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荀子·乐论》声乐之象:品性、宇宙与礼乐教化研究
本文深入解读《荀子·乐论》中关于“声乐之象”的论述,辨析“象”字的先秦原义,阐明声乐如何通过音响的品性对应天地万物,并将其置于荀子“以礼乐化性起伪”的儒家思想体系中,探究声乐的宇宙论意义与教化功能。

第六章 儒家视角:乐论与礼治
第一节 荀子先生乐论的思想渊源
荀子先生之《乐论》并非凭空而来,而是有着深厚之儒家思想渊源。
孔子先生一生酷爱音乐,对乐之品鉴与论述散见于《论语》各篇:
"子在齐闻韶,三月不知肉味,曰:'不图为乐之至于斯也。'"(《论语·述而》)
孔子先生在齐国听到韶乐,竟三个月感觉不到肉味(形容沉醉于音乐之深),感叹说:想不到音乐竟能达到如此境界!此一"至"字,与荀子先生所论之"舞意天道兼"——音乐之至境能兼包天道——一脉相承。
"子谓韶,尽美矣,又尽善也。谓武,尽美矣,未尽善也。"(《论语·八佾》)
孔子先生以"尽美尽善"评韶乐,以"尽美未尽善"评武乐。此处"尽"字之用,与荀子先生"歌清尽"之"尽"相通——"尽"乃穷尽、完全之义,是对最高境界的追求。
"子曰:'兴于诗,立于礼,成于乐。'"(《论语·泰伯》)
"成于乐"——人格之最终完成在于乐。此一判断将乐置于礼之上——礼使人"立"(确立规范),乐使人"成"(达到完善)。荀子先生之《乐论》正是对此一判断的系统展开——阐述乐何以能"成"人。
又:
"子曰:'礼云礼云,玉帛云乎哉?乐云乐云,钟鼓云乎哉?'"(《论语·阳货》)
孔子先生指出:礼不仅仅是玉帛等外在形式,乐不仅仅是钟鼓等外在声响。礼之本质在于恭敬,乐之本质在于和谐。此一洞见为荀子先生"声乐之象"论提供了方法论基础——探讨声乐之品性("象"),就是超越钟鼓之外在形式而深入其内在品格。
孔子先生论乐之另一重要维度是乐与政治之关系。《论语·卫灵公》载:
"颜渊问为邦。子曰:'行夏之时,乘殷之辂,服周之冕,乐则韶舞。放郑声,远佞人。郑声淫,佞人殆。'"
"放郑声"——摒弃郑地之音乐(因其淫靡放荡)。"乐则韶舞"——音乐当用韶乐与舞蹈。此处将乐之选择视为治国之大事——用正乐还是淫乐,关系到国家之治乱。
荀子先生之《乐论》继承并发展了孔子先生之乐论。其核心论点可概括为:
一、乐为人情之必然——人不能无乐。 二、乐有善恶之分——善乐教化人心,恶乐败坏人心。 三、先王制雅颂之声以导人——以善乐引导人之自然乐欲。 四、乐与礼相辅相成——礼别异,乐合同。
此四点构成了儒家乐论之基本框架。"声乐之象"一段,正是在此框架之下,对"善乐"之具体品性所作之详细描述——鼓之"大丽"、钟之"统实"、磬之"廉制"……直至舞之"意天道兼",皆是"善乐""雅颂之声"所应具有之品性。
第二节 "乐合同,礼别异"——声乐的社会功能
荀子先生论乐之社会功能,最精辟之论述见于《荀子·乐论》:
"乐也者,和之不可变者也。礼也者,理之不可易者也。乐合同,礼别异。礼乐之统,管乎人心矣。"
"乐合同,礼别异"——乐的功能是使人合同(统一、和谐),礼的功能是使人别异(区分等级、明确差别)。二者相辅相成,共同管理人心。
此论述为理解"声乐之象"提供了社会学视角。"声乐之象"所描述之十二种乐器/活动的品性,不仅是音乐美学上的品性描述,更是社会功能的象征。
鼓之"大丽"——统治者之崇高伟大。"鼓其乐之君邪"——鼓为乐之君,如同君为国之主。鼓之品性就是理想统治者之品性——崇高而光辉,统领全局而不失威仪。
钟之"统实"——执政者之充实稳重。钟为乐之基础,如同大臣为国之柱石。钟之品性就是理想执政者之品性——统合各方而内质充实。
磬之"廉制"——法度之清正严明。磬为乐之节制者,如同法律为国之规矩。磬之品性就是理想法度之品性——清正廉洁而有节有制。
