荀子《礼论》核心:礼之起源、文理结构与隆杀之道探微
本文深入解读荀子《礼论》开篇核心文本,系统分析礼起源于人性之欲与社会之争的逻辑链条,阐释“贵本谓文,亲用谓理”的结构观,并探究礼的隆、杀、中流的层次与君子之道。

第五节 "先王恶其乱也,故制礼义以分之":先王与礼之创制
"先王恶其乱也,故制礼义以分之。"
此句是全段的转折点。从"人生而有欲"到"乱则穷",描述的是一个从人性到混乱的下行过程;而"先王恶其乱也"则标志着一个转向——从混乱走向秩序的上行过程的开始。
首先,"先王"是谁?
在先秦儒家的话语中,"先王"通常指的是上古的圣王——尧、舜、禹、汤、文、武等。这些圣王被视为礼制的创建者、文明的奠基者。荀子先生在《非相》篇中说:
"圣人者,以己度者也。故以人度人,以情度情,以类度类,以说度功,以道观尽,古今一也。类不悖,虽久同理。"
圣人能够以己度人,以情度情。他们深刻理解人性——人之欲望、人之争夺、人之困穷——因而能够设计出合理的制度来回应这些问题。
但"先王"在荀子先生这里,可能不仅仅是历史上的具体人物,更是一个理论概念。它代表的是"能够创制礼义的智慧"。荀子先生在《性恶》篇中有一段极为重要的论述:
"圣人积思虑,习伪故,以生礼义而起法度。然则礼义法度者,是生于圣人之伪,非故生于人之性也。"
礼义法度,是圣人通过"积思虑,习伪故"——长期的思考和实践——而创造出来的。它们不是人之自然本性的产物,而是人之理性创造的产物。因此,"先王"在这里代表的是"理性的创造者"——能够深入洞察人性之弊,并设计出合理的应对方案的人。
"恶其乱也"——"恶"字可以读为"wù",厌恶、憎恶。但也可以理解为更广义的"忧虑"——先王不仅厌恶混乱,更忧虑混乱所带来的后果。正是这种忧虑,驱动他们去创制礼义。
"故制礼义以分之"——这里出现了两个关键词:"制"和"分"。
"制"——创制、制作。这个字非常重要,因为它暗示了礼之人为性。礼不是天然就有的,而是人为创制出来的。这与荀子先生"性恶"论中"伪"(人为努力)的概念完全一致。在荀子先生看来,人之自然状态是混乱的,秩序是通过人为的努力——"伪"——来建立的。礼就是"伪"的最高成就。
然而,"制"字是否意味着礼是完全凭空创造的?恐怕不能这样理解。荀子先生虽然强调礼之人为性,但他并不认为礼是随意的、任意的。礼之创制必须合乎一定的原则——使"欲必不穷乎物,物必不屈于欲"——也就是说,礼之设计必须合乎人之欲望与物质资源之间的平衡关系。这种平衡关系,是客观存在的,不是先王主观臆想的。因此,先王之"制礼",与其说是"创造",不如说是"发现"——发现了欲望与资源之间的平衡法则,并将之制度化。
"分之"——"分"字在此处有双重含义。其一,"分别"——将人群按照不同的标准加以区分,赋予不同的地位、权利和义务。其二,"分配"——将社会资源按照一定的标准加以分配,使每个人都能得到其应得的份额。
《荀子·王制》篇对"分"有更详细的阐述:
"分则和,和则一,一则多力,多力则强,强则胜物。"
又云:
"农分田而耕,贾分货而贩,百工分事而劝,士大夫分职而听,建国诸侯之君分土而守。"
"分"不是目的,而是手段。通过"分",实现"和"(和谐);通过"和",实现"一"(统一);通过"一",实现"多力"(力量倍增)。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位置、自己的职分、自己的份额——农有其田,商有其货,工有其事,士有其职,君有其土。各安其位,各尽其职,社会就井然有序了。
这一思想,在《论语》中也有呼应。《论语·颜渊》篇记载:
齐景公问政于孔子。孔子对曰:"君君,臣臣,父父,子子。"
"君君,臣臣,父父,子子"——每个人都按照自己的身份来行事。君要像君,臣要像臣,父要像父,子要像子。这就是"分"的最简洁的表达。
《论语·子路》篇云:
子路曰:"卫君待子而为政,子将奚先?"子曰:"必也正名乎!"子路曰:"有是哉,子之迂也!奚其正?"子曰:"野哉,由也!君子于其所不知,盖阙如也。名不正,则言不顺;言不顺,则事不成;事不成,则礼乐不兴;礼乐不兴,则刑罚不中;刑罚不中,则民无所错手足。故君子名之必可言也,言之必可行也。"
孔夫子认为,治理国家的首要任务是"正名"——让名实相符。"名不正,则言不顺"——名分混乱了,言语就不通畅了。"言不顺,则事不成"——言语不通,事情就办不成。"事不成,则礼乐不兴"——事情办不成,礼乐就建立不起来。这一连串的逻辑链条,清楚地说明了"名分"(也就是"分")对于社会秩序的根本重要性。
从上古视角来看,"先王制礼义以分之"这一叙事,在先秦文献中有大量的平行记载。《尚书·尧典》记载帝尧之治:
"克明俊德,以亲九族。九族既睦,平章百姓。百姓昭明,协和万邦。"
帝尧先"明德",再"亲九族",再"平章百姓",再"协和万邦"——这是一个从内到外、从近到远的秩序建构过程。"平章百姓"——使百官各有其序、各明其职——正是"制礼义以分之"的具体实践。
《尚书·洪范》记载箕子向周武王陈述"九畴"(九类治国大法),其中有:
"五事:一曰貌,二曰言,三曰视,四曰听,五曰思。貌曰恭,言曰从,视曰明,听曰聪,思曰睿。恭作肃,从作乂,明作哲,聪作谋,睿作圣。"
"五事"——容貌、言语、观察、听闻、思考——各有其标准:恭、从、明、聪、睿。这就是"度量分界"在个人修养层面的具体表现。通过对个人行为的规范,实现社会秩序的建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