莫不中音。合于桑林之舞,乃中经首之会。"
庖丁解牛之技,已臻化境。他的手、肩、足、膝的每一个动作都完美无缺,犹如合乎音乐的节奏。文惠君赞叹其技之精湛。庖丁回答说:
"臣之所好者,道也,进乎技矣。始臣之解牛之时,所见无非牛者。三年之后,未尝见全牛也。方今之时,臣以神遇而不以目视,官知止而神欲行。依乎天理,批大郤,导大窾,因其固然。技经肯綮之未尝,而况大軱乎!"
"臣之所好者,道也,进乎技矣"——他追求的是道,已经超越了技术。"臣以神遇而不以目视,官知止而神欲行"——他用精神去感应而不用眼睛去观看,感官的功能停止了而精神在引导行动。"依乎天理"——依循天然的纹理。
此即"行其所不能行"的具体表现。庖丁之解牛,已非庖丁之"我"在解——"我"(感官、知性)已经停止了工作。是"神"在行动——精神直接感应天理而行动。此"神"之行,便是"不能行"之"行"——超越了庖丁个人能力范围的行动,却通过庖丁完美地实现了。
第三节 先秦"行"论之对比
儒家之"行":
《论语·里仁》曰:
"子曰:'君子欲讷于言而敏于行。'"
孔子强调行动的重要性——言语要谨慎,行动要敏捷。此"行"是有意识的、有目的的行动——行仁义、行礼乐、行孝悌。
《论语·公冶长》曰:
"子曰:'听其言而观其行。'"
行动是检验一个人的标准。此"行"仍在知性与道德的框架之内。
墨家之"行":
《墨子·贵义》曰:
"万事莫贵于义。"
墨家之"行"以"义"为最高准则。"义"即公义、正义。一切行动都应以义为依归。此"行"亦在人为之道德框架之内。
庄子之"行"的超越性:
庄子之"行其所不能行",超越了儒墨之"行"的框架。它不是行仁义、行礼乐、行义——这些都是"所能行"的,有明确的内容和标准。"行其所不能行"是行天道——天道无形无名,不可界定,故"不能行"。然而修道者之身体、言语、行动,若能成为天道之流行,便是"行其所不能行"。
《庄子·天运》曰:
"天其运乎?地其处乎?日月其争于所乎?孰主张是?孰维纲是?孰居无事推而行是?意者其有机缄而不得已邪?意者其运转而不能自止邪?"
天之运行,地之安处,日月之交替——谁在主张这些?谁在维持这些?谁在推动这些?是有某种机关不得不然?还是运转起来不能自止?
庄子提出了这些问题,却没有给出明确的答案——因为答案是"不能知"的。然而,天地日月之运行确确实实在发生——这便是"行其所不能行"的宇宙级范例。天不知道自己为何运行,却运行了;地不知道自己为何安处,却安处了。此"不知"而"行",便是"行其所不能行"。
修道者效法天地,便也应当"不知"而"行"——不需要知道自己为何行动,只是自然而然地行动。此时,行动便超越了"我"的范围,成为天道之流行。
第四节 "行其所不能行"的伦理含义
"行其所不能行"是否意味着可以为所欲为?是否意味着不需要任何道德准则?
此问至关重要。答案是否定的。"行其所不能行"不是为所欲为,而是"为其所不能为"——让天道通过自己来行动。天道之行动自有其法则——"天之道,利而不害"(《老子》第八十一章)。天道的行动总是有益而不有害的。因此,以天道之法则行动,必然是善的、正的、利于万物的。
然而,此"善""正""利"不是人为定义的善、正、利,而是天道自身的善、正、利。两者可能一致,也可能不一致。例如,世俗之"善"可能是"救济穷人",天道之"善"可能是"让万物各遂其性"——后者可能包含前者,也可能超越前者。
《庄子·大宗师》曰:
"泉涸,鱼相与处于陆,相呴以湿,相濡以沫,不如相忘于江湖。"
"相濡以沫"是世俗之善——鱼在干涸的泉中互相吐唾沫来保持湿润。"相忘于江湖"是天道之善——鱼在充沛的江湖中各自自在地游弋,不需要互相帮助。从天道的角度看,"相忘于江湖"远比"相濡以沫"更善——因为它让每条鱼都活出了自己的全部生命,而不是在困境中勉强维生。
"行其所不能行"的伦理含义,便是追求"相忘于江湖"式的善——让万物各遂其性、各得其所。此善超越了世俗之善(相濡以沫),却更深刻、更根本。
第十五章 "辩者,辩其所不能辩也"考
第一节 何谓"辩其所不能辩"?
"辩者,辩其所不能辩也。"此句之结构与前两句相同。
世俗之辩,辩的是"所能辩"的问题——是非、善恶、美丑、利害——这些问题都可以通过论证和反驳来辩论。然而,真正深刻的问题——道之本体、万物之齐一、生死之同异——这些问题是"不能辩"的,因为它们超越了语言和逻辑的范围。
然而,修道者仍要"辩"之——这个"辩"不是用言语和逻辑进行论辩,而是以存在本身来"辩"——以自身的存在方式回应那些不可辩论的终极问题。
第二节 庄子对"辩"之批判
庄子对世俗之"辩"持深刻的批判态度。
《庄子·齐物论》曰:
"既使我与若辩矣,若胜我,我不若胜,若果是也,我果非也邪?我胜若,若不吾胜,我果是也,若果非也邪?"
如前所引,此段论述了辩论之不可能得出确定结论。辩论的胜负不等于是非的判定——胜者未必是,负者未必非。
又曰:
"辩也者,有不辩也。大辩不言。"
"大辩不言"——最高明的辩论不用言语。此即"辩其所不能辩"之意。最高明的辩论,辩的是言语所不能表达的东西——它以沉默、以存在、以行动来"辩"。
又《庄子·寓言》曰:
"万物皆种也,以不同形相禅。始卒若环,莫得其伦。是谓天均。天均者,天倪也。"
万物皆由不同形态相互递嬗——开始与终结如环无端,找不到其中的伦次。此即"天均"——天道的均衡。在天均之中,一切是非善恶美丑的区分都消融了——因为万物都在不断变化,没有什么是永恒固定的。
此"天均"(天钧),正是后文"天钧败之"之"天钧"。"辩其所不能辩",辩的正是这个"天均"——万物的均衡、变化的循环、是非的消融。这些东西不能用言语来辩论(因为言语本身就在区分是非),只能以存在来体现。
第三节 先秦辩论之传统与庄子之超越
先秦是辩论的黄金时代。
名家之辩:
公孙龙曰:"白马非马。"又曰:"坚白石二。"惠施有"历物十事":
"至大无外,谓之大一;至小无内,谓之小一。无厚不可积也,其大千里。天与地卑,山与泽平。日方中方睨,物方生方死。大同而与小同异,此之谓小同异;万物毕同毕异,此之谓大同异。南方无穷而有穷。今日适越而昔来。连环可解也。我知天下之中央,燕之北、越之南是也。泛爱万物,天地一体也。"(《庄子·天下》)
惠施之辩,在于揭示概念的相对性——大与小、高与低、同与异、今与昔——这些概念都不是绝对的。此辩论在知性层面已经相当深刻。
然而庄子认为惠施"逐万物而不反"(《庄子·天下》)——追逐万物的区分而不知回返。惠施的辩论虽然揭示了概念的相对性,却仍然在概念的层面上运作——仍然在用概念来否定概念。而庄子之"辩其所不能辩",则要超越概念本身——不是用概念否定概念,而是以沉默("大辩不言")超越概念。
《庄子·天下》评惠施曰:
"惠施多方,其书五车。其道舛驳,其言也不中。历物之意,曰:'至大无外,谓之大一;至小无内,谓之小一。'……惠施以此为大,观于天下而晓辩者,天下之辩者相与乐之。……惠施日以其知与人之辩,特与天下之辩者为怪,此其柢也。然惠施之口谈,自以为最贤,曰:'天地其壮乎!'施存雄而无术。由天地之道,观惠施之能,其犹一蚊一虻之劳者也。其于物也何庸?"
