庄子《庚桑楚》:“宇泰定者,发乎天光”的先秦哲学探源
本文深度解读《庄子·庚桑楚》中“宇泰定者,发乎天光”的核心命题,结合先秦典籍,剖析其内在的五层递进义理,探究内在虚静、天人交感、超越知性界限的庄学精髓与天道秩序。

第十三章 "学者,学其所不能学也"考
第一节 何谓"学其所不能学"?
"学者,学其所不能学也。"此句表面看似矛盾:既然"不能学",又如何"学"之?这不是自相矛盾吗?
然而,正是在这个看似矛盾之处,庄子揭示了一个极深刻的道理。
世俗之学,学的是"所能学"的东西——技艺、知识、礼仪、典章——这些东西都可以通过学习而获得。然而,真正重要的东西——天道的本体、万物的实相、生命的真谛——这些东西是"不能学"的,因为它们超越了知性的范围,无法通过知识的传授而获得。
然而,正因为它们"不能学",才更需要"学"——这个"学"不再是世俗意义上的学习(知识的积累),而是一种超越性的"学"——通过虚静、忘怀、放下,让天道自然呈现的过程。
此与《老子》第四十八章之"为学日益,为道日损"完全一致。世俗之"学"是"日益"——不断增加知识;天道之"学"是"日损"——不断减少知见。学到最后,连"学"本身都不存在了——此时,天道便自然呈现。
第二节 先秦"学"论之梳理
要深入理解庄子"学其所不能学"的含义,需先梳理先秦诸子之"学"论。
《论语》之"学":
《论语·学而》曰:
"子曰:'学而时习之,不亦说乎?'"
孔子之"学",重在"时习"——经常践行所学。此"学"之内容,主要是六艺(礼、乐、射、御、书、数)及仁义之道。
《论语·为政》曰:
"子曰:'学而不思则罔,思而不学则殆。'"
学与思并重。此"学"仍在知性的范围之内——通过学习和思考来获得知识与德行。
《荀子》之"学":
《荀子·劝学》曰:
"君子曰:学不可以已。青,取之于蓝,而青于蓝;冰,水为之,而寒于水。"
荀子之"学",强调不间断的积累——"学不可以已"。其方向是由浅入深、由低到高——"青出于蓝而胜于蓝"。此"学"亦在知性的范围之内。
又曰:
"不积跬步,无以至千里;不积小流,无以成江海。"
此强调积累的重要性。一步一步积累,最终达到千里之远。
《墨子》之"学":
《墨子·修身》曰:
"士虽有学,而行为本焉。"
墨子之"学",以"行"为本。学了之后必须付诸行动,否则学便无意义。
以上诸家之"学"的共同特征:
一曰有限性——学的内容是有限的、可界定的; 二曰积累性——学是一个不断积累的过程; 三曰知性性——学是通过知性(理性思维、记忆、判断)进行的。
庄子之"学"的颠覆性:
庄子之"学其所不能学",恰恰颠覆了以上三个特征:
一曰无限性——学的内容是无限的、不可界定的("所不能学"); 二曰减损性——学不是积累,而是减损("为道日损"); 三曰超知性——学不是通过知性进行的,而是超越知性的。
此颠覆不是对"学"的否定,而是对"学"的提升。世俗之学固有其价值,然若止步于此,便会如《庄子·养生主》所言"以有涯随无涯,殆已"。唯有超越世俗之学,进入"学其所不能学"的境界,才能真正通达天道。
第三节 "学其所不能学"的具体内容
那么,"所不能学"的东西具体是什么?
一曰道。
《庄子·知北游》曰:
"道不可闻,闻而非也;道不可见,见而非也;道不可言,言而非也。知形形之不形乎!道不当名。"
道不可闻、不可见、不可言。凡是可以通过听闻、观察、言说来学习的,都不是道本身。道是"不能学"的——它超越了一切知性的手段。然而,修道者仍要"学"之——这个"学"不是听闻、观察、言说,而是"心斋""坐忘""吾丧我"——通过虚静心灵来让道自然呈现。
二曰真人之境界。
《庄子·大宗师》描述的真人境界——"不知说生,不知恶死""其寝不梦,其觉无忧""其息深深,真人之息以踵"——这些境界不是通过学习(知性的积累)所能达到的。它们是修行到极致后自然出现的。然而,修道者仍要朝此方向"学"——不是学习如何呼吸以踵(这便成了有为之修),而是让心灵虚静到极致,呼吸自然而然地深入到脚跟。
三曰天籁。
《庄子·齐物论》曰:
"女闻人籁而未闻地籁,女闻地籁而未闻天籁夫!"
人籁(人为之声音)可以学习——学习音乐、歌唱。地籁(自然之声音)可以倾听——听风声、水声。然天籁(天道之声音)则"不能学"——它不是声音,不可用耳朵听到,也不可用知识理解。它是万物自然运行所发出的无声之声。修道者要"学"的,正是这"不能学"的天籁。
四曰齐物之理。
《庄子·齐物论》曰:
"天地与我并生,而万物与我为一。既已为一矣,且得有言乎?既已谓之一矣,且得无言乎?一与言为二,二与一为三。自此以往,巧历不能得,而况其凡乎!"
"天地与我并生,万物与我为一"——此境界不是通过知识可以"学"到的。你可以在知识上理解"万物为一",但这种理解本身就产生了分别——"知道万物为一的我"与"万物为一"成了两件事——"一与言为二"。真正的"万物为一",是连"知道万物为一"这个念头都没有的状态。此状态超越了知性,是"不能学"的。然而修道者仍要朝此方向努力——这个"努力"就是"学其所不能学"。
第四节 "学其所不能学"与"知其不可知"之关系
"学其所不能学"在认识论上指向一个更根本的问题:人能否知道自己所不能知道的东西?
《庄子·齐物论》曰:
"既使我与若辩矣,若胜我,我不若胜,若果是也,我果非也邪?我胜若,若不吾胜,我果是也,若果非也邪?其或是也,其或非也邪?其俱是也,其俱非也邪?我与若不能相知也,则人固受其黮闇。吾谁使正之?使同乎若者正之,既与若同矣,恶能正之?使同乎我者正之,既同乎我矣,恶能正之?使异乎我与若者正之?既异乎我与若矣,恶能正之?使同乎我与若者正之?既同乎我与若矣,恶能正之?然则我与若与人,俱不能相知也,而待彼也邪?"
此段论述了是非判断之不可能性。无论找谁来做裁判——与我相同的人、与你相同的人、与我们都不同的人、与我们都相同的人——都不能做出公正的裁判。结论是:"我与若与人,俱不能相知也"——我、你、第三者,都不能真正地相互了知。
此"不能相知",正是"不能学"之认识论基础。如果是非判断都不可能做出,那么建立在是非判断基础上的一切知识便都是不可靠的。然而,正是在承认"不能知"之后,才有可能超越知性的局限,进入"天光"的照见。此即"学其所不能学"的认识论意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