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荀子·乐论》声乐之象:品性、宇宙与礼乐教化研究
本文深入解读《荀子·乐论》中关于“声乐之象”的论述,辨析“象”字的先秦原义,阐明声乐如何通过音响的品性对应天地万物,并将其置于荀子“以礼乐化性起伪”的儒家思想体系中,探究声乐的宇宙论意义与教化功能。

第四章 舞之意:身体、节奏与群体和谐
第一节 "曷以知舞之意"——追问之展开
原文第三段以一问一答之形式,展开对舞蹈之深层意义的追问:
"曷以知舞之意?"
"曷"即"何","曷以"即"何以"——凭什么能知道舞蹈的意义?如何才能理解舞蹈所表达的东西?
此问极有深意。为何荀子先生独独对"舞"提出此问,而不对鼓、钟、磬等乐器提出此问?
答案在于舞蹈之特殊性。器乐之品性可以通过"听"来感知——鼓声大而丽,听即可知;钟声统而实,听即可知。歌唱之品性亦可通过"听"来感知——歌声清而尽,听即可知。唯独舞蹈,其意义不在于"声音"而在于"动作",不在于"听"而在于"看"。然而,舞蹈之意义不仅是视觉上的美——若仅是视觉之美,则不必问"曷以知舞之意",只须说"舞之形美矣"即可。荀子先生问"舞之意",是问舞蹈动作背后之深层意义——那不可见之"意"。
这引出了一个认识论问题:如何从可见之"形"(舞者之动作)洞察不可见之"意"(舞蹈之深层意义)?此问与《周易》之"观象"思维完全一致——通过观察外在之"象",洞察内在之"理"。
第二节 "目不自见,耳不自闻"——自我超越之境
荀子先生对此问之回答,开头即出人意料:
"曰:目不自见,耳不自闻也。"
这是什么意思?目不自见——眼睛看不到自己;耳不自闻——耳朵听不到自己。
初看之下,此语似与舞蹈无关。然细细品味,方知此乃荀子先生之深刻洞见。
"目不自见"——舞者在舞蹈时,看不到自己的身体动作。舞者不能像观众那样从外部观看自己的舞姿。换言之,舞者对自身动作之把握,不是通过视觉的自我观察,而是通过身体的内在感知。
"耳不自闻"——舞者在舞蹈时,虽然耳朵能听到音乐,但此处的"耳不自闻"当理解为:舞者不是通过有意识的"倾听"来把握节奏,而是身体已经与节奏完全合一,节奏内化为身体的自然运动,不需要刻意用耳去"听"。
这是一种极高的境界——自我意识的超越。舞者在最高境界中,不再"看自己"(不自我审视),不再"听自己"(不自我监控),而是完全沉浸于舞蹈之中,身体自然而然地依据内在之节律而运动。
此境界与庄子先生所论之"忘"有深刻之呼应。《庄子·达生》载梓庆削木为鐻之事:
"梓庆削木为鐻。鐻成,见者惊犹鬼神。鲁侯见而问焉,曰:'子何术以为焉?'对曰:'臣工人,何术之有!虽然,有一焉。臣将为鐻,未尝敢以耗气也,必齐以静心。齐三日,而不敢怀庆赏爵禄;齐五日,不敢怀非誉巧拙;齐七日,辄然忘吾有四枝形体也。……然后入山林,观天性。形躯至矣,然后成见鐻,然后加手焉。不然则已。则以天合天,器之所以疑神者,其是与!'"
