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论语·宪问》君臣之道与仁义权变深度探究
本文聚焦《论语·宪问》中关于臧武仲、管仲、卫灵公等核心政论章句,从先秦儒学视角出发,剖析孔子在君臣关系、霸王之辨及仁义取舍上的深刻见解,尤其探讨“行为之难”与“仁之本质”的鸿沟。

第四章 管仲之仁——超越个人忠义的天下担当(上)
第一节 子路之问:忠义的困境
子路曰:"桓公杀公子纠,召忽死之,管仲不死。"曰:"未仁乎?"子曰:"桓公九合诸侯,不以兵车,管仲之力也。如其仁!如其仁!"
子路先生的问题,直截了当,一如其人。
公子纠与公子小白(后来的齐桓公先生)是兄弟,都是齐僖公先生之子。齐国内乱,二人分别出奔。公子纠奔鲁,管仲先生和召忽先生(另作"召忽")随行辅佐;公子小白奔莒,鲍叔牙先生随行辅佐。后来齐国人迎立小白为君,公子纠被杀。在这个过程中,召忽先生殉死(为公子纠而死),而管仲先生没有死,反而接受了齐桓公先生的任命,成为齐国的宰相。
子路先生的困惑是完全合理的:按照当时的伦理标准,**一个臣子,他的主公被杀了,他应该殉死以示忠贞。**召忽先生做到了,管仲先生没有做到。不仅没有殉死,还去辅佐杀死自己主公的人——这难道不是不仁吗?
这个问题,涉及先秦思想中最核心的伦理难题之一:当个人忠义与天下大义发生冲突时,应该以何者为先?
第二节 召忽之死——"谅"的典范
在讨论管仲先生的"不死"之前,我们必须先理解召忽先生的"死"。
《管子·大匡》篇详细记载了召忽先生殉死的经过。召忽先生在公子纠被杀之前,就已经表明了自己的态度——他对管仲先生说:"子之于纠也,辅之;我之于纠也,保之也。辅之者可以不死,保之者不可以不死。"
这段话极为重要。召忽先生区分了两种不同的臣属关系:"辅之"与"保之"。"辅之"者,是作为谋臣来辅佐的,他的职责是出谋划策,使主公成就大业;"保之"者,是作为近侍来护卫的,他的职责是以身相许,与主公同生同死。
在召忽先生的理解中,管仲先生是"辅"纠的,所以可以不死——因为你的价值在于你的才能,你死了,才能也就没了;而自己是"保"纠的,所以必须死——因为你的价值就在于你的忠诚,主公死了你不死,忠诚也就没了。
这一区分,体现了极为精细的伦理思考。但夫子后来在回答子贡先生的问题时,把召忽先生这种行为归入了"匹夫匹妇之为谅"的范畴——这是否是对召忽先生的否定?
我们稍后再讨论这个问题。这里先注意一点:召忽先生的殉死,在当时的社会中是被广泛认可和赞扬的。《诗经·秦风·黄鸟》(虽然讲的是秦穆公先生的殉葬者,但反映了当时的殉死文化)云:"彼苍者天,歼我良人!如可赎兮,人百其身。"人们为殉死者感到惋惜,但并不否定殉死行为本身的价值。
在上古的生死观中,殉死是一种极为崇高的行为。它源自一种深层的信仰——**生命的意义不在于存活的长度,而在于所忠诚的对象。**当你所忠诚的对象不存在了,你的存活也就失去了意义。
《礼记·檀弓上》载曾子先生之言曰:"鸟之将死,其鸣也哀;人之将死,其言也善。"死亡使一切言行获得了终极的真实性——在死亡面前,没有人会说假话。召忽先生的殉死,正是他对公子纠之忠诚的终极证明。
第三节 管仲先生的"不死"——一个惊世骇俗的选择
管仲先生选择了不死。不仅不死,还接受了齐桓公先生的任命,成为杀害自己旧主之人的宰相。
在当时的社会语境中,这简直是不可思议的。这等于是一个武将在主帅战死后投降了敌人,还成为了敌人的参谋长——在任何时代,这都会被视为极大的耻辱。
那么,管仲先生为什么要这样做?