庄子对惠施的评价:惠施多方其书五车,博学而善辩,然"道舛驳""言不中"——道理杂乱,言语不中。他自以为最贤,然从天道的角度看,他的能力不过如蚊虻之劳——微不足道。为什么?因为惠施的辩论始终在知性的层面打转,未能超越知性而进入天道。
庄子对惠施的批评,正是"辩者,辩其所不能辩也"的反面说明:惠施辩的是"所能辩"的东西——概念的相对性——而没有辩"所不能辩"的东西——天道的绝对性(或者说,天道之超越一切相对性)。
墨家之辩:
《墨子·小取》曰:
"夫辩者,将以明是非之分,审治乱之纪,明同异之处,察名实之理,处利害,决嫌疑。焉摹略万物之然,论求群言之比。以名举实,以辞抒意,以说出故。以类取,以类予。"
墨家之辩,目的在于"明是非""审治乱""察名实""处利害""决嫌疑"。此辩论有明确的实用目的,且有严格的逻辑方法("以名举实,以辞抒意,以说出故")。
然而,庄子会问:你所明的"是非",谁能保证是真正的是非?你所审的"治乱",谁能保证你的标准是正确的?你所察的"名实",谁能保证名与实是对应的?——这些都是"不能辩"的终极问题。墨家的辩论方法虽然精密,却无法回答这些终极问题。
第四节 "辩其所不能辩"之方法
那么,如何"辩其所不能辩"?
方法一:以沉默辩。
"大辩不言"——最高明的辩论不用言语。当辩论者认识到言语无法触及终极真理时,便选择沉默。此沉默不是无话可说的窘迫,而是超越言语之后的丰满——在沉默中,天道自然呈现。
《庄子·知北游》中的著名对话:
"知北游于玄水之上,登隐弅之丘,而适遭无为谓焉。知谓无为谓曰:'予欲有问乎若:何思何虑则知道?何处何服则安道?何从何道则得道?'三问而无为谓不答也。非不答,不知答也。知不得问,反于白水之南,登狐阕之上,而睹狂屈焉。知以之言也问乎狂屈。狂屈曰:'唉!予知之,将语若。'中欲言而忘其所欲言。知不得问,反于帝宫,见黄帝而问焉。黄帝曰:'无思无虑始知道,无处无服始安道,无从无道始得道。'"
知(知识)向无为谓(无为而不言的人)提问三个问题。无为谓不回答——"非不答,不知答也"——不是不回答,是不知道如何回答。此"不知答"正是最好的回答——天道不能以言语回答。
知又向狂屈(疯狂而屈服的人)提问。狂屈说"我知道",正要说却忘了要说什么。此"中欲言而忘其所欲言",正是"辩其所不能辩"的生动写照——要辩论天道,话到嘴边却说不出来——因为天道确实不能以言语表达。
最后知去问黄帝。黄帝回答了——"无思无虑始知道,无处无服始安道,无从无道始得道"。然而黄帝随后评论说:
"知问黄帝曰:'我与若知之,彼与彼不知也,其孰是邪?'黄帝曰:'彼无为谓真是也,狂屈似之。我与汝终不近也。夫知者不言,言者不知。'"
黄帝说:无为谓才是真正正确的,狂屈差不多接近了,我和你始终不够。"知者不言,言者不知"——知道的人不说,说出来的人不知道。
此即"辩其所不能辩"的极致——最好的辩论者(无为谓)一言不发,因为天道不可言说。次好的辩论者(狂屈)想说却说不出来,因为他接近了天道。说出来了的辩论者(黄帝、知),反而是最不接近天道的。
方法二:以存在辩。
除了沉默之外,还可以以自身的存在方式来"辩"。修道者不说天道是什么,而是以自身的存在展示天道是什么。他的行住坐卧、一言一行,都是天道的体现——这便是最有力的"辩"。
《庄子·德充符》中的那些形体残缺但德行充盈的人物,正是以存在来"辩"的。他们不说自己有多高的德行,而是以自身的存在自然而然地吸引了人们。人们在他们面前感受到了天道的光明——这便是无言之辩、存在之辩。
方法三:以寓言辩。
庄子本人的"辩",很大程度上是通过寓言来进行的。《庄子·寓言》曰:
"寓言十九,重言十七,卮言日出,和以天倪。"
"寓言十九"——庄子的言论中十分之九是寓言。寓言不是直接的论证和反驳,而是通过故事来启发。它不说"道是什么",而是讲一个故事让你自己去体悟。此体悟超越了言语和逻辑,直接触及天道——这便是"辩其所不能辩"的文学手段。
"卮言日出,和以天倪"——卮言(如酒杯倾倒般自然流出的话)每天自然而然地涌出,与天道的分际(天倪)相和谐。此"卮言"不是刻意为之的辩论,而是自然而然的表达——说话者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,却恰好与天道相合。此正是"辩其所不能辩"。
第十六章 "知止乎其所不能知,至矣"考
第一节 "知止"之义
"知止乎其所不能知,至矣。"此句为前三句(学、行、辩)的总结和升华。
"知止"——知道在哪里停下来。止于何处?止于"其所不能知"——自己所不能知道的地方。也就是说,认识到自己的认知有一个不可逾越的界限,并且在这个界限面前停下来——这便是"至矣"——到达了最高境界。
此与《老子》第七十一章相合:
"知不知,尚矣;不知知,病也。圣人不病,以其病病。夫唯病病,是以不病。"
"知不知,尚矣"——知道自己所不知道的,这是最好的。"不知知,病也"——不知道自己所不知道的(却以为自己知道),这是缺陷。圣人没有这个缺陷,因为他以这个缺陷为缺陷——他知道自己的不知。
庄子之"知止乎其所不能知",与老子之"知不知"完全一致。认识到自己的认知有界限,并且在界限面前停下来——这不是认知的失败,而是认知的最高成就。
第二节 为何"知止"是"至"?
为何认识到自己的不知是最高境界?为何不是追求全知才是最高境界?