"齐七日,辄然忘吾有四枝形体也"——斋戒七日,忘记了自己有四肢身体。"以天合天"——以自身之天性合于材木之天性。此种"忘身""忘己"之境界,正与"目不自见,耳不自闻"相通——舞者亦是忘记了自己之身体(目不自见),忘记了外在之声音(耳不自闻),而以身体之天然节律合于音乐之天然节律。
又《庄子·养生主》载庖丁解牛之事:
"庖丁为文惠君解牛,手之所触,肩之所倚,足之所履,膝之所踦,砉然向然,奏刀騞然,莫不中音。合于桑林之舞,乃中经首之会。"
庖丁解牛之动作"合于桑林之舞,乃中经首之会"——合于乐舞之节奏!这恰好印证了荀子先生之论——当技艺达到至高境界时,身体之动作自然合于乐舞之节律,不需要刻意控制。
然而,荀子先生与庄子先生之"忘"有一个重要差异。庄子先生之"忘"指向个体之自由——忘却一切社会规范与自我意识,回归自然之天性。荀子先生之"目不自见,耳不自闻"则指向群体之和谐——舞者忘却自我,不是为了回归自然,而是为了更好地服从集体之节奏("以要钟鼓俯会之节")。此一差异,体现了儒道两家在"身体观"上的根本分歧——道家以身体之自由为目标,儒家以身体之规训为手段。
不过,二者亦有相通之处。无论是庄子先生之"忘"还是荀子先生之"不自见不自闻",都指向一种超越自我意识之刻意控制的更高境界——在这种境界中,行为者不再需要"想着怎么做",而是身体自然而然地做出正确的动作。区别仅在于,庄子先生认为此境界之达成需要"去伪归真"(去除人为之矫饰,回归天性),荀子先生则认为需要"化性成习"(通过反复训练,使人为之礼乐内化为第二天性)。
第三节 "治俯仰、诎信、进退、迟速"——身体之秩序
"然而治俯仰、诎信、进退、迟速"——然而却能够治理(调控、规范)俯与仰、屈与伸、进与退、慢与快的身体动作。
"治"字极为关键。"治"在先秦有整治、调控、规范之义,与"乱"相对。《荀子·天论》曰:
"强本而节用,则天不能贫;养备而动时,则天不能病;修道而不贰,则天不能祸。故水旱不能使之饥,寒暑不能使之疾,祆怪不能使之凶。本荒而用侈,则天不能使之富;养略而动罕,则天不能使之全;倍道而妄行,则天不能使之吉。"
"治"乃人为之努力,使事物由混乱变为有序。舞者之"治俯仰、诎信、进退、迟速",即以人为之努力规范身体之各种动作,使之由混乱之自然状态变为有序之文化状态。
"俯仰"——身体之上下运动,低头为俯,抬头为仰。
"诎信"——"诎"即"屈","信"即"伸"。身体之屈伸运动,弯曲为诎,伸展为信。
"进退"——身体之前后运动,向前为进,向后为退。
"迟速"——身体运动之快慢,缓慢为迟,迅疾为速。
此四对范畴——俯仰、诎信、进退、迟速——穷尽了人体运动之基本维度:
- 俯仰:上下维度
- 诎信:屈伸维度(关节之开合)
- 进退:前后维度
- 迟速:时间维度(快慢)
以四对范畴涵盖人体运动之全部可能,此乃荀子先生之严密逻辑。任何身体动作,无非是俯仰、诎信、进退、迟速之某种组合。舞者"治"此四对范畴——即将人体运动之全部可能纳入有序之规范之中。
此处可追问:为何用四对"对立范畴"来描述身体运动?俯与仰、诎与信、进与退、迟与速——皆为相反相成之一对。
这与先秦阴阳思想有着深刻之呼应。《周易·系辞上》曰:
"一阴一阳之谓道。"
万事万物皆可以阴阳二元来描述。身体运动亦然——俯为阴、仰为阳;诎为阴、信为阳;退为阴、进为阳;迟为阴、速为阳。舞者之身体在阴阳之间不断转换、不断交替,如同天道之阴阳消长,永不停息。
"舞意天道兼"之"天道",在此获得了具体之含义——天道之核心即是阴阳之交替运行,舞者之身体动作亦是阴阳之交替运行。舞者以身体之俯仰诎信进退迟速,来模拟天道之阴阳消长。此即"舞意天道兼"——舞蹈以身体动作来演绎天道之全部意蕴。
第四节 "莫不廉制"——身体之礼
"莫不廉制"——所有这些身体动作无不清晰有度、合乎节制。
"廉制"二字,前文解磬之品性时已论及。"廉"为清晰分明、棱角有致;"制"为节制、法度。此处以"廉制"形容舞者之身体动作,意谓舞者之一俯一仰、一屈一伸、一进一退、一迟一速,皆清晰分明、干净利落,不拖泥带水,不含混模糊,且有节有度,不过分不不及。
"莫不"二字强调的是无一例外——所有动作都合乎"廉制"。这是一个极高的要求。试想,舞者在快速运动中,要做到每一个动作都清晰分明、合乎节制,需要多么精湛的技艺和多么深入的训练!
