义:一条看不见的线——先秦人怎样理解"义"
仁是爱人,礼是规矩,唯独“义”人人觉得懂、又说不清。本文从“義”字里的兵器和分祭肉的“宜”说起,梳理告子先生与孟子先生的内外之争、义利之辨、义与权,以及荀子先生的“人能群”和老庄的批评,把义读成人心里的一条界线。

6.4 君臣之义:逃不掉,也不是无条件的
君臣关系是义的"本家"(见 3.1)。关于它,有两种看似相反的说法。
一种说:君臣之义逃不掉。子路先生遇到一位隐居的老人(荷蓧丈人),回来后评论说:
不仕无义。长幼之节,不可废也;君臣之义,如之何其废之?欲洁其身,而乱大伦。君子之仕也,行其义也。道之不行,已知之矣。(《论语·微子》)
有意思的是,庄子先生在《人间世》里借孔子先生之口,说了几乎同样的话:"臣之事君,义也,无适而非君也,无所逃于天地之间。"儒家的子路先生和道家的庄子先生,在这一点上竟然完全一致:只要活在人群之中,就逃不开君臣这层关系。
子路先生那句"道之不行,已知之矣"格外动人:我早就知道大道行不通,可我还是要出来做事,因为这是义。这种"明知不可而为之",有点像现代伦理学里说的义务论:做一件事,是因为它本身该做,而不是因为它一定会成功。
另一种说:君臣之义是有条件的。
所谓大臣者,以道事君,不可则止。(《论语·先进》)
君之视臣如手足,则臣视君如腹心;君之视臣如犬马,则臣视君如国人;君之视臣如土芥,则臣视君如寇仇。(《孟子·离娄下》)
贼仁者谓之贼,贼义者谓之残,残贼之人谓之一夫。闻诛一夫纣矣,未闻弑君也。(《孟子·梁惠王下》)
郭店楚简《语丛三》说得更干脆:"君臣不相在也,则可已;不悦,可去也;不义而加诸己,弗受也。"君臣之间互不相认,可以结束;相处不愉快,可以离开;把不义的事强加给我,可以不接受。
这两种说法怎样统一?关键在于区分"某一位君主"和"君臣这种关系"。具体的某位君主,你可以离开、可以拒绝;但君臣这种结构——有人主持、有人辅佐、有公共事务需要人承担——只要人还生活在群体之中,就逃不掉。子路先生说的"君臣之义不可废",庄子先生说的"无所逃于天地之间",指的是后者;孔子先生的"不可则止"、孟子先生的"一夫",针对的是前者。
而且义是双向的。君主一旦"贼义",就不再是君,只是"一夫"。义约束的从来不只是臣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