《管子·大匡》篇中,管仲先生自己的解释是:"吾闻之:'为人臣者,不尽力于其君,是为不忠;已没而不能死,是为不义。'然则吾之事纠,非不忠也;不死而又相桓公,非不义也。吾不死纠而利天下之民,是吾之忠也。"
这段话的逻辑是:我辅佐公子纠时已经尽了全力(不是不忠);我现在不死而去辅佐桓公,不是因为贪生怕死,而是因为我可以利天下之民——这才是更大的忠。
管仲先生在这里做了一个革命性的伦理判断:"忠"的对象,不应该局限于一个人(主公),而应该扩展到天下万民。
这一判断,与夫子的评价完全吻合。夫子说:"桓公九合诸侯,不以兵车,管仲之力也。如其仁!如其仁!"——管仲先生的"仁",不在于他是否为公子纠殉死,而在于他辅佐齐桓公先生实现了天下太平。
第四节 "九合诸侯,不以兵车"——管仲之仁的历史内涵
"九合诸侯,不以兵车"这八个字,需要仔细解读。
"九合诸侯"——齐桓公先生在管仲先生的辅佐下,九次("九"或为虚数,表示多次)会合天下诸侯。这些会盟包括:
- 北杏之会(《左传·庄公十三年》)
- 柯之会(《左传·庄公十三年》载曹沫劫齐桓公先生之事)
- 幽之盟(《左传·庄公十六年》)
- 鄄之会
- 洮之会
- 葵丘之盟(《左传·僖公九年》)
- 等等
这些会盟的主要内容,都是协调诸侯间的矛盾、维护天下的秩序。
"不以兵车"——这是关键中的关键。在春秋时代,诸侯会盟通常有两种方式:一种是"以兵车",即通过军事征伐来迫使别人参加会盟;另一种是"不以兵车",即通过道义感召来赢得别人的自愿参与。齐桓公先生的大部分会盟,都是"不以兵车"的——这意味着诸侯们是自愿来参加的,是被齐国的德望和管仲先生的外交智慧所感召的。
为什么这一点如此重要?
因为在先秦的政治伦理中,"不战而屈人之兵"是最高境界,"以德服人"是最高的政治理想。
《孟子·公孙丑上》载孟子先生之言曰:"以力假仁者霸,霸必有大国;以德行仁者王,王不待大。汤以七十里,文王以百里。以力服人者,非心服也,力不赡也;以德服人者,中心悦而诚服也。"
齐桓公先生虽然只是"霸"(以力假仁),但他"不以兵车"的做法,已经接近于"以德服人"的境界。这正是夫子称之为"正"、称管仲先生为"仁"的原因。
"管仲之力也"——夫子将这一切功绩归于管仲先生,而不是归于齐桓公先生本人。这一判断本身就意味深长:它意味着夫子认为,真正决定历史走向的,不是君主,而是辅佐君主的贤臣。管仲先生以一人之智、一人之力,改变了天下的格局——这就是"仁"。
第五节 "如其仁!如其仁!"——一个感叹号的重量
"如其仁!如其仁!"——这个感叹号(在古文中以重复来表示强调)的重量是难以估量的。
在整部《论语》中,夫子几乎从不轻易许人以"仁"。颜回先生,"其心三月不违仁"(《论语·雍也》)——注意,只是"三月",不是永远。冉雍先生,"雍也,可使南面"(《论语·雍也》),但夫子也没有直接说他"仁"。子路先生、子贡先生,更是被夫子明确否定了"仁"的资格("由也,千乘之国,可使治其赋也,不知其仁也",《论语·公冶长》)。
然而,对于管仲先生——一个在个人品行上有明显瑕疵的人("管仲之器小哉""管氏而知礼,孰不知礼",《论语·八佾》)——夫子竟然两次说出"如其仁"!
为什么?
这就涉及夫子对"仁"的最深层理解。
在夫子的思想中,"仁"不是一个单一维度的概念。它至少有三个层次:
第一层次:个人品德之仁。 这是"克己复礼"(《论语·颜渊》)的层次——约束自己的行为使之合乎礼制。管仲先生在这个层次上是有缺陷的——他的器量不大,他不完全遵守礼制。
第二层次:人际关系之仁。 这是"己所不欲,勿施于人"(《论语·颜渊》)的层次——在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中体现同理心和善意。管仲先生在这个层次上也有缺陷——他没有为旧主殉死,这在人际忠义的维度上是有亏的。
第三层次:天下苍生之仁。 这是"博施于民而能济众"(《论语·雍也》)的层次——惠及天下所有人。管仲先生在这个层次上,是当之无愧的"仁者"——他辅佐齐桓公先生,九合诸侯,不以兵车,使天下免于战乱,使万民受其恩泽。
夫子的"如其仁",是在第三层次上做出的判断。在夫子看来,当个人品德之仁与天下苍生之仁发生冲突时,天下苍生之仁是更高的。
这是一个石破天惊的判断。它意味着:"仁"的最高境界,不是个人的完美,而是对天下的担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