此处"廉制"之用,与前文磬之"廉制"构成呼应。磬之品性为"廉制",磬似水;舞者之动作亦为"廉制",舞者似……?似磬?似水?
答案或许更为深刻。磬之"廉制"是石器之天然品性——石质坚硬,叩之自然发出清脆利落之声。舞者之"廉制"却非天然——人之自然状态下的身体动作并不"廉制"(试观幼儿之手舞足蹈,毫无章法可言)。舞者之"廉制"是后天训练之成果,是"化性起伪"之体现。
此处正可见荀子先生"礼"论之精髓。《荀子·修身》曰:
"礼者,所以正身也。"
礼的功能是"正身"——规范人的身体行为。舞蹈之训练,正是最彻底的"正身"——将身体之每一个动作都纳入礼的规范之中。舞者在舞蹈中做到的"莫不廉制",正是"礼"在身体层面之最高实现。
又《荀子·礼论》曰:
"礼者,人道之极也。"
礼是人道之极致。而舞蹈,作为以全身践行"廉制"之艺术,可以说是"礼之极"——礼在身体上的极致表现。
第五节 "尽筋骨之力,以要钟鼓俯会之节"——力与节的统一
"尽筋骨之力,以要钟鼓俯会之节"——竭尽筋骨之力量,以期合于钟鼓上下配合的节拍。
此句有两个关键词:"尽"与"要"。
"尽"——穷尽、竭尽。"尽筋骨之力"——将全身筋骨之力量全部发挥出来。这说明舞蹈不是轻松随意之事,而是需要全身心投入、竭尽全力的严肃活动。舞者不能偷懒、不能敷衍、不能保留——必须"尽"其力。
"要"——要求、期望、追求。"以要钟鼓俯会之节"——以追求合于钟鼓之节奏为目标。"俯会"——"俯"指向下之动作节拍,"会"指各种节拍之汇合点。"钟鼓俯会之节"即钟声与鼓声交汇配合所形成的节奏点。
此句揭示了舞蹈之核心要求:力与节的统一。舞者须同时做到两件事——一是"尽力"(全身投入),二是"合节"(精确配合音乐节奏)。这两件事看似简单,实则极难兼得。
"尽力"意味着全身运动之强度达到极致——大幅度之俯仰、猛烈之跳跃、急速之旋转。在如此高强度之运动中,要做到每一个动作都精确地落在钟鼓之节奏点上("要钟鼓俯会之节"),需要极高之身体控制力和节奏感。
此处可追问:为何舞者需要"尽筋骨之力"?舞蹈为何不能是轻松优雅、不费力气的?
答案在于先秦乐舞之性质。先秦之乐舞,非后世之文人舞蹈或宫廷舞蹈那般纤弱优雅。先秦之大舞——如《大武》(武王伐纣之乐舞)——是气势磅礴、动作猛烈的群体舞蹈,舞者手持干戚(盾与斧),做出进攻、防御、搏斗等动作。《礼记·乐记》载:
"夫武之备戒之已久,何也?……且夫武,始而北出,再成而灭商,三成而南,四成而南国是疆,五成而分,周公左,召公右,六成复缀,以崇天子。"
此为《大武》之舞步描述——模拟武王伐纣之军事行动。如此大规模的、具有军事性质的舞蹈,自然需要"尽筋骨之力"。
即便是文舞(如《大韶》等),先秦之舞蹈亦要求全身投入。舞者"尽筋骨之力",不仅是体力之要求,更是态度之要求——以至诚之心、全力之身来从事舞蹈,不敢有丝毫懈怠。此乃"敬"之体现。《论语·学而》曰:
"敬事而信。"
"敬"是对所做之事全身心投入、丝毫不苟。舞者之"尽筋骨之力",正是以"敬"之态度从事舞蹈。
第六节 "而靡有悖逆者"——无一违背
"而靡有悖逆者"——而没有任何违背、逆乱之处。
"靡"即"无";"悖逆"即违背、混乱。此句强调的是舞者在全力运动之中,竟然没有任何一个动作违背钟鼓之节拍——全部动作都精确地配合音乐,无一差错。
这是何等之难!试想:数十人、甚至数百人同时舞蹈(先秦大型乐舞动辄数十人至上百人),每个人都"尽筋骨之力"全身运动,而所有人的每一个动作都精确地与钟鼓之节奏配合,"靡有悖逆者"——没有一个人出错、没有一个动作失误。这需要何等之训练、何等之默契、何等之功力!
