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荀子·乐论》声乐之象:品性、宇宙与礼乐教化研究
本文深入解读《荀子·乐论》中关于“声乐之象”的论述,辨析“象”字的先秦原义,阐明声乐如何通过音响的品性对应天地万物,并将其置于荀子“以礼乐化性起伪”的儒家思想体系中,探究声乐的宇宙论意义与教化功能。

第四节 "磬廉制"——磬之象
**"磬廉制"**三字,言磬之品性为"廉"而"制"。
"廉"字在先秦有多重含义:
其一,"廉洁""清正"之义。《荀子·修身》曰:"廉而不刿。"此"廉"为廉洁之义。
其二,"棱角""分明"之义。"廉"字本义与"棱角"有关,凡物体之边角分明处皆可称"廉"。《荀子·不苟》曰:"君子宽而不僈,廉而不刿,辩而不争。"此"廉"与"刿"(伤害)对言,谓有棱角而不伤人。
其三,"清脆""清越"之义,由"棱角分明"引申,形容声音清脆利落,不拖泥带水。
磬之"廉",当兼取后二义。磬以石制(或以玉制),叩之则声音清脆利落,有棱有角,分明而不混浊。此声与鼓之"大"、钟之"实"形成鲜明对比——鼓声宏大浑厚,钟声充实绵长,磬声则清脆明快,如水之流淌,清澈见底。
"制"字之义,为节制、法度、规矩。《荀子·王制》曰:"制而用之。"此"制"为制度、节制之义。磬之"制",谓磬声具有节制之品性,不过分张扬,不肆意奔放,而是有节有度,恰到好处。
合"廉"与"制"言之,磬之品性乃是清脆分明而有节有度。此与下文"磬似水"之说吻合——水之品性,正是"廉"而"制":水之清澈透明为"廉"(廉洁无瑕),水之顺势而流、以形就器为"制"(有所节制,不逾越)。
老子先生论水曰:
"上善若水。水善利万物而不争,处众人之所恶,故几于道。"(《老子》第八章)
水之"不争",正合磬之"制"——有节制而不争先恣肆。水之"利万物"而自身清澈无瑕,正合磬之"廉"——清正而利人。
为何磬以石制,而其"象"却似水?此问甚有意味。石为至硬之物,水为至柔之物,何以石器之声似水?答案在于"声"与"体"之别。磬之体虽为石(硬),磬之声却清越流转如水(柔)。此正合老子先生"柔弱胜刚强"之旨——至刚之石,发出至柔之声。"声"是石之"德"的外在呈现,石之"德"虽硬,石之"声"却柔,此中有深意在焉。
磬在先秦乐队中的功能亦与其"廉制"之品性相应。《尚书·益稷》载:
"戛击鸣球、搏拊、琴、瑟,以咏。"
"鸣球"即玉磬,在乐队中起节制、收束之作用。古人言"击磬以止乐",磬声清脆短促,适于标志乐曲之段落、节点,起到"制"的功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