竽笙箫之"和"——社会之和谐。多管协同发声之"和",如同社会各阶层之和谐共处。
管龠之"发猛"——个体之奋发。单管之刚健猛烈,如同个人之积极进取。
埙篪之"翁博"——文化之深厚。浑厚广博之声,如同文化传统之深厚积淀。
瑟之"易良"——民风之温善。平易善良之声,如同淳朴善良之民风。
琴之"妇好"——品德之柔婉。柔婉美好之声,如同温柔敦厚之品德。
歌之"清尽"——言论之清正。清明穷尽之声,如同清正无私之言论。
舞之"意天道兼"——天下之太平。兼包天道之意蕴,如同天下大同之至治。
如此看来,"声乐之象"不仅是一个音乐体系,更是一个政治理想之缩影——每一种乐器之品性都对应着理想社会之某一方面。整个乐队就是一个微型之理想国。
《荀子·乐论》明确阐述了此一对应关系:
"故乐者,天下之大齐也,中和之纪也,人情之所必不免也。故圣人为之文以道之,使其声足以乐而不流,使其文足以辨而不諰,使其曲直、繁省、廉肉、节奏,足以感动人之善心,使夫邪汙之气无由得接焉。"
"天下之大齐"——乐是统一天下的大力量。"中和之纪"——乐是中和之道的具体呈现。荀子先生之乐论,最终指向的是社会和谐与政治理想。
第三节 《礼记·乐记》与荀子先生乐论的呼应
《礼记·乐记》是先秦乐论之集大成之作,其思想与荀子先生之《乐论》有着极为密切之呼应。
《礼记·乐记》论声乐之品性曰:
"是故德成而上,艺成而下,行成而先,事成而后。是故先王有上有下,有先有后,然后可以有制于天下也。"
此处以"上下先后"之秩序论乐之结构,与荀子先生以"君""天地""星辰日月""万物"之层级论乐器之谱系,思路完全一致。
《礼记·乐记》又曰:
"乐者,天地之和也。礼者,天地之序也。和故百物皆化,序故群物皆别。"
"乐者,天地之和也"——乐是天地之和谐的体现。此与荀子先生将乐器与天地万物相对应之思路一致——乐既然是天地之和谐的体现,那么乐器之谱系自然应当映射天地万物之谱系。
《礼记·乐记》更有一段与荀子先生"声乐之象"极为相似之文字:
"土敝则草木不长,水烦则鱼鳖不大,气衰则生物不遂,世乱则礼慝而乐淫。是故其声哀而不庄,乐而不安,慢易以犯节,流湎以忘本。广则容奸,狭则思欲。感条畅之气而灭平和之德。是以君子贱之也。"
此段描述"乱世之乐"之品性——"哀而不庄""乐而不安""慢易以犯节""流湎以忘本"——全部是负面品性。与之相对,荀子先生"声乐之象"所描述的则全部是正面品性——"大丽""统实""廉制""和""清尽"等。两段文字一正一反,恰好构成完整之对照:善乐之品性(荀子先生所述)与恶乐之品性(《乐记》所述),分别通向治世与乱世。
《礼记·乐记》又曰:
"大乐与天地同和,大礼与天地同节。"
"大乐与天地同和"——至大之乐与天地之和谐相同。此一命题正是荀子先生"声乐之象"宇宙论之总纲——乐之所以能将乐器与天地万物相对应,正是因为"大乐与天地同和"——乐与天地共享同一种和谐之结构。
第四节 乐教与化民——声乐之象的教化意蕴
荀子先生论乐之教化功能,有极为精辟之论述:
"夫声乐之入人也深,其化人也速。故先王谨为之文。乐中平则民和而不流,乐肃庄则民齐而不乱。民和齐,则兵劲城固,敌国不敢婴也。"(《荀子·乐论》)
"声乐之入人也深,其化人也速"——声乐深入人心之深度与改变人心之速度,都超过其他手段。此一判断揭示了声乐教化之独特优势——它不是通过理性说服(如言语教化),也不是通过外在强制(如法律惩罚),而是通过直接感染情感来改变人心。
在此语境下重新审视"声乐之象",则每一种乐器之品性描述都具有了教化之意味:
鼓之"大丽"教化人以崇高感——听鼓声而心生敬畏,仰慕崇高之德。
钟之"统实"教化人以充实感——听钟声而心趋充实,远离空虚浮华。
磬之"廉制"教化人以节制感——听磬声而心知节制,不敢逾越分际。
