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荀子·乐论》声乐之象:品性、宇宙与礼乐教化研究
本文深入解读《荀子·乐论》中关于“声乐之象”的论述,辨析“象”字的先秦原义,阐明声乐如何通过音响的品性对应天地万物,并将其置于荀子“以礼乐化性起伪”的儒家思想体系中,探究声乐的宇宙论意义与教化功能。

第七节 "众积意謘謘乎"——群体和谐之至境
"众积意謘謘乎!"——众人积聚之意味是那样謘謘乎!
此句为整段之总结,以感叹语气收束。
"众"——众人,指参与舞蹈之全体舞者。
"积意"——积聚之意味、累积之意蕴。"积"字在荀子先生思想中极为重要。《荀子·劝学》曰:
"积土成山,风雨兴焉;积水成渊,蛟龙生焉;积善成德,而神明自得,圣心备焉。"
"积"乃由少至多、由浅至深之过程。"众积意"——众人通过长期训练、反复积累所达到之默契与和谐,其意蕴是深厚而丰富的。
"謘謘乎"——"謘謘"为叠字,形容一种和谐安详、从容不迫之状态。此二字之音义结合,给人以平和、安泰、祥和之感。
整句之意为:众舞者长期积累训练所达到的那种群体和谐之意境,是那样的安详祥和啊!
此句以感叹收束,将全段推向情感之高潮。荀子先生不是在冷静地分析舞蹈之技术,而是在由衷地赞叹舞蹈所呈现之群体和谐之美。这种美不仅是视觉的、听觉的,更是精神的、道德的——它是人类通过"化性起伪"所能达到的最高文化成就之缩影。
"謘謘乎"之感叹,是荀子先生对礼乐文明之信心与热爱的流露。在荀子先生看来,人性虽恶,但通过礼乐之教化,人类可以达到"众积意謘謘乎"之境界——全体成员和谐协调、从容安详。这是值得追求的理想,也是可以实现的目标。
此处须特别注意"众"字。"众积意"之"众",强调的是群体而非个体。荀子先生之关注点始终在于社会整体之和谐,而非个体之自由与解放。这与庄子先生之思想形成鲜明对比——庄子先生关注的是个体如何在不自由之世界中获得精神之自由,荀子先生关注的是群体如何通过礼乐之教化达到社会之和谐。
《荀子·王制》曰:
"人何以能群?曰:分。分何以能行?曰:义。"
人之所以能组成群体("群"),是因为有"分"(社会分工与等级秩序);"分"之所以能实行,是因为有"义"(正当性与道德约束)。舞蹈中的群体和谐正是"群""分""义"之最生动体现——众舞者各有其位(分),各尽其力(义),共同配合(群),终于达到"众积意謘謘乎"之至境。