此问涉及先秦哲学中知识论的根本分歧。
儒家(尤其是荀子一系)倾向于认为知识是可以无限增长的,学习应当不断进行。《荀子·劝学》曰:"学不可以已。"墨家更强调知识的精确与系统。然而庄子却认为:知识有一个不可逾越的界限,这个界限就是天道本身。
为何天道是知识的界限?因为知识是通过区分(分别)来运作的——区分此与彼、是与非、真与假——然而天道是"浑沌"的,是一切区分未生之前的整全状态。用区分的方法来认识超越区分的天道,如同用尺子来测量无限——永远不可能完成。
《庄子·应帝王》中有浑沌之死的寓言:
"南海之帝为儵,北海之帝为忽,中央之帝为浑沌。儵与忽时相与遇于浑沌之地,浑沌待之甚善。儵与忽谋报浑沌之德,曰:'人皆有七窍以视听食息,此独无有,尝试凿之。'日凿一窍,七日而浑沌死。"
浑沌没有七窍——没有感官的区分。儵(倏,快速)与忽(忽然,迅速)代表时间的快速流逝——它们为浑沌凿开了七窍(感官的区分),结果浑沌死了。
此寓言说明:区分(知识)杀死了整全(天道)。当你用知识去"认识"天道时,天道便在你的认识中死去了——你得到的不是天道本身,而是天道被你的知识所分割后的碎片。
因此,"知止乎其所不能知"——在认知的界限面前停下来——便是保全天道的整全。不去凿浑沌之窍,让浑沌活着。此时,天道以其整全的方式自然呈现于你的心灵之中——不是通过知识的分析,而是通过"天光"的照见。
此即"知止"为"至"的原因:停下知识的脚步,天道的光明便充满了你的心灵。这是知识所不能达到的境界,却正是因为放弃了知识的追求而达到了。
第三节 "至矣"之"至"
"至矣"——到达了最高处。此"至"在先秦哲学中有特殊的含义。
《庄子·逍遥游》曰:
"至人无己,神人无功,圣人无名。"
"至人"之"至",即是此"至"。"至"不是达到了某个确定的目标,而是超越了一切目标——"无己"。当一切目标都消失了,修道者便到达了真正的"至"——不是到达了某处,而是无处不在。
《老子》第四十五章曰:
"大成若缺,其用不弊。大盈若冲,其用不穷。大直若屈,大巧若拙,大辩若讷。"
"大成若缺"——最完美的东西看似有缺陷。"大盈若冲"——最充盈的东西看似空虚。此处之"大"与"至"相近——都指最高的、终极的境界。此境界的特征恰恰是看似不完美、看似有缺——"知止乎其所不能知"看似是认知的缺陷(不知道),实则是认知的最高成就(至矣)。
第四节 "学、行、辩、知"四者之递进关系
"学者,学其所不能学也;行者,行其所不能行也;辩者,辩其所不能辩也。知止乎其所不能知,至矣。"
此四句——学、行、辩、知——构成一个递进的序列。
学→行→辩→知
此序列可以理解为修道过程的四个阶段:
第一阶段:学——学习超越知识的道理。修道之初,必先有所学——学习何谓天道、何谓虚静、何谓无为。此学虽以知性为入口,却指向知性之外。
第二阶段:行——将所学付诸行动。学了天道之理,便要行天道之事——心斋、坐忘、无为而行。此行超越了世俗之行,是天道之流行。
第三阶段:辩——以存在辩明天道。行之既久,修道者之存在本身便成了天道之辩——他不需要用言语论证天道,他的存在就是天道的证明。
第四阶段:知止——认识到自己的不知,并在不知面前停下来。此为最高阶段——超越了学、行、辩的一切努力,归于纯粹的虚静。
此四阶段之递进,实则是一个逐渐"减损"的过程——学是减损知识的执着,行是减损行为的造作,辩是减损言语的纷繁,知止是减损认知本身。最后,一切都减损殆尽,只剩下纯粹的天道之光——此即"至矣"。
第五节 与《大学》"八条目"之比较
《大学》之八条目——格物、致知、诚意、正心、修身、齐家、治国、平天下——亦是一种修行的递进序列。
然两者之方向恰恰相反:
《大学》之方向是向外扩展——从格物到平天下,范围越来越大。 庄子之方向是向内收敛——从学到知止,内容越来越少。
《大学》之终点是"平天下"——改变外在的世界。 庄子之终点是"知止"——止于内在的虚静。
此差异反映了儒道两家之根本分歧:儒家以改变世界为最高追求,庄子以回归天道为最高追求。然而,两者是否完全不可调和?
从庄子的角度看,"平天下"若以无为之方式进行,便不违天道;从儒家的角度看,"知止"若能落实于日用常行,便不废人事。两者之调和,或许正在于"学其所不能学,行其所不能行"——以超越知性的方式学习和行动,既不废人事,又不违天道。
第六编 "天钧败之"——天道之均衡审判
第十七章 "天钧"考
第一节 "天钧"之名义
"若有不即是者,天钧败之。"全段以此句作结。"天钧"是什么?
"钧"之本义为陶匠的转轮——制作陶器时旋转的圆盘。《庄子·齐物论》曰:
"是以圣人不由而照之于天,亦因是也。是亦彼也,彼亦是也。彼亦一是非,此亦一是非。果且有彼是乎哉?果且无彼是乎哉?彼是莫得其偶,谓之道枢。枢始得其环中,以应无穷。是亦一无穷,非亦一无穷也。故曰莫若以明。"
此处虽未直接提及"天钧",然"道枢""环中"之概念与"天钧"密切相关。"道枢"——道之枢纽,如门之枢轴,旋转不已。"环中"——圆环的中心,不随圆环的旋转而移动。圣人处于道枢、环中,如同陶匠的转轮之轴心——周围万物旋转不已,轴心却安然不动。
《庄子·齐物论》又曰:
"化声之相待,若其不相待。和之以天倪,因之以曼衍,所以穷年也。忘年忘义,振于无竟,故寓诸无竟。"
此处出现了"天倪"一词。"天倪"与"天钧"义近——都指天道的自然分际、自然均衡。"天倪"是天然的边界与分际,"天钧"是天然的均衡与旋转。两者共同构成了天道运行的基本法则。
而《庄子·寓言》则直接出现了"天钧"一词:
"万物皆种也,以不同形相禅。始卒若环,莫得其伦。是谓天均。天均者,天倪也。"
"天均"即"天钧"——天道的均衡。万物以不同的形态相互递嬗,开始与终结如圆环一般循环不已,找不到其中的伦次——此即天钧的运行方式。
第二节 "天钧"之运行法则
"天钧"的运行法则可概括为以下几点:
一曰均衡。 天钧如陶匠之转轮,其运行的根本法则是均衡。任何偏离均衡的状态,都会被天钧的力量纠正回来。此与《老子》第七十七章相合:
"天之道,其犹张弓与?高者抑之,下者举之,有余者损之,不足者补之。天之道,损有余而补不足。"
天道如张弓——高了就压低,低了就抬高,多了就减少,少了就补上。此"损有余而补不足"的力量,便是天钧的运行法则。
二曰循环。 "始卒若环,莫得其伦"——天钧的运行是循环的,如圆环一般没有起点和终点。万物的生灭、四时的交替、日月的升沉,皆是天钧循环运行的表现。
三曰无偏。 天钧不偏向任何一方——不偏向是,不偏向非;不偏向善,不偏向恶;不偏向生,不偏向死。它只是均衡地运行,让一切事物各得其位。此即《老子》第七十九章所言"天道无亲"。
四曰自然。 天钧之运行是自然而然的,不受任何人为力量的操控。它如同物理学中的自然法则——无论人是否知道它、是否承认它,它都在运行。
第三节 "败之"之义
"天钧败之"——天钧使之败坏。此"败"字之义需细加辨析。
"败"之本义为毁坏、败坏。然在此处,"败"可有两层含义:
第一层:破坏其不均衡的状态。 如果一个人偏离了天道的均衡——例如,执着于知识而不知止,执着于行为而不知休——天钧便会破坏他的这种偏执状态。此"败"不是恶意的惩罚,而是均衡力量的自然作用——如弓之抑高举下。
第二层:使之败落、衰退。 如果一个人不合于天道的运行法则——不能"宇泰定"、不能"发乎天光"、不能"有恒"、不能"知止"——天钧便会使他败落。此"败"是天道对不合道者的自然淘汰——不是天道有意惩罚,而是不合道者无法维持自身的存在。
《老子》第三十章曰:
"以道佐人主者,不以兵强天下,其事好还。师之所处,荆棘生焉。大军之后,必有凶年。善者果而已,不敢以取强。果而勿矜,果而勿伐,果而勿骄,果而不得已,果而勿强。物壮则老,是谓不道,不道早已。"
"物壮则老,是谓不道,不道早已"——事物壮大到极点就会衰老,这叫做不合道,不合道就会早早败亡。此即"天钧败之"的具体表现——不合道者("不即是者")会被天钧的均衡力量所败坏。
第四节 "若有不即是者"之义
"若有不即是者"——如果有不合于此(以上所说的一切)的人。
"即"训为合、就。"是"指代以上所论之全部内容——"宇泰定""发乎天光""人见其人""有修有恒""学其所不能学""行其所不能行""辩其所不能辩""知止乎其所不能知"。
如果一个人不能做到以上这些——不能安定内在宇宙、不能发出天光、不能真正修行、不能持之以恒、不能超越知性之学行辩知、不能知其不知——那么,天钧便会使他败坏。
此句具有极强的警示意味。全段前面所论,皆为正面的教导——如何修行、如何达到至境。此句作为结尾,却是负面的警告——如果不这样做,后果是什么。
此正负结合的结构,在先秦典籍中常见。如《老子》第十六章:
"知常曰明。不知常,妄作凶。"
先言正面(知常曰明),再言负面(不知常,妄作凶)。《庚桑楚》此段亦然:先言"知止乎其所不能知,至矣"(正面之至境),再言"若有不即是者,天钧败之"(负面之警告)。
第五节 "天钧"与"天命"之关系
"天钧败之"与先秦"天命"观念有何关系?
