火天大有卦的结构、义理与哲学探究
本文系统深入研究《周易》第十四卦“火天大有”,剖析其上离下乾的卦象结构,辨析“大有”的丰富内涵,并结合先秦文献阐释其“一柔居尊,五刚应之”的盛德大业之道,揭示其在古代政治哲学中的深远意义。

第四节 从《大象传》看卦辞
《大象传》曰:
"火在天上,大有。君子以遏恶扬善,顺天休命。"
此段《大象传》之言,看似平易,实则意涵极深。
"火在天上,大有"——
火在天上,最直观之象即日在天上。日者,天之大明也,照临万方,无幽不烛。日在天上,万物毕照,各得其所,此大有之自然之象。
然"火在天上"不仅指自然之日照,更指人间之光明治世。圣王在上,德化广被,教化昭明,天下大治,万民丰足,此人间之"火在天上"也。
"君子以遏恶扬善"——
此为大有卦给予君子之行动指引。
日光照耀,善恶皆现。善者得日光之助而益彰,恶者因日光之照而无所隐。故君子法大有之象,当遏止恶行,弘扬善举。
"遏恶"者,抑止邪恶也。天下有恶,不可放任,当以正道遏之、止之。
"扬善"者,表彰善行也。天下有善,不可埋没,当以公道扬之、彰之。
"遏恶扬善"四字,看似简易,实为治天下之大纲。天下之治乱,在于善恶之消长。善长则治,恶长则乱。故明君贤相之要务,在于使善者得其赏,恶者得其罚,善善恶恶,各得其宜。
《尚书·皋陶谟》记皋陶之言曰:"天命有德,五服五章哉!天讨有罪,五刑五用哉!"此即"遏恶扬善"之上古典范。天命有德者居尊位,以五等衣服彰显之;天讨有罪者受刑罚,以五等刑法惩治之。赏善罚恶,天经地义。
《左传·宣公十二年》记楚庄王之言曰:"夫武,禁暴、戢兵、保大、定功、安民、和众、丰财者也。"此"禁暴"即"遏恶"之义,"保大、丰财"即"扬善"之效。
何以大有之时特须"遏恶扬善"?
此问甚有深意。大有之时,天下丰盛,万物充盈。然丰盛之时,正是善恶并生之时。太平之世,人心易骄,奸邪易生。若不及时遏恶扬善,则善者灰心,恶者猖獗,大有之业终将败坏。
《管子·牧民》曰:"仓廪实则知礼节,衣食足则知荣辱。"此言丰有之时,人或因衣食无虞而知礼义。然反面亦然,丰有之时,人亦可能因饱暖而生淫逸。《管子·权修》又曰:"凡牧民者,使士无邪行,女无淫事。士无邪行,教也;女无淫事,训也。教训成俗,而刑罚省。"此言治民之道,在于教化先行,使善者多而恶者少。
故大有之时遏恶扬善,非仅为消极之防范,更为积极之建设。使天下之人知善之可为、恶之不可为,则大有之业可以长久。
"顺天休命"——
此四字尤为深邃。
"顺天"者,顺从天道也。天道有常,赏善罚恶,不可违逆。人君之治,当顺天道而行,不可逆天而动。
"休命"者,"休"为美善之义,"命"为天命也。"休命"即美善之天命。
"顺天休命"合而言之,即顺从天道之运行,成就美善之天命。
然"休命"一词,历来解释不一。
一说:"休命"为"休息天命",即享有天命之美善。顺天道而行,则天命美善,自然降福。
一说:"休命"为"美天命",即使天命更加美善。人能顺天而行遏恶扬善之事,则天命因人之德行而更加美善。此说暗含天人感应之意。
一说:"休"通"庥",庇护也。"顺天休命"即顺天道以受天之庇护。
余以为,"顺天休命"之义,当综合诸说而解之。大有之时,君子当顺天道之自然,遏恶扬善,使天下归于美善,如此则天命常新,休美不已。此与《尚书·康诰》"天畏棐忱"、"惟命不于常"之意相通。天命不常,唯德是辅。能以德顺天,则休命永存;不能以德顺天,则天命转移。
《尚书·召诰》曰:"皇天上帝,改厥元子兹大国殷之命。"殷之所以失天命者,正以其不能"顺天休命"、不能"遏恶扬善"也。周之所以受天命者,正以文王武王能"顺天休命"、"遏恶扬善"也。
综合而言, 《大象传》"遏恶扬善,顺天休命"八字,实为大有卦之核心行动纲领,亦为古代政治哲学之精要。火在天上而明照万方,君子法此象而辨别善恶、彰善瘅恶,顺天道之常理而享受美善之天命。此大有之治道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