竽笙箫之"和"教化人以和谐感——听和声而心向和谐,乐于与人合作。
管龠之"发猛"教化人以振奋感——听猛声而心生振奋,勇于进取。
埙篪之"翁博"教化人以宽厚感——听博声而心趋宽厚,包容他人。
瑟之"易良"教化人以温善感——听良声而心向善良,待人平易。
琴之"妇好"教化人以美好感——听好声而心爱美好,追求精微。
歌之"清尽"教化人以清正感——听清声而心趋清正,表达真诚。
舞之"意天道兼"教化人以天道感——观舞蹈而心悟天道,追求完美之和谐。
十二种品性,十二种教化——一场完整的礼乐演奏,就是一次全面的心灵教育。听众在鼓钟磬管弦歌舞之声中,不知不觉地被感化,心灵向着"大丽""统实""廉制""和""发猛""翁博""易良""妇好""清尽""天道兼"之方向转变。此即"声乐之入人也深,其化人也速"之具体展开。
《荀子·乐论》又曰:
"故人不能不乐,乐则不能无形,形而不为道,则不能无乱。先王恶其乱也,故制雅颂之声以道之,使其声足以乐而不流,使其文足以辨而不諰,使其曲直、繁省、廉肉、节奏,足以感动人之善心,使夫邪汙之气无由得接焉。是先王立乐之方也。"
"使其曲直、繁省、廉肉、节奏,足以感动人之善心"——乐之曲折、繁简、清晰厚实、节奏快慢,都足以感动人之善心。"声乐之象"所描述之十二种品性,正是"曲直、繁省、廉肉、节奏"之具体展开——每一种品性都是"感动人之善心"的一种方式。
"使夫邪汙之气无由得接焉"——使那些邪恶污浊之风气无法侵入人心。善乐之品性充满人心,则恶乐之品性自然无处容身。此为"以善驱恶"之策略——不是禁止恶乐(那是墨子先生"非乐"之法),而是以善乐充实人心,使恶乐自然被排斥。
第五节 "声乐之象"与"正名"思想
荀子先生以"正名"著称。《荀子·正名》篇系统阐述了"名"(概念、语言)与"实"(事物、现象)之间的关系。"声乐之象"一段,可以看作"正名"思想在音乐领域之应用。
《荀子·正名》曰:
"名无固宜,约之以命,约定俗成谓之宜,异于约则谓之不宜。名无固实,约之以命实,约定俗成谓之实名。"
"名"(语言、概念)并无天然之正确性,而是通过社会约定而确立。然而一旦约定成功,则"名"与"实"之间就建立了稳固之对应关系。
"声乐之象"所做的,正是为每一种乐器之"实"(实际音响品性)确立一个精确之"名"(品性描述)——鼓之实为大而丽,故名之曰"大丽";钟之实为统而实,故名之曰"统实";磬之实为廉而制,故名之曰"廉制"……如此逐一"正名",使每一种乐器之品性都有了精确而恰当之语言表达。
此"正名"之工作看似简单,实则极难。以最精练之语言捕捉最复杂之音响品性,需要极高之语言敏感度与音乐鉴赏力。鼓声之品性何止"大丽"二字所能穷尽?钟声之品性何止"统实"二字所能道尽?然而荀子先生以"大丽""统实""廉制"等精炼之词,确实捕捉到了各种乐器品性之核心特质。此乃"正名"之功——以最恰当之名指称最真实之实。
又从更深层面看,"声乐之象"之"正名"不仅是描述性的,更是规范性的。当荀子先生说"鼓大丽"时,他不仅是在描述鼓声之实际品性,更是在规定鼓声之应有品性——鼓声应当大而丽,若鼓声小而陋,则非善鼓也。当荀子先生说"歌清尽"时,他不仅是在描述歌唱之实际品性,更是在规定歌唱之应有品性——歌唱应当清而尽,若歌声浊而不全,则非善歌也。
此为儒家"正名"之深层用意——"正名"不仅是认识之工具,更是规范之手段。通过为事物确立正确之名称,同时也为事物确立了正确之标准。"声乐之象"为每种乐器确立了品性之名("大丽""统实""廉制"等),同时也为每种乐器确立了品性之标准——好的鼓声应当"大丽",好的钟声应当"统实",好的磬声应当"廉制"……此为声乐之"正名",亦为声乐之"正准"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