庄子《庚桑楚》:“宇泰定者,发乎天光”的先秦哲学探源
本文深度解读《庄子·庚桑楚》中“宇泰定者,发乎天光”的核心命题,结合先秦典籍,剖析其内在的五层递进义理,探究内在虚静、天人交感、超越知性界限的庄学精髓与天道秩序。

第六章 "发乎天光"考
第一节 "发"之义
"发"字在此处当训为"发生""发出""显发"。非人为之发动,乃自然之发生。犹草木之发芽——非人力所为,乃天地生机之自然呈现。
《易·乾卦》曰:
"大哉乾元,万物资始,乃统天。云行雨施,品物流形。大明终始,六位时成,时乘六龙以御天。"
"大明终始"之"明",即天道之光明。此光明"终始"——贯穿始终,无时不在。万物之生成(品物流形),皆仰赖此光明之照耀。而"宇泰定者,发乎天光"之"发",正如万物之资始于乾元——是一种自然而然的发生。
《老子》第二十一章曰:
"道之为物,惟恍惟惚。惚兮恍兮,其中有象;恍兮惚兮,其中有物。窈兮冥兮,其中有精。其精甚真,其中有信。"
道之"恍惚"中有象、有物、有精、有信。此"精"之"真"与"信",便是天光之所以能"发"的内在依据。当人的内在宇宙安定之后,这份"真"与"信"便能自然显现。
第二节 "天光"之义
"天光"二字,为此段之核心概念。何谓"天光"?
"天"者,天道也,自然也,非人为也。"光"者,明也,照也,显也。"天光"者,天道自身的光明,自然而然的照见,非由人为之知识或智慧所产生的明亮。
此"天光"概念在先秦典籍中有丰富之渊源。
《庄子》中的"天光"与相关概念:
《庄子·齐物论》曰:
"注焉而不满,酌焉而不竭,而不知其所由来,此之谓葆光。"
"葆光"——保全其光。此"光"是什么光?正是天然的、本有的光明。人之心灵本有此光,如日月之照临万物。然人以知见、情欲、是非之心蔽之,光明遂不得显。若能"齐物"——齐平万物之是非差别——则此光明自然保全。
"葆光"与"天光"之关系如何?"天光"是此光的源头与本质——它来自天道、来自自然;"葆光"是保全此天光的工夫——不让它被人为之知见所遮蔽。"宇泰定者,发乎天光",正是说:当内在宇宙安定之后,人便不再以知见、情欲遮蔽天光,天光便自然发出。此即"葆光"之效验。
《庄子·齐物论》又曰:
"莫若以明。"
此"明"即天光之照用。"以明"者,以天然之明照见万物,而不以是非之心判断万物。此与"发乎天光"之旨完全一致。
《庄子·在宥》曰:
"至道之精,窈窈冥冥;至道之极,昏昏默默。无视无听,抱神以静,形将自正。必静必清,无劳汝形,无摇汝精,乃可以长生。目无所见,耳无所闻,心无所知,汝神将守形,形乃长生。慎汝内,闭汝外,多知为败。"
此处"至道之精,窈窈冥冥"——至道之精华,深远幽暗。然此"幽暗"并非无光,而是超越了可见之光的"大光"。《老子》第四十一章曰:
"明道若昧。"
明亮的道看似幽暗。此"明道若昧",正是"天光"的特征——它不是可以用眼睛看到的光,不是可以用知识理解的明,而是一种超越感官与知性的光明。
《老子》中的"光"与"明":
《老子》第四章曰:
"道冲而用之或不盈。渊兮似万物之宗。挫其锐,解其纷,和其光,同其尘。湛兮似或存。"
"和其光"——调和其光。此"光"即道之光明。道不以其光耀眩人目,而是调和之、收敛之,使之与尘俗相同。然此光并非消失,乃是内藏。当修道之人达到"宇泰定"的境界,此内藏之光便"发"出来——不是向外炫耀,而是自然显现。
《老子》第五十二章曰:
"天下有始,以为天下母。既得其母,以知其子。既知其子,复守其母,没身不殆。塞其兑,闭其门,终身不勤。开其兑,济其事,终身不救。见小曰明,守柔曰强。用其光,复归其明。无遗身殃,是为袭常。"
此处"用其光,复归其明"一句,极为关键。"光"与"明"在此有区分:"光"是外在的显现,"明"是内在的本质。"用其光"而"复归其明"——运用外在之光(天光之用),回归内在之明(天光之体)。此正与"宇泰定者,发乎天光"相印证——"宇泰定"是"归其明"的工夫,"发乎天光"是"用其光"的效验。
《老子》第五十八章曰:
"其政闷闷,其民淳淳;其政察察,其民缺缺。……是以圣人方而不割,廉而不刿,直而不肆,光而不耀。"
"光而不耀"——有光而不耀眼。此即天光之特征:它是一种柔和的、自然的、不刺眼的光明。它不像人为之"知"那样锐利刺目,而是如日月之常光那样温润遍照。"宇泰定者"所发之"天光",正是此种"光而不耀"的光明。
《管子》中的"光"与"明":
《管子·内业》曰:
"灵气在心,一来一逝。其细无内,其大无外。所以失之,以躁为害。心能执静,道将自定。得道之人,理丞而屯泄,匈中无败。节欲之道,万物不害。"
又曰:
"是故此气也,不可止以力,而可安以德。不可呼以声,而可迎以意。敬守勿失,是谓成德。德成而智出,万物毕得。"
"德成而智出"——德性成就之后,智慧自然流出。此与"宇泰定者,发乎天光"之逻辑完全一致。"德成"即"宇泰定","智出"即"发乎天光"。然须注意者,此处之"智",非世俗之聪明伶俐,乃天道之光明智慧。正如《管子》所言"万物毕得"——此智慧能照见万物之全体,非部分之知见所能比拟。