"天命"是先秦思想中的核心概念之一。《尚书·汤诰》曰:
"天道福善祸淫。"
天道降福于善人,降祸于淫恶之人。此即"天命"的赏善罚恶功能。
然而,庄子之"天钧"与传统之"天命"有重要差异:
第一,"天命"有道德判断,"天钧"无道德判断。 "天命"是对善恶的赏罚——善得福,恶遭祸。"天钧"则无善恶之判断——它只是均衡地运行。不合于天钧的,不是"恶",只是"不均衡";天钧败之,不是"惩罚",只是"回归均衡"。
第二,"天命"有主宰之意,"天钧"无主宰之意。 "天命"背后暗含一个有意志的天——天有意地选择谁来做天子,有意地惩罚恶人。"天钧"则完全是自然的运行——如水之就下、如火之就上——没有任何意志或目的。
第三,"天命"可变,"天钧"不变。 "天命"可以因人事而改变——善则天命降福,恶则天命降祸。此即"天命靡常"(《诗经·大雅·文王》:"天命靡常")。"天钧"则不变——它始终均衡地运行,无论人事如何变化,它的法则始终不变。
由此可知,庄子之"天钧"概念,是对传统"天命"概念的去道德化和去人格化。庄子不认为天有意志、有道德判断、有赏罚功能。天只是"钧"——均衡地运行——不合于此均衡者,便自然败坏。此"败坏"不是天的惩罚,而是不均衡状态之自然崩溃。
第十八章 "天钧败之"的先秦历史案例
第一节 殷商之亡
殷商之亡,可视为"天钧败之"的典型案例。
《尚书·牧誓》曰:
"今商王受无道,暴殄天物,害虐烝民,为天下逋逃主,萃渊薮。"
商纣王无道,暴殄天物,残害百姓。此即"不即是者"——不合于天道的均衡。
纣王之不合道,具体表现为:
其一,穷奢极欲——"损不足以奉有余"(《老子》第七十七章所言之"人之道"),违反了天钧"损有余而补不足"之法则。
其二,暴虐百姓——以刑罚镇压民众,违反了天钧"和之以天倪"之法则。
其三,自以为是——"不知常,妄作凶"(《老子》第十六章),不知天道之恒常法则,妄自行事。
结果,天钧败之——殷商灭亡,周朝兴起。
然从庄子之视角看,此"败"非仅殷之败,亦是周之将败的开始——因为周以仁义礼乐代替殷之暴虐,虽优于殷,然仁义礼乐本身亦是人为的造作,亦不完全合于天钧之自然均衡。故周亦将败——此即庄子所处时代之历史现实(春秋战国之乱世)。
《庄子·马蹄》曰:
"及至圣人,蹩躠为仁,踶跂为义,而天下始疑矣。澶漫为乐,摘僻为礼,而天下始分矣。故纯朴不残,孰为牺尊!白玉不毁,孰为珪璋!道德不废,安取仁义!性情不离,安用礼乐!五色不乱,孰为文采!五声不乱,孰应六律!夫残朴以为器,工匠之罪也;毁道德以为仁义,圣人之过也。"
庄子将"圣人"(儒家所推崇的古代圣王)视为天下混乱的始作俑者——因为他们发明了仁义礼乐,破坏了天然的朴素,导致了纷争与分裂。此亦"天钧败之"之一例——人为之造作(仁义礼乐)偏离了天道之自然均衡,最终导致了败坏(天下之乱)。
第二节 吴王夫差之败
《左传·哀公元年》记载吴王夫差之事:
"吴王夫差败越于夫椒,报槜李也。遂入越。越子以甲楯五千,保于会稽。使大夫种因吴太宰嚭以行成。"
吴王夫差大败越国,越王勾践退守会稽山,卑辞厚礼请降。夫差不听伍子胥之谏而饶恕越国。后越王勾践卧薪尝胆,最终灭吴。
夫差之败,可从"天钧"角度理解:
其一,骄横自满——大胜之后骄傲自满,此即"物壮则老"(《老子》第三十章),偏离了天钧之均衡。
其二,不知止——不听伍子胥之谏,不知在胜利时适可而止。此即"不知止",不合于"知止乎其所不能知"之旨。
其三,争强好胜——北上争霸中原,穷兵黩武,此即以人力强行于事,违反天钧之自然运行。
结果,天钧败之——吴国灭亡,夫差自杀。
第三节 智伯之败
《国语·晋语九》及《左传》记载智伯之事。智伯瑶为晋国执政,势力最强。他向韩、魏索地,韩、魏忍辱割地。又向赵索地,赵不肯。智伯率韩、魏攻赵,水灌晋阳。赵襄子使人说韩、魏反水,三家联手灭智伯,分其地。
智伯之败,亦可从"天钧"角度理解:
其一,贪得无厌——不断索取他人之地,违反天钧"损有余而补不足"之法则——他是"有余"者,却仍在"损不足以奉"自己。
其二,恃强凌弱——以武力逼迫韩、魏、赵,此即人为之强力,违反天道之自然均衡。
其三,不知人心——不知韩、魏虽表面臣服,实则心怀怨恨。此即"不知"——不是"知止乎其所不能知"之积极的"不知",而是无知的"不知"。
结果,天钧败之——智氏被灭,三家分晋。
此诸案例,皆说明"天钧"之力量无处不在、无时不在。不合于天道之均衡者,无论其势力多么强大(殷商、吴国、智伯),最终都会被天钧所败坏。此即"若有不即是者,天钧败之"之历史证验。
第七编 全段义理之综合贯通
第十九章 从"宇泰定"到"天钧败之"的完整修道体系
第一节 修道体系之总览
回顾全段:
宇泰定者,发乎天光。发乎天光者,人见其人。人有修者,乃今有恒;有恒者,人舍之,天助之。人之所舍,谓之天民;天之所助,谓之天子。学者,学其所不能学也;行者,行其所不能行也;辩者,辩其所不能辩也。知止乎其所不能知,至矣。若有不即是者,天钧败之。
此段构成了一个完整的修道体系,包含以下环节:
起点:宇泰定——内在宇宙的安泰安定。
第一步效验:发乎天光——天然光明的自然发生。
第二步效验:人见其人——真实自我的显现。
修道之法:修——自然无为之修。
修道之要:恒——持之以恒。
修道之际遇:人舍之,天助之——世俗远去,天道来助。
修道者之身份:天民、天子——天道之民、天道之子。
修道之内容:学其所不能学、行其所不能行、辩其所不能辩——超越知性的学行辩。
修道之极致:知止乎其所不能知——知其不知。
修道之保障:天钧——天道之均衡力量。
修道之警告:不即是者,天钧败之——不合道者将被败坏。
第二节 此体系与《庄子》内篇之对应
此修道体系与《庄子》内七篇之核心概念有精确的对应关系:
| 《庚桑楚》此段 | 《庄子》内篇对应 |
|---|---|
| 宇泰定 | 《齐物论》之"吾丧我" |
| 发乎天光 | 《齐物论》之"葆光""莫若以明" |
| 人见其人 | 《德充符》之"爱使其形者" |
| 修 | 《大宗师》之"坐忘"、《人间世》之"心斋" |
| 恒 | 《大宗师》之"真人"之恒常 |
| 人舍之,天助之 | 《逍遥游》之超越世俗 |
| 天民 | 《逍遥游》之"无己""无功""无名" |
| 天子 | 《应帝王》之"明王" |
| 学其所不能学 | 《养生主》之"以有涯随无涯,殆已" |
| 行其所不能行 | 《养生主》之庖丁解牛 |
| 辩其所不能辩 | 《齐物论》之"大辩不言" |
| 知止乎其所不能知 | 《齐物论》之"天府""葆光" |
| 天钧败之 | 《齐物论》之"天钧""天倪" |
