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荀子·乐论》声乐之象:品性、宇宙与礼乐教化研究
本文深入解读《荀子·乐论》中关于“声乐之象”的论述,辨析“象”字的先秦原义,阐明声乐如何通过音响的品性对应天地万物,并将其置于荀子“以礼乐化性起伪”的儒家思想体系中,探究声乐的宇宙论意义与教化功能。

第三节 《乐论》在荀子先生思想体系中的位置
荀子先生之学,以"礼"为核心,以"群"为基础,以"化性起伪"为方法。欲理解"声乐之象"一段之深意,须先明了《乐论》在荀子先生整体思想中之位置。
荀子先生论人性,主"性恶"之说。《荀子·性恶》篇曰:
"人之性恶,其善者伪也。今人之性,生而有好利焉,顺是,故争夺生而辞让亡焉;生而有疾恶焉,顺是,故残贼生而忠信亡焉;生而有耳目之欲,有好声色焉,顺是,故淫乱生而礼义文理亡焉。"
人性之中"有好声色焉"——好声好色,乃人之自然欲望。若顺此欲望而不加节制,则"淫乱生而礼义文理亡"。那么,声乐——这一直接满足耳目之欲的活动——在荀子先生的思想中是否应被否定?
答案是否定的。荀子先生并不否定声乐,而是要以"礼义"来引导、节制声乐,使之成为教化的工具而非纵欲的手段。《荀子·乐论》篇开宗明义曰:
"夫乐者,乐也,人情之所必不免也。故人不能无乐,乐则必发于声音,形于动静,而人之道,声音动静,性术之变尽是矣。故人不能不乐,乐则不能无形,形而不为道,则不能无乱。先王恶其乱也,故制雅颂之声以道之。"
此段有几层重要之意:
第一,"乐者,乐也"——乐即是快乐,是人情之必然,不可废除。这与墨子先生"非乐"之说针锋相对。
第二,"故人不能无乐"——人必须有快乐,快乐必须有所表现。这是对人性自然需求之承认。
第三,"形而不为道,则不能无乱"——若快乐之表现不以"道"来引导,必然产生混乱。这是对纯粹放纵之批判。
第四,"先王恶其乱也,故制雅颂之声以道之"——先王制作雅颂之乐来引导人之乐,使之合乎道。这是声乐之教化功能。
因此,在荀子先生的思想中,声乐有双重性质:既是人之自然欲望之满足,又可以成为教化人心之工具。关键在于以"礼"来节制和引导。《乐论》与《礼论》二篇,在荀子先生的著作中乃是对应之姊妹篇,二者共同构成了荀子先生"以礼乐化性起伪"的完整理论。
《荀子·乐论》又曰:
"乐者,圣人之所乐也,而可以善民心,其感人深,其移风易俗,故先王导之以礼乐而民和睦。"
"感人深""移风易俗"——声乐之力量在于它直接作用于人之情感,潜移默化地改变人之性情。这比单纯的法令禁止要深入得多。礼从外部规范人之行为,乐从内部感化人之心灵,二者相辅相成。
那么,"声乐之象"一段在整个《乐论》中的位置何在?此段处于《乐论》之中段偏后,在荀子先生论述了乐之社会功能、驳斥了墨子先生"非乐"之说之后,转而对乐之具体内容——各种乐器、歌唱、舞蹈——进行品性描述与宇宙论阐释。这是从"乐之用"转向"乐之体"的关键段落,也是整个《乐论》中最富诗意、最具哲学深度的部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