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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周易 #火天大有 #卦象结构 #先秦哲学 #易学研究
火天大有卦的结构、义理与哲学探究
本文系统深入研究《周易》第十四卦“火天大有”,剖析其上离下乾的卦象结构,辨析“大有”的丰富内涵,并结合先秦文献阐释其“一柔居尊,五刚应之”的盛德大业之道,揭示其在古代政治哲学中的深远意义。

第四节 周公摄政与大有之维护
武王崩后,成王年幼,周公摄政。周公之摄政,可视为维护大有之业之典范。
一、周公之"匪其彭"。
周公摄政,位极权重,然始终不以权位自骄。此正合九四"匪其彭,无咎"之爻义。
《尚书·金縢》载周公之言曰:"予仁若考,能多材多艺,能事鬼神。乃元孙不若旦多材多艺,不能事鬼神。"周公自言其才能虽多,然不以此自矜,反以谦逊之心面对天命。
又《尚书·大诰》载周公之言曰:"予惟小子,不敢替上帝命。"周公以"小子"自称,不敢自大,此"匪其彭"之至也。
二、周公之制礼作乐。
周公摄政七年,制礼作乐,建立周朝之制度规范。此正大有之"遏恶扬善"之制度化实践。
礼以别贵贱、辨等差,使人各安其位,此"遏恶"之制度保障;乐以和人心、调性情,使人乐善好德,此"扬善"之精神工具。
《礼记·乐记》曰:"乐者,天地之和也;礼者,天地之序也。和故百物皆化;序故群物皆别。乐由天作,礼以地制。"礼乐并行,秩序与和谐兼备,此大有之治之制度基础。
三、周公之归政。
周公摄政七年后,归政成王。此一举动,为后世万代所称颂。
周公之所以能归政者,正以其不以大有自私。大有之业,非一人之私业,乃天下之公业。周公代行其职,待成王长成则归政。此公天下之精神,正合大有之大义。
《孟子·万章上》载"周公之不有天下,犹益之于启与太甲也"。周公不以天下为私有,此正大有之道。大有者,非私有也,乃公有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