| — | 《应帝王》之浑沌死 |
此对应关系说明:《庚桑楚》此段虽在外篇,却是内七篇核心思想之精要总结。它以极简练的文字,将内七篇之散见各处的修道思想整合为一个完整的体系。
第三节 此体系之内在逻辑
此修道体系之内在逻辑可以用以下公式概括:
内定(宇泰定)→ 外显(天光、人见其人)→ 工夫(修、恒)→ 际遇(人舍、天助)→ 身份(天民、天子)→ 超越(学行辩知之超越)→ 至境(知止)→ 审判(天钧)
此逻辑链条可以从两个方向来理解:
顺向理解: 从内定到至境,是修道的过程。先安定内在宇宙(宇泰定),然后天光发出,真人显现。继而以自然无为之法持之以恒地修行,在世俗远去、天道来助的际遇中确立天民天子之身份。进而超越知性的学行辩知,达到知其不知之至境。
逆向理解: 从天钧回到宇泰定,是天道的运行。天钧之均衡力量,要求一切事物回归天道之自然状态。此自然状态,对人而言便是"宇泰定"——内在宇宙的安泰安定。不合于此的,便被天钧败坏;合于此的,便自然流向天光、真人、恒修、天助、天子、至境。
顺逆两向之合一,便是天人合一之境——人之修道与天道之运行合为一体,不可分割。
第二十章 与《老子》之全面对照
第一节 "宇泰定"与《老子》之虚静思想
如前所述,"宇泰定"与《老子》之"致虚极,守静笃"(第十六章)、"载营魄抱一"(第十章)、"归根曰静"(第十六章)等直接相通。
此外,《老子》第三十七章曰:
"道常无为而无不为。侯王若能守之,万物将自化。化而欲作,吾将镇之以无名之朴。无名之朴,夫亦将无欲。不欲以静,天下将自定。"
"不欲以静,天下将自定"——没有欲望而安静,天下将自然安定。此"定"正与"宇泰定"之"定"相合。而"道常无为而无不为",正是"宇泰定者,发乎天光"之道理——道无为(宇泰定),却无不为(发乎天光,乃至万物自化)。
第二节 "天光"与《老子》之光明思想
《老子》中论"光""明"之处甚多,前文已引数处。兹再补引几处以为对照:
《老子》第十四章曰:
"视之不见,名曰夷;听之不闻,名曰希;搏之不得,名曰微。此三者不可致诘,故混而为一。其上不皦,其下不昧。绳绳不可名,复归于无物。是谓无状之状,无物之象。是谓惚恍。迎之不见其首,随之不见其后。"
"其上不皦,其下不昧"——道之上面不是明亮的(不皦),道之下面不是昏暗的(不昧)。此言道之光明不是可见之光(不皦),亦非纯粹之暗(不昧),而是介于明暗之间、超越明暗之分的一种光明。此即"天光"之特质——它不是可以用眼睛看到的光,而是超越感官的光。
第三节 "人舍之,天助之"与《老子》之天人关系
《老子》第七十三章曰:
"天之道,不争而善胜,不言而善应,不召而自来,繟然而善谋。天网恢恢,疏而不失。"
"天网恢恢,疏而不失"——天道的罗网广大无边,虽然疏松却不遗漏任何东西。此即"天钧败之"的另一种表达——没有任何不合道的行为能够逃脱天道的审判。
"不争而善胜,不言而善应,不召而自来"——天道不争却善于获胜,不言却善于回应,不召唤却自然来到。此即"天助之"的方式——天道之帮助不是应人之召唤而来,而是自然而然地降临于合道之人。
第四节 "天民""天子"与《老子》之治道思想
《老子》第八十章曰:
"小国寡民。使有什伯之器而不用,使民重死而不远徙。虽有舟舆,无所乘之;虽有甲兵,无所陈之。使人复结绳而用之。甘其食,美其服,安其居,乐其俗。邻国相望,鸡犬之声相闻,民至老死不相往来。"
此"小国寡民"之理想,正是"天民"的社会状态——人人自足、人人安乐、不需要任何强制性的统治。在此状态下,没有"天子"(世俗意义上的最高统治者),每个人都是"天民"——直接属于天道,不属于任何人间的统治者。
此与庄子"天之所助,谓之天子"之旨相通——真正的"天子"不需要统治任何人,他只是天道之助力的承受者和体现者。在"小国寡民"的理想社会中,每个人都是天道之助力的承受者——每个人都是"天子"。
第五节 "学行辩知之超越"与《老子》之"为道日损"
如前所述,庄子之"学其所不能学"与老子之"为学日益,为道日损"(第四十八章)完全一致。
此外,《老子》第二十章曰:
"绝学无忧。"
"绝学无忧"——断绝了世俗之学,便没有忧愁。此"绝学"正是"学其所不能学"的极致——当世俗之学被完全放弃,修道者便进入了"学其所不能学"的境界——在无学之中学天道。
《老子》第四十七章曰:
"不出户,知天下。不窥牖,见天道。其出弥远,其知弥少。是以圣人不行而知,不见而名,不为而成。"
"不行而知,不见而名,不为而成"——不行走却知道,不观看却明白,不作为却成就。此与"学其所不能学""行其所不能行""辩其所不能辩"之旨高度一致——超越了世俗的学行辩,却反而获得了更高层次的学行辩之成就。
第二十一章 与先秦其他典籍之对照
第一节 与《管子·内业》之对照
《管子·内业》与《庚桑楚》此段有大量思想上的平行与呼应。
《管子·内业》曰:
"凡人之生也,天出其精,地出其形,合此以为人。和乃生,不和不生。察和之道,其精不可见,其征不可丑也。平正擫翼,论治在心。此以长寿。忿怒之疾也,思虑蹛亡。忧悲多恚,病乃成辅。若骤风之疾也,不知所终。"
此段论人之生命由天地之精气所合成,和谐则生,不和谐则不生。"平正擫翼,论治在心"——内心平正安定,此即"宇泰定"。"此以长寿"——由此而长寿,亦与"发乎天光"之效验相通(天光照耀,生命充盈,故能长寿)。
又曰:
"凡心之刑,自充自盈,自生自成。其所以失之,必以忧乐喜怒欲利。能去忧乐喜怒欲利,心乃反济。彼心之情,利安以宁,勿烦勿乱,和乃自成。"
"能去忧乐喜怒欲利,心乃反济"——去除了忧乐喜怒欲利之后,心灵便恢复了它的本然状态。此正是"宇泰定"之工夫——去除人为之情欲扰动,使内在宇宙回归安泰安定。
"和乃自成"——和谐便自然而然地完成了。此"自成"即"天光之自发"——不需要人为的努力,天道之和谐(天光)便自然呈现。
又曰:
"思之思之,又重思之。思之而不通,鬼神将通之。非鬼神之力也,精气之极也。"
"思之而不通,鬼神将通之"——思考到了尽头还是不通达,鬼神(精气之极)便会来帮助打通。此与"天助之"相合——人的努力到了尽头(思之不通),天道的力量便介入了(鬼神通之)。"非鬼神之力也,精气之极也"——这不是鬼神的力量,而是精气到了极致的自然表现。此正说明"天助之"的实质不是超自然的神助,而是精气(天道之流行)的自然汇聚。
第二节 与《易经》之对照
《易·乾卦》之《文言》曰:
"夫大人者,与天地合其德,与日月合其明,与四时合其序,与鬼神合其吉凶。先天而天弗违,后天而奉天时。天且弗违,而况于人乎?况于鬼神乎?"