此处可见荀子先生之赞叹语气。"靡有悖逆者"——这种完美的群体协调,在荀子先生看来是极为了不起的成就。它证明了"礼乐教化"之有效——通过长期的训练和教化,人们可以从混乱无序之自然状态达到高度有序之文化状态。
此处亦暗含一层政治哲学之意味。"靡有悖逆者"——无人违背。这不正是理想政治之写照吗?一个由圣王统治的理想国家,臣民各安其分、各尽其职,"靡有悖逆者"——无人叛逆、无人违法。乐舞之和谐正是政治和谐之缩影。
《荀子·乐论》在别处亦明确阐述了此一思想:
"故乐在宗庙之中,君臣上下同听之,则莫不和敬;闺门之内,父子兄弟同听之,则莫不和亲;乡里族长之中,长少同听之,则莫不和顺。"
乐之功能在于使人"和敬""和亲""和顺"——即在各种社会关系中实现和谐。舞蹈中"靡有悖逆者"之景象,正是这种社会和谐之最直观的呈现。
第七节 "众积意謘謘乎"——群体和谐之至境
"众积意謘謘乎!"——众人积聚之意味是那样謘謘乎!
此句为整段之总结,以感叹语气收束。
"众"——众人,指参与舞蹈之全体舞者。
"积意"——积聚之意味、累积之意蕴。"积"字在荀子先生思想中极为重要。《荀子·劝学》曰:
"积土成山,风雨兴焉;积水成渊,蛟龙生焉;积善成德,而神明自得,圣心备焉。"
"积"乃由少至多、由浅至深之过程。"众积意"——众人通过长期训练、反复积累所达到之默契与和谐,其意蕴是深厚而丰富的。
"謘謘乎"——"謘謘"为叠字,形容一种和谐安详、从容不迫之状态。此二字之音义结合,给人以平和、安泰、祥和之感。
整句之意为:众舞者长期积累训练所达到的那种群体和谐之意境,是那样的安详祥和啊!
此句以感叹收束,将全段推向情感之高潮。荀子先生不是在冷静地分析舞蹈之技术,而是在由衷地赞叹舞蹈所呈现之群体和谐之美。这种美不仅是视觉的、听觉的,更是精神的、道德的——它是人类通过"化性起伪"所能达到的最高文化成就之缩影。
"謘謘乎"之感叹,是荀子先生对礼乐文明之信心与热爱的流露。在荀子先生看来,人性虽恶,但通过礼乐之教化,人类可以达到"众积意謘謘乎"之境界——全体成员和谐协调、从容安详。这是值得追求的理想,也是可以实现的目标。
此处须特别注意"众"字。"众积意"之"众",强调的是群体而非个体。荀子先生之关注点始终在于社会整体之和谐,而非个体之自由与解放。这与庄子先生之思想形成鲜明对比——庄子先生关注的是个体如何在不自由之世界中获得精神之自由,荀子先生关注的是群体如何通过礼乐之教化达到社会之和谐。
《荀子·王制》曰:
"人何以能群?曰:分。分何以能行?曰:义。"
人之所以能组成群体("群"),是因为有"分"(社会分工与等级秩序);"分"之所以能实行,是因为有"义"(正当性与道德约束)。舞蹈中的群体和谐正是"群""分""义"之最生动体现——众舞者各有其位(分),各尽其力(义),共同配合(群),终于达到"众积意謘謘乎"之至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