荀子《礼论》核心:礼之起源、文理结构与隆杀之道探微
本文深入解读荀子《礼论》开篇核心文本,系统分析礼起源于人性之欲与社会之争的逻辑链条,阐释“贵本谓文,亲用谓理”的结构观,并探究礼的隆、杀、中流的层次与君子之道。

第四节 "以隆杀为要":礼之核心原则
"以隆杀为要"——礼以隆(盛大)与杀(减省)为其核心原则。
"隆"——盛大、丰厚、隆重。"杀"——减省、简略、收敛。"要"——要旨、关键。
"以隆杀为要"是对前三者的总括。"以财物为用"说的是礼之物质基础,"以贵贱为文"说的是礼之等级表达,"以多少为异"说的是礼之差等表征——而这三者的核心原则,就是"隆杀"——在什么场合、对什么人需要隆重盛大,在什么场合、对什么人需要简略收敛。
"隆杀"不是随意的,而是有原则的。其基本原则是:
尊者隆,卑者杀。 天子之礼最隆,庶人之礼最杀。等级越高,礼制越隆重;等级越低,礼制越简省。
亲者隆,疏者杀。 至亲之礼最隆,远亲之礼较杀。关系越亲密,礼制越隆重;关系越疏远,礼制越简省。
大事隆,小事杀。 国家大典最隆,日常小事较杀。事情越重大,礼制越隆重;事情越轻微,礼制越简省。
荀子先生在《礼论》后文中以丧礼为例,详细论述了隆杀之原则:
"三年之丧,何也?曰:称情而立文,因以饰群别亲疏贵贱之节,而不可益损也。故曰:无适不易之术也。创巨者其日久,痛甚者其愈迟。三年之丧,称情而立文者也,以至痛之极也。"
三年之丧是"隆"的极致——因为它对应的是至亲之丧(父母之丧),情感最为深重("至痛之极"),因此礼制也最为隆重。"称情而立文"——根据情感的深浅来设立形式的隆杀——这正是"以隆杀为要"的原则在丧礼中的具体应用。
《论语·子张》篇云:
"子游曰:'丧致乎哀而止。'"
丧礼只要表达到哀痛就够了——不需要过分铺张。这种"止"的精神,正是"杀"的体现——在合适的时候收敛,不过度、不铺张。
而《论语·子罕》篇又云:
"子曰:'麻冕,礼也;今也纯,俭,吾从众。拜下,礼也;今拜乎上,泰也。虽违众,吾从下。'"
在冠冕材料的问题上,孔夫子从俗("杀"——从简);在拜见方位的问题上,孔夫子坚持传统("隆"——不可省减)。这说明,"隆杀"的运用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——有些地方可以杀,有些地方必须隆——关键在于分辨什么是根本的、不可省减的,什么是枝节的、可以灵活调整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