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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荀子 #乐论 #声乐之象 #先秦哲学 #礼乐教化

《荀子·乐论》声乐之象:品性、宇宙与礼乐教化研究

本文深入解读《荀子·乐论》中关于“声乐之象”的论述,辨析“象”字的先秦原义,阐明声乐如何通过音响的品性对应天地万物,并将其置于荀子“以礼乐化性起伪”的儒家思想体系中,探究声乐的宇宙论意义与教化功能。

玄机编辑部 2026年2月12日 预计阅读 148 分钟 PDF Markdown
《荀子·乐论》声乐之象:品性、宇宙与礼乐教化研究

第十一节 "舞意天道兼"——舞之兼

**"舞意天道兼"**五字,言舞蹈之品性为"意天道兼"。此五字乃整段之总结与高潮,也是最难解读之处。

"意"字当作"旨意""意味"解。"天道"即天之大道。"兼"字为兼备、兼包之义。合而言之,"舞意天道兼"谓舞蹈之意旨在于兼备天道——舞蹈以人之身体为媒介,表达的是天道之全部意蕴,兼包天地万物之理。

为何舞蹈能"意天道兼"?这是整段最核心的问题,荀子先生在下面的文字中给出了深刻的回答("曷以知舞之意"一段),详见后章。此处先就"舞意天道兼"五字本身作初步分析。

舞蹈在先秦礼乐中之地位最高。《周礼·春官·大司乐》载:

"以乐舞教国子,舞《云门》《大卷》《大咸》《大㲈》《大夏》《大濩》《大武》。"

六代之乐皆以"舞"名之,可见"舞"是乐之最高形式。为何?因为舞蹈是唯一以人之全身为媒介的艺术形式:鼓以桴击之,钟以棒叩之,琴以指弹之,歌以口唱之——皆以身体之局部为工具;唯独舞蹈,以人之全身——头、颈、肩、臂、手、腰、腿、足——的全部动作来表达意义。

"兼"字之用,正在于此。器乐各有所偏——鼓偏于"大",钟偏于"实",磬偏于"廉",各得天道之一端;歌唱偏于"清尽",虽已近于完全,然仍限于听觉之域;唯独舞蹈,"兼"备视觉与动觉,"兼"包节奏与旋律(随钟鼓之节而动),"兼"具刚与柔(俯仰诎信、进退迟速),故能"意天道兼"——以全部之身体、全部之动作、全部之意蕴,来呼应天道之全部。

《吕氏春秋·古乐》载:

"昔葛天氏之乐,三人操牛尾,投足以歌八阕。"

上古之乐即以歌舞为一体,"操牛尾,投足以歌"——手持牛尾、足踏节拍、口中歌唱——全身参与。此为乐之最原初形态,亦为乐之最高形态。

"天道"二字在此处亦有深意。荀子先生言天道,与老庄之天道有异。《荀子·天论》曰:

"天行有常,不为尧存,不为桀亡。"

荀子先生之天道,是自然运行之常规秩序。舞蹈之"意天道兼",是以人之身体之有序运动来模拟、呼应天道之有序运行。天有昼夜之更替(如俯仰之交替),天有四时之循环(如进退之往复),天有阴阳之消长(如迟速之变化)——舞者以身体之动作来"演绎"天道之运行,此即"意天道兼"之深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