"与天地合其德"——大人之德与天地之德合一。此即"宇泰定者,发乎天光"之境界——内在安定而天光发出,便是与天地合德、与日月合明。
"先天而天弗违,后天而奉天时"——先于天道而行,天道不违背他;后于天道而行,他奉守天时。此即"天助之"——大人与天道合一,天道自然帮助他。
《易·坤卦》之《文言》曰:
"积善之家,必有余庆;积不善之家,必有余殃。臣弑其君,子弑其父,非一朝一夕之故,其所由来者渐矣,由辩之不早辩也。"
"积善之家,必有余庆;积不善之家,必有余殃"——此即"天钧败之"之另一种表达。然此处之"善""不善"带有道德色彩,而庄子之"天钧"则去道德化。若以庄子之术语改写此句,则为:"合道之人,天助之;不合道之人,天钧败之。"
"由辩之不早辩也"——因为辩别(分辨)得不够早。此"辩"正可与"辩者,辩其所不能辩也"对读。《易》之"辩"是要求人尽早分辨善恶,庄子之"辩"则要求人超越善恶之分辨。两者方向不同,然皆强调"辩"之重要性。
第三节 与《黄帝四经》之对照
帛书《黄帝四经》(出土于马王堆帛书,然其内容当成书于先秦时期)中有与此段相通之思想。
《黄帝四经·经法·道法》曰:
"道生法。法者,引得失以绳,而明曲直者殹。故执道者,生法而弗敢犯殹,法立而弗敢废殹。故能自引以绳,然后见知天下而不惑矣。"
"执道者,生法而弗敢犯"——执守道的人,由道生出法则而不敢违犯。此与"宇泰定者,发乎天光"之结构相似——由道(宇泰定)生出法则(天光),而不敢违犯。
又曰:
"虚无刑(形),其裻冥冥。万物之所从生。"
"虚无形,其裻冥冥"——虚无无形,其深处幽暗深远。此与"宇泰定"之虚静相通——内在宇宙虚空无形,深远幽暗。"万物之所从生"——万物由此而生。此与"发乎天光"相通——天光由虚静中发出,正如万物由虚无中产生。
第四节 与《鹖冠子》之对照
《鹖冠子》为先秦黄老学派之重要著作。其中亦有与此段相通之思想。
《鹖冠子·泰鸿》曰:
"泰一者,执大同之制,调泰鸿之气,正神明之位者也。故九皇受传,必待泰一,然后神灵化成也。"
"泰一"——太一,宇宙的根源与统一体。"执大同之制,调泰鸿之气"——执守大同的法则,调和太虚之气。此"泰一"之"泰",与"宇泰定"之"泰"相通——皆指天道之安泰、通达、和谐。
又《鹖冠子·度万》曰:
"天者,神也,地者,形也,人者,命也。天有四时,地有四方,人有四枝。此之谓四维。故先王因天成务,与天为期,不论余力,操余事,而务有济者,天终矣。"
"先王因天成务"——先王因顺天道而成就事务。此即"有恒者,天助之"——因顺天道,天道便帮助他成就事务。
第二十二章 此段之哲学地位
第一节 在先秦哲学中的地位
此段文字在先秦哲学中占有极为重要的地位,原因如下:
第一,它是先秦最完整的"内修→外用"之道的论述之一。 从"宇泰定"(内修)到"天子"(外用),从个人修养到天人关系,此段以极简练的文字完成了一个完整的论述。
第二,它是先秦对"知"之界限最明确的宣言。 "知止乎其所不能知,至矣"——此句明确宣告了知识有其不可逾越的界限,并将认识到此界限视为最高的智慧。此在先秦哲学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。
第三,它是先秦对"天子"概念最具颠覆性的重新定义。 将"天子"从政治身份转化为精神身份,此举动摇了先秦政治思想的根基。
第四,它是先秦对"天钧"概念最具体的运用。 "天钧败之"将《齐物论》中略显抽象的"天钧"概念落实为具体的天道审判法则。
第二节 在道家思想发展中的地位
在道家思想的发展中,此段具有承上启下的作用。
承上者:它继承了《老子》的虚静无为思想,将之具体化为"宇泰定→发乎天光→人见其人"的修道序列。
启下者:它开启了道家修道论的系统化方向——将散见的修道概念整合为一个有机体系。
此段之思想,既有"道论"的维度(宇泰定、天光、天钧),又有"工夫论"的维度(修、恒、学行辩知之超越),又有"境界论"的维度(天民、天子、至矣),又有"天人关系论"的维度(人舍之、天助之)。四个维度的整合,使此段成为一个极为完备的道家修道纲领。
第三节 此段之独特贡献
除了以上所述之外,此段还有一些独特的哲学贡献:
其一,"宇"的概念。 将"宇"从宇宙论的概念转化为心性论的概念——"宇泰定"之"宇"指心灵的内在空间。此转化在先秦哲学中极为罕见,开创了以宇宙论术语来描述心灵状态的传统。
其二,"天光"的概念。 将"光"从自然现象提升为天道之本质属性。天道不仅有"气"(《管子》)、有"德"(《老子》)、有"精"(《老子》第二十一章),还有"光"——它以光明的方式照耀万物、照见真实。此"天光"概念,将道家的修道论与光明体验联系起来,赋予了修道以一种直觉性的、体验性的维度。
其三,"学其所不能学""行其所不能行""辩其所不能辩"的悖论式表达。 以悖论(paradox)来表达超越知性的真理——你必须学你学不到的、做你做不了的、辩你辩不清的。此悖论式表达在先秦哲学中独树一帜,它不是逻辑的混乱,而是超越逻辑的智慧。
其四,"天钧败之"的天道审判观。 将天道的均衡力量具体化为一种审判——不合道者将被败坏。此观念既继承了先秦"天命"观的某些元素(天道对人事的终极裁判),又超越了传统"天命"观的道德化和人格化倾向(天钧无道德判断、无人格意志),形成了一种独特的自然法则型天道观。
第八编 深度追问与尝试解答
第二十三章 十个根本性追问
第一问:为何是"宇"而非"心"?
庄子为何用"宇"来描述内在状态,而不直接用"心"?
《管子·内业》用"心"——"定心在中"。《孟子》用"心"——"不动心"。荀子用"心"——"心者,形之君也"。为何庄子偏偏选择了"宇"?
尝试解答:
"心"字在先秦语境中,已经被赋予了太多的含义——思维之心、情感之心、道德之心。用"心"来描述修道者的内在状态,容易引起误解——以为修道只是心灵层面的事。而"宇"字则指向更广阔的维度——它不仅包含心灵,还包含心灵所处的空间、身体、气场、乃至整个存在。"宇泰定"不仅是心灵的安定,更是整个内在宇宙(包括身心气脉在内的全部内在存在)的安定。
此与《庄子·人间世》之"心斋"有微妙的区别。"心斋"强调的是心灵的虚空——"虚者,心斋也"。而"宇泰定"强调的是整个内在空间的安泰安定——不仅心灵虚空,而且整个内在宇宙都处于和谐通达的状态。"心斋"是工夫的一个环节,"宇泰定"则是工夫的整体效验。
第二问:为何"天光"不能人为地追求?
如果"天光"是修道的效验,为何不能以追求"天光"为修道的目标?
尝试解答:
此问触及了庄子修道论的核心悖论:追求天光本身就是一种人为的造作,而任何人为的造作都会遮蔽天光。犹如用手去抓影子——你越努力抓,影子越快地消失。
《庄子·天运》曰:
"性不可易,命不可变,时不可止,道不可壅。苟得于道,无自而不可;失焉者,无自而可。"
"苟得于道,无自而不可;失焉者,无自而可"——如果得了道,没有什么做不到;如果失了道,没有什么做得到。"得道"不是追求道,而是去除了一切遮蔽之后道自然呈现。同理,"发乎天光"不是追求天光,而是去除了一切遮蔽之后天光自然发出。
此即"为道日损"之旨——修道不是增加什么(追求天光),而是减少什么(去除遮蔽)。当遮蔽被完全去除,天光便无需追求而自然发出。
第三问:为何"人舍之"是好事?
