创新、套利与监管的十年拉扯
深度剖析2013-2023十年间余额宝、P2P与蚂蚁集团的不同结局。本文从金融创新、监管套利与金融监管的三方博弈切入,带你看懂互联网金融十年激荡背后一以贯之的底层逻辑与发展规律。

4.3 叫停:时间线与真正的原因
4.3.1 时间线
| 时间 | 事件 |
|---|---|
| 2020 年 7 月 | 蚂蚁宣布启动上海科创板和香港联交所同步上市 |
| 2020 年 8 月 | 公布招股书 |
| 2020 年 9 月 | 金融控股公司监管规则发布,11 月 1 日起施行 |
| 2020 年 10 月 21 日 | 科创板发行注册获批 |
| 2020 年 10 月 24 日 | 马云在外滩金融峰会发表演讲,批评现行金融监管 |
| 2020 年 10 月底 | 公开申购,A 股网上申购冻结资金约 19 万亿元;计划募资约 345 亿美元,将成为当时全球最大规模的 IPO |
| 2020 年 11 月 2 日 | 四部门约谈蚂蚁实际控制人及高管;当晚《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发布 |
| 2020 年 11 月 3 日 | 上交所决定暂缓蚂蚁上市,港交所随后跟进 |
| 2020 年 11 月 5 日 | 原定上市日 |
4.3.2 那篇演讲
10 月 24 日的演讲中,有几句话流传很广:"巴塞尔协议更像一个老年人俱乐部";"今天的银行延续的还是当铺思想";"好的创新不怕监管,但是怕用昨天的办法去监管"。
很多人把蚂蚁被叫停归因于这篇演讲。演讲确实起了触发和加速的作用:在上市前十来天、在监管部门负责人在场的场合公开质疑监管理念,让一场本可以在技术层面处理的调整,变成了一次公开的原则之争。
但如果只盯着演讲,就会错过更重要的东西。
4.3.3 结构性原因:新规改变了招股书的前提
11 月 2 日晚公布的网络小贷新规征求意见稿,有几条直接击中了蚂蚁的模式:
- 在联合贷款中,网络小贷公司的出资比例不得低于 30%;
- 跨省经营网络小贷业务的公司,注册资本不低于 50 亿元,且须一次性实缴;
- 小贷公司通过银行借款等非标准化方式融入的资金,不得超过净资产的 1 倍;通过发债、资产证券化等方式融入的资金,不得超过净资产的 4 倍;
- 对个人的单户贷款余额原则上不超过 30 万元,且不得超过其最近 3 年年均收入的三分之一。
只要第一条落地,蚂蚁的出资比例就要从 2% 左右提高到 30%。要维持 2 万亿元的贷款规模,意味着需要拿出数千亿元的资金,并相应补充资本。招股书里那个"轻资本、高增长"的故事,就不再成立了。
上交所在暂缓上市的决定中指出:公司实际控制人和高管被监管约谈、公司所处的金融科技监管环境发生变化等重大事项,"可能导致你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或者信息披露要求"。也就是说,从证券法的逻辑看,即使没有那篇演讲,招股书描述的商业模式发生了根本变化,也必须重新披露、重新定价。
4.3.4 为什么要在上市"之前"叫停
还有一个更深的考量:上市之前管,比上市之后管容易得多。
一旦上市,蚂蚁将成为市值两万亿元级别的公司,持股的有大量机构和散户。此后任何一项监管调整,都会立刻反映在股价上,造成巨额市值损失,监管部门会面临来自各方的巨大压力。经济学家斯蒂格勒(George Stigler)提出过"监管俘获"理论:受监管的行业越强大,监管者就越可能被它的利益所左右。一家上市后的超级平台,用户以亿计、股东以百万计,就可能变得"大而难管"。
另外,在明知新规即将出台的情况下,仍然让投资者按旧的商业模式定价买入,等规则落地、股价下跌,受损的是这些投资者。从保护投资者的角度说,暂缓上市也是一种止损。
4.3.5 "正复为奇,善复为妖"
《老子》第五十八章说:
其政闷闷,其民淳淳;其政察察,其民缺缺。祸兮福之所倚,福兮祸之所伏。孰知其极?其无正也。正复为奇,善复为妖。
"正复为奇,善复为妖",正可以用来理解联合贷款这一类模式:它起初是"正"的、"善"的——帮助缺少客户和技术的小银行触达客户,让更多人得到信贷服务;可是当它膨胀到两万亿元、连接上百家银行、而平台自身只出 2% 的钱时,原本的好处就转化成了系统性的隐患。同一件事,在不同的规模和结构下,性质可以完全翻转。这也是为什么监管不能只问"这件事好不好",还必须问"它现在有多大、风险由谁承担"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