第三节 "天光"与"人光"之辨
理解"天光",还需理解它的对立面——"人光"。《庄子》虽未直接使用"人光"一词,然其义理中隐含着这一对比。
何谓"人光"?人为之知识、聪明、机巧、是非判断,皆可谓之"人光"。此"人光"之特征:一曰有限,只能照见部分而不能照见全体;二曰有偏,以是非之心判断万物,必有所偏;三曰耗损,以有限之精神追逐无穷之知识,必致精神耗散。
《庄子·养生主》曰:
"吾生也有涯,而知也无涯。以有涯随无涯,殆已。已而为知者,殆而已矣。"
"以有涯随无涯"——以有限的生命追逐无限的知识——这正是"人光"的困境。"人光"越明亮,精神耗散越严重;知识越丰富,离天道越遥远。
《庄子·齐物论》曰:
"大知闲闲,小知间间。大言炎炎,小言詹詹。其寐也魂交,其觉也形开。与接为构,日以心斗。缦者,窖者,密者。小恐惴惴,大恐缦缦。其发若机栝,其司是非之谓也。其留如诅盟,其守胜之谓也。其杀若秋冬,以言其日消也。其溺之所为之,不可使复之也。其厌也如缄,以言其老洫也。近死之心,莫使复阳也。"
此段描写人之知见(人光)如何导致精神的消耗与死亡。"其发若机栝"——知见之发动如弩机之发射,快速而锐利;"其司是非之谓也"——其功能在于判断是非。然而,这种快速锐利的是非判断,最终导致的是"日消""老洫""近死之心"——精神的日益消亡。
与此相反,"天光"不耗损精神,因为它不是人为发动的,而是自然发生的。犹如日月之光——日月不需要努力发光,它们的发光是自然而然的。同样,当人的内在宇宙达到"泰定"的状态,天光便自然发生,不需要精神的额外耗费。
第四节 为何"宇泰定"能"发乎天光"?
这是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:为何内在宇宙的安泰安定,能够导致天然光明的发生?其中的机理何在?
可从以下几个层面来理解:
第一,去蔽则明。
人之心灵本有天光,如日月本有光明。然人之情欲、知见、是非之心,如浮云之蔽日月。当浮云散去,日月之光自然显现。"宇泰定"即是散去浮云的过程——使心灵的空间安泰安定,不再有情欲知见的翻搅扰动,天光便自然显露。
《老子》第十章曰:
"涤除玄览,能无疵乎?"
"涤除玄览"——清洗心灵之镜。此正是去蔽之工夫。心灵之镜清洁无疵,便能映照万物,此即天光之发。
第二,虚则能受。
《老子》第十一章曰:
"三十辐共一毂,当其无,有车之用。埏埴以为器,当其无,有器之用。凿户牖以为室,当其无,有室之用。故有之以为利,无之以为用。"
"无"之所以能"用",在于它是虚空的、能够容受的。心灵之"宇"若不虚空,便不能容受天光。"宇泰定"使心灵达到虚空的状态,天光便能流入其中而为用。犹如室之凿户牖——有了空间,光线便能进入。
第三,静则能照。
如前引《庄子·天道》所言:
"水静则明烛须眉。"
水之静而能照,非水有意为之,乃静之自然效用。同理,心灵之安定而能发出天光,非心灵有意为之,乃安定之自然效用。
第四,合道则通。
"宇泰定"之境界,实质上是人之内在宇宙与天道之运行相合。《老子》第二十五章曰:
"人法地,地法天,天法道,道法自然。"
当人之内在宇宙达到自然安定的状态,便是"法自然"的体现。此时,人与天道相合、相通,天道之光明便自然流入人之心灵。犹如管道接通了水源——水自然流通。
此四层机理,层层深入,从"去蔽""虚受""静照"到"合道",构成了"宇泰定者,发乎天光"之完整的哲学解释。
第五节 "天光"在修道实践中的体验
"天光"不仅是一个哲学概念,更是修道实践中可以体验的真实境界。先秦典籍中多有描述此种体验的文字。
《庄子·大宗师》曰:
"堕肢体,黜聪明,离形去知,同于大通,此谓坐忘。"
"坐忘"之际,"堕肢体"——身体的感觉消退了;"黜聪明"——耳目的聪明消退了;"离形去知"——形体与知识都远去了。此时所"同"的"大通",便是天光弥漫之境界。在此境界中,没有身体的拘束,没有知识的限制,只有天道之光明无处不在、无时不照。
《庄子·大宗师》又曰:
"颜回曰:'回益矣。'仲尼曰:'何谓也?'曰:'回忘仁义矣。'曰:'可矣,犹未也。'他日复见,曰:'回益矣。'曰:'何谓也?'曰:'回忘礼乐矣。'曰:'可矣,犹未也。'他日复见,曰:'回益矣。'曰:'何谓也?'曰:'回坐忘矣。'"
颜回之修行过程:先忘仁义,再忘礼乐,最后坐忘。每一步都是"去蔽"——去除人为之知见与规范。最终的坐忘,便是"宇泰定"之极致。此时,天光自然显发。
《管子·内业》亦有类似描述:
"正形摄德,天仁地义,则淫然而自至。神明之极,照乎知万物。中义守不忒,不以物乱官,不以官乱心,是谓中得。"
"神明之极,照乎知万物"——精神光明达到极致,照见而了知万物。此正是"天光"发出之后的效用——能够照见万物而了知其真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