世人的舍弃通常被视为失败和孤独的象征。为何在庄子看来,"人舍之"反而是好事?
尝试解答:
此当从两个层面来理解。
第一层面:世人之所以舍弃修道者,是因为修道者不再符合世俗的标准——他不追求名利权势,不参与社交竞争,不按照世俗的规则行事。在世人看来,他是无用的、古怪的、不可理喻的。然而,正是这种"无用"使他免于被世俗所消耗,保全了他的天然生命力。
《庄子·人间世》曰:
"山木自寇也,膏火自煎也。桂可食,故伐之;漆可用,故割之。人皆知有用之用,而莫知无用之用也。"
"无用之用"——无用的用处。修道者之"无用"正是最大的"有用"——保全生命、通达天道。
第二层面:世人的舍弃使修道者得以专心修道,不再被世俗的关系和期望所牵累。当世俗的牵累消失了,心灵的空间便完全开放了,天道的力量便能自由地进入。
此即"人舍之"为"天助之"之前提的深层原因——不是天道在等待世人舍弃修道者之后才来帮助他,而是世俗的牵累消失之后,天道的帮助便自然而然地呈现了——因为遮蔽消除了。
第四问:为何"天民"与"天子"可以合一?
在世俗秩序中,"民"与"子(天子)"是对立的。为何在庄子的天道秩序中,两者可以合一?
尝试解答:
世俗秩序中"民"与"天子"的对立,基于权力的不均等——天子有权力,民没有权力。然而在天道秩序中,没有权力的不均等——天道对每个人的照耀是平等的("天道无亲")。
当修道者回归天道秩序时,他同时具有两种身份:
作为"天民",他是天道之子民——谦卑地、自然地、无为地生活,不追求任何世俗的权力。
作为"天子",他是天道之子——天道的力量通过他而流行于世间,他是天道在人间的体现者。
此二者合一的关键在于"无为"——他不以天子自居(无功无名),却行天子之实(天道通过他而流行)。他不以天民自卑(无己),却具天民之德(谦卑自然)。
此与《老子》第六十六章相合:
"江海之所以能为百谷王者,以其善下之,故能为百谷王。是以圣人欲上民,必以言下之;欲先民,必以身后之。是以圣人处上而民不重,处前而民不害。是以天下乐推而不厌。以其不争,故天下莫能与之争。"
江海之所以为百谷之王,因为它善于处在低下的位置(天民)。然而正因如此,百谷之水皆归于它(天子)。"民"与"子"在此合一——最低下的便是最高贵的,最谦卑的便是最尊贵的。
第五问:为何"学其所不能学"不是空谈?
"学其所不能学"——学那学不到的。这不是一句空话吗?有什么实际的操作方法吗?
尝试解答:
此句确实不是通常意义上的"操作方法"。它不是告诉你"应该怎么做",而是告诉你"应该处于什么状态"。
具体而言,"学其所不能学"的"操作"可分为以下几个层次:
第一层:认识到世俗之学的局限性。这是知性层面的认识——你需要知道,你通过书本、通过老师、通过思考所学到的一切,都有局限性。这些知识不能触及天道的本体。
第二层:放下世俗之学的执着。这是工夫层面的实践——你需要真正地放下对知识的执着,不再以知识的多少来衡量自己的修行成就。此即"为道日损"之实践。
第三层:在虚静中等待天道的自然呈现。当世俗之学被放下之后,心灵进入虚静的状态(宇泰定),天道便自然呈现(发乎天光)。此"呈现"便是"学其所不能学"的效验——你没有"学"到什么新的知识,然而天道的光明充满了你的心灵。你"学"到了,却又"不能学"——因为这不是通过"学"的方式获得的。
此三层合一,便是"学其所不能学"的具体内容。它不是空谈,而是一种极为深刻的修道实践。
第六问:为何"知止"是"至"而非"始"?
通常认为,认识到自己的不知是修行的开始(如苏格拉底之"我知道我什么都不知道"),为何庄子却认为"知止乎其所不能知"是"至矣"——最高境界?
尝试解答:
此问涉及东西方哲学的一个重要差异。
在西方哲学传统中(以苏格拉底为代表),认识到自己的无知是追求知识的起点——"我知道我什么都不知道",所以我要去追求知识。无知是开始,知识是目标。
在庄子的哲学中,认识到自己的不知不是追求知识的起点,而是放下知识执着的终点。"知止乎其所不能知"——知道在不知面前停下来——这不是要你去追求知识,而是要你停止追求知识。停止了追求知识之后,天道的光明便自然呈现。此"呈现"不是知识,而是"天光"——超越知识的光明。
因此,"知止"不是修行的开始,而是修行的最终成就——在经历了"学其所不能学""行其所不能行""辩其所不能辩"的漫长修行过程之后,修道者终于到达了"知止"的境界——彻底放下了对知识的追求。此时,天光充满,万物齐一——此即"至矣"。
此亦合《老子》第十六章之序列:"归根曰静,静曰复命,复命曰常,知常曰明。""知常曰明"——知道天道之恒常法则,这便是最高的光明。此"知常"不是知识性的了解,而是存在性的合一——与天道之恒常合而为一。
第七问:为何是"天钧"而非"天罚"?
庄子用"天钧败之"而非"天罚之"或"天诛之",这一选词有何深意?
尝试解答:
"天罚""天诛"暗含人格化的天——天像一个审判者一样有意地惩罚不合道之人。而"天钧败之"则完全去人格化——天钧(天道之均衡力量)使不合道者败坏,如同物理法则使不稳定的结构崩塌——没有任何意志或目的。
"钧"字之选用更有深意。"钧"为陶匠之转轮——均匀地、持续地、无意识地旋转。天道之运行正如陶匠之转轮——不偏不倚、持续不断、没有目的。不合于此转轮之旋转的(如同陶器胚体上的不均匀之处),便会在旋转中被甩出去——这便是"败"。
此"败"不是惩罚,而是自然淘汰。不是天有意要败坏谁,而是不合道者自身无法在天钧的运行中维持其存在——犹如不均匀的陶器在转轮上无法成形一样。
此选词反映了庄子天道观的根本特征:天道是自然的、无意识的、均衡的运行力量,不是有意志的、道德化的审判者。
第八问:此段是老子之言还是庄子之言?
从文本的角度看,此段是《庚桑楚》篇中老子对南荣趎的教导。然而,《庄子》一书的言论是否真正出自老子之口?
尝试解答:
此问涉及《庄子》文本的性质问题。《庄子》中大量假托古人之口表达庄子自己的思想——孔子、颜回、老子、黄帝、广成子等人物在书中的言论,皆为庄子或庄子学派之人所撰,非这些历史人物之真言。
然而,假托不等于无根据。庄子假托老子之口来表达此段思想,说明他认为此思想与老子之学一脉相承。事实上,如前所述,此段思想与《老子》(老子之学)的确有大量的对应和呼应。
因此,可以说:此段在形式上是"老子之言",在实质上是"庄子对老子之学的继承与发挥"。其中,"宇泰定""天光""天民""天子"等概念,是庄子的独创性发挥;而其核心旨趣——虚静无为、归根复命、天道均衡——则忠实地继承了老子之学。
第九问:为何全段以警告("天钧败之")而非祝福作结?
此段论修道之美好境界——天光、真人、天民、天子、至境——为何不以祝福或赞叹作结,反而以"天钧败之"的警告作结?
尝试解答:
此正体现了庄子文章之深刻与冷峻。
修道之路并非一帆风顺。即便了解了一切道理,修道者仍可能在任何时刻偏离天道。《庄子》中有大量修道者未能彻底悟道的案例——列御寇之"形谍成光"、宋荣子之"犹有未树也"、黄帝之初治天下之偏——这些都是修道过程中的挫折和危险。
以"天钧败之"作结,是对修道者的最后提醒:天道之均衡力量无时不在、无处不在。即便你已经接近了至境,若稍有偏离("不即是"),天钧仍会使你败坏。修道永远在路上,不可有丝毫懈怠。
此亦合《老子》第六十四章之旨:
"民之从事,常于几成而败之。慎终如始,则无败事。"
"常于几成而败之"——人们做事,常常在快要成功的时候失败。"慎终如始"——要像开始时一样谨慎地对待结束。以"天钧败之"作结,正是"慎终"之义——提醒修道者不可因接近至境而放松警惕。
第十问:此段之现实意义何在?
在先秦的现实语境中,此段对当时的人们有何实际的指导意义?
尝试解答:
先秦之世,礼崩乐坏,诸侯争霸,战争频仍。士人面临的根本问题是:在这样一个混乱的时代,如何安顿自身?如何找到生命的意义?
庄子此段提供了一条不同于儒、墨、法诸家的安顿之道:
不必改变世界,先安定内在。 儒家要求士人积极入世、改变社会;墨家要求士人兼爱互利、止息战争;法家要求士人服务于君主、推行法治。这些都是"外在的安顿"——通过改变外部世界来安顿内心。庄子则指出:先安定你内在的宇宙(宇泰定),天然的光明便会自然发出(发乎天光),你便能看见自己的真实(人见其人)。此时,无论外部世界多么混乱,你的内心都是安定的。
不必追求世俗的成功。 世俗的成功——权力、财富、名声——在天钧的运行中都是不稳定的。"物壮则老"——任何世俗的成功都会衰败。与其追求这些不稳定的东西,不如追求与天道的合一——这是唯一恒久的安顿。
不必害怕被世俗所弃。 "人舍之,天助之"——即便世人都抛弃了你,天道仍在帮助你。此言对于那些在乱世中不得志的士人,是极大的安慰和鼓励。
第九编 总论
第二十四章 全文总结
第一节 回顾
本文以"宇泰定者,发乎天光"一段为核心,进行了全面而深入的研析。从文本校勘、逐字训释,到义理分析、思想比较,再到历史案例、哲学追问,力求还原此段文字在先秦思想世界中之原初义涵。
全文所论之要点,可概括为以下数端:
一、"宇泰定"是修道之根基。 "宇"指心灵之内在空间,"泰"指安泰通达,"定"指安定不动。三者合一,构成修道之根基——内在宇宙的安泰安定。
二、"天光"是修道之效验。 天光非人为之知识之光,乃天道自身之光明。当内在宇宙安定之后,天光自然发出——不需要追求,不需要努力。
三、"人见其人"是真实之显现。 天光照见之下,人之真实自我(真人)自然显现。此真实不同于世俗之知见所构造的自我形象。
四、"修"与"恒"是修道之要。 修须自然无为,非刻意造作;恒须天然持久,非意志勉强。
五、"人舍之,天助之"揭示了天人之际的深层法则。 世俗力量的远去是天道力量到来的前提。
六、"天民""天子"是天道秩序中之身份。 不同于世俗之政治身份,"天民"与"天子"在天道秩序中合而为一。
七、"学行辩知之超越"是修道之核心内容。 学其所不能学、行其所不能行、辩其所不能辩——超越知性的一切功能,进入天道之直觉照见。
八、"知止"是修道之至境。 认识到知识之界限并在其前停下——此为最高智慧。
九、"天钧败之"是天道之均衡审判。 不合道者必被天钧之力量所败坏——此为天道之必然。
第二节 此段之启示
此段文字虽出于先秦,然其所蕴含之智慧具有超越时空之普遍性。
对于修道者而言,此段提供了一套完整而精要的修道纲领:从工夫(宇泰定)到效验(天光),从身份(天民天子)到境界(至矣),从方法(学行辩知之超越)到保障(天钧)。
对于思想者而言,此段提出了一系列极具深度的哲学问题:知识的界限何在?天道如何运行?人与天的关系如何?何谓真实的自我?这些问题至今仍未过时。
对于任何人而言,此段传达了一个根本性的信息:安定你的内在,天道的光明便会自然到来。不必向外追求,不必忧虑世俗的得失,不必害怕被世人所弃。天道之助,恒在于合道之人。
第三节 余论
本文之研析,限于先秦视角与上古视角,未涉两汉以后之注疏与解读。然先秦之思想资源已极为丰富,足以支撑对此段文字之全面而深入的理解。
庄子之学,如大海之深、如星空之远,非一篇文章所能穷尽。本文所论,不过沧海之一粟。然若能因此一粟而略见大海之壮阔,则本文之目的已达。
老子教南荣趎曰"宇泰定者,发乎天光",此言虽简,其理至深。愿读者能于此简言之中,体悟天道之光明、感受真人之恒常、领悟至境之玄妙。
若能如此,则"天钧"非但不败我,反而助我矣。
附 编:关键概念索引
一、核心概念
| 概念 | 出处 | 本文解释 |
|---|---|---|
| 宇泰定 | 《庄子·庚桑楚》 | 内在宇宙(心灵空间)的安泰、通达、安定 |
| 天光 | 《庄子·庚桑楚》 | 天道自身之光明,自然而然的照见 |
| 人见其人 | 《庄子·庚桑楚》 | 真实自我的显现 |
| 天民 | 《庄子·庚桑楚》 | 直接属于天道、超越世俗秩序的人 |
| 天子 | 《庄子·庚桑楚》 | 天道所帮助的人(精神身份,非政治身份) |
| 天钧 | 《庄子·齐物论》《庚桑楚》 | 天道之均衡运行力量 |
| 葆光 | 《庄子·齐物论》 | 保全天然之光明 |
| 心斋 | 《庄子·人间世》 | 心灵之虚空——"虚者,心斋也" |
| 坐忘 | 《庄子·大宗师》 | 忘却形体与知识,同于大通 |
| 天倪 | 《庄子·齐物论》《寓言》 | 天然的分际与均衡 |
二、引用先秦典籍一览
| 典籍 | 引用章节/篇目 |
|---|---|
| 《庄子》 | 逍遥游、齐物论、养生主、人间世、德充符、大宗师、应帝王、天地、天道、天运、刻意、在宥、知北游、庚桑楚、寓言、让王、列御寇、山木、马蹄、胠箧、盗跖、天下 |
| 《老子》 | 第四、七、八、十、十一、十三、十四、十六、十七、十九、二十、二十一、二十二、二十五、二十八、三十、三十二、三十三、三十七、四十、四十一、四十五、四十七、四十八、五十二、五十四、五十八、六十四、六十六、七十一、七十三、七十七、七十九、八十、八十一章 |
| 《易经》 | 乾卦、坤卦、泰卦、恒卦、大有卦、说卦传、系辞上、系辞下 |
| 《论语》 | 学而、为政、里仁、公冶长、雍也、述而、子罕、子路、卫灵公 |
| 《孟子》 | 公孙丑上、万章上、尽心上 |
| 《荀子》 | 劝学、解蔽 |
| 《墨子》 | 小取、修身、贵义 |
| 《管子》 | 内业 |
| 《尚书》 | 尧典、汤誓、汤诰、牧誓 |
| 《诗经》 | 豳风·七月、大雅·皇矣、大雅·假乐、大雅·文王 |
| 《左传》 | 僖公二十三年、宣公二年、昭公二年、哀公元年 |
| 《国语》 | 晋语九 |
| 《大学》 | 经一章 |
| 《黄帝四经》 | 经法·道法 |
| 《鹖冠子》 | 泰鸿、度万 |
跋
此文历数万言,自文字训诂至义理阐发,自先秦典籍之征引至历史案例之印证,力求以先秦之视角还原"宇泰定者,发乎天光"一段之原初义涵。然庄子之文,如天马行空,如龙蛇飞动,非文字所能尽。读者若能因此文而生发"吾丧我"之一念,则虽不中亦不远矣。
玄机编辑部 谨识
【全文完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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